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政府豫政文[1993]356号文件精神,1994年4月18日,行署以驻政文[1994]34号发出《关于成立驻马店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台的通知,5月10日,召开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大会。行署副专员禹殿记任主任,刘景盘、赵玉兰、盂宪臣、乔登华、李锦龙、王留美、苏兰芝、王纯修、曹信中、郭国立任副主任。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地区残联,郭国立兼任秘书长。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督促、检查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李守斌)
【残疾人康复工作】 1994年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按照巩固“老三康”(即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开拓“新三康”(即低视力康复、精神病康复、缺碘防治)的工作思路全面展开。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899例,累计完成14090例,占“八五”省下达计划5069名的277.9%;完成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506例,累计完成2457例,占“八五”计划1813名的135.5%;完成聋儿语训71名,累计完成294名,占“八五”283名的103.9%;培训弱智儿童家长31人,培训聋儿家长8期107人,低视力康复10人。有112748名新婚育龄妇女、孕妇服用了碘油,对61625名0—2岁婴儿进行了补碘工作。同时,还对农村困难的儿麻患者给予了手术补助费。(李守斌)
【农村残疾人状况调查】 为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994年4月驻马店地区残联对全区9县(市)30个乡(镇)的农村残疾人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全区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生活水平低。在被调查的30个乡(镇)残疾人家庭户1993年人均收入平均为247元,只相当于健全人家庭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有的只有四分之一。30个乡(镇)年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家庭户,残疾人家庭就占了71.2%。近几年,虽然经济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不少残疾人家庭缺粮少衣,没房住,生活十分困难。
(二)受教育机会少,文化素质差,在调查中了解到:健全儿童入学率为98%,而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率平均只有36%。成年人中的残疾人小学文化程度和文肓半文盲者就占被调查的成年残疾人总数的837%。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和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占调查残疾人总数的1.4%。
(三)亟需医疗康复。1990年以来已有16841名残疾人得到康复,但全区仍有4万多人亟需医疗康复,而且需要康复的残疾人每年以10%的速度在递增。这些残疾人家庭经济基础差,难以支付康复医疗费用。上蔡、正阳、西平等县聋儿语训班,每位入班聋儿只交30元的伙食费,其它费用由残联承担,但仍有一些聋儿因交不起伙食费而不能入班。正阳县邀请儿麻专家开展儿麻矫治手术,两天时间就有300多名患者就珍,上蔡残联4天时间组织近800名儿麻患者就诊,因资金短缺,只做了十几例手术。
(四)劳动就业难。根据调查,城镇残疾人就业率为37.4%,农村残疾人从业率为66.3%。在被调查的30个乡(镇)中,残疾人靠个人收入能够自立的占19.3%,无就业门路靠国家供养、救济或补助的占4.3%,其余的76.4%靠家庭或亲属供养。(李宁斌)
【《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1994年6月26~30日,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执法检查组—行5人到驻马店地区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先后走访了遂平、上蔡、驻马店市有关单位和农村残疾人家庭,并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检查组认为驻马店地区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三年时间内,本着“虚实结合,上下结合”的原则,运用各种形式依法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地、县、乡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与残疾人保障法和省的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定、措施、照顾办法,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越来越强,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家庭生活困难者实行了减免农业税、义务工和各种摊派提留。残疾人的康复工作、特殊教育、劳动就业、组织体系、文化生活等工作开展得比较好。检查组还就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向行署领导和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
11月19~29日,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会同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地区工商、税务、财政、司法、民政、卫生、教委、扶贫等部门分3组对9县1市贯彻《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再次进行了检查。(李守斌)
【为“远南”运动会献爱心活动】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1994年9月4~10日在北京举行。地区残联于8月成立了“迎远南、促发展”小组,会同地委宣传部向各县、市委宣传部,县、市残联发出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远南”运动会期间的宣传发动和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收看收听运动会比赛情况。同时全区广泛开展为远南运动会献爱心活动,行署办公室以驻政办[1994] 38号文转发了地区残联《关于积极开展为“远南”运动会献爱心活动的报告》、上蔡、新蔡、确山等县也开展了募捐活动。一些退休老工人、领导干部和职工纷纷捐款,全区共收到为“远南”运动会捐款54200元。 (李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