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 口
第一节 人口总量
驻马店地区户口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汉书·地理志》,后各朝各代由于战争、行政区划、人口迁移等原因,造成人口数量忽高忽低,极不稳定。
西汉时,汝南郡经过长期的休养生息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成为全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人口也随之增加。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汝南郡辖37县,县均12475.32户,户均5.62口。东汉时人口数量略有下降,东汉永和五年(140年),汝南郡辖37县2100788口,县均10931.03户,户均5.19口。三国时期连年内乱,人口锐减,至西晋太康年间(280~289年),汝南郡辖15县25150户,176050口,县均1676.7户,户均7口。晋表战乱四起,境内户口进一步减少。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年),汝南郡辖11县11291户,89349口,县均1026.45户,户均7.91口。东魏武定年间(543~550年),汝南郡辖8县15889户,37061口。隋时境内人口数量大增,隋大业五年(609年),汝南郡辖11县152785户,县均13889.55户,户均5.17口。隋末大乱,境内户口再次锐减,唐贞观十三年(639年),蔡州辖10县12182户,60415口,县均1218.2户,户均4.96口。唐天宝元年(742年),蔡州户口升至8706l户,460205口,县均8706.1户,户均5.29口。宋崇宁元年(1102年),蔡州辖10县,98502户,185013口,县均9850.2户,户均1.88口。金元战争又使人口耗减。金代,蔡州辖8县36093户,县均45ll.63户。元代汝宁府辖5县7075户,县均471.67户,区内人口降至有记载以来的最低点。明初大批移民迁至汝宁地区,境内人口有增。明天顺初年及嘉靖、隆庆年间汝宁府估计户数41690户。清初户口稍减,以后则持续增长。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汝宁府人口l241306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人口增至1934957人。中华民国时期,人口缓慢增长,民国32年(1943年)区内人口2640488人,民国35年(1946年)增至2781303人。
建国后,在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人口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1950年底至1952年底,全区人口由3965515人增加到3973372人,递增率为1.0‰,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动处在恢复阶段。随着三年经济恢复和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安定,人口亦快速增长。1953年初至1954年底,区内人口净增247753人,年增长率分别为29.5‰和31.9‰,出现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全区总人口达到4221125人。1955年初至1959年底,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工农业产值明显提高,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全区人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五年间人口增加265652人,递增率为12.3‰,总人口达到4486777人。1960年初至1961年底,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大跃进”的消极影响,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困难。1960年人口出生率骤然下降,死亡率急剧上升,全区总人口由1959年底的4486777人降至1960年底的4121931人。1961年底人口回升至4132366人。1962年初至1974年底,由于人口补偿性生育及“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状况,人口增长失控,造成全区人口恶性增长,年平均递增率为27.4‰,出现新中国建立以来人口增长的第二个高峰,其中196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09%,较1954年的高峰值高出18.38个千分点,1974年底人口总量达到5873180人。1974年全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1975年8月全区遭受特大洪灾,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之后,人口增长得到一定控制,1979年底人口达到6460777人,较1974年底净增人口587597人,年均递增率为19.25‰,较前13年的人口增长率下降8.16个千分点。1980年初至1985年底,全区人口增长已开始由高出生、高自然增长向低出生、低自然增长过渡,年平均增加人口88081人,年均递增率为12.86‰,1985年底全区总人口为6950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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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分布
一、行政区域分布
驻马店地区人口分布由于各县(市)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差异而极不平衡。1953年年中,上蔡人口超过60万,西平、平舆、新蔡、汝南、泌阳人口在40~50万,正阳、遂平、确山人口在30万以上,驻马店市近3万人。人口密度西平达到454人/平方公里,确山最低为149人/平方公里。1982年人口普查时,上蔡人口突破100万,新蔡人口超过80万,平舆、泌阳、西平、汝南人口亦在70万以上,人口密度上蔡高达712人/平方公里,西平708人/平方公里,平舆、新蔡、遂平超过450人/平方公里,远远超过英国(229人/平方公里)、西德(247人/平方公里)、荷兰(346人/平方公里)、比利时(323人/平方公里)等以人口稠密著称的西欧工业发达国家的水平。驻马店市有人口14万余人,人口密度由1953年的363人/平方公里升至1775人/平方公里。1985年,上蔡109.96万人,新蔡84.40万人,平舆79.59万人,泌阳76.81万人,西平73.15万人,汝南72.3l万人,正阳60.80万人,确山59.39万人,遂平53.69万人,驻马店市14.9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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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分布
驻马店地区系农业区,人口绝大多数居住在农村,市镇人口比重一向较低。1950年全区农业人口3168.2万人,占总人口的92.9%,非农业人口28.3万人,占7.1%。且有部分非农业人口居住在农村。1954年农村人口404.4万人,占总人口的95.8%,城镇人口17.7万人,占4.2%。50~70年代,严格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市镇人口增长较慢。1964年人口普查时,全区4298781人,其中:市人口36184人,镇人口135407人,农村人口4127190人,分别占总人口的0.84%、3.15%和96.01%,市镇人口比重较50年代有所降低。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工商交通运输及其他事业迅速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向市镇转移。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区总人口6624581人,其中:市人口141973人,镇人口250415人,农村人口623219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14%、3.78%和94.8%。市镇人口比重由1964年的3.99%升至5.92%。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镇人口比重明显提高。1985年全区695万人,其中市镇人口44.6万人,占6.42%,农村人口650.4万人,占93.58%,城乡人口比重依然悬殊。
三、人口密度
两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汝南郡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70人。东汉永和五年(140年)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0.9人。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汝宁府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34.37人。民国35年(1946年)全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07.3人。建国后,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人口密度逐年提高。1953年人口普查时全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70人,其中西平县为每平方公里454人,确山县最低,为每平方公里149人。1964年全区升至每平方公里287人,西平县达到每平方公里515人,确山县最低为每平方公里184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442人,分别比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时提高63.7%和54%。各县以平舆和新蔡提高最快,均在60%以上;上蔡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712人。
第三节 人口变动
一、自然变动
(一)出生 建国初期,人民生活有所好转,结婚人数增多,出生率由1950年的23‰升至1952年的30.37‰。其间出生30.4万人,年均lO.13万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妇女生育水平迅速提高,1954年出现建国后第一个出生高峰,出生率高达45.05‰,当年出生18.72万人。1955~1958年,全区出生57.14万人,年均14.29万人,出生率高而稳定,年均出生率达32.95‰。1959~1961年,全区受严重自然灾害和“大跃进”的影响向,人民生活困难,出生率由1958年的36.17‰降至1960年的8.51‰。其间出生22.76万人,年均7.59万人,年均出生率17.60‰。l962~1973年,由于60年代初的补偿性生育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盲目生育,人口出生率始终保持在30%以上,1962年创最高出生记录,达到59.93‰;其间出生215.85万人,年均17.99万人,年均出生率37.3l‰。1974年起,党和政府不断加强对生育的计划管理,出生率由1973年的32.67‰降至1985年的17.32‰;其间出生153.59万人,年均12.80万人,年均出生率20.19‰,人口出生开始向有计划的低增长过渡。
(二)死亡建国后,人民在政治上当家做主,随着经济建设的恢复、发展和日益繁荣,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医疗保健水平迅速提高,全区人口死亡率除个别特殊年份外,长期保持较低水平。1950~1952年,全区死亡6.56万人,年均2.19万人,年均死亡率为5.6‰。1953~1958年,由于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和流行病未能彻底消灭,死亡人口有所增加,其间全区死亡33.21万人,年均5.54万人,年均死亡率13.01‰。1959~1961年,受严重自然灾害和“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人民生活严重困难,死亡人口骤增,3年死亡48.6万人,其中1960年死亡37.68万人,死亡率高达87.54‰。1962~1974年,人民生活较为安定,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死亡率由1962年的9.84%。降至1974年的6.6l‰。其间全区死亡47.5万人,年均3.65万人,年均死亡率7.5‰。1975年8月全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水袭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当年死亡5.67万人,死亡率较上年提高2.95个千分点,高达9.56‰。1976~1985年死亡37.05万人,年均3.7l万人,年均死亡率5.69‰。
(三)自然增长 1950~1952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23.84万人,年均增长7.95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20.37‰,其中1952年出现建国后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的第一个高峰,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78‰,1953年自然增长人口4.92万人,自然增长率降至12.38‰。1954年出现第二个人口自然增长高峰,自然增长率达到3l.7l‰,增加人口13.18万人。1955~1958年,全区自然增加人口33.74万人,年均8.44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19.44‰。1959~1961年,灾害频繁,浮夸风盛行,全区人口自然增长骤降,1960年人口出现负增长,自然增长率为-79.03‰。1962年由于人口补偿性生育,出现人口自然增长的第三个高峰,自然增长率高达50.09‰,当年人口增加2l.39万人。1963~1974年,全区人口处在较为稳定的高增长阶段,其间自然增长人口163.21万人,年均13.60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27.44‰。1975~1979年自然增长呈下降趋势,5年间自然增长人口49.95万人,年均9.99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16.24‰。1980年起,全区人口自然增长基本处于稳定增长阶段,至1985年自然增长人口44.01万人,年均7.34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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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迁移变动
秦汉时期,曾有大批人口迁徙。西汉元始2年(公元2年),汝南郡人口达200多万,居全国之首。东汉末年及三国时期,战事频繁,民众为避乱而外移。西晋时期,西北少数民族战至中原,区内世家大族纷纷组营迁居富庶的江南。南北朝时期,连年战乱,无数民众离乡南迁,汝南郡“遍地皆蒿草,十里无人烟”。北宋建立后,为恢复农业生产,相继从晋(今山西省临汾一带)、云(今山西省大同一带)、朔(今山西省朔县)向蔡州移民。明朝时期,明太祖下令把太湖流域和山西无地农民迁到豫南,区内各县接收大批移民。建国前夕,少数国民党军政人员随国民党军队南逃,有的定居香港或台湾。50年代,响应中共中央关于“人口密集的省、地、县市区要移民垦荒,开发边疆”的号召,1956~1960年上蔡、西平、遂平、确山、汝南、平舆、新蔡7县向边疆移民68482人,多数是18~30周岁的青壮年。其中:移往新疆24613人,移往甘肃29058人,移往青海14811人。1964年前后,绝大多数人离开边疆返回原籍。
第四节 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1950~1959年,全区年平均人口421.3万人,其中男性211.9万人,女性209.4万人,年均性别比(平均每100个女性人口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为101.19,且年度间变化不大,最高年份为102.81,最低年份为100.70。60年代,性别比有所降低,年均约为98.20。70年代,全区年平均人口为596.5万人,其中男性299.8万人,女性296.7万人,性别比由1971年的99.85升至1979年的102.06。年均性别比为101.04。1980~1985年全区年平均人口675.7万人,其中男性342.6万人。女性333.1万人,年均性别比为102.84,呈稳定上升趋势,0~3岁婴儿性别比偏高。1964年人口普查时,全区人口性别比为99.40。0~5岁婴幼儿性别比为100.88,其中:0岁组101.08,1岁组101.77,2岁组105.09,3岁组101.87,4岁组112.25,5岁组112.25。其特点是0~3岁组性别比低,4~5岁组性别比高。1982年普查时,全区人口性别比为102.46,低于全国(106.28)和全省(104.06)。0~5岁婴幼儿性别比为107.22,接近全国(107.10),低于全省(108.07)。其中:0岁组108.95,l岁组108.93,2岁组108.50,3岁组106.84,4岁组105.22,5岁组105.56,0~3岁组性别比偏高且呈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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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龄构成
30~40年代,由于连年战乱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区人口处在高出生、高死亡的稳定发展时期。1951年后,出生率上升,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出现1952~1955年的生育高峰和1962年的补偿性生育,全区人口年龄构成在1964年人口普查时,0~14岁组人口占总人口的40.12%,15~64岁组人口占56.87%,65岁以上组占3.01%,老少比(指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除以0~14岁人口)为7.5%,平均年龄24.98岁,按国际通用人口年龄类型标准衡量,属年轻型。1963~1974年的生育高峰期过后,1975年起,低年龄组人数陆续减少,全区人口的年龄构成开始由原来的一贯增长转变为逐渐缩减的再生产类型。]982年人口普查时,0~14岁组人口占37.26%,15~64岁组占57.61%,65岁以上组占5.13%,老少比为13.76%,平均年龄26.43岁,年龄类型为年轻型向成年型过渡。全区青壮年人口的比重由1964年的56.87%上升至1982年的57.6l%,总负担系数(15~64岁人口负担0~14岁人口和65岁及其以上人口的数值)由1964年的75.83%下降到1982年的73.58%,其中每百个15~64岁人口负担O~14岁人口,1964年为70.54人,1982年为64.68人;每百个15~64岁人口负担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1964年为5.29人,1982年为8.90人。老年人口呈逐渐增多趋势。全区总人口中,0~3岁婴幼儿比重显著降低,4~6岁学龄前儿童比重明显提高。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区0~3岁婴幼儿528.066人,占总人口的7.97%,比1964年下降5.27个百分点;4~6岁学龄前儿童44318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69%,较1964年上升1.7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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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构成
(一)有文化人口 建国后,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区有文化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迅速提高。1964年人口普查时,全区有文化人口1102.208人,占总人口的25.64%。其中:大学文化程度2579人,高中文化程度29232人,初中文化程度145729人,小学文化程度924668人。1982年有文化人口3326328人,占总人口的50.21%。其中:大学文化程度9237人,高中文化程度338114人,初中文化程度1076045人,小学文化程度1902932人。全区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由1964年的6人提高到1982年的14人,远低于河南省(31人)和全国(6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数由1964年的68人提高到1982年的51O人,低于河南省(627人)和全国(662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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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盲半文盲人口 1964年人口普查时,全区文盲率为67.8%,1982年全区文盲、半文盲人口(指12岁及12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不足1500个,不能阅读通俗书报,不能写便条的人口)为2048580人,占全区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的43.3%,其中男性701717人,女性1346863人,文盲率分别为29.52%、57.22%,均高于全国(文盲率为31.9%,其中男性19.17%,女性45.27%)和全省(文盲率为37.07%,其中男性23.47%,女性51.06%)。由于城乡之间在文化教育普及程度上存在的差别,市、县文盲率(分别为17.13%、43.92%)相差悬殊,农村仍是扫盲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妇女的文化教育工作更是当务之急。
四、民族构成
(一)构成与分布驻马店地区是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1964年人口普查,全区13个民族,另有未识别民族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人。1982年人口普查,全区民族猛增到25个,另有未识别民族1人,以人口多少为序分别是:汉、回、满、壮、蒙古、彝、黎、苗、藏、土家、达斡尔、白、布依、侗、朝鲜、傣、维吾尔、水、纳西、土、哈尼、东乡、高山、普米、京族,其他未识别民族1人。民族分布状况为:
西平县民族数最多,14个;上蔡13个,另有未识别民族1人;驻马店市13个,确山、泌阳各12个,遂平、平舆、正阳各9个,新蔡县5个,汝南县4个。
(二)少数民族 1953年全国笫一次人口普查,全区少数民族人口计2605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64%。1964年人口普查,全区少数民族人口3110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71%。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区少数民族4717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71%。同族人口最多,46520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8.62%。其次为满族372人。高山族、普米旅、京族各1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在2~67人之间。
境内少数民族多由外地迁入,回族是最早迁入民族之一。唐初“大食国”商人后裔在泌阳象河关经商定居,并于长寿二年(693年)建筑象河关清真寺。北宋末年,孟县桑坡回民为避战乱,移居区内。元代回民大量迁居本区。元太祖建国后,随军征战的“探军赤马”、回回工匠、回回炮手屯田中原,区内部分回民系屯垦回民的后裔。元末明初,山西洪洞县移民时,回民亦随之迁居境内。另有部分回民从开封、周口、洛阳、孟县、甘肃省凉州(今武威县)等地迁入区内。回民居住呈大分散、小集中格局,在农村自成村落,在城镇则成街区,并在聚居区建有清真寺。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区9县l市都有回民居住。西平县回民最多,12153人,占全区回族人口的26%;上蔡县最少,933人;其他县市都有数千名回民居住。西平县二郎、城关、城郊、谭店、五沟营、芦庙、焦庄、重渠、出山,驻马店市平等路、老街,汝南县城关、三门闸、三桥、罗店,泌阳县沙河店、王店、板桥、郭集、杨家集、羊册、象河,平舆县杨埠、东和店、庙湾、西洋店、李屯,新蔡县城关、李桥,正阳县城关、铜钟、城郊、汝南埠,遂平县城关、石寨铺、关王庙、沈寨、诸市、和兴、玉山,确山县城关、三里河、任店、新安店、胡庙和上蔡县城关、黄埠、朱里等都是回民居住比较集中的乡镇或街道。
满族迁入境内约在清代,集中居住在西平县酒店和出山乡,1982年人口普查时,西平县有满族人口297人,占全区满族人口的80%。其他少数民族多为建国后随职工工作调动或因婚嫁迁居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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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职业
(一)行业 驻马店地区系传统农业医,工业及商品经济不发达。1982年全区在业人口3402516人,占总人口的51.36%。其中农、牧、林、渔业在业人口3101222人,占全区在业人口的91.14%,大大高于河南省(84.12%)和全国(73.72%)的水平;工业在业人口89095人,仅占2.62%,在同行业中低于河南省(占7.29%)4.6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占13.7l%)11.09个百分点;卫生、教育、科研三大行业在业人口占全区在业人口总数的2.56%,全省是3.00%,全国为3.39%。从而显示驻马店地区仍属于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区,工业发展迟缓,文化教育、卫生、科研事业不发达,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劳动生产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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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 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区在业人口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3512人,占在业总人口的3.04%;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4896人,占0.7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21464人,占0.63%;商业工作人员32518人,占0.96%;服务性工作人员21221人,占0.62%;农林牧渔劳动者3085911人,占90.69%;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111703人,占3.28%;其他劳动者1291人占0.04%。全区各类职业所占比重,除农林牧渔劳动者高于全省、全国所占比重外,其他各类职业均低于全省、全国水平。在技术人员构成中,分布极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教学人员(占51.75%)、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占20.73%)和经济业务人员(占20.48%)三种技术人员上,其占各类技术人员总数的92.96%,科研人员仅占O.05%,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林技术人员占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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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婚姻家庭
(一)婚姻 1981年全区平均初婚年龄男为25.95岁。女为23.05岁。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为4156110人,未婚人口占29.43%,结婚率为70.57%,终身不婚的人数比重很小。50~59岁组不婚率为1.94%。其中男性为1.92%,女性为0.02%。
未婚人口 1982年,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未婚人口1223080人,男性占57.54%,女性占42.46%,性别比为135.5,未婚率29.43%。随着年龄的推移,未婚人口的性别比逐渐提高。15~19岁组未婚人口815375,占未婚总人口的66.67%,未婚率97.34%,男性409908人,女性405467人,性别比为101.1。20~24岁组未婚人口239170人,占未婚总人口的19.55%,未婚率62.55%,男性136118人,女性103052人,性别比132.1。25~29岁组未婚人口69635人,占未婚总人口的5.70%,未婚率12.63%,男性59579人。女性10056人,性别比592.5。30~34岁组未婚人口27689人,占未婚总人口的2.26%,未婚率6.01%,男性27425人,女性264人。35~39岁组未婚人口2285O人,占未婚总人口的1.87%,未婚率7.19%,男性22797人,女性53人。40~44岁组未婚人口19131人,未婚率6.78%,男性19068人,女性63人。45~49岁组未婚人门11804人,未婚率3.76%,男性11741人,女性63人。50~59岁组未婚人口9345人,未婚率1.94%,男性9235人,女性110人。60~79岁组未婚人口7708人,未婚率1.56%,男性7538人,女性170人。80岁以上未婚人口373人,未婚率1.10%,男性366人,女性7人。
有偶人口 1982年全区有偶人口2574996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的61.96%,男性l271188人,女性1303808人。15~19岁组有偶人口22191人,男7909人。,女14282人。有2.66%的人在法定婚龄前早婚。20~24岁有偶男性59173人,已婚率(指有配偶,下同)为:30.25%。20~22岁有偶女性330312人,已婚率为28.33%。24~29岁组有偶男性220864人,已婚率78.19%。23~29岁有偶女性308793人,已婚率91.03%。30~39岁有偶人口717789人,已婚率92.19%。40~49岁有偶人口536812人,已婚率90.58%。50~59岁有偶人口405157人,已婚率84.07%。60~79岁有偶人口265959人,已婚率53.84%。80岁以上有偶人口5227人,已婚率15.48%。
离婚人口 l982年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中,处于离婚状态者21141人,占0.51%。其中男性17733人,女性3408人。15~19岁离婚人口31人,男16人,女15人。20~24岁离婚人口295人,男204人,女91人。25~29岁离婚人口1519人,男1126人,女393人。30~39岁离婚人口4002人,男3357人,女645人。40~49岁离婚人口6597人,男6027人,女570人。50~59岁离婚人口5283人,男4360人,女923人。60~79岁离婚人口3349人,男2599人,女750人。80岁以上离婚人口65人,男44人,女21人。
丧偶人口 1982年全区有丧偶人口336893人,丧偶率8.ll%,其中,男性丧偶者91538人,丧偶率4.39%,女性丧偶者245355人,丧偶率11.84%。15~44岁组有丧偶人口14629人,男性丧偶者8801人,女性丧偶者5828人。45~59岁组有丧偶人口77204人,男性丧偶者27244人,女性丧偶者49960人。60岁以上有丧偶人口245060人,男性丧偶者55493人,女性丧偶者189567人。全区丧偶人口中,60~79岁组所占比重最大,占64.40%,丧偶率为43.92%,50~59岁组所占比重次之,占18.45%,丧偶率12.89%。80岁以上组所占比重列第三位,占8.34%,其丧偶率最高,为83.22%。
图279
(二)家庭
家庭户数 1946年全区总户数477182户,1953年总户数9014l1户,1964年总户数968150户。l982年总户数1306912户,其中家庭户1302642户,集体户4270户。总户数较1964年增加338762户,增长34.99%。驻马店市由1964年的17358户增加到35416户,增长104.03%。
家庭规模 1982年,全区家庭户平均每户5.01人,其中驻马店市家庭户平均每户3.7人,其他各县均接近全区平均数,上蔡县家庭户均人数最高为5.17人,泌阳县最低为4.92人。全区1人户占全部家庭户的5.48%,2人户占7.90%,3人户占11.22%,4人户占16.04%,5人户占19.23%,6人户占16.33%,7人户占11.86%,8人及8人以上户占11.94%。3~5人户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最大,为46.49%;6人及6人以上户占比重次之,为40.13%。农村家庭户规模大于城镇,全区家庭户规模大于全省(家庭户均4.73人)和全国(家庭户均4.4人)。
家庭类型 l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区家庭户类型以二代户为主体,占家庭户的62.64%;三代户次之,占19.84%;单身户和一对夫妇户比重较小,分别占5.48%和3.62%,四代以上户占1.23%。全区多代同堂家庭户比重仍较大,家庭小型化呈发展趋势。
七、姓氏
1985年,驻马店地区约有724个姓,其中复姓10个。按音序排列如下:
A
哀、艾、爱、安,敖、傲、奥、阿
B
巴、霸、白、柏、斑、班、包、薄、暴、鲍、贝、毕、邴、边、便、卞、表、别、卜、簿、拜、保、步、博、百
C
菜、采、彩、蔡、仓、藏、曹、操、柴、昌、常、长、厂、畅、超、钞、晁、巢、朝、车、陈、谌、程、呈、池、赤、仇、楚、储、褚、春、椿、从、丛、崔、迟、成、重、岑、曾、财、串、崇
D
达、戴、代、逮、旦、但、蛋、党、刀、登、邓、狄、刁、丁、东、董、冻、斗、豆、窦、都、杜、端、端木、段、顿、典、获
E
鄂、珥
F
法、樊、繁、凡、范、番、方、房、费、封、冯、符、甫、复、傅、付、丰、扶
G
盖、甘、岗、高、镐、葛、格桑、阁、各、耿、龚、供、公、官、工、弓、巩、贡、勾、缑、苟、辜、固、古、谷、顾、关、官、管、桂、贵、郭、国、过、于、郜、锆、戈、庚、酐
H
哈、海、韩、汉、杭、航、郝、浩、荷、和、何、赫、赫连、贺、黑、衡、恒、红、洪、弘、侯、候、喉、猴、呼、胡、虎、户、扈、花、华、滑、划、化、桓、唤、黄、皇、皇甫、慧、惠、婚、火、霍、怀、蒿
J
稽、姬、嵇、吉、及、冀、季、计、纪、郏、家、贾、翦、简、姜、江、蒋、将、焦、教、节、解、金、靳、晋、荆、经、菁、井、景、静、敬、靖、鞠、居、局、巨、具、厥、菅、琚、记、戢、九、剑、酒
K
开、康、亢、考、柯、孔、叩、寇、库、匡、邝、旷、况、郐、阚、喾、堪、克、卡
L
来、赖、蓝、兰、郎、乐、雷、类、冷、黎、李、栗、利、连、廉、梁、良、辽、廖、劣、林、凌、刘、柳、六、龙、楼、娄、卢、鲁、露、路、鹿、禄、录、遂、陆、吕、律、罗、洛、骆、郦、厉、蔺、芦、栾、苓
M
麻、马、买、麦、蛮、满、茅、毛、卯、枚、梅、门、蒙、梦、孟、迷、米、芈、密、苗、闵、明、缪、谬、末、莫、墨、牟、母、慕容、木、目、穆、茆、宓、茂
N
南、南宫、倪、泥、尼、年、念、乜、聂、宁、牛、钮、能
O
欧、欧阳、区
P
攀、潘、盘、庞、培、裴、盆、彭、朋、皮、漂、平、朴、濮、溥、普、浦、泮
Q
戚、漆、漆雕、亓、齐、祁、祈、启、迁、千、钱、强、桥、乔、钦、侵、秦、勤、青、清、庆、秋、邱、仇、袭、曲、屈、瞿、权、泉、全、缺、雀、蕲、阙、麴、璩、奇、期
R
冉、染、饶、仁、任、戎、荣、茹、阮、瑞、容、芮、润、汝
S
洒、赛、桑、沙、筛、善、商、上官、尚、邵、舍、申、沈、生、省、盛、胜、师、释、施、石、绍、睢、岁、时、史、士、舒、书、戍、帅、水、斯、司、司马、宋、苏、粟、宿、兽、穗、孙、索、余、剡、单、寿、锁、山、闪
T
台、邰、泰、覃、谭、谈、汤、堂、唐、倘、桃、陶、藤、滕、腾、田、仝、同、铜、佟、童、涂、屠、土、妥、天、檀、脱、拓、团
W
弯、湾、宛、菀、万、汪、王、韦、伟、未、魏、位、隗、卫、温、文、闻、翁、瓮、邬、砸、吴、毋、武、五、伍、吾、巍、戊、危、隈、委
X
席、夏、下、相、襄、祥、项、向、晓、肖、谢、辛、忻、新、信、幸、邢、刑、行、雄、熊、修、秀、胥、徐、许、续、轩、宣、薛、学、雪、奚、溪、解、萧、荀、旬
Y
芽、严、延、颜、阎、炎、燕、厌、彦、晏、杨、扬、羊、尧、姚、要、耀、叶、冶、依、伊、衣、易、亿、仪、怡、亦、益、因、殷、银、尹、印、应、雍、勇、尤、游、佑、於、于、虞、余、俞、予、禹、玉、郁、喻、宇、瑜、裕、元、员、袁、原、园、远、苑、院、越、岳、云、芸、运、允、友、阳、阴、英、乐、盈、焉、鄢、恽、影、漪
Z
查、臧、造、泽、哉、曾、寨、毡、詹、瞻、展、占、战、湛、章、张、丈、仉、钊、赵、召、甄、郑、镇、芝、支、职、郅、智、治、钟、衷、重、仲、周、纣、朱、诸、诸葛、竹、竺、祝、庄、壮、卓、桌、訾、宗、纵、邹、卒、族、祖、左、佐、翟、乍、忠、中、咎、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