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清 代
一、汝宁营
清顺治三年(1646年)设,有骑兵150名,步兵565名;参将1员,驻汝宁府城,辖光、信州及汝、上、确、正、新、西、遂、罗、光、固、息、商12县;中军守备1员,驻汝宁府城,直辖汝阳县兼辖光、信二州及上、确、正、新、西、遂、罗、光、固、息、商11县;千总2员,1驻信阳州城,兼防确、遂2县,1驻光山县城,兼防罗山县;把总4员,1驻正阳县城兼防新蔡县,1驻光州城兼防息县,1驻上蔡县城兼防西平县,1驻固始县城兼防商城县。雍正元年(1723年),增设确山、遂平2县汛,添设把总1员,驻确山县城兼防遂平县。雍正三年(1725年)增加骑兵3名,步兵27名,并在遂平县平头垛、嵖岈山设汛,增设把总1员;驻平头垛杨家店。雍正七年(1729年)正月,上蔡县把总移驻西平,在上蔡、罗山、新蔡、遂平、息县、商城6县各增设协防汛,增设外委、千总、把总各1员。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信阳州增设守备1员,驻信阳州城,并将确、遂、平头垛及骑兵79名、步兵232名拨给信阳守备统辖,定为信阳营,仍属汝宁营参将管辖。雍正九年(1731年)增加步兵46名。乾隆二年(1737年)增加步兵60名。乾隆十八年(1753年),将襄城营中军守备改为汝宁营左军守备,移驻商城县,汝宁营拨给骑兵7名,步兵94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裁减骑兵17名,步兵34名。嘉庆元年(1796年),汝宁营有骑兵54名、步兵281名驻防汝城;商城左军守备所属6县汛有步、骑兵208名;信阳营所属信、确、遂、三关、平头垛5汛有步、骑兵372名。汝宁府所属州县有马快72名,民壮450名,教场9个。
二、团练
咸丰(1851~1861年)、同治(1862~1874年)年间,清政府命各地招募乡民,大办团练、乡团,以镇压太平军、捻军起义。各县团练、乡团编制不定,多寡不一。仅西平县就有5个乡团。团丁遇事聚集为营,事毕归里务农。太平军、捻军被镇压后,团练、乡团改为基层军政合一的团练保甲组织,清末废。
三、铁路巡警队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河南铁路巡警在驻马店火车站驻巡警队。队长、巡警各1人,警士20人。同时,京汉铁路总局派队长1人,巡长2人,巡警30人,驻驻马店火车站。巡警队名为维护铁路交通秩序,实际对往来客商进行敲诈。
四、驻马店巡警分局
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在驻马店设巡警分局,局长1人,巡长2人,巡士200人。1913年改名为巡警事务所,所长1人。1924年增设巡官1人,警士70人。1927年改称公安局。
五、团防营
宣统三年(1911年),各县均设团防营。一县一营,有管带1人,兵士60人。管带奉知县之命,管理军务。
第二节 民 国
一、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一)警备队 民国3年(1914年),各县知事奉令筹办警备队,每县招募马步兵役60~100名,设队长1名,承知事之命管理全队军务。
(二)巡缉队 民国7~9年(1918~1920)年),各县警备队先后改编为巡缉队。河南督军赵倜的二弟赵俊为汝南10县统带。驻汝南。巡缉队名额各县不等,一般有上兵240人,设领官1名,受县知事的临督,管理全队军务。1922年,巡缉队改编为县武装警察队。
(三)民团军、人民自卫团 1927年5月河南省政府颁布《民团军组织办法》,各县地方武装改编为民团军,每县至少编组1个团,县长兼任团长。1928年10月,根据省政府《民团军政编办法条例》,民团军改为人民自卫团,总司令改称总团长。编制为大县300人,中县200人,小县100人。1930年后改为保安队。
(四)保安团 民国20年(1931年),县保安队改为保安团,为“三三”建制,县长兼任团长,团副、副官由省保安处委派,队员约300~500人。民国35年(1946年)秋,改为民众自卫总队。
(五)国民兵团 民国24~30年(1935~1941年),各县先后组建国民兵团,县长兼任团长,一般设若干常备自卫队和集训(后备)队,编制不等。常备自卫队约300~800人。1946年改编为民众自卫总队。
(六)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5年(1946年),各县在保安团、国民兵团常备自卫队的基础上组建民众自卫总队(泌阳县称保安团,西平县为国民兵团),县长兼任总队长.一般直辖3个大队和1个常备大队,兵力在千人左右,装配有步枪、轻(重)机枪、手枪、迫击炮等。1948年后,区内各县先后获得解放,国民党地方武装或被歼灭,或溃散外逃。
二、中共地方武装
(一)确山农民自卫大队 1927年4月,确山暴动后,指挥部从暴动队伍中挑选200名精壮农民组成确山农民自卫大队。之后,先后改称为“确山治安大队”、“确山治安总队”。总队下辖2个治安大队和1个警察所,李鸣岐任总队队长。7月,改称为确山县农民自卫军。8月,马尚德(杨靖宇)继任总队长。9月底,为准备武装起义,建立一支50余人(枪)均自卫军敢死队。张立山任敢死队队长。11月,刘店秋收起义胜利,农民自卫军改编为农民革命军。
(二)确山农民革命军 1927年11月11日,中共豫南特委领导的刘店秋收起义胜利,宣布成立确山县农民革命军,下辖1个大队、1个敢死队和1个侦察队,共100余人(枪)。马尚德任总指挥,张家铎为大队长,李鸣岐为党代表,张耀昶任敢死队队长,赵子乐任侦察队队长。11月中旬,改编为1个大队、4个中队和1个侦察队,设司令部、参谋部和政治部,蔡训明任政治部主任,张立山任参谋长.张家铎(兼)、黄文庆、虞松如、张耀昶分别任各中队队长,赵子乐任侦察队队长。12月中旬,革命军奉命南下四望山与信阳农军会合,共同创建四望山革命根据地。
(三)确山农民游击大队 1928年1月,确山县农民革命军总指挥马尚德和大队长张家铎返回确山,在县东傅楼、刘店、洪沟庙一带组织农民游击大队,马尚德任队长,张家铎任政委,在汝(南)确(山)边区开展斗争。4月,马尚德、张家铎先后调离确山,张景旭继任队长,徐子荣兼任政委。游击大队直属中共确山县委领导。6月,游击大队发展到数百人,参加确山第二次农民暴动。7月,确山二次暴动失败,游击大队主力南下豫鄂边区,编入红军。
(四)淮北赤色游击队 1929年冬,中共正阳县委为领导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同群众结合起来,利用看门、打更、夜集明散等方法,开展较大规模的游击活动。次年秋,人数发展到200余人。中共正阳县委决定成立“淮北赤色游击队”,张立山任队长,刘子清任教导员。下设4个中队,一中队长由王静、孟继善担任,有枪70多支;二中队长黄尿基,有枪30多支;三中队长孙崇荣,有枪40多支;四中队长由田奉先、秦光武担任,有枪100多支;手枪队长李卓英,有手枪10多支,跟随大队部行动。游击队主要活动于正阳的陡沟、板桥、梁庙和汝南的和孝、南官庄、确山的刘店、留庄等地。1931年夏,张立山调离正阳,田奉先继任队长。冬,田在战斗中牺牲,游击队由教导员秦光武(1931年9月任)带往鄂豫皖苏区。
(五)豫南工农红军先遣队 1930年7月,为配合红军作战,中共信阳中心县委领导确(山)信(阳)正(阳)区委组建武装,举行柏沟庙(白狗庙)暴动,建立豫南工农红军先遣队,金克清任队长,潘时钦任政委,有400余人(枪),活动在确山、正阳一带。11月,先遣队编入许继慎、徐向前指挥的红一军。
(六)新蔡工农红军游击队(工农武装行动队) 1931年7月,中共新蔡县委为保护农民开展匀粮度荒斗争,组建一支20余人(枪)的工农武装行动队,许少尤任队长,活动在新蔡、正阳边区。8月,工农武装行动队被国民党军击败。1932年2月,县委决定建立工农红军游击队,周成一任队长,先后进行曹园寨暴动、奇袭孙召团防局等大小战斗数十次,队员由最初的14人发展到300多人,另有赤卫队员3000余人,并有长短枪400余支,开创了新(蔡)正(阳)汝(南)边区游击根据地。1933年7月,“小李庄惨案”后,国民党派部队进行残酷“围剿”,红军游击队随县委转移到豫皖边区,因队长牺牲,游击队停止活动。
(七)新(蔡)息(县)县工农红军游击大队 1934年2月,中共新息县委根据中共皖北中心县委的指示,建立新息县工农红军游击大队,有30余人(枪),崔华楼任指挥,王鹏任大队长,刘英才任政委。游击大队转战于新蔡、沈丘、阜阳、息县、潢川边区,常备队员发展到百余名,开创了纵横百余里的游击区。8月,游击大队改属中共豫皖边区中心县委指挥。9月,鄂豫皖苏区红二十五军突围西征,游击大队遭国民党骑兵十四旅和新蔡县保安团的围攻,全部壮烈牺牲。
(八)鄂豫边红军游击队 豫南人民抗日自卫团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 1936年元月4日夜,中共鄂豫边省委在吴家尖山北15公里处的小石岭村汪心太的家里研究决定,创建一支由张星江、周骏呜、王国富、汪心太、吴恒三、康春、老汪(红二十八军掉队伤员,名字不详)7人组成的红军游击队,周骏鸣任队长,张星江负责全面工作兼任指导员。游击队仅有3支枪(一支汉阳造七九步枪,一支借来的八音枪及两颗子弹。一支用五元钱买来的撅把子枪)。当晚,游击队处死小石岭寨上的一个保长,夺取长枪一支。游击队以泌阳东部山区为根据地,活动于确山、信阳、桐柏、唐河、新野等地。经过三年游击战争,游击队发展到130余人,开辟和创建了桐柏山游击根据地。1937年4月,鄂豫边省委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行国共合作,将游击队编入民国地方团队或解散,游击队仅剩59人。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猛烈地发展武装、建立党组织的指示,游击队从60人发展到600余人。8月,鄂豫边省委决定将红军游击队改编为豫南人民抗日自卫团。9月,改称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辖2个营、6个连和1个手枪队。周骏鸣任团长,冯景禹任副团长,王国华任政委兼政治处主任,文敏生任副主任。随后,又建立宣传队、少年先锋队和卫生队。1938年1月,豫南人民抗日独立团发展到900多人,经中共长江局批准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第八团队。3月下旬,八团队奉命由团长周骏鸣带领开往皖、苏敌后抗日,并在确山县竹沟设立八团队留守处。
(九)确山县人民抗日游击大队 1939年6月,日军侵占确山、信阳交界地区的明港。中共确山县委根据中共豫南省委(豫鄂边区党委)和竹沟地委关于立即组织武装,发展敌后游击战争的指示,迅速组织一支300多人的游击武装。同时,中共上级党组织从新四军竹沟留守处抽派一个排兵力,加强确山武装力量,成立确山县人民抗日游击大队,赵进先任大队长,王景瑞任教导员,王遵义任参谋长。下辖2个中队,1个直属分队和1个宣传队,共400余人,长短枪近300支。8月,游击大队开赴豫鄂边区敌后抗日。10月,该部与信(阳)南抗日武装合编为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第五团。
(十)抗日自卫大队 1939年春,中共正阳县委以统战人士郑立钊、余旭轩等人的武装为基础,在张店、杨店一带组织成立抗日自卫大队。郑立钊任大队长。3月,郑牺牲后,原副大队长余旭轩继任大队长。1944年9月,正式编入新四军汝(南)正(阳)确(山)总队。
(十一)正阳县抗日自卫大队 1939年3月,地下党员李卓英奉中共正阳县委的指示,以梁庙联保主任身份,联合正阳县西南一带地方武装,成立正阳县抗日自卫大队,李卓英任大队长。
(十二)新四军汝(南)正(阳)确(山)总队 1944年7月,新四军豫南游击兵团挺进豫南,开辟汝南、正阳、确山边区根据地,先后收编该区许尚珍、余旭轩、江鹏德、张明斋等掌握的抗日武装1000多人(枪)。9月,正式建立新四军汝正确总队,辖5个大队。江鹏德任总队长,张国兴任政委,张明斋任参谋长。1945年2月,刘绍武继任政委;8月,王振继任总队长。抗日战争结束后,总队主力整编为1个团,编入河南军区独立旅。
(十三)新四军汝(南)(上)蔡遂(平)总队 1944年7月中旬,新四军豫南游击兵团派淮(河)南支队8个连渡淮(河)北上,进至确山县东刘店地区,在中共地方党组织的配合下,争取了大部分乡保武装。8月初,在刘店四座楼宣布成立新四军汝蔡遂总队,辖4个连。张九英任总队长,张子明任政委,涂守成任副政委。11月,总队划归鄂豫皖湘赣军区第四军分区领导。1945年9月,国民党军队纠合地方保安团进犯汝(南)(上)蔡遂(平)边区,总队配合河南挺进兵团一部与敌人激战10余天。10月,掩护党、政机关先后转移至平汉路西的确山县孤山冲和桐柏县境,后编入新四军第五师。
(十四)新四军确(山)泌(阳)桐(柏)总队 1944年9月,新四军第五师豫南游击兵团从平汉路东的汝南、正阳、确山、上蔡地区,向路西发展,先后收编高章亭、王子玉、龚云琦、陈占斌等地方武装。10月,成立新四军确(山)泌(阳)桐(柏)总队,周庆鸣任总队长,杨玉璞兼任政委,段广磊任副总队长,周春鸣任副政委。总队部设在确山县孤山冲内的杨树沟。1945年8月,总队发展到1000余人,其骨干力量500余人编入新四军河南挺进兵团。总队保留6个连的兵力,周春鸣任总队长兼副政委,杨玉璞兼政委,段广磊任副总队长。11月,张子僚继任政委。11月下旬,国民党军队与地方团队向豫南地区进犯,总队掩护党、政、军领导机关转移至桐柏、随县一带,后编入新四军第五师。
(十五)新四军信(阳)确(山)总队 1944年7月,中共淮南中心县委遵照新四军第五师指示,组建新四军淮北支队,尔后挺进淮北信阳、确山边区,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10月,淮北支队将先后收编的刘汉三、马登榜等地方武装合编为新四军信(阳)确(山)总队。刘汉三任总队长,蔡云生任政委,宁淮、蔡祥斌先后任副总队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总队不断壮大。11月,国民党积极策划内战,豫南地区形势恶化,为适应斗争需要,总队领导人进行了较大调整。宁淮任总队长(1946年2月兼任政委),蔡云生为政委,副支队长由蔡祥斌、段光力担任。同时,国民党军队及其地方武装多次向信、确地区进犯,总队在豫南军分区指挥下坚持斗争。1946年6月“中原突围”时,总队编入新四军第五师。
(十六)泌阳县武装总队 1945年春,新四军河南挺进兵团一部在泌阳东南地区开展党、政建设,成立泌阳县武装总队(对外称团),约600余人,王安民任总队长,杨安平任政委,刘世耀任参谋长,隶属鄂豫皖湘赣军区第四军分区。抗日战争后期;为加强泌阳县的军事斗争,豫南军分区决定将活动在泌阳地区的4个支队台编成泌阳县武装总队,计800余人(枪),王安民任总队长,杨安平、张难、杨建安先后任政委,霍俊亭任指挥长,刘惠川任副总队长兼作战参谋长,刘世耀任总队参谋长,商毅任副政委。1946年6月,“中原突围”时编入新四军第五师。
(十七)泌阳支队 1945年8月,豫南四分区派李卓英带领100余人的手枪队到泌阳,协助泌阳县爱国民主政府和县总队开展征粮、纳税、筹款和武装斗争,对外称四分区泌阳支队,李卓英任支队长。
(十八)新四军遂平独立团(遂平支队) 1945年春,新四军河南挺进兵团到达遂平县西部嵖岈山地区,将地下党员周子郁掌握的嵖岈山职业学校护校武装改编为新四军遂平支队,周子郁任支队长,吴泽芳任政委,刘中训任副支队长。支队辖2个大队、1个独立营和6个直属连。5月,遂平支队发展到千余人,扩编为新四军遂平独立团,文明章任团长,吴洋芳任政委,周子郁任副团长,隶属豫中游击兵团。8月,归属新成立的豫中军分区领导。10月,独立团随军分区转移到桐柏县境,编入河南挺进兵团。
(十九)西平县抗日独立团 1945年6月,西平县抗日民主联合政府协助新四军豫中游击兵团,将国民党西平县民团改编为西平县抗日独立团,莫茂斋任团长,张子僚任政委。
(二十)郾(城)上(蔡)西(华)县大队 1945年5月,冀鲁豫军区第八团到达上蔡与西平交界地区的五沟营镇,建立郾(城)上(蔡)西(华)抗日民主政府和县大队,徐本立任大队长。县大队隶属八路军冀鲁豫军区第十三军分区领导。不久,改属豫中游击兵团指挥。8月,隶属豫中军分区领导。10月,国民党反动派大举进攻豫中根据地,豫中军分区转战豫南,县大队撤销。
(二十一)淮北支队 1946年6月,中共中央中原局和新四军第五师为避开国民党重兵的围攻,实施“中原突围”。同时决定留下部分武装力量,继续坚持豫南、豫鄂边区的革命斗争。“中原突围”后,豫南地委和豫南军分区决定在确山、泌阳边区建立淮北支队,姚玉明任队长,候太俊任政委。0月,淮北支队遭敌人破坏,负责人被捕牺牲,支队武装解体。
(二十二)豫鄂边区独立游击支队 1946年7月,按照中共河南区党委的指示,将“中原突围”时留下的300多人(枪)整编为豫鄂边区独立游击支队,宁淮任支队长,张波任政委,牛得胜任参谋长兼副支队长,胡友禄任政治部主任,吴厚明任副参谋长。辖3个步兵连和1个手枪队。12月上旬,豫鄂边区独立游击支队与江汉支队合编,番号撤销。同时,从原支队抽调30多人(枪),组建信(阳)确(山)桐(柑)游击队。
(二十三)信(阳)确(山)桐(柏)游击队 1946年12月,豫鄂边区独立游击支队与江汉支队合编,调出30多人(枪)组成信(阳)确(山)桐(柏)游击队,张九英任队长,胡友禄任政委。游击队在确山、泌阳、桐柏边区坚持斗争。1947年初,游击队发展到60多人,活动范围扩大到汝南、正阳、淮(河)南地区。2月,王景瑞继任政委。6月,信(阳)确(山)桐(柏)工委与豫皖苏区第二地委取得联系,信(阳)确(山)桐(柏)游击队改编为汝(南)正(阳)确(山)信(阳)游击支队。
(二十四)汝(南)正(阳)确(山)信(阳)游击支队 1947年6月,中共信(阳)确(山)桐(柏)工委与中共豫皖苏区第二地委取得联系后,改称汝(南)正(阳)确(山)信(阳)工委,并归其领导,所属游击队改为汝(南)正(阳)确(山)信(阳)游击支队。张九英任支队长,王景瑞任政委,吴厚明任副支队长,周春鸣任副政委。11月,豫皖苏军区第四军分区决定将汝(南)正(阳)确(山)信(阳)游击支队改编为汝(南)正(阳)确(山)县大队。
(二十五)汝(南)正(阳)确(山)县大队 1947年11月,中共汝(南)正(阳)确(山)信(阳)工委带领游击支队活动在汝南、新蔡一带,与豫皖苏区第四地委、第四军分区取得联系,决定将工委改建为中共汝(南)正(阳)确(山)县委,游击支队随之改编为汝(南)正(阳)确(山)县大队,张九英任大队长,王景瑞任政委,吴厚明任副大队长,阁春鸣任副政委,辖4个连。1948年1月,张九英、王景瑞调往外地参加土改运动,吴厚明、岳林分别继任大队长、政委,李卓英任副大队长。1948年4月,汝(南)正(阳)确(山)县大队改属豫皖苏军区第八军分区领导,1949年1月,编入正阳县大队。
(二十六)上蔡县武装大队 1947年8月,豫皖苏军区第四军分区部队到上蔡活动,建立上蔡县武装大队,刘德昌任大队长,耿继廷任教导员,辖3个连。1948年4月,属新成立的豫皖苏军区第七军分区领导。1949年3月,上蔡和洪河2县合并,两县军事组织合编组建上蔡县武装大队。大队长、教导员仍由刘德昌、耿继廷担任。
(二十七)新蔡县大队 新蔡县独立团 1947年11月,豫皖苏军区第四军分区派部队进至汝南、新蔡一带开辟解放区,协助中共新蔡县委成立新蔡县大队,赵振山任大队长,陶坤任政委,隶属豫皖苏军区第四军分区。1948年6月,改属豫皖苏军区第八军分区领导。1949年1月,根据斗争形势需要,县大队扩编为新蔡县独立团,赵××任团长,江祯祥任政委。3月,独立团改属确山军分区领导。6月,改编为确山军分区部队。同月,新蔡县重新建立县大队,许燕鸣任大队长,江祯祥任政委,尹范任副政委。8月,改属信阳军分区。
(二十八)汝南县大队 1947年9月,中共豫皖苏区第四地委派人到汝南开辟工作,在建立中共汝南县委的同时,建立汝南县大队,李刚任大队长,王清贤任政委,隶属豫皖苏军区第四军分区领导。1948年4月,凌林继任大队长,大队改属豫皖苏军区第八军分区领导。12月,刘玉振继任政委。1949年3月改属确山军分区。
(二十九)泌(阳)北县大队 泌阳县独立团 1947年11月,豫陕鄂军区第七军分区解放泌阳县,建立泌(阳)北县大队,王金成任大队长,李福荣任政委。1948年3月,豫陕鄂七分区决定将泌(阳)北县大队扩编为泌阳县独立团,王金成、李福荣分别任团长、政委。6月,泌阳县由豫陕鄂边区管辖转属桐柏区领导,泌阳县独立团调出,仍归豫陕鄂军区第七军分区领导,原番号撤销。
(三十)西(平)遂(平)县大队 1948年1月,陈赓兵团展开平汉路破击战,开辟西平、遂平等平汉路西侧地区,建立西(平)遂(平)军政办事处武装大队,钟策任大队长,李海鹏任副大队长。1948年2月,西(平)遂(平)军政办事处与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合并,组建西(平)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原军政办事处武装大队改编为西(平)遂(平)县大队。韩庭武任大队长,王书全任教导员,辖3个连,隶属豫陕鄂军区第七军分区。8月,西平与遂平分县建制,县大队改编为西平县大队。
(三十一)洪河县武装大队 1948年10月,中共豫皖苏区第七地委在上蔡、西平、郾城、商水4县交界地区建立中共洪河县委,同时成立洪河县武装大队,张策兼政委,隶属豫皖苏军区第七军分区。1949年3月,洪河县武装大队编入上蔡县武装大队。
(三十二)汝(南)正(阳)县大队 1948年4月,豫皖苏军区第八军分区决定,在正阳县傅寨组建汝(南)正(阳)县大队,罗文奎任大队长,侯采苓任政委,齐伟任副政委,辖3个连。1949年1月,汝(南)正(阳)边区县建制撤销,汝(南)正(阳)县大队编入正阳县大队。
(三十三)正阳县大队 1949年1月,原汝(南)正(阳)确(山)和汝(南)正(阳)两个边区县撤销,两县军事组织合编为正阳县大队,吴厚明任大队长,杨甫任政委,李卓英任副大队长,辖4个连,1个骑兵队和1个手枪队,约1000人。隶属豫皖苏军区第八军分区,3月,改属确山军分区领导。
(三十四)确山县指挥部确山独立营确山县武工队确山县大队 1947年12月下旬,桐柏军区第二军分区部队解放确山县西部山区,派出一个营(缺一个连)组建确山独立营,王青任营长。同时,建立确山县指挥部,王杰任指挥长,刘劭清任政委。1948年5月,为适应斗争需要,中共确山县委决定建立确山县武工队,乞振连任队长,郝省三任政委。并将确山县独立营与指挥部下辖的游击队合编为确山县大队,陈歧任大队长,张宗耀任副大队长,刘邵清兼政委,刘文贵任副政委,辖3个连,400多人(枪)。1949年2月,确山县大队和县武工队隶属确山军分区。3月31日,县指挥部和县大队等武装攻克县城,确山县全境解放,党政军领导机关迁驻确山城内。6月,确山县指挥部奉命撤销。
(三十五)泌(阳)东县指挥部 泌阳县大队 1947年12月,桐柏军区第二军分区部队解放泌阳县城。1948年1月,建立泌(阳)东县指挥部和泌(阳)东县大队,常青、姚增绪先后任指挥长,李已放、曲书艺先后任大队长,肖英任指挥部和县大队政委。1949年1月,泌(阳)东、泌(阳)西二县合并,建立泌阳县指挥部和泌阳县大队。
(三十六)泌(阳)西县指挥部泌(阳)西县大队 1947年12月,桐柏军区第二军分区部队解放泌阳县城。1948年1月,建立泌(阳)西县指挥部及泌(阳)西县大队,成建华、孙克华先后任指挥长,谷中义任大队长,史雷锋任指挥部和县大队政委。1949年1月,泌(阳)西、泌(阳)东二县合并组建泌阳县,原泌(阳)西县指挥部和县大队编入泌阳县指挥部和泌阳县大队。
(三十七)泌阳县指挥部泌阳县大队 1949年1月,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胜利发展,为适应斗争需要,经桐柏区二地委、二专署和二分区批准,泌(阳)东、泌(阳)西二县合并,两县军事指挥部合编为泌阳县指挥部,两县大队合编组建泌阳县大队,姚增绪任指挥长兼大队长,指挥部政委史雷锋兼县大队政委。3月,桐柏区建制撤销,泌阳县军事组织归属南阳军分区领导。6月,根据中南军区指示,泌阳县武装指挥部撤销,所属武装改编为泌阳县大队。姚增绪、史雷锋分别兼任大队长和政委,李清照任副大队长。李已放任副政委。
(三十八)西平县大队 1948年8月,根据中共豫西二地委的指示,遂平与西平分县建制,遂平县划归桐柏区领导,西平仍属豫西区领导。在建立中共西平县委的同时,建立西平县大队,韩庭武任大队长,宋亚民兼政委。1949年2月,豫西二分区与五分区合编。建立许昌军分区,西平县大队归桐柏二分区领导。3月,转属确山军分区。
(三十九)遂平县武装大队 1948年6月,桐柏军分区司令员田欣带1个独立营(营长崔平、教导员贾军)到遂平协助发展武装。12月,建立遂平县武装大队,龚文静任大队长,辖3个中队,共100余人。1949年1月,县大队又组建1个连,建立7区中队,近600人。10月,县大队编入分区独立团,随解放大军南下。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建国后,区内各县武装大队改称县人民武裂支队,1951年改为人民武装部,1952年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部队。除泌阳县人民武装部属南阳军分区领导外,其余各县隶属信阳军分区。1965年后,各县(镇)人民武装部改属驻马店军分区。
1966年12月,驻马店地区公安大队直属中队改编为驻马店军分区独立连,编制59人,各县公安中队改编为县中队,分别隶属于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1976年4月19日,军分区独立营成立,营长鲁中惠,政治教导员张汉铭。独立营辖营部、2个步兵连及1个卫生队,共234人。1982年10月4日,独立营和县中队移交地方公安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