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检察队伍建设】 1999年,全区检察机关以提高整体素质为核心,以“三讲”教育为契机,以全员培训为主要手段,狠抓教育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7期,培训干警3200余人次,初任检察官考试合格率达80%,居全省各分、市院前列,并获得个人成绩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下半年,在分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三讲”教育,并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为期20天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从而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罗 瑞)
【办案工作】 1999年,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提出“坚持办案讲成效,以办案成效论英雄”。并狠抓落实,实行目标责任制、“四定一包”办案责任制、侦捕诉全程互介制、办案例计时制、案件跟踪监督制、案件回访制等八项措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查办了一批在全区全省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要案。全年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0件24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犯罪32件,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5件。二是行政执法部门等新领域犯罪案件的查办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共查办非法批租、占用土地等行政执法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三是办案效果好。全年收到法院有罪判决书14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侪损失530余万元。(罗 瑞)
【诉讼监督工作】1999年,全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7l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20件。侦查监督工作中,依法对1027人作了不捕决定,对8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法追捕294人,追诉65人。审判监督工作中,共提起刑事抗诉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84件,法院再审改判75件。执行监督工作中,分院配合地委政法委对全区刑事诉讼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进行了全面纠正,根据地委政法委指示,认真开展了刑罚执行专项检查,对全区的监所服刑中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和纠正。(罗 瑞)
【检察改革工作】 1999年,在检察改革工作中,一是进行检务公开。制定出《全区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实施细则》,并被省院全省推广。《检察日报》两次在头版头条位置报道,在全国形成很大影响。二是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驻马店地区是全国主诉检察官最早的试点单位之一,l999年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主诉检察官制度实施办法》。全区主诉检察官的经验得到上级院重视,并被高检、省院在全国、全省推广。三是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全区绝大多数县市院继续进行了以“两考一评、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上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全区的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罗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