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概况】 2019 年,市委共组织开展 3 轮巡察,巡察单位党组织 25 个、村级党组织 36 个,各县区已巡察单位党组织112 个、村级党组织 1355 个。全市巡察村级党组织盖率达55.7%,提前完成省定 40% 的目标任务。市委巡察发现问题1291 个、移交问题线索905 件次,各县区党委巡察发现问题12392 个、移交问题线索 1531 件次。市委巡察办在谋划市委首轮巡察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健康中国战略,确定对 10 家市管学校和医院进行巡察全覆盖,重点查找以人民为中心的办学、办医理念不到位的问题,纠正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针上出现的各种偏差。在谋划第二轮巡察时,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发挥巡察监督的独特作用,在开展全市采砂采矿领域“机动式”巡察的基础上,又确定对 6个县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的落实。在谋划第三轮巡察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行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确定对 3 个功能区的4 个办事处、36 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实、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主体责任落实】 2019 年,市委召开 5 次市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并先后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促进会、推进会,推动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市委书记陈星坚持主业主抓、主责主担,发挥“头雁效应”,亲自部署开展共性问题“未巡先改”专项治理,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巡察机构缺职缺编问题解决,带领市委班子成员共同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带动县区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知责、明责、负责、尽责,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先后召开8 次会议,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创造性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巡察整改工作】 2019 年,市委巡察办完成对集中整改期满的 22 个单位的集中督查、集中会审,推动 117 个重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对四届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直工委、市财政局,由 6 个部门分别牵头在市直单位开展为期 2 个月的“未巡先改”专项治理,进一步扩大巡察成果。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全市立案审查党员干部 417 人,党纪政务处分 369 人,移交司法机关 20 人,诫勉谈话 133 人,组织调整、组织处理 33 人,分领域分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223 个,建章立制 1311 项。(徐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