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作
【劳动管理】 1994年,驻马店地区各级劳动部门在劳动管理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快用工制度改革。全区有512户国有企业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占企业总数的51%;职工72825人,占职工总人数5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集体企业282户,占集体企业总数的35.6%;职工34274人,占集体企业职工总人数的49.7%。
(二)培育和发展了劳动力市场。九县一市均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机制,全区形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全区共开办职业介绍所20个,组织职业介绍10万人(次)。新招和选招合同制工人6989人,办理职工流动1563人,引进技术人员378人。
(三)劳动安全监察不断加强,生产性事故明显下降。全年共发生生产性事故22起,死亡7人,重伤15人,经济损失13.8万元,分别比1993年下降43.5%、30%、31.8%和42.06%。检验在用压力容器359台,占应检台数的85.4%。检验蒸球41台,定检锅炉293台,完成96%。检验新出厂锅炉40台,完成新装电梯验收14台,检验在用电梯35台。验收新装起重机械14台,验收率100%。周期性检验起重机械42台。1994年,组织全区性安全大检查3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155人,培训矿长133人。全区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性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
(四)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抓了在职职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中式烹调、电工、木泥工,粮油储藏、话务、机务等专业工种培训,同时狠抓了对社会办学的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区共培训考核高级工1024人,中级工260人,初级工378人。全年评审技师36个工种,共581人。驻马店地区技工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工作进展顺利。技校招生实行了指导性计划,扩大了定向生、委培生的比例,增加了农村青年的招生比例,使招生、分配(录用)逐步与劳动力市场接轨。全区技校招生共报名2543人,录取1406人。当年毕业656人,已介绍录用591人,占91%。
(五)劳动监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抓了劳动鉴察的基础建设,充实了劳动监察队伍,培训了专业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颁发了证件,建立了举报制度。全区共查处举报劳动违法案件45起。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劳动用工大检查,检查各类企业1149个,查处违法案件3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7起11人,取缔非法劳务中介机构24个,补签劳动合同16215份,续签劳动合同12311份;查处违法无效合同263份;查处企业任意辞退职工案件5起;查处克扣职工工资事件65起;使23个企业落实了国家新工时制度;促使166个企业完善了厂规厂纪。
(六)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狠抓了国务院《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贯彻落实。调整和加强了仲裁机构,建立健全了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二是积极处理劳动争议察件,依法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2起,其中仲裁裁决5起,仲裁调解29起,其它方式处理38起。(陈富生 李万收)
【全区职工人数构成情况】 1994年末,全区职工人数343762人,比上年增加6141人,增长1.8%。其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268513人,比上年增加7163人,增长2.7%;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71903人,比上年减少3247人,下降4.3%;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3346人。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中,女性职工90049人,比上年增加5290人,增长5.8%,合同制职工71336人,比上年增加8729人,增长13.9%;正式职工134089人。长期职工259192人,临时职工9321人。按隶属关系分,中央直属单位职工14540人,比上年增加1712人,增长13.4%;省直属单位职工10204人,比上年增加1096人,增长12%;市地属单位职工37295人,比上年减少1747人,下降4.5%;其它属单位职工403人,比上年减少983人,下降70.9%。按企事业分,企业单位职工136023人,比上年减少6117人,下降4.3%;事业单位职工88538人,比上年增加18389人,增长261%;机关单位职工43955人,比上年减少4836人.下降9.9%。按行业分,农、林、牧、渔业职工8414人,采掘业职工653人,制造业职工57170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8046人,建筑业职工6338人,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职工4066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职工12747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职工43070人,金融、保险业职工6604人,房地产业职工1296人,社会服务业职工5345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职工17553人,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职工47565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职工2054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职工47592人。(陈富生 李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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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1994年,全区劳动就业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共安置城镇各类人员就业13631人,待业率控制在3.2%。培训各类待业人员18583人,安排5480名待业职工重新就业。全区向省内外输出劳务工86.7万人,其中有组织的劳务输出12.3万人,向境外输出劳务工418人,年创劳务收入9亿多元。劳动服务企业已发展到478个,其中当年创办26个。完成产值、营业额16999.8万元,实现税利1013.42万元,其中利润575.3万元。 (陈富生)
1994年,驻马店地区劳动工资制度改革,以宏观调控为重点,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是抓好了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对大多数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全区实行工效挂钩的国有企业361户,职工86578人,分别占全区国有企业总数的73.5%和职工总人数的86.7%。实行工效挂钩的集体企业111户,职工14693人,分别占全区集体企业总数和职工人数的22%和23.8%。二是继续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全区有8户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三是完成了企业职工升级工作。全区安排增资的国有企业313户,职工76641人,分别占63.7%和76.8%;集体企业254户,职工23025人,分别占50.4%和37.2%。(陈富生)
【劳保福利】 1994年全区社会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1756户,职工141120人。全区合同制工人养老金征收率为88.8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统筹金征收率分别为81.2%、78.5%。全年调剂使用合同制工人养老金368万元,保证了全区22843各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全区参加待业保险的国有企业1285个,占国有企业总数的99.6%,参保职工132960人。全年征收待业保险金181.9万元,征收率为90%。为困难企业的待业职工发放待业救济金106.7万元。
职工的保险福利待遇得到落实。为全区企业25388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补贴,全年增资1073.04万元。审批工人退休1922人,其中国有企业正常退休1288人,工残退休95人,患职业病退休2人,病退227人,退职9人。集体企业正常退休283人,工残退休5人,病退12人,退职1人。照顾工残退休工人子女安排63人。(陈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