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工作
【侨务工作协作】 为发挥侨务工作的群体优势,1993年地区行署侨务办公室将全区10个县市分成3片,成立了3个侨务工作协作组,即遂平、西平,上蔡协作组,驻马店、确山,泌阳协作组,汝南、平舆、新蔡、正阳协作组.每个协作组围绕“五个一”(即共商一个经济发展计策,提供—条信息,推荐一名人才,引进一个项目,推销一种产品活动),深入开展侨务工作大协作。各协作组建立,健全了协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开展检查评比,协作活动十分活跃。这一活动的开展,搞活了侨务系统内部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落实。(刘白汀)
【内陆、沿海、沿江侨务工作联谊活动】 1993年,行署侨务办公室积极土动地向沿海、沿江有关地、市侨务部门发函,倡议开展内陆、沿海,沿江侨务工作联谊活动。联谊的主要内容是:(一)交换文件;(二)交换信息,(三)为对方经贸活动牵线搭桥,提供商务服务;(四)推荐介绍海外侨务工作对象前往对方所在地考察投资;(五)共同研究探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六)互派侨务干部进行工作交流。这一倡议引起积极反响,到年底,已同烟台、宁波、九江等10个地市的侨务部门建立了联谊关系,初步见到成效。(刘白汀)
【贯彻《河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河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于1993年1月1日实施。为保证《办法》的顺利实施,全区各级侨务部门大力开展了宣传贯彻工作。据统计,全区共印发《办法》宣传册2000余份,出普法板报10期,举行归侨、侨眷学法座谈会(宣讲会)10次,各级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1次.召开贯彻落实《办法》工作协调会5次,对归侨、侨眷进行法律咨询近200人次。同时,协同执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36起,推动了《办法》在全区的贯彻落实。(刘白汀)
【招商引资】 1993年10月11~14日,地区侨办与地区经委、招商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带领我区部分企业,参加了由国务院侨办牵头,19个内陆省份联合在深圳举办的“93中国大中型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会议期间,我区与外商共签定意向6项,占全省意向总数的18.8%,总投资为5680万美元,意向外资2430万美元。同时,还与祖籍汝南县的美国罗林斯集团关系企业—福中国际投资公司总经理王可济先生,加拿大阿尔伯达省贸易及旅游专员公署专员、全加华人联合会共同主席洪金福先生等华侨、华人建立了联系。(刘白汀)
【兴办侨务经济实钵】 1993年,全区各级侨务部门加强对侨务企业的管理、指导和扶持,全年新办经济实体4个,整顿亏损企业2家,扩建老企业l家,为企业办照、征地、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用电,联营、筹资等提供各类服务160余起,协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法律纠纷24起,为企业的顺利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止年底,全区侨务系统日拥有工、商、饮食服务、养殖、加工,房地产开发、装饰装璜、机械维修等各类经济实体21个,投入资产550余万元,安置就业200人。(刘白汀)
【加强对华侨、华人的宣信】1993午,全区各级侨务部门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积极采取新举措,加强了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工作。其一,利用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对海外工作对象的慰问、联谊。节日期间。全区侨务部门共向海外寄发贺年片、慰问信、赠送礼品600余份,收到海外回函近200封,有效地联络了感情.并争取到海外华侨、华人对我区的多次探访。其中海外侨团侨领3人(次),其他重点工作对象l0余人(次),一般工作对象128人(次)。其二,向侨乡宣传我区资源、产品优势,拓宽招商引资和产品输出渠道。全区侨务部门向沿海42个地、市、县级侨乡的侨务部门寄发了驻马店地区“投资指南”、“投资优惠政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简介”等有关贤料300余份,其三、利用涉外报刊等媒介开展外宣工作。全年侨务部门共组织撰写各类宣传稿件70余篇,其中被涉外报采用32篇,及时向华侨、华人宣传了驻马店地区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优良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刘白汀)
【侨汇与捐赠】 1993年,全区共争取侨汇300余笔,35万美元,列全省第4位。审批接受无偿捐赠7起,折款160万元人民币,截止年底实际到位4起,折款1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发展社会公益福利及教育事业。(刘白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