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概况】 1994年,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五项责任目标任务,成为全省唯一的无赴京、赴省集体上访的地区,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贡献。信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妥善处理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大量问题。全区县以上(含县、市)党委、政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31件(次),地、县(市)主要领导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人阅批群众来信1669件,接待上访群众495次,亲自交办案件227案;各级信访部门自立508案,占群众来信来访总件(次)的8.2%,年终结案率达91.3%。查处集体上访429批,控制稳定在县以下的295批,控制稳定率为68.7%。查结中央、省、地区要结果的案件76案,年终结案率为100%。二是人民群众赴地区以上个人上访量较大幅度的下降。赴京上访量由上年的全省第6位退居到第8位,登记起数、次数、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24.5%、27.6%、22.4%,驻马店市无—人赴京上访;赴省上访量由上年的第2位退居到第5位,登记起数、次数、人数分别下降59.6%、60.6%、63%,有7个县(市)登记次数下降率在60%以上,西平县下降率达82.6%;来地区上访登记起、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23.5%、26.8%、30.4%,有6个县(市)登记次数下降率在20%以上,其中驻马店市和西平县下降率为60%和56.7%。三是全面推行了群众逐级上访制度,促进基层信访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地委、行署《关于贯彻落实豫发[1994]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下达以后,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的意见,基层信访工作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人和乡等3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实现了全年无越级上访;宋集乡等10个乡、镇全年无一人向京、省、地投信,受到地委、行署的通报表彰。四是通过信访信息渠道及时筛选整理了一批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信访信息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各县(市)向地委行署信访办报送信息98条,从中筛选出47条,报送省委、省政府23条,采用6条;报送地委、行署各41条,领导批示17条,综合上报6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五是加强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工作,超前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各县(市)排查出不安定因素267起,由各级领导分包案件,限期解决,稳定和基本稳定了221起,稳定率占82.8%。
1994年,信访工作中还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群众来地区集体上访未能有效地控制,全年共126批4496人,分别比上年上升9.6%和68.1%。来地区上访的群众情绪激烈,有的打着横幅“找青天”,围堵地委机关,滞留时间长,劝返难度大。全区有4个县(市)超出控制指标,其中汝南县来地区集体上访41批2066人,产生的社会负效应大。二是逐级上访制度实施情况不平衡,有16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还存在着越级上访现象,来地区上访的群众中,没有一人持《群众来访处理意见书》。三是基层信访工作比较薄弱,从抽查情况看,有25%的乡、镇接访不登记,包案无领导签署的意见,排查工作没有做到—月一排查,一季度—分析。(李天禄)
【全区信访工作会议】 1994年3月24~25日,地委、行署在驻马店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年的信访工作,安排部署当年的信防工作,分管信访工作的行署副专员禹殿记把1993年全区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归纳为五条:一、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完成了省下达的信访工作五项目标管理中的四项。二、赴省上访量大幅度下降,绝大多数集体上访和上访老户的问题在当地得到处理。三、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四、在全国全省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期间保持了社会稳定,全区没有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五、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工作初见成效。同时,信访工作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突出的问题:一是群众集体上访大幅度上升;二是一些地方的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三是一些地方办案质量不高,官官相护,查案不认真,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解决。对1994年的信访工作,禹殿记要求抓好六个方面:一、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工访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下决心控制和减少越级集体上访。三、继续抓好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工作。四、切实加强基层信访工作。五、抓好信访案件的催办、查办工作。六、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地委副书记欧阳忠宽代表地委、行署在会上强调四个问题:一、正确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认识新时期信工访作的重要性,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抓好强化领导责任制,强化基层信访工作,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三、认真研究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查办信访案件,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四、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不能向信访部门压创收任务,经费上要全额供给。真正做到对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经费上保证。(李天禄)
【严格控制越级集体上访紧急信访工作会议】 1994年8月5日,地委、行署在驻马店召开严格控制越级集体上访紧急信访工作会议。各县(市)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县(市)政府常务副县(市)长,各县<市)公安局长,地直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地委副书记欧阳忠宽、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张子祥、行署副专员禹殿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地委副秘书长马旭东主持。会上,马旭东宣读了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对汝南县七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农民集体上访的通报。行署副专员禹殿记针对全区7月份以来集体上访剧增的情况讲了四条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步增强控制群众集体上访、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落实政策,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三、要正确对待已经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主要是疏导教育,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四、要层层建立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全区各级干部都做群众疏导教育工作,都做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会上,欧阳忠宽强调指出:一、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民越级级访问题,做好农村的稳定工作,关键是要落实农村的各项政策,切实把农民负担减下来。二、对集体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不提倡,而且要坚决反对,但已经发生的集体上访,要正确对待,认真听取农民的要求。群众在上访过程中有—些过激言论,甚至一些错误的做法,只能引导教育,不能采取其它方式报复群众,不能搞罚款、抓人,不能混淆两类矛盾。三、切实落实农村政策,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一是要把我们的认识、思想提高到中央减轻农民负担规定的政策上来;二是按照政策规定把多提留、乱集资、乱征收农民的部分退给群众,取信于民;三是要抓纪律,对顶风作案的领导干部不管是哪一级,都要立案严肃查处。四、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稳定放在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肩上。(李天禄)
【群众来访登记统计办法的新规定】 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的做法,结合本区实际,地区信访办公室对群众来访登记统计办法做出如下规定: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只登记不统计。1. 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已由法院、检察院受理,进入司法程序的。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系精神病患者,且反映的问题无实质内容。3. 经省信访局研究上报给中办国办信访局的无理上访老户。4.持《群众来访处理意见书》,经地、省、京三级复查处理后仍坚持无理纠缠的。(李天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