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 2010年,市环保局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定详细污染减排方案,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累计完成COD(即化学需氧量)净减排量0.635万吨,SO2 (二氧化硫)净减排量0.55万吨。COD(即化学需氧量)已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38%,SO2 (二氧化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364.1%。两项主要污染物均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驻市的减排目标。(孙 明)
【环境管理】 2010年,全市进一步加大环境管理。
一、加大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力度。组织市县环境监察人员对板桥水库保护区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二级保护区内的6家非法采砂厂依法实施关闭。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要求》,在板桥水库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置5个宣传牌、4个警示牌和73个界桩。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界牌、界桩的设置工作全部完成。制定并印发《驻马店市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驻马店市饮用水源地板桥水库水质保护达标工作方案》,制订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环境计划与生态保护工作全面提高。一是完成中央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两个(泌阳县四合村、遂平县东营村),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有序进行,已全部完工,等待验收。二是建立落实“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机制。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驻政〔2010〕45号),明确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长效机制,落实2009年度“以奖代补”资金78.5万元。三是完成省级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任务。14个省级生态村、4个生态乡镇与27个市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已超额完成。四是完成了驻马店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现已印发执行。五是按照目标要求,完成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
三、全面完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成了5个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9个县级空气自动站和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的建设任务,并全部通过省厅验收,完成市区2个空气自动站的改造工作。市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现已与省厅和全市各个重点排污企业联网,24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单点基站建设合同》全部签订完毕已上报省厅。截止6月底,全市基站升级、更新、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按要求完成了平台建设任务。
四、强化皮毛皮革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按照省厅制定印发的《河南省皮毛皮革行业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新蔡县新达皮革有限公司对其治污工艺和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现已完成验收。
五、开展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治理。在年初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将《驻马店市2010-201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列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环保责任目标。该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环保厅。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为驻马店市污水处理厂,编制了污泥处理处置方案,处置工程已开工。
六、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规划项目全面完成。全市列入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4个项目,现已完成12个。另外2个项目已在建设中,天方药业化学原料药高浓度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已完成,年底前可完成验收。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 (孙 明)
【环境监督管理】 2010年,全市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洪河新蔡班台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到326天(省定目标是全年300天以上),优良率达91.8%,环境质量目标圆满完成。
一、环保执法监督扎实有效。一是以环境法制建设为出发点,严格执法惩罚。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手段,通过下基层走访调研、邀请市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年承办并圆满答复人大、政协提案、议案8件。重拳出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对一般违法行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罚前实行先期整改。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案件60多起,实施行政惩罚32家,限期整改22家,关闭取缔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4家,限期治理1家,责令搬迁1家。二是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为重点,推进政务公开。编制内部及外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快推进《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办理规定》、《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网上监察内部办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建设,总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网站上及时公布。
二、处突应急能力建设日趋完善。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可能带来的各种危害,全市制定了突发性环境安全处置预案,并加强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辐射管理以及处置能力建设。全市未发生一起环境安全事故。 (孙 明)
【环境宣传教育】 2010年,全市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采取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抓《行风热线》栏目宣传。市环保局领导分期轮流上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宣传全市的环保工作,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有效的沟通,环保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抓“环境大接访”活动宣传。“环境大接访”活动围绕“关注民生、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民生、促进环境质量提高”主线,利用每周六、周日设置环境保护受理投诉台,认真听取群众呼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受理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污染投诉。活动期间,市、县(区)共受理“环境大接访”投诉130多起,对群众反映较大的环境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做到化解矛盾不出市、县,处理结果让群众满意。
【环保信访工作】 2010年,全市环保信访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调查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全年受理省厅交办环境信访件4件,受理民意快线、市长热线31件,全部处理完毕。二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纠纷案件。接待来访群众23人次,协调处理污染纠纷5起。三是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重视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对县区局安排部署,没有出现越级上访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孙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