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
【企业改革继续深化】 1994年,驻马店地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取得新的成绩。一是较好地落实了《条例》赋于企业的十四项自主权。全区除少部分企业在劳动用工权、自营出口权和拒绝摊派权方面尚未完全落实外,其余自主权基本得到落实。二是全区有90%以上的企业进行了三项制度改革。通过改革,企业在干部管理上基本打破了干部、工人的界限,一批年富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被选拔到企业的领导岗位上。在用工制度上,推行了上岗、试岗、待岗“三岗”制,创造了工人能上能下,就业双向选择的用工机制。在工资制度上,全面推行了效益工资制,工资、奖金注重向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倾斜。三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全区已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进行规范和完善,重点是完善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全区共审批股份制企业15l户,股本金额2.28亿元,其中个人股6998万元。四是积极椎行其它经营形式的改革,如: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租赁、兼并、组建企业集团等。全区共组建18户企业集团,这些新组建的企业集团运转良好,规模效益增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共有10户劣势、亏损企业被优势企业兼并,兼并后生产经营较前有大的改善,扭亏、减亏情况明显。此外,全区有7户企业利用区外资金进行嫁接改造,有10户企业进行了租赁改革。(魏 华)
【流通体制改革】 1994年,全区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以国、公有民营改革为重点,继续探索流通领域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一是狠抓国、公有民营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抓好改革的跟踪调查,及时修订完善改革措施。国、公有民营改革是引进农村大包干机制的新的改革尝试,针对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8月份召开了全区国、公有民营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研究解决矛盾的对策,完善、强化激励和约束措施,实行效益和国有集体资产产值增值目标责任制,强调解决好富余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全区商、粮、供、贸、物五大系统比去年同期减亏6262万元,不少企业已扭亏为盈。二是积极推行流通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探索国合商业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全区国合商业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的共83户,为下一步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一些长期亏损,业不抵债的小型商业企业实施了兼并和拍卖。三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全区已建成各类市场624处,其中日用消费品市场19处,工业品专业市场24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22处,废旧品专业市场6处,综合贸易市场409处,科技市场23个,劳务市场14个,金融和产权市场各l个,房地产和信息市场各2个,其它市场51处。各类市场总占地面积1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14万平方米,投资总额3.84亿元。正在兴建和扩建的市场60处,已到位资金2244万元,全区集贸市场年均成交金额10亿元。全区基本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相结合,大小小市场互为补充的城乡市场体系。 (魏 华)
【农村改革】 1994年,农村改革主要坚持“巩固成果,稳步深化,选准重点,加快推进”的原则,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了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济组织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个模式,大力发展各级各类的公司加农户经营组织,使生产、流通、销售逐步成龙配套,使工农商贸技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探索城乡结合,工农结合,农商、农贸、农技结合的新途径。二是积极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为转换乡村企业经营机制,加快企业发展探索新路子。全区共发展较规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2097户,其中新建988户,改组1109户,股金总额达36亿元,完成销售收入12.5亿元,实现利税12778万元。(魏 华)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4年,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国家、省房改政策规定,本着分步提租,以租促售,租、售、建并举的原则,地直和县市统一政策,分散决策,推动房改工作的健康发展。全区已出售各类公有住房167万平方米,约占可售住房总面积的30%。实收资金12884万元。利用集资和售房资金自建、统建、新建住房60.6万平方米。汝南、西平、新蔡、平舆、驻马店等县市,相继建起了5个配套的住宅小区,改善了城镇干部、职工的居住条件。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把现行的房改政策与新政策接轨,积极进行新方案改革试点。同时,加强对房改的宣传和教育,努力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房改,积极参加房。三是不断加强对房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区房改办协调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地直和县市对房改进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房改工作的具体
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魏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