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国家税务局
汝南县国家税务局系从原妆南县税务局分设而成的,担负全县3070万元的税收任务,负责管理国营、集体和个体3000多户的税收工作。现有干部职工146人,下设人事,办公室等10个科室,23个征收单位。局长:曹世军。
1994年,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进行,不断强化职能,服务改革,加强廉政、勤政和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上下齐心协力,采取了一系列科学举措,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至年底,全县共完成税收3253.7万元,比上年净增530万元,增长11.9%。
为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实行目标管理。局、所两级税收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目标管理奖惩办法。县局将税收计划层层分解,局长包片,股室包所,专管员包户,把税收任务同税务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大家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保证了全县税收任务的超额完成。
二、完善税收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申报手续制度,税收稽查制度,严格执行征、管、查三分离,个体经营者“三等九级”管理制度,并建立纳税档案3500多份,办理税务登记证800多个,印发宣传资料2600多份。
三、加强发票管理。加强了对发票,尤其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整顿用票秩序,严把“领取关,使用关,销售关”,维护了发票使用的严肃性。获全区发票工作二等奖。
四、抓好“两税”汇算工作。认真汇算了集体企业84户,占应汇算户的100%,查出漏欠税款102万元。其中,增值税14.5万元,营业税31.6万元,产品税0.1万元,集体企业所得税15.3万元,其它税28.6万元。企业实现利润额95.9万元,税前抵补亏损40万元,净增利润31.1万元,汇算了国营企业29户,占应汇算户的96.7%,共查补偷漏税款40.3万元,税款已全部足额入库。
五、积极清理欠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银行、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针对企业欠税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一厂一策,共清理欠税400万元。
六、狠抓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持了税收队伍的廉洁,树立了税收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经过努力,秉公执法,清政廉洁慰然成风,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拒吃请328人次,拒收礼品70余件,价值3982元,拒收款53人次,计现金9865元。(潘传业)
【税收大检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一九九三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地区税务局于1993年9月12日在全区开展了税收大检查。这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深入宣传发动。 二是认真组织自查。全区26244户企业参加了自查,自查有违纪问题15270户,自查补税257万元。三是搞好重点检查。以金融,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承包批发大户、各种挂靠户及“四假”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全区共排出重点检查对象10490户,覆盖面达40%。四是狠抓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突出重点.全区查处违纪金额1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8起,5万元以上的6起,10万元以上的5起。偷漏税金额合计156万元,移交司法机关立某18起,依法拘留8人。这次税务大检查,共查出各种偷漏税额1095万元,其中:自查257万元,抽查828万元,入库1099万元(含罚款)。(冯爱杰 刘家骥 胡宝华)
【机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适应新税制的改革及实际工作需要,经河南省税务局决定,1993年2月对驻马店地区税务局有关机构及机构名称作了如下变更。(一)撤销驻马店地区税务局的“税政二科”、“税政三科”,设立“企业所得税科”。“税政一科”更名为“流转税科”。(二)“驻马店地区税务干部学校”更名为“驻马店地区税务局培训中心”。(三)“驻马店地区税务局地直征收处”更名为“驻马店地区税务局地直分局”。(冯爱杰 刘家骥 胡宝华)
【新税制测算和培训】 按照国家税制改革方案,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制,这次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改革及其他税种的改革。在新的税收制度运行之前,国家税务局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测算工作,为新的税收政策的制订提供依据。这次测算的税种有“内资企业工业环节增值税”、“内资企业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测算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前后利润,税额及税收负担率等的变化情况。从驻马店地区测算的结果看,内资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减少8.77个百分点,内资企业营业税税收负担增加0.04个百分点,消费税税收负担减少1.25%;资源税税收负担增加5.23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减少4个百分点。全区共测算1532户,收回测算报表1500份,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为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实现新老税制的顺利接轨,全区税务部门积极组织宣传、辅导、培训。对税务系统内部,层层组织培训班、一级抓一级,全区共举办各种中短期培训班近百期,2300余名职工参加了培训。对纳税企业采取上门辅导,培训骨干、税企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财务人员和法人代表进行政策培训。同时要求所有税务专管员对企业办税人员就具体的操作实施进行手把手的辅导。这就为新税制在全区的全面贯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冯爱杰 刘家骥 胡宝华)
【精神文明建设】 1993年全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抓了岗位培训,廉政建设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等几件事。首先,在岗位培训工作中,一是抓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学习,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领会文选的精神实质,分析思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税收工作,增强完成税收任务的信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并进行了考试。三是大力开展岗位业务练兵,全区系统内从局长到专管员2000多人参加了培训考试,单位考试成绩及格率在90%以上。其次,积极开展反腐败教育,推进了廉政建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全区税务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两个结合。促进反腐败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开展,一是坚持把自查自纠和外部监督评议结合起来,全区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对照税务专管员“五要十不准”等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区共发放自查表3200份,收回3200份。其中自查出有问题的218份,占收回数的6.8%,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了严肃处理。二是把反腐败教育与纠风工作结合起来,涌现出一大批拒收贿赂,秉公执法的好人好事。据统计,全区税务干部拒吃请1694人次,拒收礼物203人次,拒收现金95人次,合计10405元。同时,全区税务系统普遍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严格推行廉政登记制度,及时将有重大违纪的问题及突出的廉政模范事迹,记录在案,有效地约束了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第三,狠抓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本年度全区税务系统把创建重点放在基层,坚持“软件”、“硬件”同时抓,在改善基层税务所职工宿办条件的同时,狠抓基层税务所整体素质的提高,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了文明建设的开展。全区税务系绕220个基层单位,到年底已有167个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36个被授予地级文明单位,6个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地区税务局机关跨入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行列。(冯爱杰 刘家骥 胡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