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依法治理为统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突出监管安全,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积极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法学教育、法律服务、法学研究、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取得了优异成绩。8月,驻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并在长春会议上介绍了经验,9月,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11月,市监狱实现连续十年监管安全无事故,省厅记二等功予以表彰;在“12.4”法制宣传活动中,驻市荣获省法制知识电视大奖赛二等奖;市司法局连续五年获市政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2月,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考察驻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后指出,“驻马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走出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白 杰)
【依法治市】市司法局积极倡导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法制化。2月24日,市一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为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市各级普法部门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广泛地宣传新颁布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在全民普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目标责任制。2002年,全市举办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9次。10月18日,全市41名市级领导干部集中参加了全省统一法律考试。驻市此次考试的组织工作,受到了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依法治省办公室联合巡视组的充分肯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学习《青少年法制读本》,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活动,全市20多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在全市农村依托驻村工作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进村、服务连心”活动,以深入细致的法律服务,积极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在普法内容上,加强了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着重培养公民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良好习惯。在普法形式上,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在采取办培训班、放映法制教育电影录像片、举行法制演出、制作法制展板、组织在押罪犯现身说法、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的同时,组建丁局长曹永亮任组长的“四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上法制课,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会同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室组织了“千人签名,万人宣誓活动”。
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深化。在继续稳步推进地方、行业依法治理的同时,着重抓好了基层依法治理。结合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推行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扎实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在市区和重点城镇升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初步建立了党委(工委)统一领导,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社区各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法律优先及公正、透明、统一等法制原则,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白 杰)
【监狱工作】驻马店市监狱认真贯彻落实《监狱法》,在工作中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司法部提出的“三个绝对不能,四个绝对不允许”的要求,坚持严格、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以监管安全为中心,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不断提高监管教育改造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努力建立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的高效机制,狱内实现了“三无”,即无脱逃、无重大事故发生、无非正常死亡,确保了狱内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至2002年11日,市监狱实现连续十年监管安全无事故,连续八年被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授予“管教先进单位“称号。(白 杰)
【律师工作】 在市直和部分县直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结束后,2002年,市司法局积极研究探索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管理的新路子,在律协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其业务、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构建“大服务”格局,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加大了对违反职业纪律人员的查处力度,纯洁了法律服务队伍。律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上,实行主任聘任制和效益工资制,增强了法律服务机构的生机和活力。2002年,全市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23处,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560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1830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1650件,行政诉讼代理36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906件,解答法律咨询14682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4342件。(白 杰)
【公证工作】2002年,全市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5388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34391件,经济类公证10432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581件,制止不法经济合同352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268万元。(白 杰)
【法律援助工作】 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第二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法援机构的基础上,积极为贫、残、老、幼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2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共办理法援案件600多起,解答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避免越级上访20多起。(白 杰)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根据省司法厅创建文明司法所的“双十”达标条件及《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系统2002-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的要求,加大了对县区司法所的协调和指导力度。一大批基层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援予省级“文明司法所”称号,确山县十八个司法所全部被授予“省级文明司法所”称号。2002年,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全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评比标准》,规范和明确了人民调解中心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原则和范围,强化了各项制度,使全市的人民调解中心建设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大调解网络,针对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涉及各种主体、不同地域、多种性质的纠纷和矛盾。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26956起,调解率达l00%,调成率达99%,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204起,制止群体性械斗12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68起,为单位、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7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白 杰)
【国家司法考试】3月30~31日,市成功举办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在考试组织工作中,市司法局坚持严字当头,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从严把报名关人手,扎实做好资格审查、保密、安全、监考工作,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的要求,圆满完成了考试组织工作。全市有905人参加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其中49人通过考试取得了资格证书。 (白 杰)
【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8月1日,市司法局在市政法干校举行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和驻马店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揭牌仪式。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克昭。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军甫为两个委员会的成立揭牌。2002年市司法局受理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单位或部门24家,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法医临床鉴定机构8个,司法会计鉴定机构4个。根据《仲裁法》聘任仲裁员的规定条件,驻马店仲裁委员会聘任了26名仲裁员,由律师、公证员、审判员、会计师、工程师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拟在全市金融、保险系统再聘任28名仲裁员。 (白 杰)
【队伍建设】2002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双创”和“争创”活动为载体,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局机关机构改革中,适时精简机构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年初,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驻马店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定岗实施方案和非领导职务设置意见》、《部分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使人员定岗和干部调整工作有规司循,有章可依。机构改革中,局党委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按照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过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党委研究、组织考核等程序,局机关14名德才兼备的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局机关结合“双创”和“争创”活动的开展,精心制定对干警的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要求及考核方法。局领导带头授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教育。2002年。举办各种讲座20多次,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WT0知识、文秘知识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效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
三、深入挖掘典型、精心选拔培养,大力宣传推广。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局党委把“争创”活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把推广典型的重点放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以及监管改造工作的第一线。为了把工作做好、做实,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永亮带领党委一班人、局政治部及有关科室的同志分别深入全市10个县区的25个乡镇司法所采取座谈、走访、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先后召开座谈会15场,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使先进典型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人民信任、党委政府肯定。并由局政治部牵头成立了宣传小组,对收集的材料精心筛选,认真整理,邀请新闻单位的专业人员修改润色。市司法局分三批对确山县司法局、上蔡县杨集镇司法所所长戚四海等16个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宣传推广,整理事迹材料近10万字。
四、强化措施,改善设施,树立好“窗口”形象。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双创”活动领导小组。二是签订了三级责任书,即:局长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与具体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三是与“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文明司法所”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四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规范业礼貌用语,在办公桌上设置职责牌,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监督。五是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了对违反职业纪律人员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律服务队伍。在整顿过程中1个律师事务所被注销,2个律师事务所被责令停业整顿,对在执业过程中3名违法违纪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六是在局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大力压缩各项开支,挤出资金用于“双创”活动。全年共投入资金近5万元,改造临街路面,购买学习书籍、劳动工具,改善办公条件,制作宣传栏、展报,绿化环境,积极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创造条件。(白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