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检察服务大局】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部署,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依法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344 人。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提起公诉 17 人。西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围绕市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部署,市检察院专门召开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研究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20 条意见,建立走访企业、送法进企业、服务大局品牌评比等机制,增强服务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法治宣传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87 人,提起公诉 95 人。涉案金额 5.2 亿余元、受害群众 3000 多人的驻马店市中金黄金销售公司非法集资案,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推进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参与化解疑难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攻坚,中央巡视组交办的 7 起案件全部办结息诉。(钟云锋)
【涉农检察工作】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恶意阻碍涉农产业基地建设等严重危害生产经营活动犯罪,参与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提起公诉坑农害农犯罪 63 人。参与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提起公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18 人。着眼“农村美”,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提起公诉寻衅滋事、盗窃诈骗、聚众赌博等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 1260 人,提起公诉侵犯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 629 人。着眼“农民富”,两级检察院选派 70 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在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节日慰问等方面投入资金 300 余万元。依法对 22 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20余万元,其中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 9人。(钟云锋)
【依法打击犯罪】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5567 人、提起公诉 8253 人。其中,市检察院直接办理一审案件 62 件 164 人、二审案件 87 件 165 人。参与反暴恐、反邪教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提起公诉邪教、暴恐犯罪 20 人。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 634 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1057 人。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决定不批准逮捕 766 人 ;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 139 人,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履行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75件 125人,依法决定逮捕 47 人,提起公诉 81 人。河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某等厅级干部,驻马店市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武某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广场片区原副指挥长教某某等处级干部受贿、挪用公款案,被依法提起公诉。 (钟云锋)
【扫黑除恶】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犯罪 11 件 141 人、提起公诉 4 件 61 人,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恶犯罪 54件 256 人、提起公诉 29 件 169 人。刘某、姚某、刘某等 3件 43 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别由确山、平舆、泌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两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统一履行“捕诉监防信”等职能。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既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取证引导,又严格依法审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定性准确、不枉不纵。深挖漏犯余罪和“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依法纠正漏捕 50 人、纠正漏诉 31 人,向市纪委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29 件 29 人。参与村“两委”换届人选资格审查,15名存在违法或前科情况的候选人被取消资格。(钟云锋)
【检察办案建议】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建议并重,推进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平安建设宣传月等集中宣传,开展送法“五进”、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 74 场次。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剖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专项问题治理检察建议 28 份。遂平县检察院针对该县西部山区非法采矿问题、正阳县检察院
针对该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非法排放污水问题,分别向有关单位发出专项整治检察建议,并督促被建议单位进行整改。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检信访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驻马店模式”并向高检院推荐。 (钟云锋)
【刑事诉讼监督】 2018 年,全市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8 件、撤案 11 件,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 12 件 14 人 ;纠正漏捕 97 人、纠正漏诉145 人,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71 人、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7 人。新蔡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朱某某等 17 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依法追诉漏犯 11 人,有 7 人被作出有罪判决。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依法自行补充侦查案件 10 件。上蔡县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提高办案质效的做法被高检院转发。对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刑事抗诉 20 件,维护司法公正。(钟云锋)
【刑事执行监督】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并重,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94 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 41 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经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28 人。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以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执行财产刑 240 人、317 万元。平舆县检察院监督纠正的一起社区矫正监管不当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纠正违法案件。(钟云锋)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 260 件,经审查,对认为法院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提出抗诉 52 件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0 件 ;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 12 件。泌阳县检察院一份再审检察建议,促使 5 起引发赴省进京集体访的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件进入再审,原调解书全部被撤销,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129 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市检察院依法支持抗诉的盲人杜某讨要医疗损害赔偿款案入选“河南检察好故事”。(钟云锋)
【公益诉讼工作】 2018 年,驻马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县区党委、人大、政府出台同类文件 13 份。把开展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以法治手段帮助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公益难题上,选准办好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支持、有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共同维护社会公益。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实效。全年共立案 76 件,其中环境污染与资源保护 44 件、国有财产保护 12 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6件、食品药品安全 14 件 ;诉前程序办理 65 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 59 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各 1 件 ;督促有关部门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0 余万元。上蔡县检察院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漏缴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依法向税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税务部门在全县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查,依法追缴税款 1300余万元。 (钟云锋)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8 年,市检察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行“一书一课两网三基地”教育体系等6 个未检项目,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向预防延伸。汝南县检察院“华平”花季护航工作室等创新做法受到省检察院肯定。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两级院 165 名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 11 人 ;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 58 场次,受教育师生 9 万余人次。驿城区检察院创新网络直播宣讲模式,组织职业技术学院和全市幼儿教师 2 次网络教育直播,点击量超过 40 万人次。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 80 人,提起公诉 77 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依法提起公诉389 人,附条件不起诉 24 人。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送达加强校园管理严防性侵学生的检察建议。 (钟云锋)
【助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 年,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加强工作衔接配合。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线索 9 件 ;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 41 人、提起公诉 59 人。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两级院共受理各类执行监督案件74 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62 件,法院采纳 60 件。泌阳县检察院针对 151 起、涉案金额 1.2 亿元拖欠农信社贷款长期未执结案件,由检察长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监督支持法院组织开展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批示肯定。(钟云锋)
【检察队伍建设】 2018 年,市检察院适应专业化要求,组建职务犯罪、涉黑犯罪、行政检察、公益诉讼 4 个专业化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办案。落实入额院领导、处(科)长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案件 6493 件。组织遴选第二批员额检察官 29 人,统一招录书记员 232 人,推进新型办案组织建设。依托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实验室,健全检察技术辅助办案机制,支持办案工作,该项工作被省检察院作为重大创新品牌立项。1200 余人次分别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组织的培训。常态化组织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庭审观摩等活动,在实战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10 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件、优秀案件,7 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能手。(钟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