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1994年度全区财政预决算】1994年,是实行新财税体制的第一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好于往年,按现行财政体制算帐,地区及各县市都实现了收支严衡,略有结余。这是多年来未曾出现过的好形势。
1994年省分配给驻马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21810万元,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经地委、行署同意,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安排30106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7%,比省分配计划增加8296万元,增长38%,实际完成40826万元,为年预算的140.3%,比上年同期增长40%。分收入项目看;工商税收入完成14722万元,为年预算的100.5%,比上年同期增长17.7%。其中:增值税(地方税25%部分)完成5410万元,为年预算的103.9%,比上年同期增长18.7%;营业税完成3827万元,为年预算的83.5%,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城建税完成2273万元,为年预算的118.3%,比上年同期增长20%;其它各税完成3213万元,为年预算的109.1%,比上年同期增长24.5%。企业收入完成5997万元,为年预算的237.5,比上年同期增长60.5%.其中,国有企业所得税完成1894万元,为年预算的95.1%,比上年同期增长34.2%,集体企业所得税完成622万元,为年预算的195%,比上年同期增长24.2%;企业上交利润完成3874万元,为年预算的447.3%,比上年同期增长52.8%。农业四税完成10941万元,为年预算的113.5%,比上年同期增长36.9%。其中,农业税完成5404万元,为年预算的106.4%(因灾减免农业税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特产税完成5243万元,为年预算的122%,比上年同期增长28.6%,其它收入完成8006万元,为年预算的483.2%,比上年同期增长97%。教育附加收入完成863万元,为年预算的241.7%, 比上年同期增长66.6%。排污费收入完成287万元,为年预算的115.7%,比上年同期增长15.3%。预算调节基金完成10万元,为年预算的34.5%,比上年同期下降90.3%,主要是企业免征“两金”。国债推销任务完成1400万元,占省分任务的100%。
1994年省核定驻马店地区税收返还基数为14579万元,下达消费税、增值税考核任务38600万元(含卷烟厂16084万元),“两税”上划收入32634万元(含卷烟厂15430万元)。实际完成消费税、增值税(全额)38798万元,为考核目标的100.5%,超收108万元;消费税,增值税75%实际上划32678万元,为上划任务的100.1%,超收44万元。
按财政体制改革前老口径计算,1994年全区财政收入累计完成成586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增收1.5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八五”财政创收目标。分县、市看,完成年预算比较好的有泌阳、西平、平舆、新蔡、上蔡5县,分别为年预算的154.9%、153.7%、51.8%、142.4%和135.2%,比上年增长幅度较高的有新蔡、平舆、泌阳、上蔡、西平5县,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1.4%、59.1%、52.6%、50.2%和46.6%。
财政支出累计完成77435万元,为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12%。其中:各项专款支出9618万元,为年预算的89.5%,比上年下降6%;价格补贴支出1669万元,为年预算的60.6%,比上年下降49%,各项正常支出66148万元,为年预算的104%,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农林水事业费支出4163万元,比上年增长21.4%;文教卫生事费支出28613万元,比上年增长22.9%,行政管理费支出16338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公检法支出4643万元,比上年增长23.1%。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方面的正常需要,而且还按照年初预算包干办法,基奉上兑现了财政应负担的工资改革增资部分。
1994年财政预算是新旧体制磨合,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困难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执行的。为确保财税改革的成功,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全区财政系统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一)全力推进财税改革,确保新旧体制过度平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省对市地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驻马店地区各级财政部门首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举办新知识更新培训班,组织广大财政财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尽快熟悉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运作过程,以适应形势和工作的需要。其次,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复测算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本着“存量不动,增量微调,平稳过渡,减少震动”的原则,确定了“地区对县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核定了税收返还基数和“两税”增长目标,进一步理顺了地县市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了地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调动了县市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其三,通过召开座谈会,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分税制运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地区财政局分别在上蔡和平舆县召开县市财政局长、预算股长座谈会,总结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等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写出一批有情况、有分析的调查报告,为地委、行署领导指导新体制运行提供了决策依据。其四,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新旧体制的衔接工作,对国家和省原定的关于承包制的改革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并坚持“先征后退”的原则,妥善处理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即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又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加快发展。一是积极支持和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全区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有工业企业12户,商粮企业8户,物资供销企业3户。这些企业已经按照规范意见,经过批准,正在加快步伐向前推进,并开始显现股份制企业管理的优势,产销增长迅速,效益上升。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一些龙头、骨干企业,运用股份制形式组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19个,其中:工业企业5个,商业企业2个,粮食企业4个,物资供销企业4个,其他企业4个。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商业、粮食、外贸、供销企业继续推行“国有民营”改革,并注意完善管理措施,强化财政监督,既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又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增长。1994年全区商业实现销售收入532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比上年减亏77%,上缴入库160万元,比上年增加42%;外贸企业完成出口供货额3500万元,比去年减少3850万元,下降9.5%,实现销售收入32652万元,比上年下降20.1%,亏损比上年下降45.6%,减亏400万元。粮食企业亏损额比上年下降44%减亏7627万元。
(三)为“小机关,大服务”改革理顺财政供给体制,提出相应配套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认真清理超编人员,凡超编人员一律停止供给经费。二是压缩单位一部分新增支出,由单位创收弥补,对实业单位实行“三个过渡”办法,部分事业费由无偿改为有偿使用。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周转金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并且建立和完善了对实体的财务管理,实行创收抵支计划管理,从而调动了单位创收自养的积极性,减轻了财政负担。与此同时,对住宅电话费、接待费管理进行了改革,代地委,行署起草了《住宅电话费管理的规定》和《接待标准的规定》等,对于压缩支出,节约经费开支,规范财务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管好用活住房资金。为配合地直单位开展房改工作,经行署批准成立了地直房产管理处,归属地区财政局领导,具体负责地直单位住房资金的筹集,公有住房的改建和出售工作。地直房产管理处成立后,制定了地直公有住房《预售款办法》,积极组织实施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预售工作,全区收取预收房款1076万元,完成了地直第一批统建房方案的制定和设计工作。
二、深入开展“两扭两创”活动,强化财源建设,支持生产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房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税体制出台后,地区财政局根据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以改革为契机,转换职能,更新观念,调整财源建设思路。6月份,在上蔡县召开的全区财源建设座谈会上,明确了全区发展地方经济,强化财源建设的总体思路,即在巩固现有财源,保证中央、地方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把财源建设的重心放在开拓效益型财源,培植支柱财源,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和开发农林特产资源方面来,加快培育新的财源生长点,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围绕新的思路,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生产发展,大力培植财源。在支持农业生产方面筹措资金5727万元,支持黄淮海平原开发和粮食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优双高”农业综合开发和乡镇企业,大力法阵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引导农民走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公司加农户的发展道路。早支持工业生产方面,全年共投入技改资金4036万元,投入生产周转金4072万元,支持了重点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同时,狠抓盈利大户增产增收和亏损企业扭亏增盈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奖励办法》,认真考核兑现,促使企业促产增收。全年全区预算内工业完成总产值152936万元,比上年增长16.6%,销售产值147292万元,比上年增长21.2%;实现销售收入149297万元,比上年增长15.69%,税利13807万元,比上年增长47.61%;企业亏损面比上年下降8.3个百分点,亏损额下降62%。为了加大“两扭两创”力度,根据省财源建设会议的要求及省下达的分县市“扭创”规划目标调整意见,报经专员办公会讨论通过,全区规划目标调整为:1994年财政创收4.85亿元(老口径),1995年财政创收5.6亿元,把规划目标逐级分解到县乡、部门和企业,与主要领导政绩挂钩,实行责任制,层层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牛补创收的积极性。同时出台相应的地区对县市、乡镇考核奖惩措施,建立了对县乡财政创收目标分档次考核制度。
三、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一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新税法的宣传,引导各类纳税人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帮助解决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国税、地税机构分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整顿财税秩序,严格执行《征管法》,无论是中央税或地方税,任何部门都无权减免,对一些确需照顾的行业和去也,按照国家规定,税务部门依法征税,财政部门予以返还。三是认真抓好上划收入的征管,积极清缴企业拖欠税款。支持国税征收机构组织上划中央的收入,并组织人员对企业期初库存已征税款进行认真核实,对立抵扣的税款,逐项进行核实,严格执行先核后抵。不该不抵扣,没有动用不抵扣,无税产品不抵扣的政策,有效地防止了虚列库存抵扣税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现象。针对企业欠税严格的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户企业协调资金1.4亿元,把欠税如数收缴入库。四是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对所有企业一律按33%缴纳所得税,对一改组为股份制的企业和实行税利分流的企业,也统一执行33%的所得税率,对效益下降,甚至发生亏损的企业,应缴所得税低于原承包上缴的也执行所得税法,对承保基数思域应交所得税的,按33%计征,超基数部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返还数额。五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及集贸市场税收的征管,堵塞跑冒滴漏,防止收入流失。六是加强农税队伍建设,组织好农业税类及新开征项目的收入。
四、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一是严格按《预算法》办事,量力而行,量钱办事,树立平衡观念,严格控制财政赤字。对年初预算留有缺口的县市超收部分及专项补助所增加的财力,除用以弥补年初预算缺口外,一律不得安排新的支出项目,年终不得出现新的赤字和挂账。二是合理调整支出顺序,首先保行政事业人员、教师工资发放,凡拖欠工资的,其它支出暂停拨付,任何县市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乱开增支口子或超出预算追加新的支出。三是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超编人员不供应任何经费。四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支出管理,对不属财政包干的专项经费,下决心减下来,一时不能取消的,制定减支比例,逐步取消。五是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特别是会议费、公疗费、电话费等支出;严格控制集团消费,制止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对完不成上交国家利税和发不出工资的地方、单位,一律不准上非生产性项目,不准购买小汽车。
五、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善和发展财政信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地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罚没收入进行了清理核查,研究制定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管理办法,部署了纳入预算管理的时间、方法、步骤,公布了第一批82个收费项目,建立了监督稽查制度,加强账户和票据管理,严格实行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从而使全区行政事业性
收费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缓解了部分财政资金紧张的困难。在发展财政信用方面注意选准选好项目,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区技改资金管理处全年共筹集投放资金5108万元,安排重点建设和技改项目18个,投放长期技改贷款1862万元,利用短期拆借资金和间歇资金为70多个重点企业解决周转金借款3246万元,回收到逾期贷款本金4462万元,实现利润185万元。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筹集资金3547万元,回收到逾期贷款2014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对全区826个单位进行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并向行署报送了《关于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管理若干意见的报告》,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财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减轻财政负担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程,先后完成了对地区粮油工业集团公司、遂平塑料设备厂、地区化工总厂、秀山水泥厂等企业股份代表委派工作;完成了地区钢铁厂、罐头厂等企业破产清算和评估工作,在建立完善全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产权交易和拍卖。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3~12月,进过宣传发动,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等阶段,对全区预算内工交、商业、粮食、外贸、物资、医药、城建、水利等767户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四是加强资产评估及其管理工作,有效地阻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推动了经济改革的发展。
七、加强财政监督,强化法制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一是深入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参赛近3400人,印发宣传材料和法规书籍2500册。二是认真开展支农周转金检查。检查1992~1993年累计拨房上级支农周转金5997万元,查处违纪金额65万元。三是继续开展对乡级财政检查,检查资金总额35600万元,查处违纪金额36万元。四是开展清欠公款工作,共清欠公款4884.6万元,已回收4865.1万元,回收率达99.6%。
八、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广大财政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同时,利用地区财税职工中等专科学校、中华函校驻马店分销以及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对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参训1700多人,使受训人员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
1994年全区财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源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骨干财源体系尚未形成;二是企业经济效益差,亏损比较严重,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三是财政支出增长过猛,供求矛盾突出。(郑寒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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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收大检查】 1994年9月12日起,驻马店地区全面开展财务税收大检查。全区28123个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自查面为100%,自查出违纪金额659万元,应入库428万元,已入库428万元,入库率达100%。在自查基础上,全区抽调1227名业务骨干,组成325个检查组,对11506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查出有违纪问题的9090个单位,占重点检查单位总数的79%,各项违纪金额2476万元,应入库1987万元,已入库1794万元,入库率为90%。通过大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财税秩序。(郑寒辉)
【国债发行和兑付】 1994年全区共推销国债1400万元,为省分配任务的100%。其中:2年期国库券1000万元,向“两金”管理机构发行的5年期定向债券400万元。5年期定向债券于4月28日提前完成,款项按要求及时上划;2年期债券于5月7日提前完成。
全年全区应兑付到期国债本息计3014.8万元,到期债券共分11个年度,14种券别。兑付金额多,工作量大,全区国债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圆满完成了兑付任务工作。 (郑寒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