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
【行署两次全体会议】 1994年2月22日,地区行署召开1994年行署第一次全体会议。行署专员杨金亮,各副专员,各正、副秘书长,各县市政府县市长,行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省驻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1994年行署主要工作。会议指出:(一)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突出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突破。(二)要着眼全局,突出重点,狠抓工作的落实。一要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二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三要继续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四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五要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六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七要努力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三)要加强学习,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行署领导水平。会议同时强调,行署各成员不但要加强学习,更重要的是要转变观念,改变思维定势,破除旧的传统观念,克服“靠”的依赖思想。会议最后要求行署各成员要努力工作,起点要高,思路要清,工作作风要扎实,努力使1994年全区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5月19日,地区行署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行署专员马万令,各副专员,各正、副秘书长,各县市政府县市长,行署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席,省属在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行署前四个月的工作,研究部署下段行署的主要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了驻马店地区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了措施。会议指出:驻马店地区的优势很多,但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总量较小,底子较薄,思想观念发生很大变化,但开放程度不够,一“左”、一“旧”的观念仍然是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要充分认识对外开放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齐动,广泛招商引资,突出重点,规划开发格局,树立驻马店的良好形象。(一)关于农村经济。要搞好农村经济,必须走农区工业化的路子,在发展农村经济中,一要强力发展乡镇企业;二要建设网状的市场体系,三要搞好劳务输出;四要搞好农田水利,能源等基础建设。(二)关于工业经济。一要多渠道扩大投入,形成规模,才有效益;二要深化企业改革;三要高度重视工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四要掌握市场信息,正确分析形势。(三)关于财贸工作。大力发展工贸,扩大出口;商业供销要加快和完善“国有民营”和“公有民营”的改革;财政工作要抓扩收、抓经营、抓管理;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四)关于科技、教育工作。要继续实施“科技兴区、教育为本”的发展战略。(五)关于稳定工作。经济要发展,稳定是基础,工作要突出重点,各级领导要树立稳定观念,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搞好反腐倡廉和纠风治乱。会议最后要求:(一)必须确立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思想;(二)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三)必须有好的工作思路;(四)必须有一个好的干部队伍;(五)必须研究工作方法;(六)必须有一个好的作风。 (王风云)
【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 7月2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地委书记刘心铭、行署专员马万令等地区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地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以引进为重点,加大开放力度,扩大开放范围,促进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形成和快速发展。基本发展思路是:全面开放,重点突破,内外并举,梯次推进。 (王风云)
【全区经济工作会议】 7月2l~22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地委书记刘心铭、行署专员马万令出席,各县市,地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区工业经济形势,研究部署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促使我区国有工业企业抓机遇,转机制,练内功,增效益。会议指出:(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继续增强快速发展工业经济的紧迫感;(二)采取措施,改进方法,务使工业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大企业改革力度,二要努力提高国有工业企业的开放度,三要调整产品结构,四要加强管理,五要选好企业经营者,六要逐步形成和制定一些激励工业发展的政策。(三)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王风云)
【其他重要会议】 1月7~8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
1月11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生产救灾工作会议。
1月17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扫盲工作会议。
1月26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会议。
2月26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卫生工作会议。
3月4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物资工作会议。
3月7地区行署召开全区金融工作会议。
3月17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乡镇企业工作会议。
3月31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科技兴驻工作会议。
4月5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4月20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税务工作会议。
5月6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
5月18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社会稳定工作会议。
6月4日地委、行署在汝南县召开全区抗旱抢种现场会议。
7月15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
8月12日地区行署召开对台经济工作会议。
9月24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粮油收购工作会议。
11月22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
12月7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 (王风云)
【省委、省政府领导来驻检查指导工作】 1月4~6日,河南省副省长范钦臣来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工作。
2月27日,副省长张洪华来驻马店地区参观确山杨靖宇将军故居。
5月24日,副省长李成玉来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工作。
7月1~2日,副省长张洪华来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宿鸭湖及洪、汝河的防汛工作。
8月9~11日,省委书记李长春来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抗旱及防汛工作。
8月24日,省委副书记宋照肃来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工作。 (王风云)
【友好往来】 7月5~7日韩国南氏家族寻亲访问团以韩国南氏大宗会副会长、宜宁宗会会长南广佑为团长一行17人,到汝南县访问并寻根谒祖。期间,地区、汝南县的有关领导接见并进行下座谈。韩国南氏家族始祖姓金名忠,唐代定居韩国,至今已发展成为一个在韩国政治上极有影响、经济上实力雄厚的名门望族,总人数达20多万人。
6月13~30日,行署副专员郭勋堂到韩国、日本考察。
5月21日~6月5日,行署副专员王振国应邀赴美国考察。(王风云)
【行署领导职务变动情况】 1994年4月驻马店地区行署专员杨金亮离职,马万令任驻马店地区行署专员。马万令,男,1946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河南郏县人,原任漯河市委副书记。9月,路国贤、金正学任驻马店地区行署副专员。路国贤,男,954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河南长葛市人,原任上蔡县委书记。金正学,男,汉族,大专文化程度,1944年8月出生,河南新蔡县人,原任驻马店地区对外贸易委员会主任。
10月,驻马店地区行署副专员李天敏、傅全华、魏章保离职。(王风云)
【1994年行署工作要点】 1994年3月18日,行署印发了《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1994年工作要点》。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五届八次会议精神,立足强区富民,围绕“一高一低”,进一步奏响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主旋律,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5%左右;农业总产值57.75亿元,比上年增长10%;工业总产值110亿元,比上年增长34%;财政收入(按新财税体制计算)完成3.01亿元,比上午增长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对外贸易出口总值3.6亿元,比上年增长9.7%,农民人均纯收入650元,比上年增长13.8%;乡镇企业总产值120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乡镇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40%;当年直接利用外资要比1993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6‰以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都要有新的发展。具体措施如下:(—)要以财税、金融、投资、外贸改革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大力发展股份制企业;以完善经营体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为重点,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创办经济实体为重点,全力推进“小机关、大服务”改革。(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要继续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发挥政府、企业两个积极性,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推进科技对外开放,加强智力引进工作;用好外贸自营出口权,扩大出口创汇。(三)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四)继续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五)努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六)继续实施“科技兴驻、教育为本”的发展战略。(七)进一步做好财贸工作。(八)切实加强市场建设,继续办好专业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发展和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九)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王风云)
【驻马店地区关于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1994年5月17日行署印发了《驻马店地区关于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共20条。
一、区外客商、国外客商及港、澳,台同胞(以下简称国内外客商),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可在我区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对于国外客商和“三胞”购买、兼并、租赁、承包、参股我区国营、集体、私营企业的,分别按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对待,享受国家、省、地有关优惠政策。
二、对国内外客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交通、通讯设施等优先安排,并按本地国营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三、国内外客商在我区投资使用土地给予以下优惠:1.国内外客商在我区兴办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6至10年,占用农村耕地减半缴纳耕地占用税。出口创汇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10年期满后,经批准可继续享受减缴的优惠待遇;对于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经营期间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对于利用我区境内荒山、荒坡、荒水进行开发性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在经营期间免缴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2.对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10年或减半缴纳耕地占用税。3.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土地出让按评估价优惠10%。4. 对投资兴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免缴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占用农村耕地的减半缴纳耕地占用税。5.国内外客商可在我区范围内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凡一次性开发驻马店市区和各县县城繁华地段30亩以上,市(城)郊100亩以上的,按评估价优惠30%;如不享受优惠,可以分期付敦的方式购买。6.国内外客商兴办金融、商业、信息、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驻马店市区和各县城关繁华地段可供其优先选择使用。其商业、旅游建筑楼层在15层以上的,免收5亩地价款,楼层在20层以上的,免收10亩地价款。
四、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办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至第5年依法计征,财政返还;第6至第8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第9至第10年依法计征,财政减半返还。
五、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办的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能源交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及农、林、牧、渔业等在享受第4条优惠期满后,经批准可延长减半征收所得税1至2年。
六、外国投资者和“三胞”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我区境内再投资,投资期在5年以上的(包括5年),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60%;再投资兴办、扩建出口创汇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七、国内外客商在我区投资,免缴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在我区境内的各种公路收费;在我区投资办企业的高级管理职员,其工资及其他合法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国内外客商利用外汇投资兴办企业,每利用1美元,除省配套资金外,地区可再配套1元人民币的贷款;现有企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改造的,每利用1美元,地区内有关开户银行负责提供1元人民币的配套贷款。
九、对于国内外客商利用我区粮、棉、油、烟等农产品资源,兴办加工企业的,优先保证供应其原材料,并给予略低于市场价格的照顾。
十、国内外客商在我区投资额达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以上的,可将其亲友或年满18岁的亲友子女2至3人户粮关系转入企业所在地,属农村户口的可转为城市户口。
十一、对国外客商和“三胞”在我区投资的中介人,在外方资金到位后,由地区招商局出具资金到位证明,按外商实际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奖金统一由受益单位折成人民币进行支付,对投资于城市公共设施和福利事业的项目,奖金由地方财政支付。
十二、国内投资者,可独资、合资在我区兴办新企业,可承包、租赁、兼并、购买我区现有企业,也可投入资金对我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十三、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办的企业在不影响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在我区所辖县市自由选择投资地点。
十四、国内外客商在我区的投资、产权、投资所得利润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并可依法转让和继承,其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也可依法转让。
十五、国内外客商在我区投资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费用外,可以免缴其他任何费用。
十六、无论是区内、区外的单位和个人,凡利用正当途径,为我区引进资金,利率低于或等同银行贷款利率,使用期半年以上的,按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十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到计划外无偿拨款,用于生产和事业发展的,按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有偿无息,使用期在三年以上的,按5%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十八、国内客商到我区投资办企业,接到呈报材料后,由工商部门在7日内给予登记发照;凡属本地区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收到上报文件之日起,由审批机关在5至7日内审批完合同章程。
十九、对来我区投资的外宾旅居的宾馆、酒店,按涉外宾馆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贪宿费用可按内宾标准收取。
二十、此规定颁布实施后,地委、行署以往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与此规定不一致的,按此规定执行,其它政策条款仍继续生效。(王风云)
【重要决定】 4月5日,地区行政公署发出《关于加快我区公路发展的决定》。计划到2000年,建设驻马店市连接全区九县的三纵三横干线二级以上公路网;建设以十个县市为中心连接全区192个乡镇的三级以上公路网。具体目标:全区公路总里程要由1992年底的3186公里,增加到4000公里;二级公路里程由1992年底的225公里,增加到500公里,新增改建县、乡公路1923公里,实现95%的乡镇通油路,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
7月20日,行署发出《关于地区对县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从1994年元月1日起,地区对县市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决定》明确规定了:(一)地区与县市支出的划分;(二)地区与县市收入的划分;(三)税收返还基数的核定和收入增量的分配;(四)新老财政体制衔接。
8月30日,行署发出《关于对全区一九九三年技术改造有功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决定对地区金融财政系统的地区财政局等6个单位按超计划1‰进行奖励;经济主管部门的地区经委等5个单位按超计划0.5‰进行奖励,对地区化工总厂等7家企业按照超计划l‰进行奖励。同时还对张庆灵等5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奖励。
10月13日,行署发出《关于表彰一九九三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授予:西平县为地区奖杯先进县;正阳、平舆为地区奖牌先进县;汝南县水屯乡、老君庙镇、遂平县嵖蚜山乡、花庄乡、西平县二郎乡、重渠乡、正阳县皮店乡、熊寨乡、平舆县李屯乡、东和店镇、确山县新安店乡、留庄镇、泌阳县沙河店镇、王店乡、新蔡县孙召乡、余店乡、上蔡县小岳寺乡、塔桥乡、驻马店市老街乡为“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先进乡、镇。
11月10日,行署发出《关于驻马店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从11月10日起,驻马店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由行署直接管理,计划单列,一级财政,开发区内最高管理机构为驻马店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还对开发区的机构、编制、人、财、物的使用,以及管理方式、政策依据作出具体规定。
12月8日,行署发出《关于聘请李绍庆先生为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高级经济顾问的决定》。李绍庆先生系泰国正大集团公司农牧企业中国区总裁,在驻马店地区与地区粮食局合资开办了驻马店正大有限公司。
12月26日,行署发出《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授予丁文法等131名同志驻马店地区劳动模范称号,予以表彰。(王风云)
【重要通知】 1月6日,地区行政公署发出《关于印发驻马店地区一九九四年农业生产方案的通知》。
3月9日,行署发出《关于切实抓好一九九四年棉花生产的通知》。
3月10日,行署发出《关于目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月30日,行署发出《关于实行行署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改革项目责任制的通知》。
4月11日,行署发出《关于印发一九九四年科技兴驻任务的通知》。
4月27日,行署发出《关于印发驻马店地区发展养牛业生产方案的通知》。
4月28日,行署发出《关于下达一九九四年责任目标的通知》。
5月20日,行署发出《关于河南省华中医药集团公司等十户企事业单位晋升级别的通知》。
5月23日,行署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农村低压电价的通知》。
6月18日,行署发出《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6月25日,行署发出(关于改进城镇”三优杯”竞赛活动考核评比实施办法的通知》。
7月8日,行署发出《关于印发九十年代驻马店地区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1月30日,行署发出《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
12月30日,行署发出(关于印发驻马店地区94—2000年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王风云)
【重要规定】 10月5日,行署印发了《驻马店地区一九九五年烟叶生产意见》。
10月18日,行署印发了《驻马店地区一九九五年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的意见》。
8月11日,行署印发了《驻马店地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14条。(王风云)
【批转报告】 1月6日,行署批转了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加强驻马店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的报告》。
1月6日,行署批转了地区卫生局《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2月3日,行署批转了地区经委、地区电业局《关于提高征收地方电力建设资金标准的报告》。
4月11日,行署批转了地区杨庄滞洪工程建管局《关于杨庄滞洪区迁安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5月16日,行署批转了地区劳动局《关于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
6月23日,行署批转了地区人事局、地区教委、地区计建委《关于做好一九九四年度我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8月12日,行署批转了地区工商银行《关于认真落实地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盘活资金促进企业发展工作意见的报告》。
9月8日,行署批转了地区教委《关于清退计划外民办教师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
10月22日,行署批转了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快我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11月21日,行署批转了地区财政局、物价局《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试行)》。 (王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