人 口
2003年底,全市总人口826.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4.1万人,占15.02%;乡村人口为702.2万人,占84.98%。全年出生人口9.41万人,出生率11.42‰,死亡人口5.27万人,死亡率6.40‰;全年净增人口5.277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02‰,比上年下降0.84个千分点。(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