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一、所有制形式
(一)国营工业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接管个别官办工厂,直接转为国营企业,同时,国家投资兴办一批国营工厂。1956年基本完成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国营工业的领导地位。1958年“大跃进”,大力发展国营企业,同时,将一批集体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转为国营,全区国营工厂职工3.8万多人,总产值370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4%。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国营工业进行调整,除关停部分工厂外,将1958年升级的集体工厂退转为集体所有制。全区国营工业企业减为56个,职工人数减为6827人,总产值3480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9%。1965年建立驻马店地区后,地方国营工业发展较快,到1985年全区新建国营企业176个,累计255个,拥有职工4.9万多人,总产值51906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3%。
(二)集体工业 1951年秋到1952年冬,全区先后在铁、木两个行业试办7个生产合作社。1953年,手工业合作化运动兴起,全区建供销生产社1个、生产合作社35个,社员572人,工业产值417万元,占全区手工业总产值的5%。1956年,全区手工业基本实现合作化,共组织合作组织138个(不含泌阳县),人员6720人,占手工业人员的96%。主要行业有:铁业、木业、竹业、皮革、缝纫、棉织、针织、印刷、砖瓦、食品、弹花、白铁、雨伞、制鞋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多为生产互助组合并而成。社员自愿入股,交纳股金,实行统一领导,民主管理;产品自产自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掀起大办工业热潮,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社办工厂或国营工厂,全区有106个手工业生产合竹社(组)转为地方国营工厂,占总社(组)数的44%,176个社(组)转为社办工厂。196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全面调整所有制,恢复原来体制。农村的社办工厂成了乡镇企业的前身,城镇的集体工业转为二轻工业或街道工业。“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集体工业企业照搬国营企业的管理模式,经济核算上的自负盈亏变成了统负统亏,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遭到破坏,职工吃起了“大锅饭”,严重地阻碍了集体工业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清除“左”的影响,鼓励集体企业发展。1985年底全区集体企业发展到247个,职工25715人,总产值23830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37%,实现利润519.9万元,上交税金987万元。
897图
898图
899图
(三)私营、个体工业 民国期间,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有一定发展。民国28年(1939年),全区已有私营工业413家,各县均有小纺织厂、烟厂和酒作坊开设。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积极扶持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产生。1952年底,全区私营、个体工业发展到4779户,生产总值335.6万元。1953年,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生产合作社。1956年,全区共组织手工业联社138个,1720人;手工业合作社131个,1693人。1958年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公私合营企业全部过渡到国营经济中,个体、私营企业基本上不复存在。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允许个体手工业适当发展,全区发展个体手工业520户,资金40477元。“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企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1978年后,消除“左”的思想影响,城乡个体手工业有了新的发展。1980年,全区个体、私营工业发展到2441户,从业人员3295人,资金210602元。
二、发展概况
驻马店地区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农用生产资料和民用生活资料的手工业历史悠久,分布普遍,有20多种行业。在旧中国,手工业自生自长,发展极为缓慢,且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很低。民国时期,区内有一些私营工厂开设,卷烟、缝纫、印刷等少数行业开始使用简单的机械生产。建国前夕,小少私营工厂倒闭或瘫痪,手工业也举步维艰。1949年,全区工业总产值仅686万元。
建国初期,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生产落后,到1953年,全民所有制工业才20个,集体工业27个,工业总产值1724万元。工业产品产量很少,仅有卷烟、饮料酒、植物油、砖瓦、竹木铁器等。经过35年的工业建设,陆续发展起来的有针棉织用纱、服装、造纸、混配饲料、电力、水泥、小氮肥、轴承、电表、喷灌机、中成药等上百种工业产品,形成了行业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有些工业产品已成为拳头产品。如水泥、碳铵、钙镁磷肥、电度表、轴承、拖车、机引耙、播种机、轧花机、喷灌机、电焊机、球铁、塑料机械、同艺工具、胶木电器、机制锨、铁锅、民用剪、公文箱包、棕刷、机制纸、麻袋、棉纱、针织内衣、蚕丝、丝绸被面、抽纱制绣品、童装、靼料鞋、注塑布鞋、大头鞋、狗皮褥子、晴雨伞、塑料花、农地膜、卷烟、止咳热参片、维脑路通、胃友、味精、罐头等。这些产品享誉省内外,有的还打入国际市场。
驻马店地区的工业生产,从1953年制定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到1985年的33年间,虽出现“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大的曲折,但仍呈现增长趋势。特别是1978年后,经过拨乱反正,工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85年,全区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118个,是1953年的23.8倍;工业总产值完成81736万元,是1953的93倍;全部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53年的5.3%上升到1985年的29.8%;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64.9%和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