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机构及人员编制】根据《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城市规划局设5科1室(法制监察科、建设用地与设计勘测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市政市容规划管理科、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科、办公室),编制人员20名(其中局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另辖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差额供给,编制人员75人)、市规划监察支队(全額供给,编制人员25人)、市城乡规划档案馆(全额供给,编制人员5人)三个二级机构。(吴东升)
【规章制度】制订了《机关工作制度》、《规划监察大队规章制度》、《一书两证审批程序》、《社会承诺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依法行政责任制》、《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使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吴东升)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过数十次征求四大班子意见,数十次与同济规划研究院专家交换、商讨、反馈意见,在反复修订后,4月份,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形成。4月23—24日,河南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在西园宾馆主持召开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评审会。建设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市规划设计院、河南省建设厅、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民政厅、省交通厅、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城科会、省规划设计院和驻马店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有关部门、市辖县(区)的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组成了由建设部规划司原司长赵士修为,主任委员的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评审委员会,听取了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成果汇报,实地踏勘了现场。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议,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并原则通过该规划。根据评审会意见,会后市规划局会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规划进行了完善。
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市城市总体规划;8月16日,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吴东升)
【详细规划】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用地和行政中心广场进行了选址和规划;为高中分校、二中新分校、科信中学、智髙中学进行了选址和规划。(吴东升)
【专业规划】完成新城区九路(雪松路西段、西三环路、北三环路、中华路东段、北二环路中段、十三香路、练江路、文明路北段、107国道改造)一桥(练江路立交桥)一河(冷水河)的规划设计;对驻马店市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加油站、书报亭、消防栓、小游园(绿地)和休闲广场进行了规划;对文明路、乐山路、解放路、雪松路进行了美化规划;完成华骏工业园、春晓街(商业步行街)旧城改造、万博园、新家园、王子大厦、邮政大厦、华蓉饭店、新华书店等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吴东升)
【村镇规划】指导完成西平县、上蔡县总体规划的编修,正阳县王勿桥乡、西严店乡、油坊店乡、岳城乡、陡沟镇、皮店乡和泌阳县官庄乡的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了技术评审。(吴东升)
【地形图标绘】标绘1:1000航摄地形图,面积120平方公里。至年末,金地测绘技术公司(省测绘院)已基本完成外业调绘工作,形成测绘成果。(吴东升)
【规划管理】一、项目审批。严格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在审批建设规划项目时,坚决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把用地性质关、规划指标关,保证了规划的超前性。共受理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项目139个。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个,批准用地面积83.78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6个,批准规划建筑工程面积46万平方米;审验检查在建建设工程136个,检查建筑总面积64万平方米,查验补证63件。二、规划监察。加大对违法违章各类建筑活动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08起,已立案50起,全部结案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拆除违法建筑0.46万平方米,解决纠纷38起,举行听证2次;协助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拆除违法建筑活动200人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三、规费征收。全年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绿化费338万元(不含开发区)。(吴东升)
【规划宣传】4月1日,以《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12周年为契机,组织形式多样《城市规划法》宜传活动,深入宣传规划工作、规划成果、规划政策法规,扩大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影响,增强了实行城市规划、遵守城市规划的自觉性。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人员3000多人次,宣传车辆45台次,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展示宣传版面27块,发送传单、小册子1万多份,张贴公告、标语1000张,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和举办专题讲座36次,设咨询台25处,咨询人数达3万多人次。(吴东升)
【驻村工作】为黄庙村编制了村庄规划,帮助该村实现柏油路全村贯通,切实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协调解决资金(物质)近10万元,扶持养猪、林业、优质稻、白莲藕生产,产业、产品结构趋于合理,农民收入得到提高。(吴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