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工作
【1994年物价水平及特点】 1994年,驻马店地区物价水平在年初高价位基点上逐月攀升,涨幅较高。零售物价指数1月113.8,2月117.7,3月116.9,4月116.2,5月118.5,6月119.8,7月119.0,8月120.9,9月124.1,10月125.2,ll月123.9,12月123.5,全年零售商品价格总指数比上年同期上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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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的特点:(一)物价总水平呈持续上涨势头。元月份仅上升13. 8%,到6月份就已经上涨为19.8%,8月份以后均在20%以上。(二)物价涨幅高,持续时间长。自1993年3月份开始,物价上涨连续达20多个月,且涨幅越来越大。(三)物价上涨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上涨。从零售物价总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看,各类商品价格都有上涨,但上涨幅度不一样,其中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油、肉蛋莱、食品及服务价格上涨较为突出。
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一)税制改革和汇价并轨。(二)价格改革项目的出台。5月1日起,国家先后提高原油及天燃气价格,提高粮食购销价格,放开全部煤炭价格。反映到驻马店地区,造成化肥涨价50%,农用柴油涨价15%,汽油涨价21%,粮食涨价69%。由于受粮价上升的影响,肉禽蛋价格也相应提高。猪肉由1993年同期每市斤3.80元上涨为6.50元,最高达到7.00元,涨幅超过70%以上。鲜菜价格平均比去年上涨61.4%。服务项目收费也跟着涨价。交通费上涨28.8%,洗理费上涨18.5%,洗澡门票由上年每人每张0.80元上涨为1.20元,理发由原每个男发1.50元上涨为2.50元;幼儿保育费也猛涨到每月150—300元,比上年上涨146.4%。(三)作为原材料的棉花、羊毛、皮革、铝锭等商品价格上升,引起棉、毛织品、皮革制品、铝制品价格上升。 (岳岩 李秋原 黄鑫)
【加强价格宏观调控】 1994年,地区物价局针对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强化宏观调控。首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实行了对粮油,肉蛋菜、盐、糖、煤、气、水、学杂费、医疗费等20多种(类)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了提价备案,提价申报、差率、费率、利润率控制和必要时规定市场指导价或最高限价等办法。其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全区实行了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全区共组织数百人督促、检查国营、集体、个体工商企业和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使明码标价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其三、严格价格管理权限,加强对市场物价形势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1994年后几个月,在本区定调价格权限范围内,没有出台新的调价措施。并加强对已出台的价格改革项目的监测工作,密切注视市场变化,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提供市场物价动向及走势的情况反映和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其四、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物价管理。年底全区市场出现以粮油商品带头的涨价风,为此,地区物价局召开全区物价局长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了加强“双节”期间市场物价管理的措施,有效地抑制住了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稳定了人心。(周政国 李 刚)
【价格改革】 1994年,地区物价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要求,配合国家、省价格改革的步骤,对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实行了计划内外“并轨”,对已经由市场形成的重要生产资料加强了管理和指导,成品油全部由国家定价,化肥由国家规定中准出厂价格和浮动幅度,抑制住了一度上涨过快的成品油和化肥价格,对已经放开的粮食购销价格合同定购部分恢复了国家定价。在转换价格机制的同时,还适时地调整了小火电价格,制定了地产小化肥的出厂价格,核定了液化汽,普通面粉的最高销售限价。组织实施了国家、省提高电力、成品油、化肥价格、粮食购销价格及棉花收购价格在驻马店地区的出台工作,按全年计算,全区调价总金额近1亿元。上述改革措施,对于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改善基础工业品和农产品价格偏低状况,促进农业,能源工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薛玉涛 宋国喜)
【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994年地区物价局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首先,严格收费管理权限,强调行政事业收费立项权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地、县(市)无权设立收费项目。其次,跟踪检查中央、省、地公开取消乱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自1993年9月起,到1994年10月国家相继公布3批,省公布5批,地区公布4批废止的乱收费项目。为了落实这些废止项目是否完全到位,从6月上旬到9月上旬,在全区开展了对废止乱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17个系统、56个项目、179个标准未落实到位,查出乱收费行为708起,乱收费金额489.5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78.87万元,其中收缴财政125.93万元,退还用户152.94万元。对上述单位,除实行经济制裁外,还限期改正。其三,自5月起,针对社会反映的教育、工商、卫生收费多而又乱的问题,一是在教育系统实行《学生家长交费明白卡》制度,并与教委联名下发了正式文件,要求在乡级以上学校实行,截止年底,乡以上学校基本上执行了制度。二是在集贸市场上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和国营、集体企事业《交费明白卡》制度。三是针对卫生系统一些医疗单位的乱收费现象,地区物价局经与地区卫生局协商,在地区人民医院试点,推行了《病人住院交费记帐薄》,病人、科室和收费室各一份,同时记帐,病人出院时三对照,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同时也制止了某些医疗人员乱开药,乱记帐的行为。这项工作在10月中旬开始试行,于11月底在全区县城以上医院推行。以上这些制度的实行,规范了收费部门的收费行为,并将其收费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了收费透明度。其四,为严格《收费许可证》及《执收公务证》制度。经行署批准,从11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通过年审、清理,取消了一批乱收费项目。(刘本生 崔祥亭 王建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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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 1994年,配合国家价格改革方案的出台和价格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了行政事业、邮电和保险等行业收费,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检查,坚持了常年市场物价检查,并开展了两次物价大检查。全年全区共检查单位2020个,检查覆盖率达88.44%,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3364起,违价金额1362.37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764.9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65.10万元,收缴财政586.85万元。通过检查,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受到省政府的表彰。(黄国恩 张开斌 荀得华)
【价格成本监测】 1994年全区价格成本监测工作成绩显著。一是准确及时完成了1993年的小麦、油莱、大豆、玉米等15个农产品成本资料和9种工业品成本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加强了成本资料的分析和应用。二是先后对宿鸭湖水库夏屯水电站上网电价、确山县自来水站供水成本、地区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成本、地区人民医院“乙肝、丙肝”病毒检验收费标准、地区电业局小火电销售成本进行了成本预审,为做好定调价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了对农产品、副食品市场行情和价格变化情况的专项调查。主要调查了全区生猪、淡水鱼、化肥、柴油、农药、农膜成本价格及农民种植意向的变化情况,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及时呈送地委、行署,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准确翔实的资料。年底,地区价格成本监测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黄新河 张忠祥 王集体)
【房地产价格管理】 1994年,为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和引导,全面确立物价部门主管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地位,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土地评估、土地勘察规划、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建设环保法制事务服务等收费标准,逐步规范了全区房地产和装饰行业管理方面的收费行为。二是经过现场勘察,精密测算、审批了遂平、确山等县的商品房开发基准价格。三是适时调整了遂平、确山、上蔡等直管公房和经营性用房租金标准。四是加强了对房地产行业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管理。地区物价局于11月份统一组织了对房地产管理、经营部门和单位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年审工作。五是积极参与房改工作,对房改中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确定进行了指导,确立了物价部门在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中的管理地位。(吕彦军)
【价格监测分析】 1994年,全区物价部门把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当作物价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建设来抓,加强了纵向、横向价格信息的联系和沟通,逐步建立了信息网络,发挥了物价部门价格信息的资源、传递优势,在及时分析物价形势、跟踪价格变化、反映市场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地区物价局全年共印发《物价信息内参》8期、传递市场行情价格表6份,撰写领导交办的市场价格分析材料5份。《驻马店价格信息》刊物又得到充实和完善,信息准确率和传递速度进一步提高,全年发行1300份,共36期,信息载量100万字、计信息40万余条。据不完全统计,供企业利用增加经济效益345.2万元。(陈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