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依法治理】一、加大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力度。一是经过深入探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制定了《驻马店市2003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实行了目标责任管理。对各县区2003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并对各县区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作为检查、考评的依据。三是制定完善了各类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在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
二、与时俱进,创新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配合“非典”防控工作,开展了声势浩大、以《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专项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800多辆次,制作宣传版面9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二是重点抓好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全年共举办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县处级干部法制讲座9次。下半年,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对2002年度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及普法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情况与执法资格紧密联系起来。对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任何单位不得授予其执法资格。四是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村,服务连心”活动,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五是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法律宣传形式。8月22日,市司法局在市新世纪广场举办了“普法之歌”消夏文艺晚会,近5000名群众观看了演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六是在遂平、西平、正阳、驿城区等县区针对青少年特点,积极开展了“送法入校”活动,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一是在继续稳步推进地方、行业依法治理的同时,着重抓好基层依法治理。积极推行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扎实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在市区和重点城镇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初步建立了“党委(工委)统一领导,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社区各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全面实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制止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三是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10月,市司法局按照“最权威、最严肃、最规范、最廉洁”的要求,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密组织,圆满完成了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驻马店考区是全省唯一无舞弊、无违纪、无投诉的考区,受到司法部暗访组和省厅巡视组的一致好评。全市715名考生中74人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合格率位于全省首位。(白 杰)
【监狱工作】一、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上半年,在非典疫情严峻,给监狱工作带来极大隐患的情况下,广大干警始终把监管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把手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监狱稳定长效机制,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监管措施,严加防范和管理,狱内实现了“三无”,既无脱逃、无重大事故发生、无非正常死亡,同时也无非典疫情出现,确保了狱内安全,22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了省监狱管理局规定的目标。
二、依法治监,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认真贯彻监狱工作方针,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为载体,坚持依法治监,科学运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坚定不移地围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规范化、科学化、文明化管理。从落实罪犯一日生活制度入手,强化规范化管理,狠抓罪犯的日常养成。用严格公正的计分考核,恰当合理的分级管理,及时兑现奖惩,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力开展对罪犯的思想道德和认罪服法教育,把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学习贯穿到罪犯的改造过程中。切实搞好生活卫生,防疫防病,完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确保罪犯身心健康。通过教育改造,使罪犯成为有一定文化、有一技之长、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罪犯的改好率达到了90%以上。
三、积极抓好监狱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加快监狱经济发展步伐。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出发,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观念,不断探索和解决监狱企业运行体制和机制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开展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探索开发新的生产项目,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拓展销售渠道,在确保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断促进监狱经济发展,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奠定了基础。(白 杰)
【律师管理】2003年,市司法局大力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指导管理,积极研究探索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实行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管理的新路子,在律协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司法局切实加强对其业务、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住主要环节加以引导和规范。教育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按照党委、政府经济工作的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经济工作发展思路,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对违反职业纪律人员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律服务队伍。强化改革意识,以改革促发展。在内部管理上,实行主任聘任制和效益工资制,增强了法律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引导广大律师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大中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大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起诉。应诉和非诉讼等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64处,刑事诉讼辩护1730件,民事和经济案件诉讼代理3790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342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90870件,解答法律咨询18692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84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3件。(白 杰)
【公证管理】公证机关在金融、房地产、证券、工程招标、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等领域广泛拓展公证业务的同时,积极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并在办证效率,办证质量和服务态度上狠下功夫,全面提高了服务水平。全市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106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41748件,国内经济公证8645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676件,制止不法经济合同340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607元。(白 杰)
【法律援助】2003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贫、残、老、幼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的合法权益。全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援案件714起,其中,刑事案件178起,民事案件392起,行政案件18起,非诉讼案件126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325件,解答法律咨询3200多人次,避免越级上访20多起。(白 杰)
【基层法律服务】按照司法部两个部颁规定的要求,年初,市司法局提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提供便民优质法律服务”的指导思想。并且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4月份,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违规执业的令其停业整顿,直至符合规定为止。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首次施行年检注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素质的培训,通过严格审查考核,全市有89人获得了司法部授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资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在逐步拓宽,法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在逐步提高。全年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3124件,担任法律顾问3768家。(白 杰)
【仲裁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仲裁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看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管理各项制度,做到了以制度求发展,以制度强队伍。三是建立了仲裁工作网络,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与全市各大、中、小企业和经营单位建立了仲裁工作网络,为发展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以诚信求发展。在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案件时,始终本着认真、仔细、热情的工作姿态,并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受理、裁决等工作,以及时、快捷的工作效率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四起、裁决两起,另有四起在协调中。(白 杰)
【司法鉴定管理】2003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生效以来,全市各专业鉴定机构都能积极地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并能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拥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资格。有18个司法鉴定机构取得了司法行政机关准许的司法鉴定资格。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在全面宣传《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同时,还积极与市人大、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协调拟制了《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规定(草稿)》,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向健康、规范的方向稳步发展。(白 杰)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2003年初,市司法局按照省厅《2003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门组织各县区有关人员到确山进行参观学习,推广了确山县从源头抓起,链条式管理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帮教人员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帮教网络,拓宽帮教渠道,挖掘培养典型,努力为安置帮教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年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362人,各级帮教组织跟踪帮教1362人,帮教率达100%。(白 杰)
【人民调解】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防止民间纠纷激化能力。10月,经过多方协调,积极筹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孟令峰、常务副市长段腊梅分别讲话,有力推动了市内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一是对现有的人民调解组织普遍进行调整和加强。在已建立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在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司法调解中心的各项工作职能纳入人民调解工作的范畴。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178个,乡、村、组三级民调网络基本形成。二是根据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行为,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使调处结果合情、合理、合法,既有说服力,又有约束力。
同时,继续推行人民调解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试行了首席调解员制度,使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调解水平和调解质量明显增强。三是坚持“调访”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调解网络的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非典疫情和纠纷苗头,及时调处涉及非典防治方面的矛盾、纠纷。200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21678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6%,防止民转刑事件221起,避免整体上访和越级上访165起。(白 杰)
【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司法局党委率先垂范,注重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执政为民的能力,使局党委成为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同时,加大对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力度,市局党委和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思想作风建设、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对班子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协助县区党委政府加强监督考察。
二、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局机关始终坚持“二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等,认真开展权力观教育活动,组织收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在加强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了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全年举办了两期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培训人员200多人,一期律师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200多人。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建立了县处级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局机关8位处级领导干部分别深入到基层认真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分别撰写了调查报告。二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了“法律进村服务连心”活动,深入到乡村进行法律宣传和法津服务。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文章16篇。其中有5篇分别在《天中人大》、《驻马店工作》,《省司法行政工作研究》上发表。
四、及时做好二级机构人员定岗和招警工作,增强队伍活力。按照市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年初,在局属二级机构市监狱,市政法干校和市公证处进行了人员定岗工作。局党委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按照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过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委研究等程序,局属二级机构60多名德才兼备的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3~4月份进行的招警面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拘私情,严格纪律,严格标准,严格审查,确保了人警质量。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中开展权力观教育,组织收看廉政教育录像片,进行警示教育。年初,市、县区两级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廉洁从政、文明服务、依法办事,在群众中树立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白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