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刑事审判】2002年,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关于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806件,审结1667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1790名。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全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斗争锋芒对准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流氓恶势力犯罪;对准爆炸、系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对准盗窃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审判中,始终严把“两个基本”的办案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中的犯罪分子,该重判的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手软。严打斗争中,全市法院注意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把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好从重从快与依法办案的关系,坚持“两个基本”与确保办案质量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开展“严打”,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适应少年案件审判的需要,市中级法院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少年审判庭,加强对基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积极推行少年犯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判,探索适用少年案件的审判方式。在少年案件审判中,全市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和少年犯的亲属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叶厚隽)
【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积极慎重地审理国有企业改革中发生的各种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妥善处理了涉及国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国有企业及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依据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审理破产案件,严格破产程序,排除各种干扰,杜绝“假破产,真逃愤”现象的发生。二是依法审理了一大批涉及金融领域的纠纷案件。办理这类案件,既严格依法审理.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注意制裁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积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2002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退伍军人安置、工商银行系统增效减员过程中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非常棘手。市中级法院加强对此类案件的调查研究,并派人到外地考察。形成报告,经院审委会讨论,报经省高级法院同意后,又向市委、市人大写出专题报告,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协调下,形成了一致意见,使这些棠件得到了及时解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及时审理了加重农民负担和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誊农案件。在审理涉农案件时,一切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出发,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注意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对制假、贩假的坑农害农案,依法严厉制裁涉案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加重农民负担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案件,坚决予以撤销。五是依法及时审理了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的案件,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六是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依法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树立新道德、新风尚,促进家庭和社会进步。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一审案件13526件,审结12729件,受理各类民事二审案件1266件,审结1134件。(叶厚隽)
【行政审判】 全市两级法院以促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规范化为重点,以抓宣传、促收案为突破口开展行政审判工作。针对行政案件有所下降的情况,两级法院加大了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市中级法院采用问卷试答形式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及农村行政诉讼问题进行调查,并及时总结推广了西平、平舆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推动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49件,审结521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36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0件,审结7件。(叶厚隽)
【审判监督工作】 全市两级法皖坚持实事实是、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审理申诉及再审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624件,审结575件。工作中,一方面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改革审判方式,增加再审案件公开开庭率;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诉辩机会,提高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同时在处理上严把证据、事实关,不使案件轻易翻烧饼,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大量的庭外调解,做耐心细致的服判息诉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为规范办案程序,市中级法院制订了《案件审理时限跟踪表》、《当事人举证须知》,《当事人举证时限通知书》等。(叶厚隽)
【立案信访工作】 全市法院积极做好立案工作,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做到统一立案、审限跟踪和统一收费,对超期案件,实行通报制度,使超审限案件大幅度减少。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座谈会之后,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信访工作,努力降低涉法来市赴省进京的信访量,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建章立制,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中级法院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规定》、《院长接待日制度》、《案件督办制度》、《预约接待制度》、《申诉复查案件处理规定》等制度。为确保各项信访制度的落实,市中级法院还采取了首问责任制、目标责任制、限期回复制、领导包案制等措施。二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长、庭长集体接待当事人。三是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热情做好上访老户思想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对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同时注重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对重大疑难的信访问题及时向觉委、人大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便妥善解决。全年,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1348件,接待来访1631人次,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0.84万元。(叶厚隽)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全面强化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年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改革的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机构改革中成立执行局。执行局长高配。执行局对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行使行政领导和司法监督双重职责。执行局内部建立分权制衡的新的运行机制,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室。三庭室分别行使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极,彼此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工作中,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和听证制,对执行款、物统一管理,分配时一律公示,并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及债权凭证制度。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997件,执结6671件,执结标的额3.12亿元。另,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按照省高级法院的要求,全市法院开展了“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认真解决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叶厚隽)
【机构改革】 1月,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县(市、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和《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贝)的通知》精神,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机构改革。
此次机构改革经过动员发动、演讲答辩和任前公示、双向选择等程序,取得圆满成功。一是完善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二是调整了机构设置,增强了审判力量。充实和加强了立案庭,精简和优化了审判监督庭。成立了执行局,新设了少年审判庭。改革后,市中级法院内设16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划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另新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和河南省法官学院驻马店分院(均为事业编制,科级规格)。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突出年轻化、知识化,使一批法学理论水平高、审判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定岗的中层领导,平均年龄39.7岁,本科以上学历33人(占中层领导人数的63.5%)、女法官6名(其中3名正职,3名副职)。
在机构改革的同时,市中级法院形成了“三大管理机构、三大制度体系和一考核”的法院内部管理体制(简称“三三一”)。“三大管理机构”即以政工、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的队伍管理机构,以办公富、行政处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机构,以立案庭、研究室为主体的审判管理机构;“三大制度体系”为队伍管理制度体系、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一考核”即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叶厚隽)
【“调查研究年”活动】根据省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年”活动。市中级法院对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分别牵头共完成专项调研课题12个。活动中,两级法院在开展专项调研同时,广泛开展群众性调研,举办研讨会,撰写调研文章,共报送调研文章585篇。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及时推广,促进各项工作;将调研成果积极向党政及法院内部信息载体上投递,全年在国家和省级报刊上共发表各类调研文章118篇,在最高法院信息上发表5篇,在市委刊物及信息载体上发表13篇。(叶厚隽)
【“整顿审判作风,服务企业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贯彻《决定》的意见以及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参与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两级法院集中一个月时间(5月27~6月27日),认真开展“整顿审判作风,服务企业发展”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联系实际开展“四查四看”,即,一查思想,看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观念树得牢不牢;二查作风,看是否做到了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三查工作,看是否做到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查纪律,看是否存在“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现象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活动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自查自纠;二是开门整顿、征求意见;三是整改立制;四是总结提高。活动中,各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重点放在查摆问题和整改上。通过领导带队到企业和各部门走访,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各院还结合自身实际,发动干警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查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查摆的问题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查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全市共立案调查和处理有问题或有线素的案件75件。(叶厚隽)
【争创“三优”】 为了进一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唱响肖扬院长提出的公正与效率主旋律,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全面落实中院党组提出的“三三一”管理机制,强化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的指导监督关系,推进全市法院建设,2002年,市中级法院开展了以“队伍建设优秀、审判工作优质、行政管理优化”为基本内容的“三优”活动。对此各法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计划,采取了措施,分解任务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取得了一定成效。年终,中院对各县区法院进行了检查考核。西平等3个法院被评为“三优”活动先进集体。(叶厚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