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 2019 年,市检察院把依法办案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服务手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连续 3 年开展服务大局品牌评选活动,引导两级检察院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544 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119 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依法起诉影响扶贫工作和涉及扶贫资金犯罪 16 人,救助 7 名精准扶贫对象,协调发放司法救助金 11.3 万元。选派干警61 人到 29 个村驻村帮扶,市县两级检察院均被评为驻村帮扶先进单位。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 442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7 件。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 2142 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和垃圾 582.7 顿,治理水域 1302.8 余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专门负责涉黑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实行上级统一把关制度,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层报省检察院统一把关 ;其他恶势力犯罪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把关,做到司法尺度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定性准确,不枉不纵。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 196 人,起诉 128 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 470 人,起诉 438 人,移交“保护伞”线索 62 条,向有关方面发出检察建议 55 份。1 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提纲、2 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分别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候选优秀法律文书和典型案例,1 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优质案件。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检企联系,促进亲清共赢。编发服务民营企业政策文件汇编和典型案例,加强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引导。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六个专项”活动,清理涉及民营企业历史遗留案件 6 件。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的犯罪,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 36 人,提起公诉 15 人,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家财产和人身权益犯罪 21 人,起诉 46 人。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53件。(丁 力)
【打击刑事犯罪】 2019 年,市两级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5033 人、提起公诉 9142 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暴恐、邪教、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 3544 人、起诉 3107 人,依法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759 人、起诉 947人,依法批捕“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 488 人、起诉 75 人。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减存量、防增量取得成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程序从简、处理从宽”法定要求,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3874 件 4942 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丁 力)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19 年,市两级检察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 294 人,起诉 293 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 29 人,通过帮教有 9 名在校高中生考上大学。推进送法进校园“百千万工程”,落实检察长、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市 238 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受教育师生 20 余万人次,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部门会签 6个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制度。 (丁 力)
【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2019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 612 件,具备回复条件的 556 件,全部在 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结并实体性答复 517 件 。驻马店市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肯 定 。 (丁 力)
【刑事检察监督】 2019 年,市两级检察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311 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39 件,撤案 24 件,纠正漏捕 166 人、纠正漏诉 87 人 ;提出刑事抗诉 23 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 78 次。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157 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 39 人次 ;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 173 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并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对 210 人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好91 名罪犯特赦监督工作。在全省市分院中率先立案侦查 1起司法人员玩忽职守案,5 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 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 件 ”。 (丁 力)
【民事检察监督】 2019 年,市两级检察院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 9 件,提请抗诉 32 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 8 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40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30 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 6 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 191 件,同时向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对民事案件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1 件。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孙某某担保追偿权纠纷案,省高级法院再审采纳抗诉意见并作出改判,为孙某某挽回损失 1386 万余元。(丁 力)
【行政检察监督】 2019 年,市两级检察院受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 31 件,依法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 29 件。紧盯重点领域,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案件 93 件,提出检察建议 90 件,采纳 91 件。与环保、国土等部门会签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非诉行政执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协助配合的范围和方式,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丁 力)
【检察公益诉讼】 2019 年,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42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76 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3 件,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1 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 件,相关单位履职后,检察机关依法做撤诉处理。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遂平县院办理的西部山区生态修复案、西平县院办理的生活垃圾环境风险案、平舆县院办理的非法占用农业耕地案、正阳县院办理的农田机井配套设施不全案、确山县院办理的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案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丁 力)
【检察改革】 2019 年,市县两级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确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发挥一体化办案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委会讨论决定,2019 年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 1534 件,带动提升整体办案质效。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要求,两级院共列席审委会 19 次,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和个案公正处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丁 力)
【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2019 年 8 月 16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约暨挂牌仪式在市检察院举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学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管学,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党委书记赵干甫、教授房国宾,市检察院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人事教育处全体人员,以及在市院实习的西南政法大学实习生参加仪式。(丁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