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服务经济建设】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
一、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服务大局与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市检察院下发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两级院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打击与预防、打击与服务的关系,做到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案件坚决查办,凡是对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侦查措施,避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破坏环境资源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妨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98人,提起公诉106人;依法立案侦查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50件;围绕保障国家投资安全、涉农资金管理和民生领域,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重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81件,帮助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364项;对24项重点工程预决算进行司法会计审定,审减工程造价总金额2870多万元,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了国家资金运行安全。
三、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一村一干一警一员”大走访活动,加强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全市检察机关在走访中,发现并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新途径。在全市建立乡镇检察工作联络站163个,基本实现了“乡镇设站、村村有点、一村一警、户户见警”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了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空间。全年通过乡镇检察工作联络站接待来访群众789人次,做到了发现矛盾在基层、解决纠纷在一线、便民服务在身边。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授予2006-2010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董正云)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32人,提起公诉4802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三类重点犯罪嫌疑人1785人,提起公诉2503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年共对137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对73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53起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了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探索实施了轻微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说理制度、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办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法律监督一体化机制和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等,批捕、起诉效果进一步增强。(董正云)
【查办职务犯罪】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5件32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1件2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4件10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所办案件中大要案186件,其中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8人,厅级干部2人。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张杰(副厅级)涉嫌受贿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原党委书记冯志亮(正厅级)受贿案,市民政局原副局长陈党言(正处级)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董正云)
【诉讼监督】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全面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统一。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通过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7件108人,追加逮捕160人,追加起诉220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畸重等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1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等问题。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依法提请抗诉72件,提出抗诉45件。对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积极做好民事行政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坚持以办案促监督,认真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18人,取得明显效果。(董正云)
【自觉接受监督】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在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后,市检察院针对审议意见和建议,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事件并按时反馈,全年共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和人大代表转交的案事件48件,已办结48件。为使人大代表及时、全面、客观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实施办法》,建立两级院检察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制作了代表联系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定期到联系的基层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市检察院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报送《检察要况》,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拓展加强联系、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渠道。
二、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内容,通过设置检务公开大厅、开展检务公开进万家活动、组织举报宣传周、召开新闻发布会、实行检察开放日、建立案件公开查询系统等形式,畅通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对保证案件质量、推进司法民主起到积极作用。坚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采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内部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案件程序监控、实体把关、质量考评等办法对办案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的监督,在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主要业务部门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实现对干警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评查案件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评查各类案件18759件,通过专项活动,发现并解决了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董正云)
【检察队伍建设】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等专项教育活动,推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注重通过学历教育、脱产培训、在岗训练、业务竞赛、理论研讨、专家授课等形式,提高全市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全年先后举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班12期,培训干警500余人次,并选派50多名业务骨干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有2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从严治检,采取专项督察、突击督察、重点督察与日常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检察干警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有3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对2名轻微违纪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名涉嫌渎职犯罪的检察干警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以品牌培育年活动为抓手,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年共有47个集体和41名个人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以上领导机关的表彰,市检察院反渎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丁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遂平县院监所检察科科长李宪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十佳政法干警”称号,省检察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分别作出了开展向李宪中学习活动的决定;驿城区检察院和西平县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董正云)
【检务保障】 2010年,市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县区委主要领导的协调,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宪法定位的落实,正阳、泌阳、遂平、上蔡、西平、新蔡等6个县院已将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级,其中每个院设置正科级单位6~7个,其他几个基层院也基本达成了意向性意见,可在近期内得到落实,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职级待遇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检察职能,充分调动了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经费保障建设,主动争取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推动基层院检察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2010年,市财政为市院机关拨付及返还办案款1768万元,比上年增长64%;争取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款3072.8万元,其中市院731余万元,已经到帐。办公办案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80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1%;市院投资300余万元新购一批办公办案用车,投资700余万元的地下车库正在规划建设中,检察官学院和新家属区用地协调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董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