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
【无线电管理工作概况】 1993年,驻马店地区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四人”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任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至年底,全区新设各类电台ll6O部,比上年增加4.1倍;新开无线通信网络8个,比上年增加1.2倍。无线通信设备已遍布各业的不少部门,为全区经济建设的腾飞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胡金洲)
【无线电台执照年度审核】 为了加强对各类无线电台的管理,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每年都要对电台执照进行逐次审核。1993年度的审核工作从4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历时两个月;地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采取按片分批的办法,逐县逐系统进行审核。截止5月底,共审验各类电台执照3912个,较好地完成了省无委布置的工作任务。(胡金洲)
【无线电台站普查】 近年来,由于无线电通信事业迅速发展,各类无线电台的数量激增。为了切实掌握详细准确情况,建立数据库,进行计算机管理,并做出长远发展规划,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决定199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无线电台站普查登记。按照国家的统一布署,地区无委办分两步组织普查。第一步由各设台单位自查,并填报普查登记表。第二步由地区无委办组成普查小组,深入到设台单位复核。普查结果是:全区共有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3960部。其中超短波固定台1510部;超短波移动台2166部;短波电台182部,广播电台10个,设备17部,电视台(含差转台)22个,设备44部;微波通信站13座,设备39部:无线寻呼台12个,无绳电话130部,各类无线通信台站252个,无线通信网络86个。(胡金洲)
【无线电管理费的征收】 由于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是有偿使用的,所以,一年一度的无线电管理费征收是无委办的一项重要工作。1993年的管理费征收采取直接收缴与银行划拨两种形式。对于一些征收难度小,数额较少或主动交纳的单位,进行直接收缴。对大部分单位则采取签订合同,交由银行直接划拔。全年共征收无线电管理费131720元。(胡金洲)
【建立无线电管理执法宣】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及时依法处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地区无委会根据省无线电管理委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经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建立了“驻马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驻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执行室”,并于1993年10月30日正式办公,执行室的建立,标志着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巳走上法制化轨道。(胡金洲)
【无线电纠察】 1993年1月,驻马店地区无线电纠察队成立。其主要职能是依法查处非法设置的电台,打击擅自销售电台的行为,维护空中正常的电波秩序。全年纠察队并纠正通信违章事件37起,查处非法电台22部,非法销售电台的网点2个。8月份,纠察队又根据省无委、省公安厅等六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无绳话机销售市场管理的通告》,在全区进行了无绳话机的清查,共查出非法无绳话机108部,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胡金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