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务
【概况】 2018 年,全系统累计完成税收收入 195.87 亿元,同比增长 21.3%,完成年度目标的 110.6%,税收总量在全省排名第 8 位,增幅在全省排名第 5 位。全年完成其他收入96.8 亿元,其中社保费收入 90.94 亿元,同比增长 34.4%,增收 23.29 亿元,总体征收完成率全省排名第 5 位。(彭琳芮)
【征管体制改革】 2018 年,市税务部门建立完善改革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落实快速响应交流机制,为改革提供支撑。6 月底,按照省局统一安排,调整办公场所,统一挂牌流程,强化应急保障。7 月 5 日、7 月 20 日,市县两级税务局先后挂牌。9 月 21 日、10 月 25 日,市县新税务机构“三定”暂行规定宣布仪式先后举行。在原地税部门先期完成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基础上,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完成。(彭琳芮)
【税制改革】 2018 年,市税务部门推进国务院推出的一系列重大税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一是个人所得税改革。成立领导小组,强化联络督导,对 2600 余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企业单位进行专场辅导,通过各种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做好数据清理和系统上线准备,为 6 项抵扣政策实施奠定基础。二是增值税改革。围绕 5 月 1 日新税率开票、6 月 1 日一般纳税人申报、7 月 1 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等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推进,为 7274 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降低税率减税 3.15亿元,416 户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减税 1763 万元,为 17 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5919 万元。三是水资源税、环保税改革。与水利、环保等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做好涉税信息传递与共享,抓紧抓好“两税”申报辅导,水资源税、环保税申报率和入库率均居全省前列,实现费改税后收入增长翻番。 (彭琳芮)
【税收征管】 2018 年,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不断规范。依托内控监督平台,推行执法责任制,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执法考评,对部分县区局开展执法督察。4 个县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47 名税务干部在全国执法资格考试中全部过关。加速推进不动产交易平台“一窗式”办理,不动产交易平台联通率在全省率先达到 100%,位居全省第一。完成管户调整、管户对照、“三统一”等金三“并库”前期准备,保障各项业务前后衔接和顺畅运行。加强发票管理,开展增值税发票摇奖活动,社会公众主动索取发票意识不断增强。强化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比对分析,实施消费税特别是成品油企业归类管理,严密监控车购税征缴信息,保证申报行为真实可靠。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入库税款 30.5亿元。细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税种分析,税种管理质量全面提升。围绕房地产、建筑业及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开展风险分析识别,利用第三方信息增加税收 6.53 亿元,风险管理入库税款 6.97 亿元。开展交通运输业专项整治、进项税额抵扣异常专项核查、打击虚开普通发票等 7 类专项行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对全市 81 个房地产问题楼盘开展专项整治,查补税款 2 亿余元。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自主申报率和自查有税率均达 100%,自然人申报率排名全省第一,计划完成率排名全省第二。(彭琳芮)
【纳税服务】 2018 年,全市税务系统推进便民办税,全面落实税收优惠,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税务行政审批,80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实现审批时限“零超时”。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厅通办”,在市区新建大厅 1个,改建大厅 1 个,新建 24 小时自助办税点 6 个,纳税人办税便利性不断增强。二是税收优惠全面落地。全年累计减免各类增值税 5.13亿元。推进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7 项减税措施,为 4968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 3765 万元,政策受惠面100% ;为 57 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加计扣除税额 9015 万元,增长 200.18% ;为 21 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企业,优惠税额 6096 万元,同比增加 3834万元。三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企业服务日活动制度。广泛开展“问需求、查短板、谋发展”主题走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税源大户参加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座谈,收集意见建议,共话税收发展。深化线上银税互动,与建行驻马店支行签订“云税贷”业务,为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彭琳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