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重大活动
第一节 开展武装斗争
1927年1月,周恩来代表党中央在上海面示河南同志:北伐军即将进入河南,河南目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做好北伐军到达后扩大革命活动的准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举行武装暴动,响应北伐军。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中共豫区执行委员会派技术书记林壮志担任中共驻马店特支书记,以加强豫南工作。2月16日,中共驻马店特支宣传兼农运委员、中共确山支委书记张家铎,以及马尚德(杨靖宇)、张耀昶等人,在确山县东北部玉皇庙村主持召开了确山县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0余人。会议选举成立了确山农民协会,马尚德、张家铎、张耀昶、张立山、徐耀才、欧阳炳炎等人为农协执行委员会委员,马尚德为委员长,并通过了农协章程。会议确定农协的基本任务是;第一,团结广大农民群众,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坚决维护农民利益;第二,反对黑暗政府,打倒土豪劣绅;第三,推翻封建专政,反对封建军阀,支援国民革命军北伐。此时确山县农民协会会员已发展到1万人,基层农协会达70多个。
在县农民协会成立的当天,城东北董庄群众与军阀吴佩孚第八军八旅数十名抢粮官兵发生冲突,当地红枪会俘虏官兵3人。为防止第八军报复,农协会号召大会代表回乡组织力量前往增援。当即数千名农协会员和红枪会员汇集董庄,随后直逼确山县城。由于县知事王少渠答应了农协会提出的“减免苛捐杂税,军队不下乡抢粮”的要求,群众遂撤回。
确山农民运动的蓬勃发展,为举行武装暴动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中共驻马店特支因势利导,决定组织确山农民举行大暴动,以迎接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入本地区。1927年3月15日,中共驻马店特支在确山城内召开暴动准备会议。会议由张家铎、马尚德、张耀昶、李则青、王泽显5人参加,张家铎主持,会议决定农历三月初三(公元4月4日)上午在县城东关大操场“亮牌”(即集会示威),待机暴动。
农历三月初三是确山城内传统庙会。这天,东关大操场上升起一面绘有白色犁型图案的大红旗,各路农会会员和红枪会员共2万余人汇集在这里,他们扛着大刀、长矛、架着九节雷(土火炮),队伍整齐而威严。大会由马尚德、张家铎,张耀昶3人任总指挥,马尚德、张家铎作了大会报告。张家铎等以武汉国民政府代表和县农协会代表名义,向到会的吴佩孚第八军第八旅参谋长李省三和确山县知事王少渠提出四项要求:(1)交出魏呈典、楚本固、何鸣一、田斐清四大劣绅,清算他们的帐目;(2)免除苛捐杂税;(3)不准派车拉夫,(4)从狱中释放关押的穷人。王少渠当面答复了条件,但进入城内后却放跑了四大劣绅,然后紧闭城门。第八旅武装在城内布防,向农民开枪,激起农民军的愤怒。在马尚德等人的指挥下,农民武装把县城团团围住。次日,汝南、遂平、信阳等地农民武装纷纷赶来支援。围城第四天夜里,军阀部队因其人数太少,不敢固守,从西门仓惶逃跑,遭到农民军的沿途截击,200余人几乎全部丧命,只有参谋长李省三等数人逃脱。农民武装迅速入城,活捉了县知事王少渠。4月8日清晨,农民武装占领县城。
为巩固胜利成果,发展革命形势,4月11日中共驻马店特支领导成立了国民党确山县党部,马尚德为常委,张家铎、李则青、张智力为执行委员。4月19日,北伐军总政治部宣传列车到达确山。武汉国民政府慰劳河南军民代表团团长于树德,代表武汉国民政府向确山农民协会赠送了一面绣着“革命先锋”大字的红缎锦旗。
4月24日,确山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代表工农利益的新政权——确山县临时治安委员会。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河南省第一个县级农工革命政权。委员会由马尚德、李则青、张家铎、王泽显、董子祥、郑震字、张立山等7人组成,郑震宇、马尚德、李则青为常务委员,郑震宇(国民党河南省特派员,未到职,马尚德代理)为主任委员。治安委员会下设财务、教育、清理遗产、管狱4个委员会,1个警察局和1个治安总队。
确山县临时治安委员会建立后,即宣布取消一切苛捐杂税,豁免农民所积欠的田赋,没收四大劣绅和贪官污吏的财产。并通缉四大劣绅,处决了几个民愤极大的恶棍。清理监狱,无辜被关押的农民,全都得到释放。同时治安委员会还组织成立妇女协会、商民协会、学生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开办了党务、农运训练班,培训农民运动的骨干力量,为以后继续开展武装斗争打下了基础。
确山暴动的胜利,为北伐军扫清了确山一带的反动势力,使北伐军从信阳直抵西平、上蔡等地,加速了北伐的进程。
5月16日,北伐军前敌总指挥何键要河南县级政权都移交给他的部下管理,并派熊笃文接管确山县政权。在遭到确山工农政府拒绝后,何键即电告武汉国民政府,与中共中央交涉。在陈独秀右倾投降路线指导下,5月23日,张国焘以党中央代表身份来到确山(在火车站),不作调查即令临时负责确山工作的特派员贺俊夫“立即取消治安委员会,撤出农民军,交出县政权”。确山县临时治安委员会就这样被迫交出了政权。
熊笃文接管县政权后,自感势单力薄,一方面组织其个人势力,另一方面挽留治安总队帮助维持治安。这样,政权虽然在形式上交了出去,但县属各机关及国民党县党部仍由李鸣岐、马尚德等负责,革命活动仍继续进行。
1927年7月4日凌晨,以何鸣一为首的四大劣绅纠集地主武装及反动红枪会1000余人突然向县城发起进攻。赫俊夫、李鸣岐、马尚德等率领治安总队200余人进行英勇还击,激战一整天,终因寡不敌众,于当日傍晚撤出县城,转移至县东刘店、洪沟庙一带继续斗争。确山县临时治安委员会撤销。
同月,蒋介石、汪精卫合流反共,导致国共分裂,北伐军南撤,革命形势严峻。但驻马店地区中共党的活动依然十分活跃。8~9月,先后成立了中共新蔡县独立支部、中共驻马店市委、中共汝南县委、中共正阳县特别支部。河南省委派省委委员王克新在信阳市组建了中共豫南特委。豫南特委领导确山、汝南、驻马店、西平、遂平、上蔡、正阳、泌阳、新蔡以及信阳、南阳等地党的革命斗争。
根据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中共河南省委于9月29日作出决议,彻底批判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在全省组织武装暴动,实行土地革命。10月上旬,中共豫南特委驻马店办事处在确山刘店召开会议。会议按照省委关于举行武装起义的指示,决定先秘密地个别地打击反动势力,再由此汇合起来形成公开的全县总暴动。随后,他们镇压了确山北部最大劣绅范天培,打击了四大劣绅之一的楚本固等,使一些豪绅地主纷纷逃进县城避难,大煞了反革命的气焰,鼓舞了民众的革命情绪。同时,筹备枪支10余支,子弹、手榴弹数箱,训练农民自卫军骨干40多名,作为起义的基本队伍,并成立了由李鸣岐、马尚德(杨靖字)、张家铎、张耀昶等组成的暴动指挥部,决定以群众基础较好的刘店为中心,打倒刘店大恶霸、民团团长李广化,公开发动起义。
11月1日凌晨,起义开始。李鸣岐、马尚德、虞松如、张家铎、张耀昶、张立山等带领五六十名农民自卫军,秘密接近刘店寨,俘虏了寨门站岗团丁,遂进入寨内包围了李广化团部大院。双方激战至上午9时许,民团团丁交枪投降,农民自卫军占领刘店镇。李广化因在此前去确山县城未归而侥幸漏网。这次战斗共缴获长短枪20支,大杆双人抬3支。以及一部分弹药。
11月3日,中共豫南特委驻马店办事处在确山刘店召开确山县农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60余人,代表20多个保(全县共41个保)。会议选举产生了确山县革命委员会,委员会由李鸣岐、马尚德、张家铎、张立山、董子祥、张耀昶、王国卿等7人组成,李鸣歧任主席。不久,中共河南省委委员、中共豫南特委书记王克新、中共豫南特委委员蔡训明到确山指导工作,在张板桥召开会议,决定建立中共确山县委,由李鸣岐任书记。会议总结了刘店起义以来的工作,作出了扩大、纯洁党的组织,开展游击战争,建立乡村政权等项决议;提出“没收一切反革命者的土地分给农民”等8项口号;拟定了农民革命军组织法。会后帮建农民革命军,设司令部、政治部,辖4个中队,李鸣歧任党代表,马尚德任总指挥,蔡训明任政治部主任,张立山任参谋长,张家铎任大队长。同月底,农民革命军攻克汝确边区王楼恶霸地主吴清世的庄园,活捉吴清世,并将其10万多斤粮食和900多块银元分给贫苦农民。中共豫南特委书记王克新在王楼召开会议,总结了豫南特委和确山党组织近段的工作。12月2日,国民党军阔张德枢和确山县长高子元率领1500余人进攻王楼,农民革命军300余人与之展开激战,多次打退敌人的进攻,歼敌30多人,迫使敌人退到四五里之外。战斗中王克新、码尚德、张家铎等人身负重伤。由于敌众我寡,农民革命军在李鸣岐、张立山等带领下乘机撤出,当夜转移到乐山一带。12月8日,王克新因伤及肺部不治牺牲。之后,马尚德、张家铎等被送到外地养伤,使党组织和农民革命军的核心领导力量受到削弱,中共豫南特委当即决定确山农民革命军由李鸣歧、张耀昶、张立山率领,南下信阳四望山与王伯鲁领导的信阳农民革命军汇合,共同建立四望山革命根据地。
12月23日,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周易云(即周以栗)在信阳冯家庄召集信阳、确山两地活动分子会议,总结前段武装斗争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决定建立豫南革命委员会,蔡训明任主任,李鸣岐任财政部长,范易任审判委员会负责人。将信阳、确山两地农民革命军改编为“豫南工农革命军”,张志刚任总队长,李鸣岐任党代表,工农革命军下辖4个大队,共200余人,180余支枪。
1928年初,省委书记周易云到确山、汝南视察工作,分别召开两县县委会,指出要继续贯彻“八七”会议精神,发动群众,武装工农,巩固根据地。2月,国民党方振武部“围剿”豫南革命根据地四望山,豫南工农革命军一部分由张耀昶带领突围到大别山,一部分由蔡训明带领到确山,与伤愈后回确山的马尚德、张家铎、李鸣岐等一起开展游击斗争。不久,蔡训明在一次打土豪斗争中中弹牺牲,李鸣岐在中共河南省委召开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河南省出席中共“六大”的5名代表之一,马尚德、张家铎先后调到中共豫东南特委工作。3月初,中共河南省委委员任作民到确山、汝南视察,召开两县领导人会议,中共确山县委书记刘达士、宣传部长徐子荣、组织部长王国卿、中共驻马店市委书记李鸣岐等出席会议,会上拟定了第二次农民暴动行动计划,任命张玉海为豫南特委书记。
1928年5月中旬,汝确边区农民代表大会在汝南水屯召开,到会的有确山东部和汝南水屯各村的农民代表200余人。中共汝南县委书记张玉衡宣布成立汝确特区苏维埃政府,选举张玉海为政府主席,温仁斋为录事。同时成立汝确边区游击队。之后,各乡苏维埃政权相继建立,农会会员达万人。在此期间,中共确山县委徐子荣、张景须等又一次组织全县规模的农民大起义,参加起义的万余民众先后围攻了水屯,袭击了张教庄、罗楼、古铜寺,三次攻打韩庄寨,横扫了确山东北部和汝南西部一带的地主武装,活捉大恶霸朱子一、薛广州,缴获一批武器、弹药。与此同时,中共长江局军事特派员周邦彩(化名王文彬)和中共汝南县委书记张玉衡、县委委员贾子郁等率领lO余人,夜袭高平寺(现属平舆县),夺取长枪6支,手枪1支。6月,国民党河南省政府调集信阳、确山、驻马店、汝南驻军及地方武装数万人,对汝确边区发动大规模“围剿”,李湾(马尚德家乡)、孔庄至洪沟庙一带数十里一片火海,20多个村庄被烧,毁房屋数千间,李泮林、王国清等30多人惨遭杀害。确山第二次农民暴动失败,党组织遭空前破坏,县委书记徐子荣调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中共豫南特委书记张玉海被捕叛变。为保存力量,上级党组织将一批身份已公开的党员干部转移到外地。
这时,中共汝南县委决定以汝确特区苏维埃政权赤卫队为主,发动群众在水屯举行武装起义,消灭水屯驻军羊世同部,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巩固汝确边区根据地。7月29日凌晨,以周邦彩为总指挥的汝南党的武装骨干和水屯附近赤卫队员400余人(枪30余支)包围了水屯寨。由于战斗打响以后,埋伏在东门的阻击队员开枪过早,致使敌人龟缩寨内,死守待援,打乱了起义军“围三留一,网开一面,然后伏击”的战略意图。拂晓时,敌援军逼进西门,起义军被迫撤退。战斗中周邦彩等壮烈牺牲。
武装暴动的接连失败,国民党地方势力的不断“围剿”,使中共豫南特委和确山、汝南、正阳、遂平县委多次遭严重破坏。在此形势下,党员被迫隐蔽下来,党的活动暂时停顿。
1928年9月,中共遂平县委成立,赫俊夫任县委书记,王伯鲁为县委委员。不久,贺俊夫在遂平县斗城寺主持召开遂平、西平、确山、上蔡、郾城、舞阳等9县联席会议,讨论如何反对国民党的苛捐杂税,反对拉丁拉夫,发动群众起来抗粮等问题,最后形成“9县联席会议宣言”。同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长黎光霁在汝南主持召开确山、信阳、西平、遂平、汝南、正阳6县联席会议,对各县县委进行改组,研究部署近期工作。会议有力推动了豫南革命斗争的开展。
1929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建立直属中央的中共信阳中心县委,主要致力于确山、遂平、西平、正阳、汝南、上蔡等县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工作。7月建立中共西平县委,8月重建中共遂平县委(原县委于同年春遭破坏),将中共确山县委改为中共确山中心区委。
1930年春,中共西平县委和汝南县委分别发动群众成立“鞭杆会”、“光蛋会”、“刀把会”、“剃头会”等群众组织,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斗争。同年4月中旬,张立山等到正阳建立正阳县赤卫大队,张立山任大队长,刘子清任教导员,下设5个中队,队员200多人。赤卫队建立后活动于正阳的陡沟、罗庙,汝南的和孝、官庄,确山的留庄、刘店等地。7月初,驻确山杨店的中共信北区委,根据京汉区特委指示准备举行白狗庙暴动。中共京汉区特委派特委委员潘石钦(参加过广州暴动)、金克清(黄埔四期毕业生)到白狗庙配合工作。他们以白狗庙小学师生为基础,联络各支部,争取开明士绅郑立钊、余旭轩、许尚珍等,集中150多人(枪)。后因一时与鄂豫皖苏区联系不上,这支队伍暂时到国民党袁英部补充团受编,等待机会。8月,中共京汉区特委又分别派寇野青、鲍子宽、黄成基到正阳中心庙,派孔剑舞到正阳龚湾组织武装暴动。参加中心庙暴动的70人,有枪50支;参加龚湾暴动的30多人。暴动后两支队伍在正阳陡沟汇合。9月初,中共正阳党组织与鄂豫皖红一军军长许继慎取得联系。许随后率红一军一个团与地方党组织武装里应外合,在陡沟消灭国民党袁英新编十二师补充团300余人。正阳中心庙、龚湾和确山白狗庙3支暴动队伍400多人(枪)遂加入红军,后又同息县、罗山起义部队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先遣总队(金克清、张虎智任正副大队长,孙崇荣任政委)。与此同时,中共确山党组织在京汉区特委领导下,继续组织群众进行大规模武装斗争。先后攻打水屯镇长孙魁武,刘阁国民党军营长高绍人,小界牌大地主申鹤琴等,参加群众近万人。还组织游击队到胡庙大橡树庄攻打地主赵永康,烧毁小麦5万多斤、谷子1万多斤、房屋数间。
1931年春荒严重,中共正阳县委、确山县委多次发动群众进行声势浩大的抢粮斗争。正阳县自1930年9月以来,组织群众数万人,抢分120多户地主的近百万斤粮食,收缴银元万块以上,夺枪百余支,缓解了群众的生活困难,支援了苏区的革命斗争,受到鄂豫皖苏区党委的通报表扬。确山县组织群众在赤卫队、游击队掩护下,先后在中区、东区抢粮2万多斤。6~7月间,各县连降暴雨,积水成灾,确山、泌阳、新蔡、正阳等县利用赤卫军和游击队,积极配合农民群众进行打土豪、抗捐税、匀粮、抢粮斗争。
1931年9月,国民党驻正阳县骑一师刘风岐部与地方民团李应超、史体元部相互勾结,先后在正阳陡沟、兰青、龚湾、熊湾、熊寨、粱庙、邱店等地逮捕共产党员和群众800多人,杀害427人。中共正阳县委委员刘子清、区委书记黄秀锦等70多名党员骨干被杀害,其他大部分县委委员先后离开正阳。
同年11月19日,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作出《关于豫南特委的决议》,并致信河南省委,认为隶属于河南省委领导的“豫南特委过去一贯执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走“富农路线”,必须改组豫南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同时,自行决定将豫南特委划归鄂豫皖中央分局领导。河南省委表示异议,但张国焘强行派中共河南省委巡视员杨健民等到信阳接管豫南特委工作,又强令原豫南特委负责干部和特委所属各县负责人等40余人到鄂豫皖苏区,参加“反右倾”斗争和“大肃反”运动。12月24日,在鄂豫皖中央分局主持下,豫南特委在鄂豫皖苏区新集(今新县)召开特委扩大会议,讨论豫南工作和政治路线的转变问题,对其中被怀疑为“改组派”、“有严重路线错误”的同志进行所谓“训练”。不久,原特委书记孔剑舞、特委委员贾子郁等一批党团骨干被错误杀害。
1932年春,中共豫南特委把工作重点从汝、正、确三县边境地区移向确山境内,派特委委员齐占山到确山县加强领导,同时调正阳县团县委书记肖章任中共确山县委委员兼游击队指导员。确山县继续组织群众开展春季抢粮斗争,京汉铁路西中区和西区由王国华、孔宪臣等负责;铁路东水屯(东区)由肖章负责。汝南、正阳两县党组织继续发动群众多次进行抢粮斗争,中共豫南特委委员周世榜在正阳领导抗粮斗争中牺牲。此时,新蔡在1931年7月建立的工农武装行动队的基础上,成立红军游击队常备队,有队员14人,周定一任队长。2月中旬至4月初,新蔡红军游击队在两次行动中歼敌40多人,缴获长短枪30多支,队伍迅速壮大。
同年11月,与上级失去联系的中共西平、上蔡、遂平、舞阳4县党组织在遂平张店召开联席会议,西平张国鑫,遂平李汉斋、刘介宇,舞阳张鸿宾,上蔡李建民等到会。会议决定,适时召开4县联席会议,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继续开展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抗租等斗争。
1933年1月28日,中共河南省工委认为豫南特委组织不纯,决定予以解散,并派特派员宋延寿前往豫南。同时省工委指示确山党组织,继续开展抢粮运动,开辟新苏区。豫南特委委员齐占山在确山组织数千人先后发动三次大的抢粮斗争。确山中区区委书记王国华率领游击队打死胡庙大橡树庄地主赵永康。
4月,中共鄂豫皖省委筹建红二十五军。此时地处豫皖边区的新蔡县又出现革命高潮,工农红军游击队由原来的100多人发展到300多人。游击队先后袭击了谢老庄地主管炳文、展老湾豪绅展鹤亭,投收了他们的财产。而后挥师新蔡、汝南边界郭店一带,镇压了国民党地方民团龚志明、谭学诗等人,巩固了新蔡、正阳、汝南游击活动区。7月2日,中共鄂豫皖省委特派员李渭滨、新蔡县委书记管道乐在新蔡小李庄召开县委扩大会议。4日夜,叛徒张新斋带领国民党新蔡县保安大队和后备队数百人包围小李庄,李渭滨、管道乐、管荫尧等8位同志被捕,7日上午惨遭杀害。后,敌骑兵十三旅又在新蔡进行大围剿,新蔡工农红军游击队被迫解散步枪队,只保留了手枪队。8月中旬,游击队长周成一在豫皖边境桃花店打击土豪马居功的战斗中负伤,养伤期间被叛徒出卖惨遭杀害。9月5日,鉴于原中共新蔡县委已遭破坏,皖西北中心县委主持成立中共新息县委,负责新蔡、息县工作。
1934年2月,中共新息县委决定开辟以防湖店为中心的游击活动区。崔华楼、王鹏分别率领一支游击队攻克赵寨、陈空桥、林洪寨等处,处决了作恶多端的国民党区长赵林阁、联保主任陈子武、恶霸地主林敬华、治安大队长郑升堂等人,歼敌百余人,缴获长短枪百余支,打通了阜阳、新蔡、息县、洪河边境党组织联络路线,并先后建立新息边区工委、息洪区区委、潢川县城特支等党组织。8月,成立豫皖边区中心县委,辖阜阳、新蔡、息县等,新息县委工农红军游击队归其领导,吕鸿宾任队长,郑伯英任政治委员。9月24日,游击队在新蔡麻里店一带被驻息县国民党骑兵第十四旅和新蔡县保安团包围。游击队沉着应战,打退敌人多次进攻,毙敌120余人,军马数十匹,但终因敌众我寡,弹尽无援,豫皖边区中心县委军事部长崔华楼、游击队长吕鸿宾、政委郑伯英以及绝大多数游击队员壮烈牺牲,最后剩下的6人全部被俘。至此,新蔡工农红军游击队在豫东南、皖西北的广大地区进行了将近3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创立了不朽的革命业绩。
9月以后,国民党军队和地方政府民团加紧对各地共产党的大规模“围剿”。中共新蔡县委书记陈子藩被杀。确山、遂平、西平、上蔡党组织和豫皖边区中心县委、豫中中心县委先后出现叛徒,大批党员和革命群众被捕或被杀害。与此同时,中共河南省委机关也因叛徒出卖而被破坏,革命转入低潮。
1935年春,于1934年1月从确山赴江西参加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中共河南省委委员王国华,自江西苏区回到豫南。6月,赴唐河与中共鄂豫边区工委书记张星江取得联系,经过酝酿,决定将豫南、豫西南两地10余县党组织合并,成立中共鄂豫边区省委,在桐柏山区开展游击战争,以配合红军主力长征和南方各游击区的斗争。
1936年1月4日,中共鄂豫边区省委在信阳吴家尖山建立鄂豫边区红军游击队,周骏鸣任队长,张星江任指导员,王国平任副队长,队员7人,枪3支。2月底,游击队发展到30余人,短枪10余支。在天日山周围开辟了一小块游击区。
3月7日,鄂豫边区游击队在确山县乐山东北杜庄(现属胡庙乡吴楼村)宿营,负责警戒的康春麻痹大意,被国民党遂平县保安团包围。突围中王国平等2人牺牲,张旺午等9人被捕。除张旺午、吴仁甫被押往开封外,其他7人分别在确山、遂平遭杀害。突围后,游击队转移到确山、泌阳、桐柏三县交界地区,在当地党组织帮助下,进行整顿。
4月5日,整顿后的鄂豫边区红军游击队在鄂豫边区省委书记张星江、省委委员王国华、队长周骏鸣带领下,在桐柏平氏镇庙会上顺利夺取地方民团手枪5支,长枪8支。次日,在撤退途中,游击队被国民党保安团300多人包围,张星江不幸牺牲,周骏鸡身负重伤,游击队再次受挫。
不久,国民党地方当局又一次组织围剿鄂豫边区。边区省委决定把游击队分成三个小分队,更加灵活地开展斗争,一队由邓一飞带领,去信阳吴家尖山一带活动;一队由周骏鸣带领,活动在确山孤山冲、石滚河一带;一队由仝中玉带领,活动在泌阳、桐柏地区。
9月30日,中共鄂豫边区省委在确山黄路沟举行会议,总结过去一段时期进行武装斗争的经验教训,改组了省委,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决定:一、整顿地方党组织;二、发动群众斗争扩大游击队;三、训练干部,加强政治工作。同月,鄂豫边区辨击队三个分队合兵一处,根据情况改变了策略,不再提“打坏货、拉土豪”,为民除害。对有些土豪只进行罚款,以解决游击队活动经费和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加强了对土匪的分化瓦解工作。游击队把武装斗争和群众运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到年底己发展到100多人。游击区扩大到南至桐柏,北至泌阳羊册、春水,西至泌阳城,东至确山胡庙、乐山、竹沟、石滚河,方园200多里的广大地区。
10月,在北平工作的中共党员徐子荣回到家乡确山,鄂豫边区省委通过徐子荣了解到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情况,先后两次派李子健到北平向北方局汇报工作,受到刘少奇、刘子久等的接见。鄂豫边区省委根据北方局的指示,在游击斗争中加强了群众工作和统战工作,组织起一批群众自卫队和自卫会,与当地一些开明士绅建立了统战关系。
第二节 创建抗日根椐地
1937年2月,中共中央北方局指示中共鄂豫边区省委停止“打坏货、拉土豪”,解散游击队,做秘密工作。鄂豫边区省委认为北方局的指示不适应豫南情况,未予执行。随后,鄂豫边区省委派周骏鸣、邓一飞去北方局汇报工作。汇报后,邓一飞返回豫南,周骏鸣随中央交通员于4月30日到达延安,向党中央汇报了边区省委工作,并参加了中央召开的白区党代表会议。朱德总司令针对豫南国民党政府不承认红军游击队、不与之谈判等情况,指示边区省委“你们要猛烈扩大,大到消灭不了你们时,他们就和你们谈判了。”
同年8月,周骏鸣与中央派往鄂豫边区工作的胡龙奎一起从延安回到鄂豫边区,立即在泌阳碾盘沟召开边区省委会议,传达党中央和河南省委筹备组关于豫南工作的指示,对边区省委和游击队领导班子作了调整。鉴于抗日战争已经爆发,红军游击队改为豫南抗日自卫团。鄂豫边省委在新的形势下,继续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和发展武装力量的工作。
此时,红二十八军在大别山区坚持革命斗争。为帮助豫南抗日自卫团巩固根据地,更好地开展游击斗争,红二十八军先后于8月和9月两次派出部队与自卫团协同作战,攻打了信阳蔡冲围寨、泌阳邓庄铺、马谷田等反动据点,接连取得胜利,使自卫团由60多人迅速发展到600余人,400多支枪。鄂豫边区省委决定将其改编为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独立团辖2个营,6个连和1个手枪队。不久又成立了宣传队、少年先锋队和卫生队。独立团以泌阳邓庄铺为中心,兵分两路,一路由周骏鸣率领到信阳尖山、邢集及桐柏一带;一路由王国华率领在确山、泌阳边界地区,继续剿匪,打击地力反动顽固势力,扩大根据地。
11月初,国民党河南九区(信阳)专员武绪如到信阳尖山同独立团举行谈判,同时调集信阳、确山、罗山、泌阳、桐柏5县保安武装,企图乘谈判之机实行“五县围剿”。独立团识破其阴谋,迅速把队伍转移到安全地带,只派独立团政治部副主任文敏生与其谈判。武绪如等只好草草收兵,谈判无果而终。接着,独立团又派一营政委、鄂豫边区省委统战部长刘子厚作为谈判代表,先后在确山县竹沟、芦庄与武绪如进行了两次谈判,仍无结果。武绪如提出让独立团派人去开封,直接同国民党河南省绥靖公署主任刘峙谈判,其间暂时停止对独立团进攻。12月初刘子厚、张明河到开封。经谈判,刘峙最终同意独立团“听编不听调,干部自配,解决给养”等条件。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根据国共两党协定,决定将大江南北各根据地的红军游击队统一编为新四军,把大别山的红二十八军和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为第四支队第八团队,周骏鸣任团长。第八团队整编后即开赴邢集,一边剿匪,一边整训,积极准备东进抗日。
1938年1月,新成立的中共豫南特委机关由泌阳邓庄铺移驻确山竹沟镇,领导中共竹沟工委及确山、泌阳、遂平、汝南、正阳、新蔡等县委工作。中共中央长江局于l月14日作出关于“对鄂豫边工作六项决议”,要求河南省委以该区为工作中心,加强党的领导,发展党的组织,设立教导队,培训造就军政干部,扩大边区。2月,八路军总部少将参谋处长彭雪枫任中共河南省委军事部长,从山西临汾至武汉接受长江局指示后到竹沟。同时,张震、岳夏、滕海清、成钧、朱绍卿、赵启民、陈康、张羽翔等30多名红军干部和部分通迅技术人员,也先后由临汾到竹沟,加强对豫南党组织和军事力量的领导,为全面开创河南敌后游击战争做准备。
由于中共豫南特委书记仝中玉奉命到长江局学习,特委班子及时进行了改组。同时,特委积极发展各县党的组织,先后派干部到确山、遂平、上蔡、新蔡、西平等县恢复党的工作,建立了中共确山、遂平县委。
毛泽东根据华北几乎全部沦陷,西北形势吃紧,中原岌岌可危的情况,于3月6日电示彭雪枫:中央目前仍“应坚持陕甘边。但准备转移时最好是在鄂、豫、皖边,望以大力发展该区工作”。同时为加强豫南党的领导,还指示:干部可以从延安派一批到豫南,并从豫南各县挑选一批优秀青年到延安学习。
根据中共中央长江局和河南省委指示,为培养和训练党政军领导骨干,彭雪枫等在竹沟创办第一期教导大队,共收学员400人,设3个男生队,1个女生队。教导队设有专职教员,彭雪枫、张震、王国华等负责同志还亲自轮流讲课。第一期学员于5月上旬学习结束,除部分留豫南工作外,大部分分赴中原各敌后地区。
3月29日,新四军第四支队第八团队1300多人,在团长周骏鸣、政委林凯率领下,奉命在信阳县邢集誓师,开赴皖中、皖东抗日前线。八团队出发后,经在武汉八路军办事处的周恩来副主席与国民党军政部协商,在竹沟设立新四军竹沟通讯处,习惯称八团队留守处,王国华任留守处主任兼政委,张震任参谋长。经与确山县国民党当局交涉,留守处在确山县城设立了联络站,转送军需物资和过往干部、战士。
4月中旬,竹沟教导大队抽调30多名学员组建“民族抗日宣传队”(后随彭雪枫东征时称“拂晓剧团”),加强竹沟地区的抗日救亡宣传工作。
5月上旬,根据叶剑英指不,竹沟留守处武装300多人,组成新兵补充大队,由陈康率领开赴皖东敌后补充到八团队,并选送40名教导大队学员到新四军军部工作。中旬,蒋介石以竹沟留守处“行为不轨”为借口,电令国民党信阳警备司令王修身“予以查办”。王修身派其一八八团团长夏华国率部进驻竹沟,企图将留守处赶走。彭雪枫、王国华对夏华国做了大量的统战说服工作,争取了夏团,粉碎了国民党顽固派企图挤走留守处的阴谋。
同年6月初,中共河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长江局指示,将省委机关由开封迁到竹沟。省委书记朱理治及省委委员陈少敏、王阑西、谢邦治等先后来到竹沟。省委按照《中央关于徐州失守后华中工作的指示》和周恩来副主席指示,在竹沟召开会议,决定在全省立即创立1500~2000人的新四军,作为开展游击战争的骨干,把加紧准备和继续开展河南的游击战争作为河南党的中心任务。为稳定豫南地区局势,利用各方面力量抗战救国,河南省委把随省委机关同时迁到竹沟的中共豫鲁联络局,改建为河南省统战委员会,由彭雪枫任主任,刘贯一任副主任。彭雪枫亲自到泌阳做地方实力派王友梅的工作,与其达成了团结抗日的协议。王友梅还归还了曾在泌阳邓庄铺抢走的豫南抗日军独立团的物资,并支援了部分粮款。统战委员会还先后做了宛西自治派别廷芳、南阳专员朱玖莹、汝南专员张振江等人的工作,与国民党十三军军长张轸、六十八军军长刘汝明和川军邓锡侯部建立了统战关系,
6月下旬,竹沟第二期军政教导大队开学,招收学员400多人。同时,应国民党泌阳县、遂平县政府要求,中共河南省委先后派张国武、周志坚、马致远到泌阳、遂平等地帮助开办抗日训练班,为地方培养抗日军政骨干。中共豫南特委也通过国民党豫南民运专员李相符的关系,在确山县黄山坡铁路林场开办了“抗日保乡会干部训练班”,陈少敏、危拱之曾多次到训练班指导工作。7月,中共河南省委在竹沟创办了党训班,先后办了6期,培训各地区委、县委、特委党员干部1000余名。另外,还分别举办青年训练队、地方武装干部训练班,以及电台、机要、卫生、供给、司号、妇女等训练班。各种训练班、教导队受训总人数3000多人,其中党员达2200多人。
8月,中共中央长江局派罗炳辉到竹沟视察工作,中共河南省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建党、群众工作和武装斗争问题。此时,地方抗日武装已有1200多人。之后不久,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常委会,决定把军事工作中心移向豫东,省委机关仍留在竹沟。周恩来、叶剑英接到中共河南省委电告后,致电朱理治、彭雪枫,同意河南省委军事部署,指示竹沟部队东进可出动三分之二的力量。彭雪枫即赴洛阳,会晤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程潜,商谈竹沟部队东进豫东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事宜,程同意并赠军用地图20份。9月27日,中共河南省委抽调几十名红军干部和两个武装中队及部分教导队(第二期)学员,组成东征游击支队,彭雪枫任司令员。30日,东征游击支队370多人在彭雪枫、张震率领下开赴豫东,竹沟留守处参谋长由王海山接任。
此时,竹沟地区的地主恶霸暗中与国民党顽固分子勾结,企图搞阴谋破坏活动。留守处根据群众举报,将石滚河赵崇武、竹沟周彦琴、信阳王岗的王海泉三名顽固分子逮捕。中共豫南特委同时派军事部长张旺午率领一支武装,袭击了经常在竹沟山区骚乱的土匪,击毙匪首“豫南自治军独立团”团长毛新友,活捉匪首王锁等五六人,从而稳定了竹沟及周围地区的形势。
10月,中共河南省委同国民党七十七军副军长何基沣达成协议,以从竹沟派出的一批共产党员干部为骨干,组成七十七军桐柏山区政治工作团(简称“七七工作团”),在桐柏山区宣传抗日,开展救亡活动,举办青年训练班,组织青年积极分子到竹沟、延安学习,发展抗日武装力量。共产党员朱大鹏、崔济民分别担任工作团正副团长。至次年,工作团发展到1000多人,向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输送了大批骨干力量。
同月,信阳失陷后,国民党信阳县长李德纯率领常备队和部分警察到信阳西北王岗一带,请求竹沟新四军留守处帮助。为扩大抗日武装,中共河南省委派留守处参谋长王海山和刘子久、危拱之等带一个武装分队与李德纯部汇合,成立了信阳挺进队,由李德纯任司令员,王海山任副司令员,开赴信阳南部进行抗日斗争。竹沟留守处参谋长由周志坚接任。
11月,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改长江局为南方局,另设中原局,由胡服(刘少奇)任中原局书记,朱瑞、朱理治、彭雪枫、郑位三为委员,机关设在确山竹沟镇。12月26日,朱理治、李先念、郭述申、谭希林等由延安到达竹沟。不久,撤销中共河南省委,成立中共豫鄂边区党委。
1939年1月17日,根据武汉外围战局变化,中共豫鄂边区党委派军事部长李先念率竹沟留守处一个中队和60多名干部组成的新四军独立游击支队,从竹沟南下,赴武汉外围开展抗日斗争。独立游击支队司令由李先念担任,参谋长由周志坚担任。同月28日,中原局书记刘少奇来到竹沟。刘少奇在竹沟听取了河南、鄂中党的负责同志的汇报,作出了中原敌后抗日战争的战略部署,指出:沦陷区党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创建抗日根据地;未沦陷地区党的任务是开展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积蓄力量,准备抗日游击战争,支援敌后抗战。3月初,刘少奇到遂平嵖岈山等地视察工作,之后,即奉中央指示回延安参加会议。中原局工作由朱理治负责。
3月,国民党在其五届五中全会后,在全国掀起反共浪潮,密令取缔各地抗日团体和农村“联庄会”。中共豫南各地党组织坚持抗日统一战线政策,抓着农村基层政权,以合法名义发动群众与其展开斗争,并积极掌握武装,准备抗日游击战争。仅汝南县就有20多个国民党联保处主任由中共党员担任,并掌握了一部分联保武装。
4月初,原国民党信阳县长李德纯来到竹沟,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奉中央指示被送往江南新四军部工作。同月,中原局派陈少敏带领竹沟和信阳两地400多名武装人员去鄂中敌后,与李先念部会合。
5月初,日军占领信阳明港镇后,中共豫鄂边区党委紧急指示中共确山县委积极抗敌。中共确山县委即从各乡组织200多人的武装,与县委军事部长赵进先从国民党县警察局带出的一部分武装会合,开展斗争。不久,中共豫鄂边区党委派王遵义率领一个分队,与确山人民武装合编为确山人民抗日游击大队,赵进先任大队长,王景瑞任教导员,共300多人,250多支枪。这支武装主要活动在确山、信阳淮河南岸一带。
5月17日,刘少奇从延安电示朱理治:敌情紧张,豫鄂边区要做好发动大规模游击战争的准备,同时防止敌、伪、顽袭击竹沟。为加强竹沟地区党的领导,中央义派任质斌等一批干部来竹沟,并带来三部电台和部分急需物资。7月,中央派钟华等一批老红军干部,从延安到达竹沟。随后,中原局在竹沟镇西南25里的毛家棚建立了中原局印刷厂(对外称竹沟警卫大队),齐光任厂长,刘志诚任政治指导员。这是抗战初期党在中原地区建立的第一座文化工厂。
8月,豫鄂边区党委在竹沟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分析了政治形势,作出了应付发生突然事变的四项决定,选举了出席党的“七大”的代表,同时作了人事调整。区党委副书记向明、宣传部长王澜西、统战部长刘贯一等调往苏皖地区加强敌后工作,仃质斌任区党委副书记,曹获秋任宣传部长,王恩九任统战部长。
9月15日刘少奇率徐海东、刘瑞龙等从延安第二次来到竹沟。同时,中原局接到中共中央来电,中央要求各部队提高警惕,做好战斗准备,在严格自卫的立场上,给予敢于进犯之敌以应有的还击,争取存在和发展。刘少奇等领导同志根据中央指示,在竹沟召开中原局和豫鄂边区党委扩大会议,作出创立鄂东、鄂南、鄂中抗日根据地的决定。同时,决定把指挥中心转移敌后,缩小竹沟机关,把在竹沟的大批干部和部队输送到敌后。并把中共竹沟、豫西南地委与豫西省委合并成立中共河南省委,刘子久任书记,危拱之任组织部长。省委机关设在竹沟,继续坚持领导竹沟地区斗争。lO月9日,刘少奇带领中原局机关和部分干部、战士300多人,从竹沟出发,东征苏皖敌后。18日,根据中原局部署,朱理治、任质斌带领豫鄂边区党委机关、教导大队等600余人,从竹沟南下去鄂中。
在中共中央中原局部署豫鄂边区工作的同时,国民党中央政府下达了武力除掉新四军竹沟留守处的命令,交由国民党河南省政府和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督办。卫立煌三次电令驻泌阳六十八军军长刘汝明部进攻竹沟,由于刘汝明与我党建立了良好的统战关系,因此拒绝执行进攻命令。卫立煌遂把命令交与周民党第三十一集团军司令汤恩伯,汤郎任命其少将参议耿明轩为进攻竹沟的总指挥。耿受命后,分别同国民党确山县长许工超、泌阳县长陈浴春、信阳县长马显扬进行策划,调集三县自卫团队约1800余人,于11月11日(农历十月初一,俗称“鬼节”)进攻竹沟。确山县自卫队6个中队由孙星南率领,泌阳县自卫队5个中队由张虎臣率领进攻竹沟镇;信阳县自卫队2个中队由张健康率领进攻毛家棚中原局印刷厂。
11月11日拂晓,耿明轩指挥确山县自卫团队100多人,诈称给国民党六十八军送壮丁到泌阳,骗开并占领竹沟镇东寨门,随与埋伏在周围的另一部分兵力同时发起进攻。战斗打响后,中共河南省委、竹沟地委负责同志刘子厚、王国华、张旺午、危拱之等迅速组成指挥部,组织全体军民保卫竹沟,打退敌人的数次进攻。
12日上午,进攻中原印刷厂的信阳县团队开始接近毛家棚。中原局印刷厂警卫队早有觉察,一面阻击敌人进攻,一面掩护全厂60多人转移。除厂工务科长孙继库因患病掉队遇害外,其余全部十当天下午安全转移到桐柏县龙窝。12日下午,竹沟镇战斗陷于僵持状态。我伤员不断增加,弹药不足,而且与在四望山的豫鄂边区党委失去了联系,形势十分危急。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当夜突围。夜间,天降小雨,省委带领全体人员500余人,在留守处参谋穆学礼、竹沟县委书记姜宗仁所率2个班兵力和竹沟青年队的掩护下,分两批从西门突围成功,于13日上午陆续到达桐柏县龙窝,同先期到达的中原局印刷厂和医院的同志会合。
中共河南省委当即在龙窝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省委机关转移到洛阳,非战斗人员到四望山根据地,王国华、张旺午、王恩九等率部队在原地区坚持斗争。之后,刘予久、危拱之等即离开龙窝向洛阳转移。
耿明轩指挥确山、泌阳、信阳三县团队攻占竹沟镇后,惨杀留守处受伤被俘干部、战士及部分家属、群众200余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确山惨案”(亦称“竹沟惨案”)。之后,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长王恩九前往明港国民党六十八军做统战工作,在返回四望山途中,被国民党确山县常备队曹茂臣部杀害于确山西南的孤山冲。
正在四望山召开会议的朱理治、李先念、陈少敏、任质斌等得到竹沟事变的消息后,当即致电中共中央和中原局。18日,刘少奇电示朱理治,立即“派部队支援竹沟突围部队”。朱理治即于21日从四望山派出一个大队兵力,增援在信阳、桐柏边界一带的从竹沟突围出来的部队。25日,这支队伍由王国华率领到达四望山。
11月27日,刘少奇、徐海东电示朱理治:“为粉碎顽固派的反共阴谋,要以王国华的名义组织部队,称新四军留守部队,回竹沟附近活动,发动群众坚持斗争。”中共豫鄂边省委遂派两个连的兵力和20多名地方干部组成的队伍,在王国华、张旺午的带领下返回竹沟。此时,竹沟已被国民党第六十八军占驻,王国华、张旺午即将部队带回四望山。接着,中共豫鄂边省委又组织三个连,成立了一支以谢少云为支队长、张旺午为政委的队伍,试图再次到竹沟活动。在信阳尖山地区,这支队伍再次遭到国民党确山县团队的袭击,损失严重,被迫返回四望山。两次返回竹沟地区坚持斗争的努力失败后,中共豫鄂边省委决定撤销竹沟地委和竹沟县委,成立汝南地委,领导汝南中心县委及确山、正阳、上蔡、新蔡等县委工作,并把斗争由公开转入地下。
1940年1月,形势进一步恶化。国民党军队和各地反共势力联合在一起,到处缉捕共产党员和进步群众,共产党组织内部也不时出现动摇分子和叛变自首分子,为此,中共确山县委将100多名身份暴露的党员转移到中共信阳地委活动区,部分党员则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打入国民党地方政权内部开展斗争。2月,中共汝南县委把30多名党员干部撤往豫皖苏新四军彭雪枫部。
5月,中共汝南地委根据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巩固党”的指示,决定停止发展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清除混进党内的异己分子、投机分子和动摇分子;严格党的纪律;调整和调出一批骨干。同时,要求各支部之间不要发生横的联系。这样,各地党组织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隐蔽起来,一方面进行内部整理。
1941年1月,国民党以“皖南事变”为先导在全国掀起又一次反共高潮。中共汝南地委根据白区工作方针,做出进一步巩固与纯洁组织、保存干部的决定,对党员进行全面排队审查。对于坚定可靠的,采取严密的组织隐蔽;比较好、已暴露身份的,进行疏散隐蔽;不可靠的,通过个别联系或切断关系,从中观察考验;对变节分子则进行严重警告,并采取严密措施,防止其破坏。2月初,中央决定撤退河南区级以上干部。为做好淮北各县干部撤退工作,汝南地委书记王景瑞和张子明等到确山杨店的何李庄,并派李连华到淮南,建立转移联络点。还派王治国、朱心明同信阳、罗山边区党的组织接联关系。4月,中共汝南地委开始组织大批撤退干部,并明确分工:杨安平、胡友禄、李德润负责确山;肖章、李凌云、傅子英、胡泽民负责汝南、上蔡;张昕、吴友德、任效堂负责新蔡;李青山、朱瑞甫、王振东、黄汉、熊克勤、李连华等负责正阳。5月,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张旺午到汝南地委考察、督促、指导干部撤退工作。至同年秋,从汝南地委所辖的汝南、正阳、确山、上蔡、新蔡、遂平及安徽阜阳、临泉等地先后撤到豫鄂边区根据地的区级以上干部300多人。干部撤退工作基本结束后,中共汝南地委和各县县委奉命撤销,党的活动基本停止。
1944年4月,日军发动河南战役,在一个多月时间内河南有38座县城沦陷。5月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华中局、豫鄂边区党委发动与领导河南人民开展抗日游击战争。豫鄂边党委指示淮南县委,于6月上旬派肖章、杨玉璞等带领一个排的武装,渡淮北上,开展工作。6月23日,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刘少奇、新四军代军长陈毅致电豫鄂边区党委和新四军五师:“今后发展方向,应该确定向河南发展,完成绾毂中原的战略任务。”7月1日,中共豫鄂边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组织千余人的豫南游击兵团,由黄霖任兵团指挥长。同时决定成立豫南工委,黄霖代理书记。7月29日,豫南游击兵团先遣部队在赖鹏率领下,从信阳沈湾、邱湾一带渡准北上,与先期到达的肖章、杨玉璞部汇合。选遣队在正阳、确山交界的熊寨、梁庙一带,击溃一支百余人的土匪武装,救出被土匪绑架的20余名群众,获长短枪100多支,处决了中统特务、国民党乡长李定祥。又于确山县三宗寺击毙顽军支队长刘汉文,消灭顽军120余人,缴获长短枪120余支。之后,先遣队以胡冲店一带为中心,开展群众工作,侦察情况,建立立足点。
8月29日,黄霖率部渡过淮河,迅速包围了与日伪勾结的国民党正阳县保安团驻地胡冲店。经过二个多小时激战,全歼该敌,俘团长金宇栋以下500余人,缴获轻重机枪17挺,步枪400余支,手枪60余支。胡冲店首战告捷,初步打开淮北抗日局面。之后,中共豫南工委和豫南游击兵团继续向北挺进,开辟了以确山孤山冲为中心,包括信阳北部、正阳、汝南、泌阳、桐柏、遂平等县在内的淮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先后领导建立中共汝(南)正(阳)确(山)县委、中共汝(南)上(蔡)遂(平)县委、中共确(山)泌(阳)桐(柏)县委、中共信(阳)确(山)县委、中共泌阳县委,及以上各县行政委员会或爱国人民政府。11月,中共鄂豫皖湘赣边区委员会(原豫鄂边区党委)根据河南敌后抗战形势的迅速发展,将中共豫南工作委员会扩建为中共河南工作委员会。同时,豫南游击兵团改称河南挺进兵团辖4个团,500O余人,黄霖任可令员,任质斌任政委。河南挺进兵团主力仍主要活动于确山、遂平、泌阳、汝南等地,抗击日伪军。
1945年1月,中共豫南四地委(即中共鄂豫皖湘赣边区第四地委)、专员公署、军分区在确山孤山冲成立。同月,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经确山蚁蜂店和瓦岗到达孤山冲,不久即继续南下,与新四军五师会师。2月,为吸收广大青年和知识分子参加抗战,培养党政干部后备力量,豫南军分区和地委、专署在孤山冲开办“豫南抗日军政学校”。军分区司令员韩东山兼校长,何曼为副校长,徐达三任教育长。至抗战结束,先后开办两期,共培训700余人。
3月,河南挺进兵团和新四军五师两个团进军豫中地区,巩固和扩大了以遂平嵖岈山为中心,由遂平、西平、舞阳、叶县等县组成的豫中游击区。4月,中共豫中工委在嵖岈山成立,同时挺进兵团的两个团和一部分地方武装组成豫中游击兵团。栗在山任豫中工委书记兼兵团政委,黄霖任兵团司令员。8月初,豫中游击兵团与河南军分区陈先瑞支队合并,成立豫中军分区,陈先瑞任司令员,栗在山任政委,黄霖任副司令员,傅中海任副政委,何振亚任参谋长,冷新华任政治部主任。同时成立了中共豫中地委和专员公署,栗在山任书记,欧阳景荣任专员。豫中地委和专署辖遂平、西平、叶县、郾城、舞阳等县。
第三节 夺取民主革命胜利
1945年8月中旬,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国民党第六十九军、三十四军、五十九军、七十七军纠集地方武装,先后抢占信阳、确山、驻马店、遂平、西平、漯河等地,并对日伪受降。中共领导下的武装力量各部,只在一些集镇乡村接受了部分日伪军的投降。8月31日,曾在延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国民党豫南挺进军第十三纵队司令程道荣(字耀德),经过新四军五师、中共河南省工委多方教育说服和周密准备,率部7000余人从驻扎的正阳胡冲店一带移师确山县孤山冲,通电全国,宣布起义。起义部队携带迫击炮、掷弹筒数十门,轻重机枪300多挺,步枪300O多支,子弹数百万发。起义后不久,除后勤人员与家属留在孤山冲外,其主力部队全部开赴湖北应山县浆溪店新四军五师师部所在地。五师师长李先念、副政委任质斌、鄂豫边区党委副书记陈少敏、中原军区政委郑位三为此召开大会,表示热烈欢迎。程道荣当即被任命为豫南人民军总指挥兼河南独立旅旅长(后任中原军区二纵队副司令员)。
9月,豫南军分区司令员韩东山率三十八团至正阳熊寨,包围国民党正阳县大队。泌阳县保安司令张虎臣率千余人窜来,企图为其解围。三十八团以一个营围住正阳县大队,用两个营狙击张虎臣部,激战两小时,活捉张虎臣以下官兵400余人。
同年10月中旬,国民党第五战区出动8个师,第六战区出动6个师,分别向豫中的西平、舞阳等县和信阳、确山等地袭击八路军和新四军。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新四军五师和河南军区(嵩岳军区)部队主力被迫移师桐柏。11月,国民党第四十军l万余人,配合各县地方保安团,由遂平南下,分数路围攻确山县孤山冲、竹沟地区。豫南军分区司令部和地委、专署被迫由孤山冲转移至湖北随县。
1946年1月,中共确泌桐县委书记杨玉璞和周春鸣等带领一个连,从信阳到确山开展工作,恢复了任店、石滚河两个区。4月,豫南地委决定成立确泌桐中心县委。6月,国民党河南省第八区保安团和确山县保安团2000余人,在孙星南、吴贯清的指挥下,又一次向孤山冲地区进剿。杨玉璞、周春鸣率地方部队主力再次转移湖北随县,只留下胡友禄、周凤景带领20多人的游击队,在孤山冲一带继续坚持斗争。
同年6月26日,国民党军队30万人,向中原军区司令部所在地湖北省宣化店地区大举进攻。中原军区部队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由李先念、郑位三、王震、王树声等带领,分三路突围,一路突围到陕南,一路突围到鄂西,一路突围到苏皖解放区。突围时,中共河南区党委指示张波、宁淮等留300多人(枪)在豫鄂边区坚持斗争。豫南、豫中各级党政军机构全部撤销。7月11日,张波、宁淮在信阳四望山主持召开确山、信阳、桐柏、泌阳、随县干部扩大会议,宣布成立中共豫鄂边区工作委员会。张波任书记,宁淮任副书记,胡友禄任组织部长,马善民为宣传部长,牛德胜为军事部长,侯太俊、刘介仁、吴厚明等为委员。8月,宁淮、胡友禄带两个连的武装到确山、泌阳开辟工作。11月,中共豫鄂工委与江汉区党组织合并,并转移出豫南,胡友禄带一部分干部重建中共信确桐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确山、信阳、泌阳、桐柏等县工作。后又吸收“中原突围”途返回确山的王景瑞参加工委领导,活动范围扩大到汝南、正阳等县。
1947年2月,中共信确桐工委同中共准(阳)太(康)西(华)地委取得了组织联系。3月,又与豫皖苏边区党委书记吴芝圃接上组织关系。6月,中共淮太西地委指示,取消信确桐工委,建立汝正确信工委,王景瑞任书记。工委以原有的20多支枪为基础,组成游击队,由张九英和胡友禄具体领导,主要任务是镇压反共顽固分子,反对国民党当局推行的各种苛捐杂税和拉丁拉夫政策,迎接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晋冀鲁豫野战军南下。8月中下旬,刘邓大军经上蔡、汝南、正阳等县,跨汝河渡淮河挥师到达大别山区,先后建立中共汝南县委、新蔡县委、上蔡县委、汝正确县委和汝南县人民政府,新蔡县爱国民主政府。后又建立中共遂平县委、确山县委和确山爱国民主县政府,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10月,中共豫皖苏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精神,确山、正阳、汝南、上蔡、新蔡等县党组织在控制区积极向群众宣传,进行土地改革。
同年12月23日,刘邓大军一纵在汝正确大队和豫皖苏军区七团、骑兵团(时称黑马团、白马团)配合下,向汝南县城发动进攻,激战3个小时后,占领县城.歼国民党军两个团,俘官兵l700多人;击毙河南第八行政区督察专员谢肖良,汝南县长高钦铭等人;缴获追击炮9门,轻重机枪34挺,长短枪2624支,电台3部,汽车6辆,子弹10万余发。还活捉并处决了国民党河南军管区少将参议温其亮、汝南剿共司令刘仁斋及汝南县田民党部书记李澄清(李疯子)。12月25日,陈(赓)谢(富治)兵团协同华东野战军陈(士榘)唐(亮)兵团在西平金刚寺、祝王寨围歼国民党军队,地方党组织带领游击队配合行动。经一夜激战,歼灭国民党第五兵团团部、整编第三师及国民党地方武装1万余人,俘敌8296名,缴获化学炮3门,追击炮41门,六0炮84门,各种机枪55挺,电台9部。12月下旬,为减轻刘邓大军在大别山区的军事压力,陈谢、陈唐两兵团挥师南下,包围确山县城的国民党第二十师,围而不歼,以牵引大别山国民党军。战斗2昼夜,解放军占领县城南山顶,向东关、北关进攻。国民党只好从潢川、南阳方向调来4个师增援。在完成诱敌任务后,我军主动撤离确山。
1948年3月,中原局发出《关于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区内各县按照要求积极克服土改工作中的“左”倾急性病,使土改工作得以继续顺利进行。4月29日,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邓小平在泌阳苗庄寺村(今属泌阳县泰山庙乡),听取桐柏二地委党政军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在汇报到这一地区执行政策中的问题时,邓小平指出:在执行新区政策上主要错误是“左”和乱。他强调,新区必须充分运用抗日战争中的经验,实行减租减息的社会政策;消灭性的打击对象应限于政治上站在国民党反动派立场上的顽固分子;对于搞得过“左”的地方,要研究妥善办法,迅速纠正,以便有效地团结可能团结的力量。桐柏区二地委及泌东、泌西县委迅速传达贯彻了邓小平这一指示,并普遍推行新区政策教育和检查整顿。
6月,国民党上蔡县长李云纠集上蔡、项城保安团及其地方武装2000余人,袭击驻在蔡沟的中共上蔡县委和县政府。县委书记苗九锐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一个警卫排抗击,在闻讯而来的豫皖苏七分区骑兵团的增援下,将敌击溃。李云率残兵逃离上蔡县境。7月28日,中共西遂县委、县政府驻地(西平县出山焦子岗)被国民党第十一师便衣队200余人包围。西遂县大队武装进行英勇还击。在突围中,县委干部、战士40多人牺牲。
8月12日,国民党第十师一个旅配合其地力武装,向共产党控制的汝南、汝正、汝正确地区侵犯,并与由上蔡向庙湾(现属平舆县)进犯的第十一师一部汇合。新县、息县国民党地方武装也趁势越过汝南以北,大肆抢掠。中共豫皖苏区八地委决定,各县抽调区队成立县大队,集中力量打击敌人;整顿区中队、联防队、民兵;县区干部就地坚持斗争。地委、专署、军分区转移到沈丘。由于敌人攻势猛烈,除汝正确县委坚持了腹地斗争外,汝正、汝南及新蔡大部分武装,全部撤到新蔡东北一角,敌人活动一时十分狷獗。8月19日,国民党正规军退回平汉线上,其地方武装后缩,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乘势返回,进行各县区恢复工作。
8月29日,国民党再次组织正规军和地方武装力量,对解放区进行第二次“清剿”。由于各县大队刚成立不久,战斗力很差,群众又没来得及充分发动,所以全区除新蔡的一两个区外,会部被敌人占据。中共汝正确县委越过平汉铁路,撤往桐柏山区,其他各县的干部、武装力量大部分撤到洪河以北。国民党着重摧毁各县民主政权,枪杀中共干部和革命群众,建立他们的区乡保政权。中共豫皖苏八地委迅速以匡斌、谭冠三、郑思群组成前方指挥部,集结各县区队打击敌人。并由李剑波、卜万科组成后方指挥部,带领撤出的干部民兵,转移到沈丘境内组织学习。9月22日,敌人再次撤出解放区,各县大队、区队及村干民兵各自返回本县活动。
12月10日,中共豫皖苏八地委召开会议,根据区党委对克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精神进行了检讨,并做出《反无政府无纪律的检查和纠正办法的决定》。同月,撤销汝正确县和汝正县,分别成立确山县和正阳县。正阳县大队和汝南县大队统一行动,从寒冻到汝南埠沿沙河一带清剿残敌,先后歼灭国民党保安团3000多人。
1949年2月12日,豫皖苏八分区第三团、骑兵团和县大队200O余人围攻正阳县城,激战l天,歼灭国民党武汉行辕第四旅近千人,缴长短枪近千支,机枪2挺,迫击炮2门。攻城部队旋即撤离,国民党残军和地主武装又乘隙入城固守。3月12日,解放正阳县城,国民党第八区督察专员阮勋率部属南逃。3月15日,成立中共确山地委、专员公署、军分区。地委书记于一川,专员肖一舟,司令员王国华。辖汝南、新蔡、上蔡、正阳、确山、西平、遂平、信阳、息县9县和驻马店、信阳2市。3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解放驻马店,31日解放确山。至此今区境全部解放。4月2日,确山地区党政军领导机关从汝南迁驻马店市。刚刚成立的中共确山地委立即组织大规模支前活动,支援解放军南下。据不完全统计,此期间筹集粮食(包括面粉)1707万斤。修复公路550里,架桥26座,并为部队输送新兵4187人。同时,清剿土匪残敌566人,缴获步枪l202支,机枪18挺,子弹14716发。
第四节 剿匪反霸
解放战争后期,各县市先后获得解放,相继建立县、区、乡各级人民政权。国民党军残部、地方团队等反动势力纠集土匪恶霸,向立足未稳的新生人民政权进行疯狂反扑,残杀共产党干部、战士和群众积极分子。地、县(市)、区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力量对反动势力进行大规模清剿。1949年3月,确山专区清剿土匪566人,缴获步枪1202支,机枪18挺,子弹1.47万发。但各县(市)土匪活动仍十分猖獗,不断袭击区、乡人民政府。1949年4月,中共河南省第一次代表会议指出,开展强大军政攻势,肃清土匪、会道门,安定社会秩序,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5月下旬中共中央华中局专门召开河南省委会议,决定“今后半年河南以剿匪为中心,限今年内彻底肃清河南全境土匪。口号是肃清土匪,打倒恶霸,发动群众三位一体”。为加强剿匪工作,中共确山地委决定确山、正阳、新蔡3县联合组成确山地区南线剿匪政攻工作委员会,其它县组成北线剿匪政攻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进行剿匪。各县先后建立剿匪委员会,领导全县剿匪工作。各县区还建立县大队、区中队等人民武装,增强围剿土匪的力量。5月底,南线工委集中剿匪27股,捕捉大小匪首111名,缴获步枪1923支,机枪23挺。6月下旬,省委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贯彻落实华中局指示,指出要消灭股匪,肃清散匪,收尽匪首,瓦解会道匪众,破获特务指挥机关,打倒通匪、窝匪、济匪、庇匪的恶霸。方针是以政治攻势为主,以军事攻势为辅,军政结合。政策和原则是凡自动缴械投降者一律宽大处理,“首恶必办,胁从不问,有功者奖”。各县市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剿匪反霸斗争进入高潮。
8月16日,确山地委、专署、军分区机关由驻马店市迁往信阳市,22日更名为信阳地委、专署、军分区。各县市剿匪反霸斗争相继取得阶段性胜利。截止8月25日,汝南县缉捕土匪2660人,收缴小炮1门,轻重机枪10挺,长短枪2329支。正阳县至10月底,共斗争恶霸13O余人,并对其中一部分进行了镇压。
针对各地剿匪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10月5日,信阳地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剿匪政策的指示》,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剿匪政策,坚决制止部分干部与群众在剿匪中乱捕人、乱打人、乱迫枪等现象。12月上旬,各县市委相继召开会议,重点研究部署继续剿匪反霸工作,要求采用军事清剿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形成全民参战的强大攻势,力求在短期内把土匪清剿干净。1950年2月22日,地委发出《关于匪特活动暴乱事件的通报》。3月26日,专署根据省政府、中南军政委员会电示精神发布《命令》指出,对匪特煽动群众抢劫公粮者必须立即制止,违抗者即行逮捕法办。如抢粮者携有武装,即采取武装镇压。对抗粮为首分子不论任何人任何动机一律处以死刑,不得姑息宽容。要求各县必须及时洞悉敌人的阴谋,丝毫不能麻痹,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随时随地给予敌人以毁灭性打击。截止1950年8月统计,全专区共歼匪14116人,破获匪特阴谋暴乱案221起,破获反动党团活动案170起,缴获电台11部,缴获各种枪支2412支。泌阳县于1949年9月基本肃清匪特,共捕杀匪首16名,打死和活捉土匪950人,有1151名土匪自首,缴获长短枪592支。
第五节 镇压反革命
剿匪反霸斗争极大地打击了匪特的反动气焰,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但一些残留的土匪、特务更为隐蔽。1950年5月朝鲜战争爆发后,暗藏的种种反动势力,借机散布谣言,印发反动传单,叫嚣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鼓吹国民党蒋介石要反攻大陆,并重新网罗敌伪官兵、土匪、恶霸等,组织武装,策划暴乱,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国民党军统特务周通亮发展骨干分子30余人,成立所谓“中国剿匪灭共救国第一军”,在驻马店、确山、西平、方城、唐河等地进行反革命活动。汝南老君庙惯匪潘景中(绰号潘疤癞)、王右嘉等秘密组织“豫南反共救国军”,在汝南、正阳、确山3县边区纠集地主、土匪、特务分子700余人,先后袭击区、乡公所19处,杀害干部6名,群众10多人,抢劫枪支120余支。正阳惯匪桑怀一等纠集80余人攻打傅寨、陈寨、刘寨等3个乡公所,杀害乡长2人、教师1人。平舆匪霸韩振久等纠集30余名匪徒,偷袭射桥区万王庄、姚桥等2个乡公所,抢走枪27支,残害乡长魏金芝等4人。其他县也普遍发生匪徒大规模暴乱破坏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950年6月20日,地委作出《关于加强治安防止匪特暴动的决定》。《决定》要求,一、把治安工作分为基本任务与紧急任务两部分。基本任务:首先在于部群众中开展锄奸防特教育,时刻向敌人作战斗准备。责成区委书记、区长、公安员切实负起责任,对发生的政治案件,要跟踪追击破案;秋前将民兵组织建立起来;建立情报网,真正做到公开有管制,秘密有情报,及时掌握情况变化;开展对匪特会道门及反动党团内部的工作,借以达到争取分化、孤立反动、镇压首要的目的。紧急工作是:开展对匪特地霸宣传攻势,把敌人活动的气焰压下去;各县立即组织若干武装组,限期扑灭各边沿地带活动的小股匪;对于放火、放毒、暗杀等案件,一旦发生,要立即侦察,及时破案。二、各县必须对护仓工作切实注意,用各种办法保证夏征后的仓库安全。
针对朝鲜战争爆发后反革命案件回升的严峻形势,1950年7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反革命的阴谋活动,必须提高警惕性。并指出,镇压反革命分子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中共河南省委也于7月17日、8月4日和9月4日,分别发出《关于严防和镇压匪特活动的指示》、《关于严厉镇压匪特活动的第二次指示》、《关于进一步肃清匪特开展破案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地克服轻视麻痹思想,迅速组织力量,坚决镇压敌人的一切破坏活动。地委、专署对上述指示及时进行了贯彻。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指出,必须对于一切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予以严厉制裁,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并规定各级党委限期向中央作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报告。10月12日,专署发出指示,就镇压反革命斗争中存在的有关乱打、乱杀、乱扣、乱捕问题,清理积案问题,对释放后再次参加暴乱者的处理问题,以及对监所犯人管理和看守所武装问题等,分别作了明确规定。11月15日,专署又对现押积案的清理问题,再次发出紧急指示,强调要严明“首、从、重、轻”,掌握“快、慎、公”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真正做到镇压及时,处理适当。进入12月,遵照中央和省委、地委指示,各县(市)委、县(市)政府迅速动员全体党员群众,掀起声势浩大的群众性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反运动中,对社会上的残余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类反革命分子,实行“杀、关、管”,进而迅速稳定社会秩序,保证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及其它社会改革的顺利进行。为迅速而又审慎地处理已捕捉的反革命案犯,12月30日成立地区审查案犯委员会。同时地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委组织成立以县(市)委书记为主任、由公安局长、司法科长、公安大队政委等组成的审查案犯委员会。强调镇压反革命要达到准、狠、稳,既不能轻罪重判,也不能重罪轻判,坚决执行政策,严格手续,充分发挥法制作用。
1951年1月30日,地委社会部制定《结合破案取缔反动会道门办法》(草案),要求各县市结合镇反有计划、有步骤地取缔一贯道、九宫道、西华堂、牛头会、红学会等反动会道门。随后各区建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委员会,配合地、县(市)党委社会部(公安局)捕捉反动会道首,分化瓦解会道众。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条例》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和“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规定对各种反革命的首要分子,对于解放后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特务间谍分子,进行从重处理;对于被反革命分子胁迫、欺骗而参加反革命活动的胁从分子,对于解放前虽参加过反革命活动,但罪行并不重大,解放后又确已悔改的分子,特别是已为人民立功的分子,则采取从宽处理。根据上述条例规定,3月8~9日,全区惩处了一批有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国民党地下军、特务、惯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杀人犯。截止4月,全区对社会上五类反革命分子,实行“杀、关、管”缴获枪支l232支;取缔反动会道门一贯道、忠恕道、太极道等10余种,捕道首59人,集训道首320人,群众自动退道者5206人。
1951年5月.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强调镇反工作采取谨慎收缩的方针,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对于有血债或其他严重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的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并规定,捕人批准权属专署一级,杀人批准权属省一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处理。地委于5月22日发出关于镇反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6~9月,除捕捉个别逃亡匪霸、反革命分子、现行犯罪分子外,全区重点组织力量大规模清理积案,防止和及时纠正“左”的错误,巩固前段镇反运动的胜利成果。
1951年9月,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认为,镇压反革命运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和坚持下去。决定从1951年11月到1952年4月作为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第二阶段,将一切不彻底的地区和不彻底的方面所躲藏的反革命分子,予以坚决的打击。12月1日,地委遵照中南局部署,指示各县、市以城市为重点清理反动党团,取缔反动会道门。并就反动党团登记范围、登记方法等发布公告,要求反动党团及其人员自觉到人民政府履行登记手续,接受党和人民的教育改造。至1952年lO月,批捕了一批漏网的反革命分子,摧毁了反动力量的组织核心。
1952年10月,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定,从1952年12月到1953年5月作为镇反斗争的第二阶段,重点打击反动会道门和水上活动的反革命分子。1953年1月1O日,地委发出《贯彻执行中央五次公安会议决议的指示》,对全区第三阶段镇反运动提出要求:①必须将五种反革命分子捕起来,不能使其漏网。②必须严格捕人手续,坚决执行政策。⑨必须查找400O名左右外逃敌人的下落,有计划地将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追回来。④必须遵照已颁布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条例及管制不法地主条例,将应管的反革命分子及不法地主管制好,以安定社会秩序。⑤取缔会道门,要分清“反动的还是迷信的”性质,严禁扩大化及打乱农民的阵营。2月,各县、市相继建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委员会,组织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取缔会道门斗争。同月,地委制定《关于内河民船民主改革的工作计划》,开展水上民主改革,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道首、封建把头等罪犯。至1953年7月,镇反运动第三阶段结束,全面取缔了各种会道门,彻底摧毁了所有反动党团组织,为即将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1955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7月1日)和《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8月25日),及省委有关通知精神,全区开始内部肃反。分4批进行,至1957年2月基本结束。但1958年2月至1959年2月在“大跃进”运动中,又开展肃反“大跃进”,导致斗争面过宽。全区参加肃反29.45万人,查出暗藏反革命5256人,反革命嫌疑127人,反革命集团案20个799人,一般历史问题8.56万人。其中,判刑428人,劳动教养934人,开除944人。肃反中共缴获长枪96支,短枪17支,子弹2198发,及一批反动书刊。运动后期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原则,对清查对象和定性不准者及时进行复查、甄别,对绝大多数错捕、错判者给予平反和妥善处理。
第六节 土地改革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确山、正阳、泌阳、汝南、新蔡、上蔡等县解放区,在党的领导下先后掀起宣传贯彻土地法大纲的群众运动,进行土地改革。由于敌情严重,新生人民政权立足未稳,难以发动广大农民,土改队员有急躁冒进思想,工作上有包办代替行为,未达到预期目的。1948年3月,中共中央中原局发出《关于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的指示》,要求克服“左”倾急性病,有步骤地进行土改。各县总结土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逐步纠正了土改中的“左”倾错误。但当时工作重点是对敌军事斗争,各县土地改革未深入开展。
1949年9月10日,中共河南省委制定了《河南省土地改革方案》,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路线,规定河南省实行土改的具体方针、政策与方法步骤是:“一个基点,两个阶段,八个步骤,三个关键,七项政策,八点注意。”“一个基点”即“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政策,保护中农利益,征收、没收地主的和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两个阶段”即先没收分配地主的土地财产,初步解决雇农问题,然后发动群众,复查漏划地主,征收和没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填平补齐,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八个步骤”是:宣传土改,调查情况;组织力量整编队伍;诉苦划阶级;没收分配地主的土地财产,初步解决贫雇农问题;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健全各种组织;发土地证,确定地权;转入生产建设。“七项政策”是:依靠贫雇农,按中间不动两头平原则进行;团结中农,不准侵犯;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团结和改造知识分子;建立人民法庭,镇压反动分子,严禁乱打乱杀;保护民族工商业,不准没收分配;保护一切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不准破坏浪费,禁止地富卖地、送地、瞒地、荒地。这些都是区内土地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
1949年11月,各县市按照中央规定的“二五减租”、“分半减息”政策和办法,相继开展减租减息斗争,以减轻地主封建剥削,解决贫雇农民生活问题,为彻底进行土地改革作准备。《减租减息条例》要求,对地主、富农及公田、学田、祠堂、庙宇等向农民出租的土地一律按负担额减去两成半(25%);农民所借旧债,一律按月利一半计息。1950年1月8~15日,地委召开各县(市)委书记参加的扩大会议,指出当前中心任务是做好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必须在反霸减租中“打倒地主阶级当权派”,健全农会,整顿好基层组织及学会划分阶级成分等。同月20日,地委发出《关于反霸减租准备土改几个问题的指示》,对反霸减租工作作了部署。随后各县市反霸减租达到高潮,至3月基本结束。
1950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审查修正的《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进一步明确土改的力针、方法、政策和步骤。省委也于同月作出《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3~4月,各县市相继召开首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土地改革法草案》和《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4月,西平、遂平、确山、正阳、上蔡、新蔡、汝南等7县的部分区乡作为第一批进行土改。土地改革分四步进行: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基层干部,学习土改政策和划分农村阶级细则,研究没收、征收、分配土地和财产的具体方法。建立一支强大的土改工作队伍,深入乡村,以诉苦算剥削帐的方法发动群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内部试划阶级成分。二是公开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土地财产。群众发动起来以后,先划出反动大地主,再划中小地主,接着划富农成分。中农、贫农原则上是自报公议,区农协会批准即可。凡剥削部分超过25%者为富农,全部剥削者为地主。对地主要清算剁削帐,进行说理斗争,使其低头认罪。对罪大恶极的死硬分子,人民法庭要对其当场判罪。三是分配土改果实。由公正的贫农代表组成分配评议组,澄清应分得土地的人口及生活、生产资料情况,评定土地等级,按照政策制定分配方案。四是总结土改经验,推动大生产运动。5月中旬,1122个乡完成土改,农民分土地181.18万亩,房屋22.98万间,耕畜2.33万头,粮食666.64万斤,农具43万多件。
为了在全区全面展开土地改革,1951年1月27日,地委发出《关于进行土改准备工作的通知》指出,准备工作所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训练干部,并召开县农代会及各界代表会。选举成立农协会,通过土改决议,造成土改高潮。至3月中旬,全区训练土改干部4000余人,先后进入45个区,组织发展农协会会员近百万人。同时,已土改区乡开始进一步发动群众,解决土改遗留问题,掀起反复辟、反倒算、反破坏和追旧欠、追红契、查漏网的土改复查运动。至2月初,全区已土改区的1132个乡,共斗争地主4981人,富农1936人,获粮食1680万斤,黄金103两,白银123斤,银元47324枚,收缴长短枪1400支,从政治上打退了地主阶级的反攻,基本消灭土改“夹生”乡,进一步树立了贫雇农优势,农会会员发展到133.13万人,民兵扩大到8.77万人。3月,开始发放土地证,并逐步开展查田定产,依率计征工作,各区乡成立查田定产委员会,清查隐瞒不报土地。
第二批土改,于1951年5月,在正阳、确山、新蔡等4县15个区进行。同年秋在组纵大生产运动的同时,各县市开展总结土改经验,改选乡政权,进行土改复查,颁发土地证工作。9月1日,地委制订《关于解决土地改革遗留问题方案》,提出了解决遗留问题的方针、政策、方法。12月2日,地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颁发土地证,巩固土改胜利的指示》,要求土改区必须把颁发土地证、房产证作为一个群众运动来开展,要集中力量开展追查运动,通过发动群众,查敌情,查组织,查觉悟,组织开展反破坏、反倒算、反复辟和追红契、追旧欠斗争。强调颁发上地证是巩固土改胜利,转入生产运动的关键。至1952年夏,土改复查、颁发土地证工作结束。据统计,土地改革运动中,全区共划地主成份61890户,富农50386户,中农252362户,贫农507141户,雇农9343户,其他36337户。全区共没收地主土地3611380亩,房屋396253间,没收大牲畜70596头,粮食4806484公斤,农具666623件。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彻底废除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第七节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6月30日,河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调委员会发表文告,对美帝国主义提出强烈抗议,号召全省人民积极参加“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的签名运动。各县市立即发动签名运动,签名人数达400多万。
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11月,各县市相继成立“抗美援朝分会”,组织人民群众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群众运动。号召青年参军,群众捐款捐物,组织妇女、学生做慰问鞋、慰问袋,写慰问信。泌阳县全县人民捐款23.8亿元(旧币),购买战斗机1架(命名为“泌阳号”),大炮1门。至12月底,地委宣传部印发各种宣传品40万份。全区107个区,有104个区成立了专门宣传机构,组织报告员243人,宣传员580人,非党员宣传网(员)19.37万人。各县市还组织文艺宣传队伍,运用文艺演出、街头直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区人民树立仇视、鄙视、藐视美帝国主义的思想,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1951年4月,各县市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抗美援朝的指示及省、地扩大会议精神,部署抗美援朝工作。会后,各县市举行声势浩大的抗美援朝大游行。参加游行的各界人士义愤填膺,高呼口号,显示了人民群众保家卫国的决心。各县市还举行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控诉会,揭露、控诉美、日、蒋残害人民的滔天罪行,使广大群众受到深刻的教育。4月底,全区收到捐款132.49万元(旧币),慰问袋952个,其他慰问品(衣物等)近5000件。5月16日,驻马店市接待首批赴朝参战负伤同国治疗的伤员800余人。之后,省委宣传部率省豫剧三团前来慰问。全市人民迅速开展了“看谁照顾好,争做模范”竞赛活动。据统计,全市人民为伤员让房695间,捐款2977万元(旧币),毛巾287条,自愿献血304人次。
1951年6月,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开展“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军属”的号召(时称“三大号召”)。河南省抗美援朝分会遂向全省发出通告,号召全省人民致动员起来,为贯彻实现三大号召而奋斗。各县市号召人民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运动,把抗美援朝、增产节约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制订抗美援朝增产节约计划,在各条战线迅速掀起爱国增产节约高潮。地委号召全区人民向毛主席写信,报告生产成绩,讲述三大爱国号召的执行情况;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订立爱国公约,发动军属向在朝鲜前线的亲人写信,汇报政府对其家庭的照顾和全家翻身情况,鼓励他们在前线英勇杀敌立功。同时,全区掀起群众性捐款高潮。至1951年底,全区捐款近百亿元(旧币)。
同年6月,河南省赴朝慰问团从前线归来在驻马店市停留3天,为驻马店市干部群众作报告12场,生动形象地介绍了人民志愿军在朝英勇参战,保家卫国的英雄事迹。10月1日,各县市军民隆重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周年,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团结一致发展生产,支援抗美援朝,为保卫新中国而奋斗。各县市都向党中央、毛主席发了致敬电。同月,朝鲜人民访华团抵达泌阳县访问,感谢当地人民对朝鲜人民的大力支援。1952年1月,朝鲜访华团到驻马店市慰问志愿军伤病员。
1953年7月底,朝鲜战争结束。8月1日,各级政府召开拥护“朝鲜停战协议”会议,庆祝抗美援朝斗争的胜利。
1954年3月17日,中国人民志愿军0065部队从朝鲜凯旋,回到驻马店休整,受到驻马店人民热烈欢迎。1955年6月,该部队迁至信阳县明港镇。
1954年8月,抗美援朝英雄部队——黄继光生前所在连队抵驻马店休整。lO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继光的母亲邓芳芝一行10人前来驻马店市,看望慰问英雄连队。
第八节“三反”、“五反”
一、“三反”运动
1951年12月底,信阳地委召开各县市委书记参加的地委扩大会议。根据12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1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以及河南省委《关于执行增产节约,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紧急通知》,地委决定在全区党和国家机关中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1952年1月,地委部署“三反”运动,决定全区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信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县、地直;第二批正阳、汝南、遂平;第三批上蔡、新蔡、确山、两平。为此,专区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领导“三反”运动。第一批于l~6月分3个阶段进行,1一2月进行民主检查,坚持层层领导带头,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以反官僚主义、反浪费为主;2~6月坚持“贪污者严办,坦白者从宽,抗拒者从严,悔改者教育,检举揭发有功受奖”的原则,开展以“打虎”(“虎’,指严重贪污分子)、“追赃”为主的反贪污斗争;随后进行民主补课和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2月20日和3月2日,专区增产节约委员会先后发出第一、二号打虎战役作战命令,决定2月20~29日为捉虎第一战役。必须歼灭大中小“老虎”31只。并要求各单位在战斗中,只准胜不准败,只准快不准拖,只准超额不准缺额。3月3~15为第二个战役,必须歼灭大中小“老虎”103只,端虎窝14个。3月20~23日,地委召开紧急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省委关于“三反”运动的指示精神,检查总结地直和信阳、驻马店2市“三反”运动开展情况。会议要求开展运动的单位,以查实退赃为主,结合“打虎”,边查边退赃,实事求是进行甄别工作,正确加以处理。同时,决定其他各县一律停止“三反”工作。
6月6日,地委通知各县、区推迟进行“三反”。7日,各县市委分别成立纪律复查处理委员会,对已进行“三反”的单位、人员进行定案处理,并着重纠正“三反”运动中发生的扩大化和逼供信等现象。
经过对“三反”运动的检查总结,认真整顿,逐步纠正了运动中“左”的倾向。8月初,全区普遍开展“三反”运动。同时,在全区中学教师(815名)中进行“三反”和思想改造集中学习,历时48天。通过学习和暴露思想,分析批判,使大多数教师提高了觉悟,增强了自觉改造的信心。9月下旬,全区又对9000余名小学教师,进行了思想改造学习。同月,地委召开全区县级国营工厂经理、县工会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开展“三反”运动问题。要求通过“三反”,肃清“三害”(指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提高工人阶级觉悟,划清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清算官僚主义,并提出了反贪污和反浪费的具体指标,制订出《关于各县国营工厂“三反”计划》。会后,各县国营工厂开始“三反”运动。
至1952年底,“三反”运动基本结束。据统计,运动中,新蔡、遂平、西平、泌阳(1953年春结束)、上蔡、平舆等6县和驻马店市,共检举揭发有不同错误的人8194名,并对部分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汝南县参加“三反”学习的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占5.4%,犯其他错误的占14.6%,县直单位因讲排场请客招待和物资管理不善等,共浪费6.12亿元(旧币)。泌阳县查出贪污、浪费、腐化堕落干部876人,贪污2.33亿元(旧币),其中百万元以上的54人。
二、“五反”运动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指出,“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按照中央部署,信阳地委作出《关于对资产阶级破坏活动进行打击的决定》,全区城镇于3月底开始开展“五反”运动,以打击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巩固工人阶级、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随后,各县市充分发动工人、店员。检举揭发资产阶级的不法行为,在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将私营工商业者和资本家集中起来,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经过自查和相互检举揭发,私营工商业者资本家的“五毒”行为逐渐暴露出来。驻马店市揭露出私营工商、“五毒”行为6278起。汝南县查出偷税漏税100万元(旧币)以上的私营工商业者790户,占总数的89.5%,补报税金12.82亿元(旧币)。按照中央提出的“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对违法户采取“过去的从宽,今后的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处理原则,将参加“五反”学习的工商户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五种类型。对严重违法,殴打工人,阻止工人参加工会的资本家,依法惩办。在处理“五毒”行为的同时,对私营工商户的资金和营业额进行了普查登记,逐户审定,并对经营有困难的给予贷款扶助。1953年春,“五反”运动结束。全区共查出“五毒”(即“五反”反对的五种不法行为)工商户6891户,8744人,其中行贿的805人,金额23.6万元;偷漏税的5300人。,金额1766.83万元;贪污盗窃的1619人,金额31.2l万元;偷工减料的748人,金额73.8万元;偷窃国家经济情报的272人。
第九节 社会主义改造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但不少农户缺乏劳力、畜力、农具,无法开展生产。据1950年西平县统计,农户中车犁、耧、耙四种农具齐全者占25%左右,缺少耕畜的占2l%。1950年部分县在上地改革结束后,即按照中央有关指不发动农民群众走互助合作道路,以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最初,互助合作的形式主要是季节性、临时性的畜力、劳力换工,农忙时互助。之后,随着生产的需要和社会改革形势的发展,在临时、季节性互助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常年互助组和评工记分的互助组。一般是农副业相结合(即农忙时搞农业,农闲时搞副业),有组长、副组长负责,有简单的生产计划和少量公积金,有的还有少量公用农具,劳动有明确的分工。到1951年5月,信阳专区农业互助组已发展到48664个。
1951年12月1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指出“在有初步互助运动基础的地区,必须有领导地逐步推广常年互助组;在群众有比较丰富的互助经验,而又有比较坚强的领导骨干的地区,应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2月下旬,信阳地委作出指示,要求各县市贯彻执行中央决议,积极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以防止土改后农民出现新的两极分化现象,加速发展农业生产。之后,农业互助合作稳步发展,至1952年底,遂平、汝南、西平、平舆、驻马店等5县市共有临时性和常年性互助组42263个,约占总户数的60%左右,缺少生产资料、生产困难较多的贫下中农基本上都参加了互助组。一般3~5户一组,也有十几户组织在一起的。
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肯定,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有些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并指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农对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是农村合作化的三种形式。随后,信阳地委制订了《关于发展互助合作的计划方案》,各县市全面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初级合作社。至1954年底,确山县建初级礼243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10.4%。平舆县建初级社102个,互助组发展到4253个。初级合作社以土地、牲畜、农具作股入社,所有权仍属农民个人,合作社统一使用;在分配制度上,以劳力分红为主,兼顾土地报酬。
1955年2月17日,地委发出《关于迅速采取措施与制止自发社的指示》。《指示》要求:一、进一步贯彻中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建社方针和“健康第一”、“质量第一”的建社要求。二、对确已具备领导骨干强,互相基础好,又系群众自愿,业已进行“四评”者。批准转社;对虽已具备条件,而牲口尚未合槽与进行“四评”者,可说服教育,等秋后再转;对确实不够条件的,一律不能批准。三、县、区领导必须严格控制、慎重掌握,防止自发社的发展,坚决实行建社、扩社的批准权限,任何放任不管、任其自发的倾向都是错误的,也是极其危险的。此后,全区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面整顿,纠正互助合作运动中存在的贪多、贪大、急躁冒进情绪,解决初级社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并在整顿中继续发展。
1955年10月4~11日,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扩大)通过《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决议》。11月,河南省委科开由各县区委书记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扩大干部会议,贯彻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精神,批判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所谓右倾思想,从而助长了农业合作社运动中的急躁冒进情绪。各县市随即掀起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至年底,本区各县市(除泌阳县)共建立初级合作社14168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0%左右,驻马店市达96%。初级社的规模,一般每社30~50户。
1956年l月9日,地委发出《关于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工作意见》,对高级社的试办、发展、布局、社队干部和农业技术员、饲养员、农具手的培训等,作出具体规划,并对高级社的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作出规定。提出高级社的公积金在开始时,一般应从每年收入中扣除5%为宜,以后随着生产的增长,可以逐步提高到10%;公益金一般应从每年总收入中扣除20%为宜。
地委于1月开始举办高级社训练班,试办高级社。2月19日,地委发出《关于整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认为全区32970个初级社,领导骨干强,贫农占优势,“四评”合理,生产有计划,搞得好的一类社18994个,占57.6%;“四评”有遗留问题的二类社11369个,占34.48%;领导骨干弱,基础差,“四评”不合理,社内不团结,贫农不占优势,领导成分不纯,生产无计划,存在混乱现象的三类社2607个,占7.9%。《意见》要求,对全区初级社进行整顿,在整社工作中,实行包工包产的合作社要达到20%,定产的合作社达到40%,其余40%合作社实行常年包工或季节性包工。在对初级社进行整顿的同时,全区于4月开始大办高级农业合作社,出现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小社并大社高潮。高级社的特点,一是规模大,一般每社200~300户;二是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_三是分配方式上,由初级社的按股和按劳分配,改为按劳分配加照顾。至1956年底,全区办高级社6306个,其中今区境各县市办高级社2161个,农户入社率在98%左右。新蔡县平均每社378.94户,确山县平均每社175.78户。至此,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初期,手工业所需资金、原料极为缺乏,手工业者生产、生活非常困难。各级党委、政府一方面拨款拨粮救济生活,一方面组织资金、原料扶持生产,并积极组织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道路,克服困难,扩大生产。至1953年3月,全区建手工业社33个。1953年上半年,各县市相继建立手工业联合会。
随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农业对手工业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对手工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1954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指示各级党委加强对手工业生产和手工业合作化工作的领导。全区开始加快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步伐。据统计,全区有手工业者3164户,90%分散在农村小集市,10%在城镇。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首先把分散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生产小组,有组织地向供销合作社和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然后在手工业小组基础上,成立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积累更多资金购买先进生产工具,进行部分集中生产,并建立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最后,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实现集体所有体制,并选派干部担任经理、会计,加强党的领导。1956年春,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全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达到高潮,建筑、搬运、铁木、砖瓦、石灰、竹器雨具、印刷、缝纫、针棉织、制鞋、豆腐、副食加工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纷纷建立,并全部过渡为国营或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春,各县市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拉开序幕。这时的私营企业已足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同社会主义经济相联系,受工人监督的企业。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确定和粮棉统购统销的实行,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进程。各县、市在进行工商业普查登记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分工,采取对口移交,归口管理的办法,把不同经营性质的工业、坐商和摊贩分别纳入与其经营性质相同的各个国营公司管理。国营公司“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维持其经营,限制其发展”,分别采取国营退让零售业务,提高批发起点,扩大零售差价,给其分配货源,帮其改善经营管理,妥善解决劳资双方关系,通过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形式,维持私营工商业的生产与经营,为全面实现改造创造条件。同时发展国营工商业,改变公私力量比重,建立对私营经济改造的基础。此时,全区已有部分私营工商业转为公私合营。1954年重点发展公私合营企业,公方占有相当股权,公私双方共同经营企业,公方居领导地位。利润实行“四马分肥”,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产红利四部分。1955年下半年,各县、市政府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全面掀起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府对私营工商业户的固定资产和商品采取赎买政策,用和平过渡方法引导其走集体化道路,资本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仅表现在定息上。其企业有的过渡为国营企业,有的采取公私合营形式存在。1956年底,各县、市胜利地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中,全区共划定工商资本家411人,其中工业资本家140户,182人,拥有雇员l511人;商业资本家229人,雇工905人。公私合营后,国家按资方交出生产资料的价值,在连续10年内,每年付给资方5%的定息,并保留在职资本家较高的工资,从而实现对资本家企业的和平赎买。共有258名私方人员安排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
第十节 整风与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委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和部署,地委制定开展整风运动的计划,成立以地委书记路宪文为组长的整风领导小组,并在财经、文教卫生、农业水利、工业等系统,分别设立整风学习指导小组。整风运动的目的,是纠正和克服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思想作风,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县市党委相继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开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整风文件,培训骨干。
1957年8月,贯彻中央《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示》提出教育的中心题目主要是:合作社优越性问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工农关系问题,肃反和遵守法制问题等。教育的方式是:利用生产间隙和休息时间,在全体农村人口中就这些中心题目进行大辩论,提问题,提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回忆、对比解放前后和合作化前后农民生活的变化。同时,全区开始农村整党。农村整党以全民整风和双反(反浪费、反保守)、“双比”(比先进、比干劲)为纲,以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为中心,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形式,对全区农村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整顿。9月中旬,全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党形成鸣放、辩论高潮。在运动中,全区普遍出现斗争情绪失控而采取激烈斗争手段的现象,西平、上蔡、遂平等县发生打人、捆人、罚跪和自杀事件。
1957年11月,县、区、乡整风运动全面铺开。12月,中小学开始整风。1958年1月,全区整风运动达到高潮,并开始所谓反右派斗争。1月8日,地委制定《关于县、区、乡整风运动的部署意见》,指出,全区县、区、乡参加整风运动87218人,两个月来共贴大字报123.7万余张,提出各种意见350.6万条,每人平均40余条,其中正确意见占72.6%.错误意见占17.8%,反动言论占9.6%。通过鸣放,不仅揭发了各级领导的“三个主义”,而且大量暴露了右派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克服右倾情绪,继续深入鸣放;组织反右派斗争高潮,造成声势;边反右,边整改;坚持整风、生产两不误。1月10日,地委发出《关于加强工商界整风运动领导的通知》,规定各县市委统战部负责工商界上层整风反右派,财贸部负责一般商人的社会主义教育。1月13日,地委反右派五人小组成立,地委副书记王达夫任组长。1月19日,地委发出《关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反右派斗争的指示》。,鉴于全区县直、学校、工商界反右派斗争已掀起高潮,《指示》强调,必须坚决批判右倾情绪,克服温情主义,对待右派分子一定要狠狠地斗、狠狠地揭,要从政治上一棍子打死。
之后,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反右派斗争被更加严重地扩大化。至5月,信阳全区参加整风运动的干部共67477人,划“右派分子”19348人(今区境各县共划右派分子5322人),占总数的28.67%。根据中央精神,对9348名右派分子进行了定案处理,其中按反革命处理1466人,劳动教养974人,撤职监督劳动5046人,撤职留用察看932人,撤销原职分配较低工作的441人,降职、降级、降薪188人,开除公职241人,免于处分28人,因其它原因处理3人。使一大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受到残酷迫害和打击,造成了不幸后果。
1958年冬至1959年春,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为594名右派分子摘掉了右派帽子。1960年,按照中央为10%的右派分子摘帽的规定,地委批准为799人摘掉了右派帽子,占右派总数的11.9%。
第十一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
1957年冬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今冬明春大规模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全区开展以兴修水利、积肥整地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拉开了“大跃进”序幕。1958年1月20日,地委发出《关于开展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要求所有城镇本年内实现“四无”(无蚊子、无老鼠、无苍蝇、无麻雀)。各县市先后召开万人誓师动员大会,要求全民上阵,人人要交死苍蝇、死蚊子、死老鼠、死麻雀,战绩张榜天天公布。各单位、各村庄还组织联合行动,投毒,熏烟,人站树上、房上挥旗打鼓击盆呐喊,让麻雀吓死累死,一时麻雀几乎绝迹。据8月20日《信阳专区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情况》中说:至4月5日,信阳专区连续掀起7个突击高潮,平均每次投入运动48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0%,共捕鼠5161万余只,捉麻雀3982万余只,灭蚊39万多公斤,灭蝇挖蛹捞蛆93万多公斤,掏雀蛋161万余个,基本实现了“四无”专区。
1月下旬,信阳地委、专署召开县、区、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农业社社长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跃进”的号召。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振作精神,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在生产战线上迅速掀起“大跃进”,提前超额完成农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粮食增产指标。2月5日,信阳地委制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全面跃进规划三十条(草案)》,对工业、农业、交通、文化、教育等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后经两次修改,指标越来越高,计划粮食总产量1960年达600亿斤,争取800亿斤,亩产4000斤,推广一年二熟或一年三熟的耕作制度,培养亩产粮食5000~10000斤的丰产田。1960年实现水利化,达到一年无雨保丰收,一次降雨800毫米不成灾。自此,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思潮在全区各个行业、各条战线严重泛滥开来。2月9~16日,各县相继召开扩大会议,贯彻省、地委跃进规划精神,在批判右倾思想的基础上,制定本地的全面跃进规划。提出“乘卫星,驾火箭,十年规划,一年实现”等跃进口号。
3~6月,掀起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高潮。宣传的基本要点,一是大力开展争党全民大办钢铁工业;二是在农村大力开展深翻土地,克服、批判部分干部群众的右倾保守思想,争取当年农业全面大丰收;三是加强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四是开展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做好“拔白旗、插红旗”的宣传工作,解决干部群众的政治立场问题。各地还根据省委、地委关于开展反浪费、反保守运动的指示,掀起了以反浪费、反保守、比先进、比多快好省的“双反”、“双比”运动,普遍采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和召开现场会、展览会等形式,揭发批判浪费现象和保守思想。同时,掀起春季深翻土地高潮,普遍挖地深至2~3尺。全区城乡还大搞元偷盗、无流窜、无求神拜佛、无黑人黑户、无反动会道门、无积案、无外逃、无火灾、无赌博、无贩运和吸毒制毒的社会治安“十无”运动。
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在全国掀起并社热潮。4月20日。遂平县嵖岈山区的杨店、土山、槐树、鲍庄等4个中心乡27个高级农业合作社6566户30113人合并成一个大社,名为嵖岈山卫星农业社。卫星社选举了正副社长,仿照中央设立了八大部:农业部、商业部、财经部、公安部、林牧渔业部、工业交通部、外交部、军事国防部,采取农业基本建设由大社统一安排,农业生产由各小社自负盈亏的管理方式。6月中下旬,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在郑州召开的晋、冀、鲁、豫、陕、京6省市农业协作会议上,第一次把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社称为“共产主义公社”,并在会后把嵖岈山卫星社的干部找去郑州汇报,向他们讲了一番办公社的道理。嵖岈山卫星农业社因此很快更名为“嵖岈山卫星公社”。7月17日,《红旗》杂志常任编辑李友九同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等一起来嵖岈山,帮助拟定了公社简章,并把嵖岈山卫星公社改名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主要内容是:一、兴办人民公社的宗旨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准备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二、确定生产大队是管理生产的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三、各个农业社并入公社以后,要将一切公有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农业社社员转入公社时,要将自留地全部交出,将私有的房基、牧畜、林木等生产资料全部转为公社所有(牧畜和林木折价作为本人投资);个人只能保留少量的家畜和家禽。四、在分配上一律实行工资制,即由群众评定每个劳动力的工资等级,按月发给一定的工资;同时实行粮食供给制,即全体社员,不论家中劳动力多少,都按照家庭人口免费供应粮食。都要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公共食堂。公社还实行十包:即包吃、穿、住、教育、治病、丧葬、理发、看戏、烤火、结婚。8月8日,李友九把《简章》(第二稿)寄给总编辑陈伯达,陈伯达随即转给毛泽东主席。此时正值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会议,毛泽东对《简章》作了修改,并批示:“请各同志讨论,似可发各省、县参考。”1959年7月23日,毛泽东在庐山会议讲话中说:“我在河南调查之后,叫河南同志跟红旗杂志合作,搞了一个卫星公社的章程,我得了那个东西,如获至宝。你说我小资产阶级狂热性,也有一点,不然我为什么如获至宝呢?”
1958年7月中旬,信阳地委在嵖岈山召开现场会,推广该地建立人民公社的经验。会后,全区各县掀起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8月初,遂平县委又将其所辖10个人民公社合并为一个大型的遂平卫星人民公社,原嵖岈山人民公社成为其中一个基层社。确山、泌阳等县也纷纷仿效,形成一县一社局面。8月底,各县基本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9月1日,《红旗》杂志第7期发表《迎接人民公社化高潮》的社论和《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从“卫星”公社简章看如何办公社》,赞扬嵖蚜山卫星公社“在若干方面突破了集体所有制的框框,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某些最后残余”。9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公开发表。一个大办人民公社的全民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起来。
在大办人民公社的热潮中,大跃进运动也进入白热化。夏收期间,各县兴起虚报高产的所谓“放卫星”浪潮,“高产”数据不断刷新。6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头题报道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社韩楼大队2亩9分小麦平均亩产3630斤13两。并配发社论说:“我们今天所处的这个时代就这样富于浪漫主义的色彩,多少世纪以来一直被当做美丽神话的东西,于今一桩桩地变成了现实。”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声中,西平县城关镇和平农业社不甘示弱,虚报实验田小麦亩产7320斤(实际289斤)的超级“卫星”。《西平日报》、《河南日报》先后发表号外,《人民日报》7月12日也发了消息。7月11日,《河南日报》以此发表了《让更高的卫星上天》的社论,浮夸风愈演愈烈。
7月15日,地委成立钢铁政治工作办公室。7月20日,地委在《关于动员全党全民大力发展钢铁工业的意见》中提出: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全区动员,开展群众性的钢铁生产运动。要求本年生产80~100万吨铁,20~30万吨钢;到1962年,保证铁800万吨,争取l000万吨,保证钢300万吨,争取400万吨。随后,全区调集116万多名劳动力和5700多名干部投入钢铁生产,实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掀起大炼钢铁高潮。大炼钢铁指标越定越高,却找不到铁矿石,于是满山挖石头,一旦发现品位很低的铁矿石也如获至宝,车拉人扛运出来建土高炉炼钢。土高炉大大小小日夜燃烧,没有燃料就砍伐树木,给许多山岗剃了光头。仍不出铁,就砸锅、撬门鼻、毁农具、收缴“废铁”,炼成铁、渣不分的成品。人们敢想敢干,想尽一切办法炼铁,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听说菠菜中含铁多,就有用菠菜炼铁的。炼铁成了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尽管当年秋天农作物空前丰收,却没人敢停下小高炉去安排秋收,庄稼地里只有一些老人和孩子在收获。据信阳地委办公室称:当年产钢20278吨,铁35万吨,铜9650吨,建炼铁炉38061座,炼钢炉434座。大炼钢铁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破坏了森林资源,所炼钢铁多为废品,使区内国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在全区实现农村公社化的同时,也实现了公共食堂化。遂平嵖蚜山卫星人民公社不仅在办社时间上争了个全国第一,在大办食堂上也堪称全国之最。嵖岈山公社普遍建立的大食堂,始于1956年春原先锋一社组织的龙沟开荒队队员合伙吃饭。因合伙吃饭吃得好,吃得省,有利于生产,便被坚持下来,并将其命名为“幸福食堂”。嵖蚜山卫星人民公社成立后在短短一个月里共建立食堂301个,所有农户全部吃食堂,平均每个食堂30多户100多人,全社实行粮食供给制,全年每人500斤吃粮标准免费供应,社员凭粮证吃饭,每人每月只需交2~3角钱的菜金。至9月份,全区建公共食堂58915个。到1959年,公共食堂发展到67000多个,就餐人数占全区总人口的99.7%。
10月26日,地委、专署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突击完成农产品收购、调运任务紧急指示)的指示》。认为“我区今年农业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过去农产品不足的紧张心理,已经一扫而光,广大人民为之欢欣鼓舞。”《指示》提出了开展大购大销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任务。同日,地委制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工资制改行供给制待遇方案(草案)》,认为工资制度是资产阶级的产权制度,已不适应飞跃发展的新形势。因此,在全民将要逐步实行供给制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先改行供给制。《方案》提出了供给制的等级、标准及其它有关事项。10月31日,地委批转专区人民银行党支部《关于停办保险业务的请示报告》,认为随着全区实行人民公社化,私有残余逐渐消失,职工将逐渐推行供给制度,因而再无办理国家保险的必要,要求全区停办1951年3月开始办理的各项保险业务。同月,地委决定全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规定16~50岁的男女公民都要编入民兵组织,各中小学要建立民兵营。至12月底,全区实现军事组织化。
11月13日19时30分至21时,毛泽东主席乘坐的专列在遂平火车站停留。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候补书记胡乔木、农业部长廖鲁言、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等陪同下,在火车上接见了中共遂平县委书记蔡中田、书记处书记娄本耀、县长张庆林和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党委书记陈丙寅。毛泽东询问了公社的规模、组织、生产、教育、生活、妇女地位等方面情况。毛泽东说:“从1871年至1958年,共87年,巴黎公社是世界上第一个公社,遂平县的卫星公社是第二个公社。”
1959年1月,各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系统学习讨论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和《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并联系思想实际进行大鸣、大放、大辩论。3月,各县相继召开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会议,贯彻省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的规定》,解决人民公社权力过分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问题,讨论制定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方案。根据“权力下放,队为基础,三级核算,各计盈亏”的原则,生产大队实行包工包产、超产奖励制度。规定公社干部配34~36人,生产大队以3000户左右为宜。公社各项扣除占总收入的44%,农村社员实行工资与供给制相结合,吃饭不要钱,实行合作医疗。
第十二节 “信阳事件”与民主补课
“大跃进”中对粮食产量的荒唐浮夸,导致1958年夏秋季不切实际的高征购。11月30日,地委在《关于继续作好小麦购销工作的指示》中,认为全区在完成夏粮购销任务后,农村尚有余粮23亿斤,要求结合秋粮入库,再争取收购小麦1亿斤。《指示》强调,发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继续批判资本主义、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风格,保证做好小麦购销工作。1959年1月中旬,各县相继召开扩大会议,对本地粮食征购工作进行分析、安排。此后,全区掀起反瞒产高潮,普遍把种子和口粮作为“余粮”收购上来。2月,一些生产队开始发生严重缺粮现象。而且由于缺钱,得到的统销粮指标无法购买.个别生产队公共食堂断炊,社员靠挖野菜、刮树皮维持生命,已出现饿死人现象。4月2日,为解决缺粮问题,地委提出,全区脱产干部每人每天节约l两粮,暂停门酒、糕点生产,号召大量种植蔬菜度荒。2月至5月初,国家先后下放农村统销粮指标33104万斤,全区51330个公共食堂,口粮已安排到5月底的有33816个。5月,地委在《关于商城越美公社观庙、汪桥管理区生活安排不好,发生饿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中,要求“对外出、偷青菜和私开粮仓吃种子的干部和群众,不责备,不处分,不以偷窃论以稳定群众情绪”。同月,市场物资供应日趋紧张,部分商品脱销,各城镇开始整顿粮食供应办法和口粮指标,加强食堂管理,改随便吃为以人定量。6月,地委指示各县市立即开展全民增产节约运动,紧缩社会购买力,组织货币回笼,缓和市场供应紧张状态。7月下旬,各县制定活跃城乡经济,加强市场管理的规定,打击套购、囤积和哄抬物价等黑市经营活动。
6月上旬至9月下旬,全区百日无雨,农村大部分地区严重干旱。各县全力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抗旱抢种保苗运动。8月8日,地委还发出《关于大力开展蔬菜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大面积种植蔬荣,以菜补秋。
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掀起反对彭德怀所谓右倾机会主义斗争。各县市举行数万人群众大会,传达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庐山会议)精神。9月21日,地委召开各县市委书记及地直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反右倾、鼓干劲的指示和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lO月6日,地委制定《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决定在全党和全体干部中开展一次新的整风运动。10月10日,地委整风领导小组成立,地委第一书记路宪文任组长,地委书记处书记杨玉璞、王达夫任副组长。10月15日,地委在《关于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的情况报告》中说,在地、县市委扩大会议和县市三级干部会议上,共批斗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有严重右倾思想者845人,占参加会议人数的34.2%,占全区党员干部总数的12.9%。其中地委副部长以上3人,县委副部长以上95人,县直科局长111人。运动中,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大办食堂、浮夸风有意见的干部,普遍受到批判斗争,进一步助长了浮夸风的泛滥。
由于群众长期吃不饱,营养不良,再加体力劳动过重,自7月至9月底,全区相继发生严重疫情,患病者达176252人,死亡735人,其中肠胃病、浮肿病患者15160人,死亡592人。疫情发生后,地委先后8次发出紧急指示,成立了防疫机构,组织18个医疗队分赴各县市协助扑灭疫情。各县抽出8772名卫生人员,组成3200多个检查防疫队和巡回医疗组,采取“中西结合,土洋并举,定人定点,分片包干,全面防治,限期消灭”的办法,治愈174550人。
10月下旬,各县市直机关开展整风运动,通过鸣放、辩论、联系实际、检查思想以及向党交心等方式,批判右倾错误思想,并对犯“严重错误”的人进行说理斗争。11月上旬,农村开始整党整社,开展两条道路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时,各县市结合运动号召干部群众突击完成粮、棉、麻、猪、蛋的收购任务,力争农副产品和外贸物资收购的“满堂红”.为完成收购任务,各公社、大队、生产队都组织了搜粮队,挨家搜寻粮食、红薯等可食物品。有的县提出“反右倾反得天昏地暗,搜查粮食要挖地三尺”的口号,谁不交粮食就打,就骂,就开会斗争。群众则互相猜疑,互相揭发,争当先进分子。
夏季严重干旱导致秋粮大幅度减产,高征购使得粮、棉、油、蛋等被征收殆尽,1959年入冬以后,全区大部分公共食堂已缺粮停伙,致使群众以野菜、草根、树皮、树叶充饥,人口大量死亡,灾民大批外流逃荒要饭。1960年1月上旬统计,全区有各种疫病患者达121.5万人,其中浮肿、子宫脱垂、闭经者占62%。至1960年4月,饥荒更为严重,患浮肿病和子官脱垂者越来越多,死亡人口急遽增加。1960年底现驻马店地区10县市实有总人口404.30万人,农业人口386.86万人,比1958年底总人口减少34.63万人,农业人口减少34.37万人。1959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0‰,死亡人口10.23万人,人口死亡率23.48‰;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0.50‰,死亡人口34.32万人,人口死亡率高达82.02‰。当时,把信阳地区出现的这一人口大量死亡问题,称为“信阳事件”。
1960年l月11~13日,信阳地委召开各县市委第一书记紧急会议,检查反瞒产错误,研究安排群众生活和防治疾病措施。但这种“检查”只是流于形式。2月25日至3月4日,在各县市召开的四级干部会议期间,仍号召群众“为持续大跃进而奋斗”。4月1~2口,地委召开各县市委第一书记和地直党组书记会议,在安排群众生活上强调,不能叫一个食堂停伙,保证社员吃饱饭、睡好觉。办法是大种蔬菜。挖掘潜力,干部每天书约一两粮,集中油饼、细糠、麸子及暂停做酒和糕点,查实库底。事实上,此时每人每天不足3两粮食,公共食堂停伙已是普遍事实。
7月20~3日,省委书记处书记杨蔚屏、李立;省监委书记刘名榜;省委组织部长李剑波在信阳鸡公山主持召开信阳地委常委会议,检查信阳地委去冬今春在粮食等问题上所犯严重错误。会议指出1959年秋粮比1958年减产46%,重灾区人口达192万人,但地委错误分析形势,把食堂停伙说成是两条道路斗争的表现,在全区开展反瞒产运动,造成人口大批外流。浮肿病普遍发生,发生严重死人现象。8月1~15日,地委在鸡公山举行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检奇所犯错误。随后,各县市委先后举行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书记处书记杨蔚屏在鸡公山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对地委在l959年冬至1960年春在粮食工作上所犯严重错误的结论,县市委第一书记代表常委在会上作初步检查,总结本地教训,也揭露了干部违法乱纪、行凶打人和组织不纯等问题。
9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撤销路宪文的中共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赵定远为第一书记。9月23日,地委作出《关于案件清查处理问题的安排》,要求对1959年冬至1960年春拘、捕、判的宰杀牲畜、小量偷盗、特殊案件、遗弃子女、瞒产私分等案件,予以全面清理。10月中旬,各县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省、地委指示,刘整风、生产等工作作出部署,纠正干部中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违法乱纪及“五风”(生产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强迫命令、干部特殊化)错误。各县市随后召开扩大会议,主要解决干部作风问题,要求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和杜绝强迫命令及违法乱纪行为,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做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想办法、同一条心。同月,开始在全区发放救济款物,至1961年4月。全区发放救济款39388万元,布1315万米,棉花114.5万公斤,以及大批其他生活用品、药品等。
11月3日,中央、省委调整信阳地委领导班子,戴苏理任书记处第一书记,赵定远改任第二书记,并选调赵致平、丁石、乔浦、马剑、李振海、武人文、王光力、安克南等8人任书记处书记,以便调查解决信阳问题。之后中央、省委选派大批干部来信阳地、县、公社任职或临时任职,帮助整风。
11月6日,全区各县市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各公社党委边宣传、边执行、边兑现,维护三级所有制;坚决纠正“一平二调”,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取消公共食堂,恢复社员家庭灶,认真实行劳逸结合。指示信传达后,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但此时,50%的农户没有锅,40%的社员没有碗筷,有的生产队100多口人的食常只有一口大锅。同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农业部部长廖鲁言、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第二书记王任重、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到信阳专区视察,指出该区今后的工作方针是:保人保畜,生产度荒,半日劳动,休养生息,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整党整社,纯洁组织,端正政策,转变作风。地委根据这一方针,决定抓好两件事:一是迅速安排好群众生活,二是坚决反对坏人坏事,从坏人手中夺回领导权。各县、市相继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中南局和省、地委指示,开展大规模的民主革命补课运动。运动中,发动群众,大鸣大放,全面揭发批判农村工作中所犯错误,纠正人民公社化出现的“一平二调”及“大跃进”运动中干部“五风”错误,对一大批错误严重的干部,进行集圳、特圳、批判斗争和处分。全区参加“民主革命补课”的各级干部185199人,其中集训12654人,特训10069人,斗争批判14885人。撤职查办、管教反省983人,逮捕法办275人,l327个大队的领导权“被夺了过来”。民主补课运动中,中央、省委先后派2296名干部帮助信阳地区整风。其中中央派452名,省委派1844名。同时,地专直机关抽出1483名干部。他们分别担任了地、县、社、队各级职务。
11月底,粮食供应十分紧缺,疫情仍十分严重。全区共有各种病人118.78万人,比11月中旬增高近6倍。省军区、武汉军区、广州军区等单位派出医疗队分赴各县市帮助防疫治病。12月2日,地委、专署召开全区疫情电话会议,安排灾区卫生工作。会议指出,当前主要问题,一是仍有干部隐瞒病情,有的生产大队200多病人,只上报10人;二是对防治力量使用不当;三是对集中治疗病人只注意数量,不注意质量,治愈率低;四是药品供应不及时等。要求集中精力打歼灭战,务求在春节前后基本消灭浮肿、子宫脱垂、闭经、伤寒、痢疾、疟疾、传染性肝炎等疾病。次年l月,中央、广州军区、武汉军区、河南军区、省卫生厅与信阳专署等有关部门,组成“支信卫生工作指挥部”,省卫生厅长李昊誉任指挥长,各县市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组织医疗力量为群众治病防病。同月,省、地组成生活安排联合检查团,由70人组成,分5个检查组,赴全区各县市检查督促和帮助解决有关群众生活安排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规定每5天向省、地送一份书面汇报,并要求各县市委仿照执行。全区普遍安排了群众生活,解决棉衣17万多件,被子14万多件,住房63万间。全区社员公共食堂全部解散,恢复家庭锅灶。
“信阳事件”暴露后,毛泽东主席认为这是该地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破坏社会丰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信阳地垂根据中央、毛泽东及中南局负责人的有关指示,于1960年12月8~14日召开会议检查了工作,部署了整风和生产救灾工作,并于12月12日向省委、中南局、中央作了报告。地委在报告中说:“信阳事件的性质是反革命复辟,是民主革命不彻底,是内部肃反、社会镇反不彻底,是敌人利用我们工作中的错误,打着我们的招牌,进行大规模的最残酷的连续半年之久的阶级报复。”除遂平、西平两县的县委第一书记问题比较轻一些,态度较老实外,其余已全部烂掉。《报告》提出要象土改一样大搞整风运动,进行民主革命补课,“放手发动群众.坚决撇开原有组织,依靠工作队和贫雇农以及被打击陷害的好人,夺取领导权”。1961年1月1日,中共中央肯定并批转了这个报告。
1961年3月7~10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省委书记处书记赵文甫出席。会议决定各公社迅速成立管理委员会,大队成立队委会,生产队选出正副队长,抓紧组织春季生活,尽快将自留地分给农民,农村实行评工记分小段包工。推行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四固定”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度,将工作中心由政治运动转向生产。3月中旬,各县市委相继召开干部和社员代表大会,贯彻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按照省委《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着手解决“一平二调”问题,对各系统、各部门平调生产大队的物资、现金和劳动力等清算退赔。这些政策逐步落实后,农村生产渐显生机,农民生活逐渐好转。
4月底,全区民主补课运动基本结束。之后,全区全面转向反“五风”运动,并开始对民主补课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进行复查纠正。5月22日,地委在上报省委的《关于由民主革命补课运动全面转上反“五风”运动的情况报告》中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全区平调群众和集体物资折款达4亿兀,粮食减产37.2%,林业破坏70%,耕畜减少20%多,家畜家禽减少60%以上,荒芜上地246万亩,损坏房屋116.5万间,摧毁村庄10470个,农具、家具损失70%以上。反“五风”运动中,组织了政策兑现,70%以上农民搬回自己原住房,给农民分配了5%的自留地,退赔兑现平调物资折款7986万元。同时,精简下放劳动力86273人。至1961年底,经过复查纠正和进一步处理,全区对“信阳事件”中各种犯罪分子和犯错误干部,共集训50672人,特训26433人,逮捕4216人,陆续放回集训、特训人员74100人,占96.1%。全区共处分9074人,其中刑事处分3258人,党政纪律处分5806人。地委管理的干部处分220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8.85%。
1963年2月12日,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决定,开除原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路宪史党籍,并建议政府依法判处3年徒刑。经中共中央批复同意,同年9月13日。路宪文因渎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第十三节 调整国民经济
1961年1月,中央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根据地委有关指示,3月,各县、市开始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以农业为基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首先调整农村政策。允许分自留地,且每人借给2~5分地。春季全区共分自留地101万亩,开垦小片荒地69万亩。牲畜分户包养或小槽分散喂养。允许社员自养一两头大牲畜。10月,在38个大队进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试点工作,开始调整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颁布后,全区公社普遍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生产队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由经营,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林、牧、副、渔各业逐渐恢复发展。
其次对工业进行调整。1961年下半年,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商业四十条》和《手工业三十五条》,恢复农村合作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手工业合作社(组),开放农村集市贸易。9月,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把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指标降到了确实可靠、留有余地的水平上;把被升级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集体企业,除留少部分企业外,其余全部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解散了一批生产力水平低下、资金不足的社队、街道工厂;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企业对国家实行“五保”(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年限),从而在当时指令性计划体制下把国营企业的生产秩序稳定了下来。
为了更好地调整国民经济,1961年7月,根据中央、省、地委的指示,开始精简职工,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到1961年底,全区共削减非农业人口117797人,占上年底城镇人口总数的13.03%。1962年5月,各县、市再次精简城镇人口,把县办企业凡能砍掉的坚决砍掉,社办企业除林场、种畜站、兽医站外全部砍掉;小学除留少部分外全部转为民办;公社医院除留少数外,其余均转为诊所。此后,又精简1958年1月1日以后转为商品粮户口的所有全民所有制职工和集体职工等。截止1962年10月底,全区精简全民所有制职工35689人,压缩吃商品粮人口6l399人,城镇人口64705人;精简干部22383人,其中返乡生产13286人。由于贯彻执行了调整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工业稳步发展,农业获得丰收,整个国民经济出现了新的转机。
第十四节 社会主义教育
1963年3月27月至4月12日,地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根据中共中央2月北京会议精神和毛泽东提出的“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论断,决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内容为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后称“小四清”),打击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同时对部分大队党支部进行整顿,集中解决方向、道路及对阶级、阶级斗争的认识、态度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问题。5月15日,地委在批转“处理内部经济问题的案例”时指出,对于干部在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交待出来的经济问题,应交给贫下中农代表讨论,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错误的态度,恰如其分地加以处理;对于社员自觉交待出的一般经济问题,主要是教育提高,划清界限。随后,开始在部分社队搞社教试点。同年12月12~17日,全区掀起宣讲、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和《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热潮,进一步加深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政策的认识。1964年1月8~13日,地委召开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会议,提出运动分四步进行:①学习宣传中央两个文件,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②突出搞好“四清”,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健全财务制度,解决干部参加集体劳动问题;③正确处理公私关系问题;④进行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生产规划,组织生产高潮。
1964年1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区全面展开。各县市相继召开三级干部会,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中央两个文件,组织工作队到各生产大队搞试点。社教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四清”和“四查”(查阶级斗争表现、查依靠贫下中农情况、查1963年分配情况、查《农业六十条》执行情况)工作,检查干部贪污浪费、多吃多占等“四不清”的问题。到4月底,据对1844个生产队“四清”情况统计:严重“四不清”的干部有449个,占24.35%;一般“四不清”的有902个,占48.92%;“四清”和基本“四清”的493个,占26.74%。在7734名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中,犯有“四不清”错误的5976个,占77.27%,共交待及查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多吃多占、借支挪用、铺张浪费等错误行为,共计粮50.1万斤,款56.7万,布证2.9万尺,工分26.9万个,其它物资1.57万件。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狠抓退赔兑现,对暂时退不出的,作了分期还帐计划,并整顿了财会队伍,清除了不纯分子,调换了不称职人员,健全了财务制度。
1964年7月13日至8月17日,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重新作出部署,要求以地委为单位集中整训工作队,在开展“小四清”的同时,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9月10日,地委召开各县市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训练社教工作队工作,决定在地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委分别组织训练。10月20日,地委召开全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集训动员大会。各县市随后分别召开本县市动员大会。全区参加集训的工作队员共9972人,其中有中直机关591人,省直机关516人,专直机关355人,各县市8510人。各县市委第一书记和书记,分别在本县市工作队队员大会上带头放自己的“包袱”,主动作自我批评,检讨自己在“四清”方面的问题。社教工作队集训40天,到12月1日结束。经过“背靠背”揭各县委“四不清”盖子及面对面揭发批判,全区120名县委书记中,烂掉或基本烂掉15人;202名县市委常委中,烂掉或基本烂掉23人,有严重“四不清”问题的61人;在810名中层以上领导骨干中,有蜕化变质分子30人,犯有严重“四不清”错误和革命意志严重衰退必须处理的105人;在各县7294名队员中,应作经济退赔的6623人,占总数的90.8%,需退赔款53.6万元,粮15.16万斤,布证3.25万尺。经过集训整顿,最后实有工作队员9347人,另有231名随队锻炼的大学生,于12月7日正式组队进入生产大队。
12月7~13日,地委召开全区面上“四清”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面上工作会议精神,着重研究在农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小四清”运动和大摘机关革命化问题。12月8日,地委吸收社会知识青年和大中专毕业生2434人,通过编队训练,从中挑选1611人作社教工作队员,随队一起参加农村社教。12月下旬,各县市委召开干部会议,传达省、地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中层领导干部检查了自己的错误(放“包袱”),对有“四不清”问题的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退赔)。
1965年1月17日,地委办公室转发《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让大队干部在会上放“包袱”带头退赔》的经验材料,认为在“小四清”运动中,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组织大队干部大会放“包袱”,带头退赔,当场兑现,这种办法效果很好,可以解决人部分群众怕只清帐不兑现的顾虑,进一步调动群众揭发检举干部“四不清”的积极性;可以对生产队干部起到启发教育作用;还可以使一部分问题小的干部,真正卸掉包袱,轻松愉快地积极工作,同时孤立少数问题较大又不肯交待的干部。3月,各县市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贯彻中央发布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以便在运动中更大地发挥贫下中农的作用。
1965年7月1日,驻马店地委正式成立。9月4日,成立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委员会,由王大海、安克南、李福祥、刘策、张玉润、赵仲池、汤绍禹、孟定功等8人组成,王大海任书记,安克南任副书记,刘策任总团秘书长兼“四清”办公室主任,总团下设遂平县、确山县、汝南县3个分团。随后,全区开始第二批“四清”运动。9月24日,全区“四清”工作队组成,共9616人,其中国家干部7122人,社会知识青年1981人,大专生612人。11月7~11日,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会议精神,提出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四清”运动,同时在运动中自始至终做好整党工作,把经过考验的合乎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分批接收入党。发展党员的重点是:生产第一线和“四清”重点县、要害部门、缺乏“新鲜血液”的支部,同时注意在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至1966年6月,在运动中全区发展新党员29207名。文化大革命运动兴起后,四清运动随即中止。
第十五节 “文化大革命”
一、“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1966年5月4~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5月16日通过了《中共中央通知》,确立了开展“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方针。中共驻马店地委于5月10日召开常委扩大会,座谈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先后召开地专直700余人参加的党员干部会和全区宣传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在中南学术批判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指示和林彪委托江青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战会《纪要》,号召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向所谓的文化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开火。为了加强领导,地委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成立地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叶本瑞任组长。随后,各县、镇及各条战线纷纷召开声讨大会,迅速掀起了批判邓拓、吴啥、廖沫沙“三家村”运动。24日,地委接到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后,立即召开文化革命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五·一六通知》精神,要求各县、镇要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和批判文艺界、知识界的反动学术权威,同时对党政军中的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展开批判和清洗。6月5日,驻马店地委和驻马店镇委联合召开7100余人参加的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动员大会。与此同时,各县也召开了动员大会。6月11日,地委召开文革领导小组会议,把教育、文化、卫生、科委、体委等单位作为“文化大革命”的重点,并决定派工作组进驻重点单位,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之后全区由重点单位开始,迅速掀起了大揭发大批判高潮,乱批所谓的“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反动学术权威”,许多人蒙受不白之冤,甚至人格、身体受到摧残。
1966年8月1~12日,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提出:目前的任务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各县、镇分别召开庆祝全会召开和《十六条》发表的群众大会。受北京、郑州等地影响,全区出现了“红卫兵”的造反行动。25日,地委、专署以反对毛泽东思想等4罪名将副专员王子祯、地委秘书长刘策、副秘书长李海涵、统战部副部长刘玉声、专署办公室主任周道邦等撤职并进行批斗。从此,戴高帽、挂黑牌游街以及其他各种体罚的乱揪斗、乱扣倒之风在全区流行。29日,地委重新组成文革领导小组,安克南任组长,叶本瑞、张玉润任副组长。8月底,全国性的红卫兵大串联开始。9月初,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河运学校、新疆大学、兰州学院、郑州中学等学校的学生32起396人到驻马店地区串联,到处鼓动造反。9月10日,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团组织停止一切组织活动,群众自愿成立组织参加运动。根据“炮打司令部”的号召,地委书记王大海作了进一步掀起“文化大革命”高潮的动员报告,宣布了王子祯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错误,令其停职反省,作为重点进行批判斗争。
1966年9月11日,根据河南省委指示,地委文革小组发出通知,组织全区高、初中学生及教职员工代表4400人分别于11月5日和30日赴京参观学习。代表回来后,在全区建立了各种名目的造反组织,并外出串联鼓动造反。城镇“红卫兵”分为两大派,用大字报、标语、传单、宣传车互相攻击,动辄冲击党政机关,以过激行为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造反派。其间,教育界、文化界和党政机关的一批干部被当作黑帮分子,受到批斗、抄家、殴打、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等迫害,许多长期同党合作共事的爱国民主人士、工商业者和归国侨胞也受到种种迫害。农村“红卫兵”在全区109个公社中掀起“破四旧”活动,砸古碑、牌坊,烧书籍、戏装,毁神像、庙宇,收缴字画古玩等,一些重要文物横遭洗劫和破坏。“红卫兵”的种种越轨不法行为不受任何约束,任何干预都会被扣上“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压制革命”的帽子。社会秩序混乱,民主和法制受到践踏。9月15日,地委文革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魏玉高任组长,张玉润、张杰任副组长,张玉润兼办公室主任,白惠铭、任玉亭、王济民为副主任。10月初,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军委关于军队院校进行丈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后,“踢开党委闹革命”成为广泛流行的口号,全区“红卫兵”组织把攻击矛头集中转向各级党政机关,任意揪斗党政领导干部,致使机关工作普遍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11月,中共中央发出在工交、农林系统进行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后,全区工厂、农村也卷入动乱的漩涡。同月29日,地委成立学习毛主席著作领导小组,叶本瑞任组长。全区随即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高潮。13月,纪涵星接任地委文革领导小组组长,增任任玉亭、王济民为副组长,马锁章、李玉华为小组成员。
二、全面夺权与派性斗争
1967年1月下旬开始,受上海“一月风暴”影响,全区掀起造反派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夺权风”。1月25日,地区“工联”、“革命造反司令部”、“112战斗师”等六个造反派组织联合夺了地委的权,抢走地委各部门的公章。随后,全区各单位的公章大都被造反派抢走。造反派宣布当权派统统靠边站,一切权力归造反派。多数党政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遭到残酷批斗。部分领导干部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受到停职反省、撤职、开除党籍、降低工资等处分。1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8212部队和驻马店军分区奉命在驻马店地区支左。2月初,在党和国家老一辈革命家谭震林、陈毅、叶剑英、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等对中央文革小组错误作法进行斗争的影响下,河南省军区面对当时全省出现的混乱局面发表了《严正声明》,严正警告造反派的违法行为。随后,各县、镇广大干部群众上街游行示威,反对夺权及批斗领导干部,并与造反派进行说理斗争。然而,反对“二月逆流”的狂潮掀起后,人民群众反对造反派的斗争反而成为造反派“受压”的铁证,受到口诛笔伐。许多地方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几个大的造反派组织,他们虽然在具体问题上的看法针锋相对,水火不容,但都在极“左”思潮指导下开展活动。造反派组织选择不同的领导干部作为“三结合”的对象,力争以自己一派为核心实现“大联合”,掌握权力。许多领导干部不能工作,有的刚被这一派联合,又被另一派“打倒”。各造反派之间以派划线,唯我独尊,攻击对方,对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断章取义,各行其是。各派间的纠纷和冲突日益严重,甚至酿成不断升级的武斗。支左部队介入后,很难避免派性纠葛,造反派组织与支左部队间的矛盾也日渐突出,于是出现造反派冲击军事机关以反对所谓“带枪的刘邓”的事件。
1967年7月,根据中央指示,河南各派群众组织代表赴京汇报“文化大革命”情况,驻马店地区也派代表参加了汇报。7月10日晚,中央文革小组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河南二七公社”、“八大总部”、“河造总”等主要群众组织的代表,传达了中共中央对河南的指示。但是中央文革小组违背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在接见河南各派群众组织时公然表态支持“二七公社”,加剧了群众组织间的矛盾。7月21日,江青对河南一派群众组织代表讲话时,极力赞赏“文攻武卫”的口号。7月25日,《人民日报》报道武汉“七·二O”事件,指出“河南二七公社”为“革命造反派组织”。之后,区内“二七公社”造反派以“文攻武卫”的手段对待不同观点的群众,大搞“请罪”活动,许多干部群众受到迫害。各造反派组织纷纷占楼修据点,武斗逐步升级,造成打、砸、抢的恐怖气氛。8月,出现揪斗军队干部事件。一些造反派组织到处张贴乱军大标语,各县、镇人武部领导干部均受到批判。9月5日,造反派开始抢夺枪支弹药。地委机关造反组织“红造总”从军分区弹药库抢走步枪45支,子弹数十箱。专署造反组织“井岗山兵团”抢走步枪10余支,机枪1挺。11月,“二七公社”造反组织内部分裂,分出的造反派成立“红旗总郎”,二七造反派组织之间内战再起,不断拼刀动枪。
1967年12月31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通知,正式成立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行使原地委、争署的职能。随后,地直各单位和各县、镇也纷纷建立各级革命委员会。通过全面夺权建立的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968年1月初,“五湖四海兵团”伙同确山“二七公社”造反派组织,先后7次抢劫遂平县人民武装部军火库,盗扒火车上的军用物资。26日,确山“二七”造反派出动400余人,到上蔡县人民武装部抢劫枪支,并放火烧毁了军械仓库。面对如此混乱的局面,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马店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努力控制因打、砸、抢而造成的混乱局势。此后,各级革命委员会开始进行日常工作。
1968年2月7日,地革委印发《关于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群众运动的决定》,使原已出现的个人崇拜和庸俗化、简单化学风愈加严重。各单位和各群众组织大量订制各种款式的毛泽东像章,佩戴和赠送毛泽东像章成为一种时尚。另外大量印制各种版本的《毛主席语录》、《毛泽东诗词》等“红宝书”。公共场所修建毛泽东塑像,家家张贴、供设毛泽东画像、塑像。城市乡村将墙壁刷红,绘上毛泽东画像和语录.称之为“红海洋”。人们打电话、买东西、交谈、开会,先背一段毛泽东语录才能进入正题,否则为“不忠”。各单位组织人员绣毛洋东像、刻毛泽东版画,剪贴纸像,用这些物品制成版面上街游行。男女老少手持彩旗或毛泽东像,走近似秧歌的舞步,如“忠”字字形,时称跳“忠字舞”。个人崇拜愈演愈烈,后来发展为“早请示,晚汇报”,即干部、人上班前,农民出工前,学生上课前,解放军出操前,都要面对毛泽东像,手持“红宝书”,施鞠躬礼后诵念“敬祝我们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毛主席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敬祝我们的林(彪)副统帅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身体健康!!!”等祝颂语。然后唱革命歌曲,背诵数条毛泽东语录方完毕。晚汇报也是采用此种形式。
1968年5月16~27日,地革委召开由全区各级革委会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反击所谓为“二月逆流”翻案的右倾翻案风运动,会议要求对在全区大搞“右倾翻案风”活动的所谓黑后台、黑干将进行揭发、批判和斗争。会后,大批“三右一风”(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右倾投降主义、右倾翻案风)的政治运动在全区展开。这次运动批判了一大批所谓“站错队”的干部,加深了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使前段稳定下来的局势又陷入动乱。5月30日,地革委再次召开扩大会议,根据中央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并要求将清理阶级队伍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此后,城镇、农村立即组织集训班,对所谓重点人员进行大清理、大批判,给许多无辜的人扣上叛徒、特务、反革命的帽子,又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有的受害者被逼自杀。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煽动下,造反组织之间的派性斗争和武斗流血事件再度加剧。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冲击部队、抢劫、破坏国家物资及公共设施、杀伤解放军指战员和群众的恶劣事件。为制止武斗升级,地、县革委会和军管组分别召开群众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要求停止武斗,恢复秩序,刹住打砸抢之风。8月25日,地革委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决定组织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城镇中小学,组织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简称“贫管会”)进驻农村中小学。工宣队、贫管会进驻和管理学校,有利于教学秩序的恢复,但开启了轻视知识、轻视教育的先例。
三、清理阶级队伍与“一打三反”
1969年4月28日,根据毛泽东关于“清理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的指示,地革委在驻马店镇二七广场召开宽严大会,号召全区人民进一步掀起清理阶级队伍的高潮。会后,全区广泛开展清理反革命分子和犯各种政治错误的人,一大批人被扣上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帽子。8月10日,地革委扩大会议进一步讨论清理阶级队伍问题。会议认为全区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取得了巨大胜但有的单位搞得不深不透,一些隐藏的阶级敌人还没有挖出来,要求各级革委会要把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8月22日,地革委又召开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文件(中发[1969]23号),要求各级革委会立即组织广大群众向一小撮阶级敌人更加猛烈地进攻。8月30日,各县、镇分别召开贯彻中央关于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八·二八”命令的誓师大会,并进行了2~3天的游行活动。11月,地革委发出通知,全区中心工作由清理阶级队伍转入整党建党。
1970年2月,各级革委会召开党员干部扩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970]3号、4号、5号文件及河南省革委会会议精神,部署“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3月初,地革委在平舆县召开“一打三反”现场会。3月11日,地革委在驻马店镇二七广场召开镇压反革命分子宣判大会,宣判11名罪犯死刑。至3月底,全区地、县、社直属单位l862个,有1807个开展了运动。运动来势猛,声势大,错整了一批人,有11人自杀。至1970年底,全区在“一打三反”中共破获反革命案件294起,刑事案件364件,依法拘捕反革命犯382人,揭发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多人,退赔600多万元。1971年元月,根据毛泽东关于路线问题的论述和“两报一刊”元旦社论,在全区开展“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6月26日,中共驻马店地区首次代表大会召开,选出由53人组成的中共驻马店地区第一届委员会,崔建勋任第一书记。9月,地、县(镇)分别举办地直局委、县直机关干部学习班,整顿县以上机关。学习班主要学习毛泽东著作,进行阶级教育和思想教育,进一步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和清查“5·16”分子。学习班结束后,调整了机关人员,地直各局委均建立了党支部。
四、“批林整风”与“批林批孔”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外逃事件发生。10月4日,地革委召开地直和县镇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事件的文件。10月中旬,全区开始批林整风运动,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与林彪集团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批林整风运动的开展,对于动员群众揭发批判林彪集团的反党罪行,在全党进行一次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起了一定作用。1973年,“三支两军”机构撤销,人员撤回,地区公安处、中级人民法院恢复。3月,地委召开全区三级干部会议,传达河南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这次会议从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出发,要求着重解决全区“影响批林整风深入发展的一些重要认识问题”,即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问题,“三个正确对待”问题(即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对待群众运动、对待自己)。特别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要转“思想弯子”。会后,各县、镇和地直各局委根据省委的部署,借落实中央42号文件之名,突击提拔干部,突击吸收新党员时称“双突击”。“双突击”使一些帮派人物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占居优势。8月,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8月30日至9月1日,地委在西平县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要求掀起学习党的“十大,,会议精神的高潮,继续批林整风,坚决刹住“翻案风”;坚持老、中、青三结合,大胆提拔路线斗争中的积极分子。会后,全区普遍开展了所谓“刹妖风”的大批判运动,不少干部受到批判。各级组织还大搞“双突击”,使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混入各级领导班子。
1974年1月18日,经毛泽东批准的中共中央1974年1号文件,在全国发起“批林批孔”运动。1月中旬,全区各县、镇出现了大字报、大标语,抨击地、县委大搞“划线站队”、“大搞双突”、“支一派打一派”,是“一派专政”,是“资产阶级专政”等,并出现了群众组织。1月20日,地委召开县、镇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号文件和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下旬,根据中央和河南省委部署,召开县、镇和地直局委主要领导干部会议,决定组织群众迅速掀起“批林批孔”高潮,机关实行半日工作.半日搞批判。2月2日,各县、镇同时召开“批林批孔”动员大会,“批林批孔”运动在全区迅速开展。2月25日,地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1974年5号文件,针对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初中二年级女学生张玉勤在英语考试时,写了“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学ABC,也能当接班人,接好革命班,埋葬帝修反”等反对学习外语的话,受到学校老师批评后投水自杀,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因此受到刑事和纪律处分的所谓“复辟”典型,在教育领域掀起了“反修正主义教育黑线回潮”的运动,发动学生批判教师,有的学校不敢抓文化课教学,甚至取消了文化课考试,造成学校纪律松弛,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降的不良后果。4月4日,地委在平舆县召开会议,根据省委指示精神,研究如何将“批林批孔”进一步引向深入。会议强调“批林批孔”运动的大方向是批“克己复礼”号召“在各条战线上对复辟资本主义的反动思想给以有力地回击”。会后,大批所谓的“文化大革命的反对派”。同时,受“四人帮州”“斗胆整军队”、“放火烧荒”等论调煽动,刮起一股反对军队风。说军分区、武装部是全区右倾复辟势力的黑后台。在一些人的煽动下,新蔡、平舆、正阳、泌阳、遂平、汝南、驻马店镇人武部和工青妇组织开着宣传车冲击军分区,分区政委、司令员多次被批斗。一些县、镇人武部领导人被游街批斗、抄家。全区军队干部被批斗者达98人。5月3日,地委在“四人帮”大搞第二武装的影响下,根据省委治安工作会议的部署,成立了“驻马店地区民兵指挥部”。6月15日,地直机关召开“批林批孔痛击右倾复辟势力”大会。此后,各单位分别召开批斗会,再次揪斗老干部,批斗教育界、文化界人士。一些帮派势力趁机搞“二次夺权”,又出现了联络站、上访团、汇报团一类组织,各自拉山头,互相打派仗。一些人甚至散市“不为错误路线生产”等口号,煽动停工停产,一些领导干部或被打倒或被卷入支一派压一派的斗争中,致使不少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再度陷入瘫痪。10月17日,地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八年,现在以安定团结为好,全党全军要团结”的指示。10月20日,地委在西平召开全区三级干部会议,主要解决不团结闹派性问题。会后,全区普遍升展了“拆墙”、“平沟”、“解疙瘩”(消除矛盾、增强团结的形象说法)运动。
1975年1月13~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重新提出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确定了以周恩来、邓小平为核心的国务院人选,使一批老干部又重新担任了国家的重要职务。2月26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四届人大会议精神。3月17日,地委常委在遂平县嵖岈山公社举办读书班,重点学习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和安定团结的重要指示,传达讨论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精神,研究安排1975年全区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经济计划指标。会后,地委先后召开了工业、农业、财贸等方面的会议,并对一些派性严重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工农业生产出现良好势头。
五、“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尽管传达了“四人帮”有关禁止悼念活动的各项规定,但许多工人、干部还是自发地佩戴黑纱白花,寄托哀思。而后,地委机关、各机关单位都举行了悼念活动。3月9日,全区各级党委传达学习中共中央1976年4号、5号文件,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3月24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地委负责人根据毛泽东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指示和刘建勋代表河南省委作的“转弯子”检查,代表地委检查了在“右倾翻案风”影响下地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后,全区开始纠正所谓的“右倾翻案风造成的恶果”。一批坚决执行正确政策的领导干部遭受打击,而在整顿中被撤职或调离的派性严重的人和造反派头头又被重新起用。一些地方派性斗争重新泛滥,造成工厂停产,交通堵塞。4月9~10日,全区各县、镇分别召开群众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华国锋任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议和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全区330多万人参加了悼念活动。
1976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正式宣布了粉碎“四人帮”的消息。10月15日,全区各县、镇纷纷召开大规模的群众集会,热烈拥护中共中央的重要决定和决议。10月21日,地委召开各县、镇与地直局委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976年l6号文件,即《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会后,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传达。10月25日,全区各县、镇举行庆祝大会,游行群众达460万人。
粉碎“四人帮”,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文化大革命”历时10年,党的领导被严重削弱,党的组织遭严重破坏,民主和法制被践踏,整个社会陷人动乱。全区蒙受冤假错案者达31145人,被迫害致死858人,迫害致残297人,重伤353人。
第十六节 拨乱反正
一、揭、批、查
粉碎“四人帮”后,一部分党政机关的权力仍掌握在一些帮派分子手中。根据中共中央、河南省委的部署,全区掀起揭批“四人帮”罪行的高潮,并联系实际,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对错误大、民愤大、性质严重、搞阴谋活动的人进行揭发批判。1976年11月,全区停职反省干部35人。但由于河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只准批1976年的问题,不准批1974年的问题。过去错,七六年又错,检查;过去对,七六年错,检查;过去错,七六年对,不检查”的指示,约束了全区干部群众对“四人帮”的揭批查,影响了运动的深入。1977年3月15日,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初步理清了县、镇常委中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全区县、镇常委145人,受“四人帮”影响犯错误的30人,其中1人隔离学习,5人停职检查,24人受到党内批评。至4月底,全区对在十年动乱中搞打、砸、抢的138件案件中126人进行了处理。
6月11日始,全区各级组织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省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入第二阶段。8月2日,地委召开县、镇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会通过的恢复邓小平一切职务,把“四人帮”永远开除出党的决议坚决拥护。8月12~18日,中共中央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2日,全区各县、镇分别召开10万余人参加的庆祝大会,并举行了盛大的游行活动。10~11月,地委两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揭发批判原省委书记处书记耿起昌、原省委委员、副秘书长赵俊峰及本区一批帮派骨干分子的罪行。并对他们鼓吹的“一次站队定局论”、“造反派在领导班子中仍占优势”、“造反有功、当官应该、入党有份”等谬论进行揭发批判。11月20日,地委召开教育战线揭批大会,113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揭发批判了“四人帮”反动的“两个估计”及其破坏教育事业、迫害教师的罪行。之后,地、县各级各系统多次召开会议,揭批“四人帮”帮派体系。
1978年1月,经地委常委研究决定,免去杜宝泉中共驻马店地委副书记、上蔡县委第一书记职务,免去赵指军中共驻马店地委常委、地革委工交组副组长职务。4月24日,经省委同意,撤销毛好珠中共河南省委委员、驻马店地委委员、新蔡县委剐书记、县革委副主任等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公职,依法惩办。
6月6日,成立地委清理“打砸抢”办公室。随后,各县镇委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专门处理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发生的打、砸、抢事件。6月16日,地委召开各县镇领导人、地镇直干部和全体党员大会,部署“一批双打”(即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打击城乡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运动。会后,各县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中央、省委指示,在全区迅速掀起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的高潮。据统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打死109人,毒打逼死120人,打残297人,重伤353人。8月6日,地镇直在驻马店镇二七广场召开惩办打、砸、抢分子大会,宣布逮捕杜宝泉、赵指军等一批打砸抢分子。地委第一书记丁石在讲话中要求,全区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一批双打”运动,掀起大批判高潮。
11月25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各县镇委、武装部及地直各局委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中央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一致拥护中央关于免去刘建勋在河南的一切职务的决定,拥护省委为“七二五”等一系列冤假错案平反昭雪的决定。会议在揭批刘建勋严重错误的同时,彻底揭露了地委在揭批查运动中捂盖子、保帮派的错误,讨论了落实各项政策和平反昭雪的问题。12月20日,经省委同意,撤销弓永章中共驻马店地委常委、确山县委第一书记等一切职务,开除党籍。
至1979年3月中旬,在揭批在运动中,全区共确定清查对象l341人,受影响犯错误的3135人。3月16日,地委召开各县镇揭批查工作汇报会,全区揭批查运动进入尾声。1980年3月,揭批查运动基本结束,全区清查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干部2196人,有90%以上已重新安排工作;惩办打砸抢首恶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102人。
二、平反冤假错案
1979年1月23日,地委决定对一批“文化大革命”中制造的冤假错案予以平反。主要有:原地委第二书记纪涵星,副书记叶本瑞,地委常委、秘书长刘策,地委委员、副专员张文韵等4人所谓“走资派”、“三右一风”总后台问题;原军分区司令员李士林、副司令员刘振世、副政委汤绍禹、参谋长崔炳赓、政治部主任丁辛等5人所谓“支左”犯了方向、路线错误的问题;原军分区政委、地委书记崔建勋,副司令员、地委书记程明,副司令员、地委副书记姚喜成等5人所谓“右倾复辟势力总代表、镇压革命群众刽子手、破坏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的冤案;原地委常委、副专员张干所谓“叛徒”冤案;纪映华所谓现行反革命冤案;王好礼所谓“特务”、“杀人犯”、“贪污犯”的冤案;原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胡与三所谓“地主分子”被迫害致死冤案;原专署办公室主任周道邦所谓“走资派”被迫害致死案;原公安处政委周吉芝、原中级法院院长侯吉仁、原检察院检察长江流等3人所谓“黑公检法走资派、镇压造反派刽子手”冤案;原地区妇联主任杨杰、原地委办公室秘书欧阳忠宽所谓殴打王大海、冲击军事会议“一·一六”事件冤案。对冤假错案中受迫害、受株连的干部群众和亲属子女,一律平反,有关材料全部销毁。2月27日,地委决定撤销地委于1966年发出的111、113、120、122、123、126、130、13l号文件。2月28日,地委对在西平“杀妖风”会上受诬谄、迫害的平舆县革委委员、县人武部副政委王运通、原地区农业局赵立志和被批斗的87位军人、地方干部,予以平反。
到1982年底,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平反冤假错案31048人,受株连家属2827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三、为“地富反坏右”摘帽与落实起义投诚政策
1978年5月2日,地委根据中央批准的中共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精神,决定成立地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魏世昌任组长。各县市也迅速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开始摘帽工作。到1986年,对右派分子复查改正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原定5322名右派分子,属于错划的5313名(其中1962年平反515名),占99.83%,予以全部平反,恢复名誉。平反改正后安置工作2462人。在整风反右运动中,被划为中右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坏分子和没有戴帽子被错误处理的3591人,平反改正3572人,占99.5%,平反后安置工作2448人。
1979年3月9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79年1月11日《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地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镇也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中央《决定》要求,除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以外,凡是多年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群众评审,县革委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到年底,全区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全部摘掉,都成为与其他人平等的公民。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的指示,1979年5月,全区开始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进行普查认定和落实政策工作。至1986年底,全区认定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身份5347人,其中将级4人,县校级182人,区尉级148人,士兵3680人。除其中484名不愿领取证书和250名无下落外,为4613名颁发了“起义投诚证书”。此外,还对因追究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的起义投诚人员及其受株连亲属子女2367人,平反落实政策2355人,其中平反冤假错案626人,摘掉各种分子帽子265人,恢复安置工作289人。
四、查处“75·8”救灾违犯财经纪律案件
在此期间,中央查处了驻马店地区在“75·8”特大洪水救灾工作中,严重违犯财经纪律事件。1977年12月,中央及省地财经纪律检查组,在新蔡抽样调查1975年特大洪水后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发现中共新蔡县委挪用救灾款305万元。同月,发现平舆县非法动用国家救灾资金约6.7万元,占用集体耕地1234亩,占灾民建房木材5000立方米和大批砖瓦,大搞计划外工程和非生产性建设。同时,也发现了汝南、遂平、上蔡等县一些类似问题。1978年2月3日,地委在向省委、中央所作《关于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初步检查报告》中说:全区灾后多报水毁损失,多领救灾款700多万元;挪用救灾粮1300多万斤,救灾款1400多万元,救灾木材1.17万立方米,截留税款250万元。5月6日,鉴于驻马店地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省委决定: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苏华、副书记杨作孔、地区商业局长马春举、地区计划委员会主任赵国才、地区财政局长苏有存、汝南县委第一书记谢彦章停职检查,听候处理。
1978年6月27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河南省驻马店地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问题的报告》指出:驻马店地区1975年8月遭受特大洪水灾害以后,地委和县委某些负责人无视党纪国法,不顾灾后的困难,滥用职权。从1975年至1977年3月间,非法挪用国家救灾专款和救灾物资等,总计达1.6亿多元,相当于全地区3年财政收入的1.2倍。这些款物绝大部分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计划外工程,有些用于请客送礼、吃喝玩乐。7月7日,河南省委转发了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报告,对负有重大直接责任的地委和县委中的一些负责人,省委决定严肃处理,并调整和加强了地、县委领导班子。8月5日,中共中央将驻马店地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通报全国。9月7日前后,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先后播发消息,《人民日报》还刊发了《把整顿财经纪律当作一场斗争来抓》的社论。
1984年3月13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批示,驻马店地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问题,当时既有“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又有原省委某些负责人错误指导思想的影响,主要责任在地委,苏华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苏华为建电厂挪用烟厂税款和机关企事业水毁修复费,是违犯财经纪律的错误,同意修建第二招待所也是错误的。经中央同意,给予苏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委根据中央批示精神,决定撤销1978年6月27日作出的给苏华开除党籍、建议依法惩处的处分决定,恢复其原工资级别待遇,补发原少发的工资。
第十七节 体制改革
1978年12月18~22日,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全党工作重点从1979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地、县(镇)先后召开各级干部会议,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着重解决工作重点转移的认识问题,并结合“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在此基础上,逐步展开农村、城市、政治等各方面的体制改革。
一、农村经济改革
197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不得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并制定了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项政策措施。省委也作出了《关于农村若干经济政策的补充规定》。驻马店地区贯彻上述文件精神,从1979年春开始,在农村推行以小段包工为主的生产责任制。
同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1月18日,地委召开各县(镇)委、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主管农业的书记、县(镇)农业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先进大队代表,及地直各局委负责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决定》,研究加快农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会议肯定了几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基本形式有:①定额管理,小段包工;②牛产队对作业组实行“五定”(定劳力、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多劳多得,不联系产量;③生产队在“三不变”(所有制不变、核算单位不变、统一分配不变)、“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投资、统一管理农业机械)的原则下,划分若干作业组,实行“六定”(定劳力、定士地、定耕畜、定农具、定产量、定工分)“奖”(超产奖)责任制,联系产量,超产奖励;④大包干,即生产队对作业组定劳力、定土地、定耕牛、定农具,作业组向生产队包计划、包征购、包积累、包提留。同时,地委认为一些生产队分田单干、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予以纠正。
至1979年底,63%的生产队把社员自留地分到了户,全区34594个生产队,有16895个实行了小段包工,定额计酬;有l502个实行生产队对作业组“五定”;有l604个生产队定工到组,联系产量,超产奖励;有2255个生产队对作业组定劳力、定土地、定耕牛、定农具,组向队包计划、包征购、包积累、包提留,即大包干;有10466个生产队把部分易于计算产量的作物统一耕种,由管到收,定产到劳力,联系产量,实行奖罚;有223个生产队把全部作物由管到收定到劳力,联系产量,实行奖罚;采用其他形式的有1476个生产队,其中73个生产队分田单干。但此时一些地方的干部仍心有余悸,怕犯右倾错误,在实行生产责任制上放不开手脚,全区37%的生产队仍将自留地归集体耕种,影响了社员生产积极性的发挥。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27日,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充分肯定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强调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摘一刀切;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实行包产到户,是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10~12月,地、县、公社党委分别召开座谈会、三级干部会,学习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对包产到户(单干),不提倡,但允许继续实行。同时,根据上级政策,适当上调农副产品价格。到1980年底,全区实行包产到户或大包干的生产队已达38%。
随着形势的发展,社员群众纷纷要求改变联产到劳的责任制,实行大包干。地委要求县、社及时予以引导,有计划地搞统一经营,包干到户,避免出现放任自流现象。至1982年7月,全区农村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生产队占8%,包干到户的则达到9l%。至1982年底,全区98%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了解决实行生产责任制过程中社员承包土地过于零碎,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1982年7月,地委在新蔡县召开全区调整土地和宅基地工作现场会,明确农村社队土地一律归集体所有,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自留地、责任田、责任山,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买卖,不准转让,不准出租。调整承包土地,生产队要评议好土地等级,确定10%左右的机动地块,每户承包土地应适当连片,以3~4块为宜,过多不便耕种管理。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克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全面发展,迅速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1983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8.7亿元,比上年增长41.2%。农村各种类型的生产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和社队企业蓬勃兴起,到1984年底,全区专业户发展到131113户,专业户和参加经济联合体农户已占总农户的13.72%,社队(乡镇)企业发展到5556个。
1985年1月,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地委于1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1985年,全区经济作物种植占农作物总面积的比重由1984年的19.8%,上升到23.26%;林牧副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984年的23.2%,上升到26.8%;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总产值中比重由1984年的14.6%,上升到24.7%。
二、城市经济改革
1979年4月,中央制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11月7日,地委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地方工交企业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行办法》和《关于扩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权力试行办法》。决定在正阳皮件厂、驻马店镇塑料厂、帽服厂、上蔡鞋厂、西平面粉厂等单位进行扩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权力和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工作。尝试在企业内部推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选点试行厂长负责制;国营小型企业普遍推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的办法;一些小型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集体和个人承包或租赁给个人经营;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
1980年4月,地委批转《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区开展物价大检查,按照中央精神,保证党的物价政策的正确执行。同年,全区开始清退计划外用工,到1985年4月,全区按政策清退2.31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0%。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基本方针政策。12月,地委、行署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把驻马店市和西平县作为全面改革的试点,以地区电表厂、地区化肥厂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改革的主要环节是:①增强企业活力。简政放权,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对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②努力搞好流通。建立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新型流通体制;坚持国营、集体、个人一齐上,强化市场竞争。③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推进技术进步。④搞好综合配套改革。1985年,以企业改革为主的城市经济改革逐步展开。198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9.85亿元,比上年增长441.9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64亿元,比上年增长21.46%。
三、政治体制改革
1979年10月,根据省政府通知,撤销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行政公署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驻马店地区最高行政机关,最高行政首长为专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1980~1981年,各县(市)相继撤销县(市)革命委员会,重建县(市)人民政府。并恢复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建立各县(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为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1983年1月全区开始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1~6月,8县11个公社开展试点工作。11月,地委、行署下发《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方案》,规定:在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时,现行行政区划不变,撤销公社建制,建立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经济联合社。至1984年2月,全区190个公社,改建为191个乡(镇),全部建立乡党委、乡政府、乡经济联合社3个班子。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原生产队不变。
1983年9月,全区进行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①按照精简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调整领导班子,减少领导职数,建立离退休制度。②调整、裁并机构,克服中间层次过多、职能分工过细矛盾,取消委一级层次,实现政府直接领导局、办,合并业务相近局、办成综合性大局。③与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具有经营性质的局、公司改为经济实体,定为企业性质。10月,行署工作部门中,撤销4个委,合并17个委局组成8个局,将7个局、社、部、公司政为经济实体,把11个单位定为县级或副县级事业单位。1984年6月,地区党群系统共有部门14个,行署行政及一级事业单位37个,一级企业单位7个,地直部门共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