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业
【保险事业概况】 1993年,驻马店地区保险公司实现国内外业务总收入8430万元,完成全年业务总计划的104.50%,较上年增长25.81%。其中:保费收入4345.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8.73%,寿险业务收入1415.2万元,涉外业务收入27万元。全区共处理各种赔付案件44882起,短险赔付金额为3215.74万元,短期业务的综合赔付率为74%。向各级财政交纳税金122.1万元,完成分保后利润22.1万元,超额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利润计划。
一、继续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办法。1993年在全区保险系统实行了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大胆试行了按万元保费计发劳动报酬的分配方法,制定一系列激励业务发展的措施,激发了基层公司发展业务、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积极性。全区各县、市支公司均超额完成了目标管理任务,首次消灭了亏损单位。
二、保险的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1993年,全区保险系统坚持“大力发展短险业务,重点发展寿险业务,兼顾储金性业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奋力拓宽保险的服务领域。农业保险继续大力发展农村互助保险,重点发展了五种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人身保险业务,在巩固发展各种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农民寿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推广顺利,全区已有22个乡、镇开办了此项业务,承保人数达54万人,积累医疗保险基金540万元。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得到长足发展,累计承保车辆8067台,城市财产险业务也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新险种的开发工作得到重视,全区相继推出爱子女年金保险、产品质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12个新险种。
三、防灾理赔工作“主动、迅速、准确、合理”。1993年6月24日,我区部分地区遭受冰雹、龙卷风的袭击,损失严重。案发之后,保险公司经过认真查勘定损,迅速将240余万元的赔款遇到了保户手中,使受灾保户及时恢复了生产。
四、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1993年全区有9个单位被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24人桩评为全省保险系统先进工作者、服务标兵和展业能手。地区保险公司还被命名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纳税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公司经理刘炳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先后在《河南日报)、《当代保险》杂志和《保险世界》上刊登。 (马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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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业务】 1993年,农村保险业务总收入4303万元,累计承保数量达3091137万件。其中:保费收入1311.50万元,较上年增长62.28%,储金性业务收入29911.5万元。累计处理各种赔付案件11204起,支付赔款997.24万元,较上年上升27.32%,短险赔付率为76.04%。
1993年,农村保险工作以农村互助保险为龙头,带动了其它农村保险业务的全面发展。农村互助保险已在全区全面铺开,服务范围涉及乡镇企业,农民家财、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险种已开办14个。各乡、镇均建立了保险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种植业保险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已有234万户农民参加种植成本保险,收费57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1%,处理赔案6739起,支付赔款530万元。遂平、平舆、上蔡、汝南等县实行了烟叶种植成本保险。在1993年6月份的雹灾中,仅上蔡县无量寺乡的烟叶保险,保险公司就支付赔款达10万元。新蔡县开办了棉花种植成本保险,在6月份的雹灾中,保险公司支付此险种赔款达24万元。麦场火灾保险、农用变压器保险、农房及农民家财、大牲畜保险等业务也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马长海)
【人身保险业务】 1993年,全区人身保险业务总收入2395.5万元,其中:储蓄性人身保险业务收入190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96%,短期人身保险业务收入11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8%。短期人身保险累计处理给付案件12251起,给付金额57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万元,给付率为43.91%。
1993年,全区人身保险业务在巩固各种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寿险业务,全区实现寿险业务1457万元。其中:养老金保险收381.7万元。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得到广大保户的欢迎,全区保人数达70万人,实现保费收入2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农民住院医疗保险试点扩大到22个乡、镇,承保人数54万人,实现保费收入540万元。普遍开展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已为全区20万人提供计划生育保险保障,促进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业务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马长海)
【农民住院医疗保险】 农民住院医疗保险是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眼务性险种,它是在农民寿寝险的基础上开办的一个附加险种。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其中:寿寝险4元。住院医疗保险6元。保险金额分别为400元和1000元。经行政村为单位投保,以乡镇为单位统保,在乡、镇卫生院定点就诊住院治疗,农民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者,保险公司支付400元的死亡保险金。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住院者,住院费在300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承担50%的补偿责任;300元以上部分,保险公司承担70%的补偿责任,最高给付金额为1000元。
保险公司于1992年7月份在确山蚁蜂乡试办了“农民寿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业务。试点成功后,在全区进行试点扩大工作。1993年,试点扩大到22个乡、镇,承保人数达到1354万人,积累医疗保基金540万元。经过开诊运行,共处理赔案12930件,给付金额296.7万元。农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开办,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支持,被誉为“农民的公费医疗”。(马长海)
【城市财产保险业务】 1993年,全区城市财产保险业务总收入595.50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业务承保企业395家,保费收入306.6万元,货物运输保险承保10618笔,保费收入261.9万元。累计处理各种赔案4985起,支付赔款522.30万元,赔付率为87.70%。
1993年,全区的城市财产保险业务面对大部分企业不景气和资金紧张的困难,保险公司在巩固已开办险种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险种,开辟新的服务领域,进—步推行了加成承保和足额承保,宣传企业保足保全。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了险种结构,停办了机器损坏险等风险大的险种,制止了在发展企业财产险业务中以保费倒算储金的错误办法,保证了城市企财险业务的健康发展。铁路货运险继续加强与铁路部门的联系,实行协议分保,促使该项业务的发展,全区共承保铁路货运险6043笔,保费收入79.6万元。公路货运险和其它货运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823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涉外险以出口货物保险为重点,积极挖潜,实现保费收入27万元。(马长海)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1993年。全区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共承保机动车辆8067辆,实现保费收入1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76%,累计处理各种赔案2535起,支付赔款1124.3万元,综合赔付率为98.94%。其中,农用拖拉机保险业务承保1443辆,保费收入11.92万元,较上年下降61.67%。(马长海)
【理赔与防灾】 1993年,全区共处理各种赔付案件44822起,支付各种赔款和保险金4072万元,短期业务的综合赔付率为74%。处理赔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案36起。尤其是6月24日的冰雹龙卷风灾害,一次就支付赔款240万元。12月份,驻马店市麻纺厂发生火灾事故,保险公司支付赔款30余万元,使企业及时恢复了生产,保险的社会保障和经济补偿职能得到了有效地发挥。
1993年,在理赔工作中,全区保险系统根据“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八字方针,严格实行了索赔凭条制度,重新明确了理赔权限和实效。在办案中,坚持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并坚持实行理赔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了对疑难案件和重大案件的跟踪调查和集体会审。全区共查出骗赔案件54起,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仅10月份侦破的云南省曲靖市货运险骗赔案,就挽回损失10万元。同时,保险系统还切实加强了对理赔队伍的管理,严明了赔付纪律,坚决制止了以赔谋私现象的发生。经过考核,全区将24名不合格人员调离理赔岗位,处理6名以赔谋私,向保户吃、拿、卡、要的理赔人员,纯洁了理赔队伍,维护了保户的利益和保险公司的信誉。
1993年,防灾防损工作得到了加强,在全区企业中继续实行了安全无事故承包责任制。保险公司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企业进行防灾检查,与消防部门联合举办了“保险与消防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在全省的比赛中.取得第5名。同时,还配合有关部门,不失时机地开展夏季防汛和冬季防火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防灾防损工作。(马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