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楚平王与封人女婚前的身世
楚平王并非全坏,为国王前后,曾受过人们一再称赞。他是楚共王正妻所生的第五个嫡子。楚共王有嫡子五:康王、公子围、公子干、公子皙、公子弃疾。楚平王即公子弃疾。楚共王对五个儿子都宠爱,不知道应该由哪个儿子为国君,就祭拜名山大川的神灵祈祷,请求神灵在这五个儿子中选择,由谁为王,主持国政。于是,把一块玉璧向名山大川的神灵展示,说谁能对着玉璧下拜,就是神灵令谁为国君。共王认为这样国君是由神灵选择,是没错的。于是,就把这块玉璧秘密地埋在祖庙里,让五个儿子斋戒,按长幼次序到祖庙祭拜。祭拜的结果是:康王两脚跨在玉璧上,公子围的胳膊放在玉璧上,子干、子皙离玉璧都很远。这时,弃疾很小,由保姆抱着进庙,两次下拜都压在璧纽上。 从在祖庙的祭拜看,证明将来真正成为楚国国君的是公子弃疾,即后来的楚平王。这可能是后人总结平王兄弟五人的情况虚构的。
楚平王兄弟五人的史载是这样的:楚共王逝世,楚康王即位,15 年卒。子郏敖立。郏敖六年病,叔公子围借视病名入宫,杀郏敖,自立为王,即楚灵王。子干奔晋,子皙奔郑。公子弃疾未奔,仍居楚。楚灵王会诸侯,推行暴政,东伐吴,灭陈、蔡。楚灵王在位12 年。当时弃疾为蔡公,掌管楚国方城之外的军政大权。原蔡国大夫公孙朝吴联合方城外反对楚灵王的力量,辅佐公子弃疾趁楚灵王居乾溪袭入郢都,夺取政权,楚灵王自杀。弃疾又杀子干、子皙,即楚王位,为 《左传·昭公十三年》。楚平王。 楚平王在即楚王位前与即王位时均受到好评。他曾出使晋国,路过郑国,郑简公带着三位卿去慰劳他。他很谦逊,谢辞不敢受国君的接见。结果,郑简公和三位卿还是对他进行了迎接。他对郑简公像对楚国的国君一样恭敬,并且赠送8 匹马表示谢意。见郑国上卿子皮如见楚国的上卿一样,赠送马6 匹,见子产赠送马4 匹,见子太叔赠马2 匹。并且严禁部下在郑国国境割草、放牧、采摘、砍柴;不准进入农田,不准拆坏房屋,不能对郑国人民讨取。说明“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在郑国经过,往来皆是这样。“郑国三卿皆谓其将为王也。”
正如郑国三卿所料,仅仅经过8 年,公子弃疾便当上了楚国国君。
对封人女的封人,是复姓“封人”, 还是为封姓的人,应该研究,尤其他的宗族。春秋时期有封姓。《左传·定公四年》:“封父之繁弱。”杜预注:“封父,古诸侯也,其国名封国。” 可知封父姓封名父,春秋已有封姓。再,亦有复姓“封人”的。《元和姓纂》1994 年中华书局本卷一63 页:“封人,古封畿之职为氏。”封畿之官,《周礼》载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守护帝王社坛及京畿的疆界。春秋时为典守封疆的官员,各诸侯国都有设置。如郑国有颍谷的封人,卫国有仪封的封人,当然蔡国也有封人。不过,蔡恒侯名封人,后裔以先前国君名为姓也是常有的。从此可以推知,封人女并非封姓人的女儿,而是以封人为氏。《左传·昭公十九年》并有“ 阳封人之女奔之”可证。封人之女家阳。是个小诸侯国名。《国名记·杂国上》有国,谓“即氏”。诸樊入取楚夫人(昭公二十三年)。预云:若阳封人,则蔡邑也。清康熙本《上蔡县志》第四卷《里甲》篇有“ 太里”。下释:“上阳,下太平。”参该志《舆地分图》, 太里以蔡河分为南北两地。北境有奎王沟。对奎王该志《古迹》有“奎王城”条。曰:“奎王城在洪河东岸,县东四十里,方百亩,高丈许。土人相传汉时封王此地,有墓。”按“上阳,下太平”的注释, 阳在蔡河北,奎王城即春秋期的阳城。今上蔡县塔桥乡的蔡河(现名茅河),北五里有奎上村,村落位置在一高台上,为河南龙山文化遗址,并有商周时期遗物。出土有河南龙山陶碗、春秋时期陶片,与《国名记》的阳时代位置是相符合的。因此说,这个奎上村即春秋时期诸樊取楚夫人的阳。本为诸侯国,蔡灭,因居蔡水之阳,故称阳。蔡国灭,当以阳为邑。蔡国重用公族,没有重用其他姓氏人员的记载。出土蔡公子墓葬的地方应都是蔡国公子的封邑,或是蔡公子为长官的地方。张亚初《蔡国青铜器铭文研究》对蔡公子墓出土就有很多记载,如蔡公子义工食簠、蔡公子壶、蔡公子缶、蔡公子果戈、蔡公子加戈等。这些蔡公子,就是墓葬出土地方的长官,或该地为其食邑。所以为蔡所并,也必然使公族某人驻守,或为公室某人封邑。因之, 阳的封人之女,应该承认其为蔡国公族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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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传·昭公十三年》。
[2] 《左传·昭公六年》。
[3] 1979 年《辞源》(二)“封丘”条:“古封国也。”商务印书馆,1979 年,
上蔡的奎上村一带,世代有“三里直河出娘娘”的传说。说这里有条三里长的直河,河边居住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姑娘长得如花似玉,美丽异常。姑娘经常在河边徜徉。春天,看到柳丝萌芽,逐渐成为青翠的柳叶,秋天柳叶黄了,又复凋零。于是她低声念道:
柳叶青,柳叶青,皇帝娶我坐正宫。
柳叶黄,柳叶黄,皇帝娶我做娘娘!
这虽然是个传说,但是符合历史记载的。《左传·昭公十九年》:“楚子之在蔡也, 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太子建。”在河边边看柳叶边吟咏的姑娘,就是封人女。观柳吟咏,说明她为姑娘时就理想非凡。
二、“封人之女奔之”的“奔”
对楚平王与封人女婚姻的形成,《左传·昭公十九年》:“楚子之在蔡也, 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太子建。”楚子,即楚平王。因为楚国是子爵,故称楚国的国君为楚子。楚平王在蔡,史载是楚灵王灭蔡,“使弃疾为蔡公”。 若是这时与封人女结婚,未免太晚了。因为“平王二年”,太子建“年十五”,这时距楚平王在蔡为蔡公仅两年,明显楚平王与封人女结婚,应上推14 年,在楚郏敖年间,不过,应定在楚康王年间为是。因为太子建为封人女第几胎所生无定。这时,楚平王尚是年轻的楚公子,应是在蔡出使。楚平王出使的蔡都,即今上蔡县城, 阳所在的奎上村距上蔡县城40 华里,封人女怎么会跑到蔡国都城与楚平王结婚呢?对此应该谈谈当时的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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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传·昭公十一年》。
[2]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平王二年》。
先谈“封人之女奔之”的“奔”。“奔”,也称“私奔”,即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随男的跑了。对女的用“奔”是莫大的贬义词,也是莫大的侮辱。但是,自西周至春秋,女从男奔是合法合理的,而且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干涉者要受处罚。《周礼·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礼记·月令》并有:“是月(即仲春)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高禖即媒神,祠通祀。“祠高禖”即祭媒神。媒神即后来掌管人们婚姻的月老。祭媒神为什么要在玄鸟至的时候呢?《诗经·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人们认为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商的始祖契,是上天的媒神安排的。仲春月,玄鸟至,祠高禖,会男女,奔者不禁。从当时说是有历史可据,礼法俱准,天子率先参加的大会,可以看到大会的盛况,自由恋爱气氛的高涨。《诗经·郑风》的《溱洧》就是描写郑国的青年男女在溱水、洧水“祠高禖”的盛况。兹录于下: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洧:郑国河流名。涣涣:水流貌。士:男性青年。蕳(jian 肩):兰草。“士与女,方秉蕳兮”,即男性青年和年轻的姑娘,手里都拿着兰草。“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即姑娘说:“到那边看看吧!”男青年说:“刚才已经看过了。”姑娘说:“再去看一看。”“洧之外”及“洵且乐”,洵:真。(xū),虚,大。“洵且乐”即地方很大真快乐。为什么?“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到处拥满男和女,开着玩笑啥都说,互相赠送香勺药。
第二组诗内容与第一组略同。“浏其清矣”即水流清澈。“殷其盈矣”,“殷”意为众多。“盈”意为满也。“士与女,殷其盈矣”,即青年男女到处皆是。“勺药”,《诗经全译》唐莫尧引马瑞辰《通释》:“古之勺药非今之所云芍药,盖蘼芜之类,故《传》 以为香草。”蘼芜,李时珍《本草纲目》认为即芎䓖(川芎)的嫩苗。
仲春的男女聚会自由恋爱载于《周礼》,见于《月令》,是华夏诸侯国均皆奉行的,当然蔡国也不例外。“封人之女”的“奔”,也就是在仲春之月男女聚会自由恋爱形成的。其定情地点,世传即今上蔡城东30 华里的白龟庙,古名曰白龟祠。白龟祠至今蓍草丛生,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王象晋的《群芳谱》、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在蓍草条都是以上蔡的白龟祠的蓍草为例。蓍草是揲卦占筮的必用之物。《易经·说卦传》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即圣人创作《易经》的时候,是凭借着精深的思考达到神明的程度,从而创造出用蓍草占筮的方法。说明用蓍草占筮与八卦诞生、《易经》形成是有密切关系的。伏羲都陈,即今淮阳县,上蔡在陈近郊,所以完全可以说“伏羲建都于陈,画卦于蔡”。用蓍占筮,即祭神问事,所以白龟祠自古就是人们祭神问事、祈祷吉祥的地方。因之,仲春之月,男女聚会,祭媒神,祈祷吉祥,请求上天保佑自己找个良好伴侣,必然要去白龟祠。白龟祠南临蔡川,东傍澺水(今洪河),阳春二月,杏桃艳丽,杨柳轻拂,确实是个相爱男女游览的好场所。
封人女住的阳在古澺水的东岸,当然是要参加祭媒神盛会的;楚公子弃疾在蔡地也要观赏蔡国的祭媒神、选伴侣的风情。应是双方在祭媒神的盛会上见了面,一见钟情。先是边走边谈,继续逐渐至“伊其相谑”,无话不说。终于,互相赠送了定情物并到白龟祠中祭媒神,定了情。
按《左传》记载,春秋时期诸侯国间男女结婚,男的要由大臣陪伴到女的国家迎亲,女的也由本国亲属或大臣送到男方国家。楚康王为幼弟办婚事当然是认真的,以楚国之大,财物之富,当以贵重金玉礼品至蔡迎亲。而蔡国当时在蔡景侯年间。蔡景侯亲楚,大臣蔡声子与楚令尹子木善,与大臣伍举皆为世交,封人女又为蔡国公室,陪送封人女至楚很可能就是蔡声子。公子弃疾居郢(湖北江陵),封人女居蔡,二人的婚姻真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又是在祭媒神的盛会定情,在男女婚姻中堪称佳话。两人情投意合,婚后恩爱可知。
楚灵王杀郏敖篡夺王位,对外奴役诸侯,多次伐吴,灭陈、蔡;对内诛杀楚大夫,实行暴政,弄得国外诸侯反对,国内人民痛苦不堪。于是,大夫联合,借助陈、蔡两国复国力量,袭取郢都。楚灵王兵散乾谿,自杀。接着,公子比、公子皙亦被杀,楚共王的嫡子只剩公子弃疾了。公子弃疾即楚王位,即楚平王。平王彻底废除楚灵王暴政,推行和睦诸侯、“施舍宽民”的政策,复封陈、蔡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二国,对被楚灵王远迁荆山的许、胡、沈、道、房、申等国皆复迁故土。 并且使然丹到宗丘选拔检阅西方的军队,且抚其民,分贫赈穷,安置单身的人使其有住处,宽免孤儿寡妇的赋税,提拔被埋没的贤才,奖赏功勋和睦亲族,等等。使屈罢到召陵也这样作。[2] 这些事情都被左丘明连续称赞是合礼的。在平王推行安国惠民的一系列政策中,封人女早被册封为夫人,即后来被人所称的正宫皇后;她生的儿子建被定为太子,称太子建。这时的楚平王在人们心目中公认是有道明君,他与夫人封人氏、太子建的生活充满了恩爱幸福。
三、蔡水泪,楚国碎
可叹,楚平王即国君的第二年,就宠信了奸臣费无极,国事与家庭突然发生了一个大转折。《史记·楚世家》有这样一段记载:
平王二年,使费无忌如秦为太子建取妇。妇好,来,未至,无忌先归,说平王曰:“秦女好,可自娶,为太子更求。”平王听之,卒自娶秦女,生熊珍。更为太子娶。是时伍奢为太子太傅,无忌为少傅。无忌无宠太子,常谗恶太子建。建时年十五矣,其母蔡女也,无宠于王,王稍益疏外建也。
《左传·昭公十九年》,在“楚子之在蔡也, 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太子建”后写道:
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太子建)师,费无极为少师,无宠焉,欲谮诸王,曰:“建可室矣。”王为之聘于秦,无极与逆,劝王取之。正月,楚夫人嬴至自秦。
《史记·世家》与《左传·昭公十九年》记载相同,都是说因费无极无宠于太子建,出于陷害太子建劝楚平王娶秦女。
费无极即费无忌。“忌”“极”通。
楚平王听从费无极娶秦女,上了贼船,顺水漂流下去,再也下不了贼船。
费无极一着得逞,第二步要把太子建赶出郢都。就在楚平王娶秦女的同年夏,“楚子为舟师以伐濮。费无极言于楚子曰:‘晋之伯也,迩于诸夏,而楚辟陋,故弗能与争。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说,从之。故太子建居于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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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传·昭公十三年》。
[2] 《左传·昭公十四年》。
“说”通“悦”,“王说”,悦的是使太子建离开郢都。因为自己娶了儿媳,太子建在郢都,心中总觉是块病。
城父,《水经注》云:“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即《十三州》云太子建所居之城父,谓今亳州城父县也。”在今安徽亳州市东南,后建奔宋可证。
楚平王娶秦女,时太子建“年十五”,楚平王六年,“使太子建居城父,守边”,费无极“日夜谗太子建于王,曰:‘自无极入秦女,太子怨,亦不能无望于王,王少自备焉。且太子居城父,擅兵,外交诸侯,且欲入矣。’楚平王七年,楚平王杀太子建师伍奢及奢长子伍尚[4],奢次子伍子胥奔吴。“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太子”,太子建奔宋,复奔郑。因谋郑,遇害。太子建母封人女应在这时出郢都居阳,楚平王原来的幸福家庭生活彻底粉碎。
楚夫人居郥阳,河边的杨柳仍然春季萌芽垂绿,秋季枯黄凋零,看到这些,想到以往,不禁泪水洒在潺潺的河水中。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楚太子建之母在,召吴人而启之。吴大子诸樊入郥, 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史记·楚世家》载为楚平王十年,楚太子建母在居巢,开吴。吴使公子光伐楚,遂败陈、蔡,取太子建母而去。昭公二十三年与楚平王十年为同年,时间符。但《左传》与《史记·楚世家》所载异,何正?杨伯竣《春秋左传注》谓:“此时吴王为僚,其伯父为诸樊,僚之子不得名诸樊”,“作公子光,较确。”这一论断是正确的,但对太子建母在“郥 ”、在“居巢”没有分析。杜预注:“郥 , 郥阳也。楚平王娶秦女,废太子建,故母归其家”,说在阳。女的与丈夫发生矛盾,住母家是正常的事,楚平王怎能让自己的夫人居住在吴楚交兵的边境呢?
太子建母从楚平王七年离开郢都居郥阳,至楚平王十年已经三年了。这时太子建在郑遇害使她无限伤心,对楚平王由原来的爱变为恨,“召吴人而启之”,与楚平王永久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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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传·昭公十九年》。
[2] 《史记·楚世家》。
[3] 《左传·昭公二十年》。
[4] 《左传·昭公二十年》。
蔡国当时归楚, 郥阳为楚境内,吴军在今安徽境,所以吴公子光入阳“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应是化装、轻车快马袭取。因之“楚司马远越追之,不及”[1]。楚平王在任13 年卒,子楚昭王立。
伍子胥奔吴,佐吴王阖闾为君,谋伐楚,夺取楚州来(今安徽凤台)以南的土地。复联合蔡、唐二国大举伐楚。《左传·定公四年》,吴、蔡、唐联军“自豫章与楚夹汉”,“五战及郢”,楚昭王出奔。吴君臣“以班处宫”。杜预注:“以尊卑班次处楚王宫室。”《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写的更为清楚:“阖闾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马戌之妻,以辱楚之君臣。”其他文武群臣可想而知了。《吴越春秋》并谓:子胥为报父兄仇,“乃决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
楚平王本是一个善良知礼的人,因为听信歹人谗言,竟弄得国家几亡,家庭离散,死后连尸骨也支离破碎,而且遗臭万年。悲夫,惨哉!
四、歹徒的下场
楚平王死后,费无极依然为非作歹、陷害好人。就在楚平王死的第二年(《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楚国有个名叫郤宛的大夫,这个人正直而和善,人们都很喜欢他,可是费无极却把他视作眼中钉。乃与同伙鄢将师谋,诬害郤宛。对令尹囊瓦(字子常)说:“郤宛要请你喝酒。”又对郤宛说:“令尹要到你家去喝酒。”郤宛谦虚地说:“我是个下贱的人,如果要来,对我的恩惠太大了。我没有好的东西奉献,怎么办?”费无极说:“这好办,令尹喜欢皮武器,拿出来,我替你挑选。”于是,挑选了五领皮甲、五种武器,说:“放在门口,令尹到来,一定要看,你就乘机献给他。”转脸,费无极又对囊瓦说:“我几乎令你遭祸,郤宛准备对你加害,皮甲和武器都放在门口了,你千万不要去。”囊瓦是个贪求财物相信谗言的人,便令人到郤宛家观看,果然有皮甲武器放在门口。就令鄢将师攻打郤家,并放火烧了郤家的房舍,杀了郤家的族人。郤宛听到消息,也自杀了,鄢将师并下令:凡是不烧郤家房舍的,与郤宛同罪。因此又杀了阳令终和他的弟弟完及佗,还杀了晋陈和晋陈的子弟。晋陈的族人在国都喊叫说:“鄢氏、费氏以君王自居,祸国殃民,令尹全都相信他,国家怎
[1]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么办呢?整个郢都,到处怨言,弄得囊瓦也恐惧起来。
楚国的大臣沈尹戌批评囊瓦道:“仁爱的人,杀了人,不掩盖事实,让人批评,有利改正。现在你杀了好人,已经遭到指责,还不采取补救办法,这不是很奇怪吗?那个费无极,是楚国的坏人,是人人皆知的。他逼朝吴出奔郑国,赶走蔡侯朱[2],使国家损失了太子建,杀害了伍奢、伍尚[3],处处掩盖君王的耳目,让他耳目不清。平王本来温和仁慈,恭敬节俭,较成王、庄王有过而无不及,之所以得不到诸侯的拥护,就是由于接近了费无极。现在他又杀害了三个无罪的人,人们的指责已经牵涉到你,你还不想办法补过,昏庸得也太过分了。”
囊瓦认罪了,表态了:“是瓦之罪,敢不良图。”
“九月己未,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谤言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