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审判工作概况】 2010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824件,审执结30725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144件,审执结3819件。(王东风)
【刑事审判】 2010年,全市法院系统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879件,审结2729件,判处罪犯330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99人。扎实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加强大案要案的审理,如马万党强奸、抢劫、盗窃、抢夺案,从案件受理到当庭宣判仅用12天时间,一审判处马万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进行减刑、假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进一步在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体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注重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和挽救;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以案讲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王东风)
【民事审判】 2010年,全市法院系统积极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4931件,审结13853件,涉案标的额近5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73.69%。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着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积极稳妥地审理医疗、住房、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等案件4501件;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积极稳妥地审理婚姻、抚养、权益保障等案件3020件;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审结此类案件102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农民工参与城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12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贯彻平等保护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041件,知识产权案件31件,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理涉军案件33件,坚持开展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王东风)
【行政审判】 2010年,全市法院系统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03件,审结1078件,49.6%的案件通过协调方式予以解决。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95件。建立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通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项目建设引发的征地、拆迁行政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建议行政机关完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王东风)
【执行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系统健全执行机制,保障权益实现。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013件,执结6448件,执结标的金额3.5亿元。全市法院建立了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采取诉讼保全归口管理、立案风险提示、诉讼调解全程运用等措施,夯实执行基础。探索实施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衡、公开曝光、财产调查以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投资融资活动等方法,保障执行实效。扎实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授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王东风)
【服务经济工作大局】 2010年,全市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时调研,全市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性工作文件16件。扎实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倡导推动法官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深入研究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和民生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的法律应对问题,妥善处理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种新类型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认真总结涉农案件审判经验,重视发挥乡村善良风俗习惯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王东风)
【司法为民举措】 2010年,全市法院不断巩固、深化、创新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一是完善窗口建设,拓展为民途径。市中院建成了各项设施齐全的标准化立案信访大厅, 设立导诉台,推行“一站式”服务。为增强干警为民意识,由机关中层干部在立案信访窗口轮流值班,开展信访接待、诉讼指导、申诉复查和咨询服务。全市法院在开展立案信访窗口文明创建活动中,逐步完善了案件受理、查询、导诉、判后答疑等八项基本功能。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抚(扶)养费、赡养费和老弱病残孕、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设立特殊群体审判庭,方便残障当事人参加诉讼。普遍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将可能出现的诉讼、执行风险在立案前予以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市法院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巡回办案、就地办案8597件,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负担。二是加大救助力度,体现人文关怀。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惠济民生的一件实事来抓,积极拓宽救助渠道,进一步扩大弱势群体司法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为531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59万元,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9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依法保障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的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设立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和执行救助基金,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及时救助。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好信访工作。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健全完善大立案、大信访工作格局,完善上访老户甄别、信访案件源头治理以及涉诉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市中院制定实施了《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实施方案》,对36起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进行风险评级和防控,避免13起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5%。市中院被评为“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先进单位”。 (王东风)
【司法公正举措】 2010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强化审判管理,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一、推进审判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制定出台了《关于公民旁听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便利地旁听案件审判。试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让审判的过程公开;实行裁判文书上网,让审判的结果公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增强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执行公开和规范执行行为的规定》,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地进行。全面推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业务统一对外委托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择中介机构,从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防止人情关系的侵扰。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全市法院坚持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和法官,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年举行开放日活动5次,参观公众达3600余人次。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司法绩效。修订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强化审委会的管理、监督、指导功能。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将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审限制度,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开展优秀文书评比活动,提高裁判文书论理水平。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制度,并将结果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通过加强管理,审判工作呈现出结案率上升,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三、推进机制创新,规范司法行为。选取部分县(区)作为试点,对庭审全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将视频资料存案备查。为认真查找影响审判工作规范管理的制度、机制因素,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市中院开展了7次专项调研,研究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全年,新订、修订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60余项,部分创新型制度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 (王东风)
【自身建设】 2010年,全市法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培训提能力、抓制度促廉政、抓基础促发展,在法院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双整”集中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提高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意识、水平与能力。继续开展“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大讨论,引导干警换位思考,重点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认同问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干警的荣誉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在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上下功夫。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二是抓好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启动“争创学习型部门、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观摩庭、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优秀审判长评比,文书展评、优秀调研文章和优秀案例评比,以及法警比武、书记员记录比赛等,全面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建研究生实习基地,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定期组织审判一线法官召开审判实务理论研讨,围绕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等编撰调研丛书,提高法官的司法素养。三是抓好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结合“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建立每周定时警示教育制度。在每个业务部门配备兼职监察员,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查处5件6人。四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整体发展步伐。健全基层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完善基层法院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坚持做好市中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把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解决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法官断层、基层法庭建设资金保障困难等问题。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一线窗口作用,积极推进标准化人民法庭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三优人民法庭”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农村基层实际、贴近基层群众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在一线,维护稳定在基层。(王东风)
【强化内外监督】 2010年,全市法院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市中院专题研究部署贯彻会议精神,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认真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审判工作专项审议意见的落实,并从规范程序、创新机制、强化宣传等方面加以整改。在全市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当场点评,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书面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审判要况》,主动通报工作,反馈整改措施。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抓好各类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及时纠正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建立外网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注重发挥审委会、院长、庭长的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监督管理。市中院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通过二审和再审程序,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全年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07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27件;审结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12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2件。扎实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将1105件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增强对案件质量监督的效果。(王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