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选辑
河南省统计局
关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2002年1月21日)
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起始之年。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增加投资和扩大消费,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积极实施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基本实现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较高的增长质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十五”计划开局良好。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初步测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645.02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34.00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2662.33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1748.69亿元,增长10.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647.0:30.4变化为2l.8:47.2:31.0,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市场物价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0.7%,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0.4%,居住类价格上涨3.3%。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9%。工业品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0.5%,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9%。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比上年上涨0.4%。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年末全省城镇从业人员85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全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56万人次就业,各级劳动部门共培训失业下岗人员35.20万人次。通过推进再就业工作,使23.39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仍不够合理,消费需求依然不足,社会投资还未全面启动,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偏低。
二、农业
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产品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全省优质专用小麦面积达到1514.00万亩,比上年扩大662.00万亩,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比上年扩大80.00万亩,优质玉米种植面积比上年扩大461.00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比重上升。一批养殖基地和畜产品加工项目相继建成。
种植业战胜严重旱灾,获得较好收成。全年粮食总产量4119.88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其中,夏粮2338.36万吨,增长3.l%;秋粮1781.52万吨,下降2.8%。蔬菜、水果、花卉等农作物持续增产,名优、新特、精细品种不断增加。全年棉花产量82.77万吨,比上年增长l7.6%;烤烟产量31.18万吨,比上年增长14.7%,油料产量362.49万吨,比上年下降7.7%。
林业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62.10千公顷,比上年增长1.0%。
畜牧业保持稳步发展。全年肉类总产量达541.00万吨,比上年增长4.6%。其中,猪牛羊肉总产量467.00万%,增长3.1%。禽蛋产量286.00万吨,增长5.9%。奶业生产发展较快,全年奶类总产量30.00万吨,增长48.5%。水产品产量31.00万吨,比上年下降3.6%。
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6078.69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5.2%;农用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分别达到243.46万台和148.42万辆;全年农村用电量134.61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7.0%;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778.00千公顷,比上午增长l.l%,节水灌溉面积1057.00千公顷,增长12.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2287.6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国有工业企业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简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同)完成增加值126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增加值748.45亿元,比上年增长8.6%;集体企业完成增加值382.22亿元,增长9.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增加值87.21亿元,增长3.2%。分轻重工业看,全年轻工业增加值405.17亿元,增长9.5%;重工业增加值864.81亿元,增长10.3%。大中型工业完成增加值863.40亿元,增长6.0%。
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在煤炭、冶金、建材、电力和造纸等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同时,主要支柱产业增速加快。与上年相比,煤炭采选业增长20.5%;食品加工业增长11.8%;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5.1%。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加强,工业新产品产值比上年增长12.2%。
工业产销基本衔接。全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620.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产销率达97.9%。实现利润总额138.49亿元,比上年增长2.5%。亏损企业亏损额41.43亿元,增长5.1%;亏损面17.0%,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经济
效益综合指数为101.78%,比上年提高3.08个百分点。其中,总资产贡献率为8.4%,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0.5%,提高9.0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4.4%,下降0.97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12.5%。但仍有一部分企业的效益还不理想,亏损企业的亏损额比较大。
建筑业增长加快。全省资质等级四级及四级以上建筑企业完成建安工作量447.97亿元,增长25.4%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好转,实现利税18.00亿元,比上年增长2l.0%。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按单位工程个数计算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为45.9%,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按房屋面积计算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为47.5%,提高了2.2个百分点。
地质勘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发现矿产地12处。新增原煤探明储量1.67亿吨。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2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投资997.99亿元,增长13.8%;城乡集个体经济投资583.77亿元,增长5.3%。按投资管理渠道划分,基本建设投资653.27亿元,比上年增长9.8%;更新改造投资198.53亿元,增长21.5%;房地产开发投资102.84亿元,增长32.1%。
投资结构有所调整。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投资中,交通运输业完成投资189.55亿元,增长49.8%;以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道路、园林等为主的城市公用事业完成投资79.77亿元,增长75.3%;文化教育卫生投资49.47亿元,增长28.2%。邮电通信业投资79.31亿元,电力供应业完成投资75.55亿元,农林牧渔水利业完成投资64.15亿元。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持续回升。全年工业技术改造完成投资145.04亿元,增长36.6%,其中,石油采掘业投资31.00亿元,增长85.9%;冶金工业完成投资30.14亿元,增长37.7%;轻纺织工业完成投资32.41亿元,增长31.4%。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6台发自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主体工程完工;宁西铁路河南段路基基本完成,铺架工作开始进行;新庄至焦作、漯河至驻马店、洛阳至三门峡、三门峡至灵宝、商丘至开封、漯河至周口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禹州电厂和信阳电厂1#、2#机组投入运营;首批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基本完成。
全年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投资新增固定资产688.96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69.0%。建成投产项目3950个,项目建成投产率为59.8%。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为2198.49万平方米,竣工率为42.7%。
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投资新增主要生产能力有:原煤开采150万吨,天然原油开采110万吨,天然气开采3.55亿立方米;新、改建公路456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70公里;新增发电机组容量228万千瓦;新增11万伏及以上变电设备能力506万千伏安,11万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1792公里(包括城乡电网改造);新增局用交换机容量93万门;新增高等院校学生席位3.97万个;新增医院病床5933张。
五、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l979.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分城乡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976.68亿元,增长11.7%,县及县以下消
费品零售额1003.12亿元,增长9.9%。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235.08亿元,增长11.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2.4%;餐饮业零售额247.15亿元,增长17.9%;制造业零售额251.9l亿元,增长7.5%;农业生产者零售额178.52亿元,增长5.8%;其他行业零售额67.14亿元,增长10.2%。分规模看,全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企业消费品零售额225.65亿元,比上年增长7.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4%,比上年降低了O.3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消费品零售额1256.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各类集贸市场成交活跃。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27.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8%。其中,出口总额17.15亿美元,增长14.9%;进口总额10.78亿美元,增长37.8%。在出口产品中,初级产品出口增长16.0%;工业制品出口增长14.7%;机电产品增长2.9%。从出口市场看,受世界经济增长放慢的影响,我省对美国和日本出口增势趋缓,对俄罗斯、英国和巴西等市场的出口增长较快。2001年对俄罗斯出口增长59.9%,对英国
出口增长50.2%,对巴西出口增长17.0%。
利用外资有所下降。全年实际利用外资8.6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9%。其中,外商直接投资3.5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6%。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不断发展。全年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2503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5%;完成营业额13902万美元,增长27.9%。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变通运输业综合运输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599.53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7.6%。其中,铁路1214.41亿吨公里,增长9.2%,公路373.94亿吨公里,增长2.7%;航空1303.69万吨公里,下降7.2%;水运11.05亿吨公里,增长3.0%。旅客脚转量完成774.29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4.5%。其中,铁路407.55亿人公里,增长7.6%;公路358.00亿人公里,增长1.2%;航空8.43亿人公里,增长3.9%;水运3188万人公里,增长6.0%。
公路路网发展迅速。全年新增二级公路1200公里,新增通公路村730个,新增通油路平原村2668个,新增“村村通油路”的县(市)20个。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9000公里,公路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41.3公里,比上年增加2.7公里。到年底,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1075公里。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河南区位优势。
邮电通信业快速增长。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58.87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1.3%。公用电话交换机总客量达到1014.37万门。电话普及率达到11.35部/百人,比上年提高1.7l部。移动电话新增用户194.12万户,年末用户达到504.62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络用户达到l86.07万户,比上年增长84.O%。
旅游业快速发展。2001年,全省大力推进郑州、开封、洛阳沿黄“三点一线”精品旅游线路建设,促进旅游业规模扩张。全年接待外国及港澳台旅游者36.5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5%,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33亿美元,增长7.6%;接待国内旅游者56l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4.50亿元,比上年增长8.0%。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业
金融运行基率平稳,各项存贷款稳定增加。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530.16亿元,比年初增加792.50亿元。其中:企业存款余额为1398.27亿元,比年初增加191.05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3634.50亿元,比年初增加462.8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885.73亿元,比年初增加534.3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为3336.l6亿元,比年初增加215.99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220.15亿元,比年初增加217.83亿元。
企业上市工作稳步推进。本年全省新上市公司2家。截止2001年底,全省共有上市公司27家,上市股票28只,其中A股26只,H股2只。年末上市公司流通股市价总值378.6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全年通过股票市场发行、配股共募集资金26.68亿元正式进入上市辅导的公司有28家。
保险业稳步发展。全年保费收入69.57亿元,增长24.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82亿元;人寿险保费收入49.25亿元。生年赔付额12.24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金额9.64亿元,人寿险赔付金额2.60亿元,全年人寿险满期返还与给付额为9.58亿元,增长57.6%。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2001年,全省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9处,招收研究生2114人,比上年增加629人;在学研究生4656人,比上年增加l427人。年末全省共有普通高校64所,比上年增加12所;招生14.01万人,比上年增加2.32万人;在校学生36.91万人,比上年增加10.67万人。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27所,招生2.15万人,在校学生5.04万人。普通高校附设的成人学历教育机构50处,招生6.66万人,本专科在校生14.61万人。高等教育考生录取数与报名数之比达到58%,18-22周岁人口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2%。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招生67.62万人,在校学生179.86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9.09万人,在校学生85.13万人。普通高中共有819所,比上年增加58所,招生37.63万人,比上年增加6.15万人;在校学生94.73万人,比上年增加19.58万人。全省普通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7.1%。全省小学在校学生1070.7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6%。全年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661.49万人次。全年共扫除青壮年文盲17.42万人,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以上。
科技事业持续发展。2001年末,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9.80万人,比上年束增长4.6%。全省拥有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320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14.80万人。全年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为69.20亿元,其中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28.00亿元。全省共取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励350项。全年申请专利4092件,专利授权2582件。技术市场平稳。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2953项,成交金额22.14亿元。
综合技术服务进一步改善。2001年末,全省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186个,其中省以上质量检验机构64个。全省已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寻呼系统18个,卫星云图地面接收站199个,气象公益服务站122个,121气象信息电话自动答询服务系统120个,电视气象服务系统84个。年末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站22个。测绘、计量和地震等其他综合技术服务工作继续取得进展。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继续发展,2001年末,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05个,文化馆191个,公共图书馆134个,博物馆72个。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21座,一千瓦以上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25座。全省广播人口覆盖率94.5%,电视人口覆盖率94.0%,有线电视用户280.90万户。全年出版报纸13.50亿份,期刊1.08亿册,图书3.30亿册。文化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2001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包括个体诊所)10719个,床位20.00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8.50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1.20万人,其中:医生11.10万人,护师、护士6.50万人。年末全省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34个,卫生技术人员l.60万人。妇幼卫生机构136个,卫生技术人员6264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乡(镇)共有卫生院2057个,床位5.10万张,卫生技术人员6.70万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7.0%,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10万人。
体育事业成绩显著。2001年,在国内外的各项比赛中,我省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5个、亚洲冠军18个,其中创世界纪录1个、亚洲纪录1个、全国纪录2个。全民健身运动取得好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学生1180.00万人。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加快。全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一定遏制。年末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133个,环境监测人员3796人,全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611个,总投资3.46亿元。全省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纳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内的郑州,焦作和洛阳三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自然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来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2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16.61千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2.5%。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29个,比上年增加5个。
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在全省城市中建成了144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1036平方公里;125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662平方公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全省投产运行和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共有28个,设计日处理能力达208.00万立方米。
十二、人口
人口自然增长率与上年基本持平。2001年全省出生人口126.00万人,出生率为l3.2‰;死亡人口59.00万人,死亡率为6.2‰;全年净增人口67.00万人,自然增长率为7.0%。年末全省总人口为955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34.29万人,占24.4%;乡村
人口7220.71万人,占75.6%。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7.2%,老年人口达到691.78万人。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多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6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98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968元,增长6.1%。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1464.53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7356.00万平方米。但一些收入较低的城乡居民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农村扶贫任务依然艰巨。
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676.00万人,月平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50万人;有527.90万企业职工和141.8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362.20万职工和94.20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5亿元,享受最低生活费保障人数为52.8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省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5.97万张,收养4.42万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58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5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10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20亿元;接受社会捐赠1037.00万元。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附表l:各类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
类别 2001年
居民消费价格 100.7
城市 100.7
农村 l00.7
食品 100.4
粮食 l00.7
肉禽及其制品 104.6
蛋类 105.9
水产品 97.5
鲜菜 93.3
烟酒及用品 99.5
衣着 98.6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98.0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0.7
交通和通信 99.4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02.4
居住 103.3
商品零售价格 99.8
城市 99.5
农村 100.1
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99.1
工业品出厂价格 l00.5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10l.9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 l00.4
附表2:2001年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2001年 比上年增长(±%)
一、农产品产量(万吨)
粮食 4119.88 0.4
夏粮 2338.36 3.l
秋粮 1781.52 -2.8
油料 362.49 -7.7
其中:花生 295.05 -12.2
油菜籽 42.59 26.2
芝麻 23.90 8.7
棉花 82.77 17.6
烤烟 31.18 14.7
荣叶 0.83 -9.8
蔬菜 4310.90 8.3
水果 399.12 9.4
肉类 54l.00 4.6
其中猪牛羊肉 467.00 3.1
禽蛋 286.00 5.9
水产品 31.00 -3.6
二、工业产品产量
纱万 吨 67.64 10.8
布 亿米 11.16 0.6
化纤 万吨 32.48 74.3
饮料酒 万吨 146.69 3.7
畜肉制品 万吨 37.22 -4.3
味精 万吨 15.56 29.4
卷烟 万箱 291.56 -0.9
彩色电视机 万台 101.90 12.1
家用电冰箱 万台 104.44 -0.3
能源生产总量(标准煤) 万吨 7116.47 10.6
原煤 万吨 8848.38 11.5
原油 万吨 566.57 O.3
发电量 亿千瓦 791.05 13.8
钢 万吨 530.98 31.2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106.53 50.2
水泥 万吨 4200.80 12.8
平板玻璃 万重量 2794.30 15.2
硫酸 万吨 80.07 7.9
纯碱 万吨 56.82 69.0
化肥(折纯量) 万吨 280.13 8.3
汽车 辆 9258 17.1
大中型拖拉机 台 6052 -14.3
小型拖拉机 万台 46.76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年2月28日)
2001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克服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经济运行总体质量和效益不断改善,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教育、科技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实现了“十五”计划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初步统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59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610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49069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32254亿元,增长7.4%。
市场价格保持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8%;食品价格持平(其中,粮食下降0.7%,肉禽及制品、鲜菜分别上涨1.6%和1.4%,蛋上涨6.0%),烟酒、衣着价格分别下降0.3%和1.9%,家庭设备、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2.3%和l.0%,娱乐教育文化价格上涨6.6%,居住价格上涨l.2%。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1.3%;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下降0.2%;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4%。
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30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3940万人,增加789万人。年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51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2万人。全年通过多种途径使227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
国际收支状况良好。全年对外贸易顺差225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4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9%。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到2122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466亿美元。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年末汇率1美元兑8.2766元人民币,人民币比上年末升值15个基本点。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新进展,经济运行总体质量和效益不断改善。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品种、品质和布局的优化,主要农作物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高新技术产业保持较快增长,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大,一些行业淘汰落后和压缩过剩生产能力取得新的成效。西部地区投资力度有所加大。全年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22.1,比上年提高3.4点;实现利润4657亿元,增长8.l%。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性矛盾和经济体制深层次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就业压力增大,农民收入增长仍比较缓慢,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不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还相当困难;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国内市场分割局面尚未完全改变,市场经济秩序仍比较混乱。
二、农业
种植业结构继续调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减少,棉花面积扩大76万公顷,糖料面积扩大约17万公顷,蔬菜面积扩大约115万公顷,油料面积减少约70万公顷,优质专用小麦面积扩大l30多万公顷,优质稻种植面积的比重达50%以上,优质油菜籽面积扩大较多。
粮食有所减产。受调减播种面积和严重干旱的影响,全年粮食产量45262万吨,比上年减产2.l%。其中夏粮产量10188万吨,减产4.6%;早稻产量3396万吨,减产9.5%;秋粮产量81678万吨,减产0.3%。
棉花、糖料增产,油料减产。全年棉花产量532万吨,比上年增长20.4%;糖料产量8790万吨,增长I5.1%;油料产量2872万吨,减少2.8%。蔬菜生产在精细品种增加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畜牧业、渔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年肉类总产最达6340万吨,比上年增长3.5%;全年水产品产量达4375万吨,增长2.3%。
林业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造林面积53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3.8%。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退耕还林40万公顷。长江干堤断面达标已占设计的80%、黄河下游大堤加高累计完成544公里。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多万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0多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多万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增长较快。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2607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26950亿元,增长9.9%。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15198亿元,增长8.1%;集体企业314l亿元,增长7.2%;股份制企业8086亿元,增长10.4%;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6622亿元,增长11.9%。重工业增加值16301亿元,增长11.1%;轻工业增加值10649亿元,增长8.6%。全年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7%,比上年略有提高。
高新技术产品产量保持较快增长,一些行业淘汰落后和压缩过剩生产能力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工业新产品产值比上年增长15.7%。微波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移动电话机、电子计算机等电子及通信设备产品产量增长28.9%至87.5%;轿车、数控机床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也保持了快速增长。原煤产量增长10.0%,原油增长1.3%,发电最增长9.0%;钢材增长19.8%,十种有色金属增长10.5%。全年关闭各类小煤矿10944处,关停小钢厂12户,淘汰落后小水泥生产能力1520万吨、小玻璃生产能力263万重量箱,关停小火电机组230万千瓦。
建筑业生产增长较快。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完成增加值6462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国四级及四级以上建筑企业实现利润226亿元,增长17.6%,税金总额44l亿元,增长13.9%。施工工程个数83万个,其中投标承包工程35万个,占全部施工工程个数的42.2%;施工面积7875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l861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82542万平方米,增加1828万平方米。
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股份制企业的规范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着重培养了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一定国际竞争优势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小型企业改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资源枯竭的矿山和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通过关闭破产退出市场。国有工业企业效益仍然保持较高水平,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330亿元。煤炭行业扭转了多年整体亏损的局面,冶金、汽车等行业实现利润快速增长。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投资26401亿元,增长12.8%;城乡集体经济投资5189亿元,增长8.1%;城乡居民个人投资5308亿元,增长12.7%。基本建设投资14567亿元,增长8.5%;更新改造投资5889亿元,增长15.3%;房地产开发投资6245亿元,增长25.3%;其他投资10197亿元,增长8.5%。
投资结构继续改善。全年第一产业投资88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第二产业投资8633亿元,增长7.8%,其中,原材料工业投资增长17.0%,机械电子工业投资增长2l.7%,轻纺工业投资增长23.9%;第三产业投资18306亿元,增长17.6%,其中,运输邮电通信业投资增长13.7%,房地产公用服务咨询业投资增长24.1%。农村电网改造、公路国道主干线、重大水利工程等在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继续加快。
西部地区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年东部地区投资1588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中部地区投资6316亿元,增长16.3%,西部地区投资4704亿元,增长19.3%,明显高于东、中部地区投资增长。青藏铁路、西电东送等一批重大建设工程相继开工。
全国基率建设投资新增主要生产能力有:原煤开采1081万吨,天然原油开采1898万吨,天然气开采21亿立方米;大中型发电机组容量1498万千瓦,11万伏及以上变电设备5347万千伏安;新建铁路主线正线交付运营里程1210公里,增建铁路复线交付运营里程1443公里,新建公路2927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17公里,新扩建万吨级港口泊位年吞吐能力5790万吨,新增局用交换机容量3100万门,新增光缆线路长度25万公里,新增数字蜂窝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8000万户。
五、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销售稳定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辆23543亿元,增长ll.5%;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14052亿元,增长7.7%。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5511亿元,增长10.7%;餐饮业零售额4369亿元,增长16.4%;其他行业零售额7716亿元,增长4.9%。
生产资料市场销售平稳增长。全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164.49亿元,比上年增长44.0%。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销售保持增长,但经济效益下降。1-11月份实现商品销售收入净额246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其中批发业增长3.0%,零售业增长12.0%;毛利率7.8%,其中批发业6.7%,零售业12.8%;费用率8.0%,其中批发业6.7%,零售业14.0%;实现利润总额24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1%,其中批发业下降12.0%,零售业增长11.6%。
六、对外经济
进出口保持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达509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出口总额2662亿美元,增长6.8%;进口总额2436亿美元,增长8.2%。在出口额中,一般贸易出口1119亿美元,增长6.4%;加工贸易出口1475亿美元,增长7.1%。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
产品出口增长较快,其中机电产品出口1188亿美元,增长12.8%,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4.6%,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65亿美元,增长25.4%,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7.5%,提高2.6个百分点。全年对美国出口54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对香港地区出口465亿美元,增长4.6%;对日本出口450亿美元,增长7.9%;对殴盟出口409亿美元,增长7.1%;对东盟出口184亿美元,增长6.0%;对韩国出口l25亿美元,增长l0.9%;对俄罗斯出口27亿美元,增长2l.4%,对拉丁美洲出口82亿美元,增长14.6%;对非洲出口60亿美元,增长l9.1%。
外商直接投资增长较快。全年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139个,比上年增长16.0%;合同外资金额692亿美元,增长10.4%;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468亿美元,增长14.9%。
国外经济合作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完成营业额1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2%,新签合同额165亿美元,增长10.1%。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完成增加值5222亿元,比上年增长6.5%。
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46304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8%。其中,铁路14575亿吨公里,增长6.7%;公路6180亿吨公里,增长0.8%;水运24860亿吨公里,增长4.7%;民航44亿吨公里,增长3.8%。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l3000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6.0%。其中,铁路4767亿人公里,增长5.2%;公路7047亿人公里,增长5.8%,水运95亿人公里,下降5.6%;民航1091亿人公里,增长12.5%。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24亿吨,比上年增长8.8%,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达6亿吨,增长13.6%。
邮电通信业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4370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年末局用交换机总容量为2亿门,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7900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11100万户,多村电话用户680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4480万户,已成为全球移动电话用户规模最大的国家;电话普及率为26部/百人;年末互联网用户超过3000万户。
国内国际旅游持续发展。全年国内出游7836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3%;国内旅游收入3522亿元,增长10.9%。全年境外入境人数890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7%。其中外国人1123 万人次,增长10.5%,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7788万人次,增长6.2%。在入境旅游者中,过夜人数3316万人次,增长6.2%。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78亿美元,增长9.7%。全年大陆出境人数121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9%,其中因私出境人数695万人次,增长23.4%。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15830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4%;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50872亿元,增长12.7%;流通中现金(M0)采额为15689亿元,增长7.1%。
金融机构存贷款稳定增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3617亿元,增长16.0%。其中,企业存款余额51547亿元,增长16.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73762亿元,增长14.7%。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231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1.6%。其中,短期贷款余额67327亿元,增长7.7%;中长期贷款余额34273亿元,增长15.2%。贷款结构继续改善。全国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11971亿元,增加1395亿元。消费贷款余额6990亿元,增加2755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598亿元,增加2282亿元,与国债资金相配套的基础建设贷款得到及时安排。
证券市场继续发展。全年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包括增发)84只,配股126只,共筹资1098亿元,比上年减少401亿元;发行B股、H股共9只,筹资70亿元,碱少507亿元;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1168亿元,减少935亿元。年末境内上市公司(A、R股)数量由上年末的1088家增加到ll60家,市价总值4352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9.5%。全年国家共发行内债4884亿元,比上年增加227亿元。
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全年内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2l09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685亿元,寿险保费收入1288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36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598亿元,其中财产险和短期人身险赔款395亿元,寿险给付203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68万人,比上年增招48万人,在校生719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196万人,在校生456万人。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17万人,增招4万人,在学研究生39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558万人,在校生140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招生398万人,在校生1164万人。全国初中学校招生2288万人,在校生6514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944万人,在校生1254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6万人,在校生39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022万人。全国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9270万人次。
科技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取得较大进展。年末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87万人。从事研究与发展活动人员93万人年,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70万人年,全年全国研究与发展(R&D)经费支出960亿元,比上年增长7.l%。其中基础研究经费47亿元,全年国家组织了642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1329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完成了80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及鉴定验收。新安排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220多项。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8376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1854项,应用技术成果24966项,软科学成果1556项。全年受理国内外专利申请203582件,授权专利114252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9.3%和8.5%。全国共鉴订技术合同24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800亿元,比上年增长23.0%。
综合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提高。全国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5500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233个。国家监督抽查8166家企业2ll类9858种产品和商品。全国现有质量认证机构79个,其中产品认证机构29个,已完成对近2万个企业的产品认证。全国共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4939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234万台件。制定、修订国家标准l045项,其中新制定497项。全国共有城乡天气预报警报服务网发射站点841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319个。全国共有地震台站1245个,地震遥测台网28个。全国共有917个海洋观测、监测站点。测绘部门公开出版地图1187种,图书327种。
国土资源调查及地质勘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76处,有42种矿产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其中石油7亿吨,天然气4302亿立方米,原煤16亿吨,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站31个,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95起。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较快发展。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621个,文化馆2899个,公共图书馆2689个,博物馆1394个。广播电台31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770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2.9%。电视台358座,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4.1%。全国有线电视用户8803万户。生产故事影片88部,科教、纪录美术片66部。出版全国性和省级报纸216亿份,各类杂志29亿册,图书63亿册(张)。
年末全国共有档案馆3885个,已开放各类档案4817万卷(件)。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38万个,其中医院、卫生院7万个;病床床位3l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97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49万人,其中医生200万人,护师、护士128万人。全国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6025个,卫生技术人员22万人;妇幼保健所、站2539个,卫生技术人员8万人。农村乡(镇)共有卫生院5万个,床位7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02万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89.7%,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8万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在国内外的各项比赛中,我国运动健儿共获得了89个世界冠军;8人2队12次创10项世界纪录;15人3队20次创15项亚洲记录。第九届全国运动会获得圆满成功。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顺利完成在全国31个省、自冶区、直辖市进行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年在通过销售中国体育彩票筹集的资金中,有26亿元用于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
十一、环境保护
监测的340个城市中,有11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比重为34.4%,比上年回落1.2个百分点;有114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比重为33.5%,提高3.6个百分点;有109个城市未达到三级标准,比重为32.1%,回落2.3个百分点。颗粒物仍是我国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在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部分城市的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有所加重,超标城市比重有所提高。对道路噪声监测的273个城市中噪声污染严重的占9.5%,对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210个城市中50.5%的区域环境噪声优于城市居住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全国建成了3314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2万平方公里;建成了3121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
重要水系的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七大流域干流地表水水质有51.7%的断面满足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比上年回落6个百分点,26.1%的断面为Ⅳ类水质,上升4.5个百分点;12.8%的断面为V类水质,与上年持平,超过V类水质标准断面的比例为
9.4%,上升1.5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357个近岸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比重为12.2%,二类为27.8%,三类为18.6%,四类为l2.5%,劣四类为28.9%。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国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2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215个;全国自然保护区达到155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472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4.4%。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2762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8064万人,占37.7%乡村人口70563万人,占62.3%。全国男性人口为65672万人,女性为61955万人。0—14岁人口比重为22.5%,15-64岁人口比重为70.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7.l%,老年人口达到9062万人。全年全国出生人口1702万人,出生率为l3.38‰;死亡人口818万人,死亡率为6.43‰;全年净增人口88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6.9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6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实际增长4.2%。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1748元,实际增长5.7%。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5.4亿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7.4亿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9%和47.8%,均比上年降低l.3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035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1.2万人;有10630万职工和3346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7629万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90%以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接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7.8%。全国城镇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居民中有1123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国各类可提供食宿的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l16万张,收养各类人员83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1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924个。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1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超过7亿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中,分别由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
3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台湾省。
4.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5.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中天然原油开采、天然气开采、局用交换机容量、新增光缆线路长度及数字蜂窝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含更新改造增加的能力。
6.邮电业务总量完成额按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
7.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引进人才暂行规定
(驻发[2001]19号)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实施“利教兴市”战略,吸收引进更多的市外人才来我市建功立业,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所引进的人才,主要是指各类较高层次人才和我市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已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国外留学人员、外国专家;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其他确有特殊才能及紧缺专业的技术人才。
笫二条 凡引进的专业人才,可以调入我市长期工作,也可以定期聘用或实行兼职。高层次人才可以到企业担任高层管理或技术职务,也可以担任技术或管理顾问;可以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承包、合作研究开发以及成果转让,也可以自办、合办企业;还可以专利或技术为股本到企业投资入股。
第三条 所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到驻马店市区落户,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人户手续。对符合招工条件的配偶、子女,由劳动部门和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就业,其子女人托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来我市短期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其子女需在所在地学校借读的,教育部门应及时予以落实。
第四条 引进博士、博士后和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专家,其配偶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可在本市对口安置。
第五条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享受有突出贡献专家医疗保健待遇,建立医疗保健卡制度,定期安排体检和疗养。
第六条 凡以调入形式引进到我市的高、中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由用人单位给予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到乡镇企业、乡镇站所工作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要求,其全家户口可以落在市区或县城。
第七条 因辞职、辞退应聘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才、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可恢复其原有身份、建立人事档案、工龄连续计算;社会保险转不来的,经杜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协商审定,由用人单位补交;户口关系转不来的。由公安部门根据市或县(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示的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第八条 非公有制单位引进的人才.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继续教育、家属子女农转非等方面与引进到国有单位的人才同等对待。
第九条 对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曾获得国家、省科技成果奖,或在实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需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不受单位编制限制,所需编制、计划由同级编制和人事部门专项下达。
第十条 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评聘高一 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均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引进急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级聘用的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随来随聘,表现突出者可以低职高聘。
第十一条 引进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要学科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的主要人员,具备中级职称者月津贴不低于1000元,高级职称者月律贴不低于3000元并享三室一厅住房保证工作用
车,配备电脑、电话等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研究或从事新产品、新技水开发等填补国内空白者或我市急需的科研项目、课题和高新技术,可优先立项、申请科研项目或优先资助经费和课题经费。
第十三条 引进的人才,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企业新增利润的,经税务财政部门认可,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连续三年由受益单位按新增税后利润的5~lO%给予奖励;使亏损企业扭亏为盈的,连续三年接企业实现年利润的10~2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引进的专业人才介绍的新项目、新技术投产后,因项目因素使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由受益单位按连续三年提取新增税后利润的5~10%作为奖金,奖金不计人单位奖金总额。
第十五条凡带新项目、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到我市工作的专业人才领办企业的,从投产或投入之日起三年内.经有关部门鉴定,通过技术成果转让且经济效益突出者.由受益单位按年增税后利润的10%奖励有功人员.所得奖金,经税务财政部门对所实现利润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由所在企业一次性付给。并根据其贡献太小由市政府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 引进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外地市不包分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经市人事部门核准,用人单位试用后,胜任本职工作井符台聘干条件的,由市人事部门招为聘用制干部。公安部门依据人事部门的聘干手续.属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农业户口的
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十七条 对愿来我市的市外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采取先落户、再就业的办法,即将户籍、行政关系、档案保留在同级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并通过人才市场帮助其择业。
第十八条 对以各种形式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海外华侨、国外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应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井尊重个人意愿,保证来去自由。对外国专家的配偶、子女来我市探亲或访问的,各有关部门均应提供方便。要依法维护外国专家的技术权益和合
法收入.对工作成效卓著的外国专家.可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引进的特殊科技人才或带项目的人员,也可由用人单位采取一事一策、一人一第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引进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才,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表现、专业特长和学识进行全面考察,签订引进人才合同书.明确责、权、利以及工作时间。有关部门要为引进人才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引进人才登记证》制度,特事特办,随到随批。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人才引进的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01年7月26日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
(驻发[2001]10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
精神,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放手发展
1、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杜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国有集体经济薄弱,只有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新的经济优势.才能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九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了重要的位置.逐步成为我市经济的新增点。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总量规模较小,产业层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尤其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完全冲破“左”的影响和旧的思维定势.存在着种种偏见和歧视,直接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从战略上,从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消除一切思想障碍,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2、我市发屉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扩张总量、提高素质为目的,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放手鼓励.大力扶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努力营造新的经济优势。
3“十五”期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由2000年的43万人增加到70万人以上,经营收入(产值)比2000年翻一番.纳税额比2000年增长1倍以上,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提高到50%左右。
二、放宽政策,大力扶持.鼓励引导快速发展
4、实行更加有利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到“两放、三有、四不限、六平等”.即放宽从业条件、放宽经营范围;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规模、不限经营方式;登记申报平等、税收管理平等、规费标准平等、金融贷款平等、市场准入平等、部门服务平等。
5、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除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行业和商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加以限制或实行行业垄断。对专营、专卖商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市场经营。
6、凡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的必备许可证或专项审批外,其它方而一律不再作为登记的前提条件,个体工商户凭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场地证明即可申请登记注册.私营企业凭身份证和场地资金证明,即可办证发照。凡来我市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原地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备案后进人市场经营。对现有贫困乡镇和边缘结合部的集镇.新办个体工商户在一年内不收费,申办生产型、服务型的私营企业,注册资丰达到规定标准60%以上,工商部门应予核准登记。
7、除党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准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退职、辞职和下岗分流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私营企业。对符合辞职条件自愿放弃公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可视其工
作年限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适当辞职费。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到私营企业工作,私营企业接收的上述人员.其档案和人事关系由政府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以后按照有关规定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新录用、聘用的,其在非国有单位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鼓励外地工商户、企业主来我市投资经商.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户籍关系,在子女人托、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8、私营企业属于科技型、外向型、咨询服务型的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生产型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以及生产获得市以上名、优、特、新产品或填补我市产品空白的私营企业,根据业主自愿.注册登记可冠县区及县区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井可根据生产需要组建企业集团。
9、各商业银行对市政府确定的个体私营龙头骨干企业和创利、创税、创汇大户,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或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在贷款上给予优先支持。城乡信用社应坚持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允许个体私营企业用经法律确认
的个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财产所有权以及有价证券进行抵押或质押贷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资金、技术、设备等投资入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社会筹资办法筹集发展资金。市、县区两级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担保公司,采取财政扶持、企业出资、社会筹集等办法,多渠道筹措担保基金,解决私营企业贷款担保难闻题。
10、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使用土地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对待。投资兴建营利性城镇基础设施的.可以在政策、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自由选择多种有偿用地方式,符台条件的经批准可在一定年限内使用划拨土地;其它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用地一次性缴纳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租赁方式用地。凡在城乡兴建公共设施、创办公益事业的,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并享受各级政府的有关用地优惠政策。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构筑物、建筑物.在有效使用期内可以转让、入股和作为信贷抵押。
11、凡符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私营企业,税务机关应按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允许其购领使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又确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代开。
12、新办劳动就业服务型私营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人数达到总人数60%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占企业总人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私营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三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行政性收费。凡私营企业承包、租赁、购买停产半停产或亏损严重的国有、集体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且原有企业职工妥善安置的,在实现利润弥补亏损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免征所得税。
13、凡安置“四残”人员达到企业总人数50%以上的福利性私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给予全部增值税返还;35%以上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其经营性亏损可以用当年交纳的增值税弥补,超过10%未选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4、私营企业在申请科研成果鉴定和奖励、承包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同类型目有、集体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个体私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应予以承认,并落实有关待遇。
15、对个体、私营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涉及股权变更的情况下,允许直接登记注册.免收有关规费;其评估、验资手续费用,接国家规定的50%收取;公司制改造前,国家给予企业的减免税,改制后可继续留在企业使用。
1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纳人杜会保险的范围.个体、私营企业应依法参加属地社会保险.接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接规定连续交纳社会保险费,交费年限及工龄可连续计算.社会保险享受待遇不变。
17、对贡献突出的个体私营企业典型,政府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凡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企业厂长(经理)可在自愿的前提下聘为各级政府的级济顾问。
三、优化秩序.强化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18、凡涉及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收费罚款项目,必须经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批准,执行标准从低。实行持证收费、收费明白卡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交叉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持证收费罚款的,个体私营业主有权拒绝缴费。对规模较大的专业市场、综台市场、工业小区等个体私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综台管理办公室,统一收缴规费,其它部门一律不准进入收费。
1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强行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推销物品、征订报刊、借款借物、报销各种费用以及强制参加各种活动。
20、坚决取消影响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检查。除安全、消防、税收等上级规定的检查外.有关部门需要检查的必须经当地政府批准,并在被检查单位详细登记.坚决制止和纠正重复检查、乱检查和随意检查,
21、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廉洁奉公.搞好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不断完善“一站式”办证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制.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和首问制的内容、时限及违诺责任。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举报投诉要认真受理.限期查处。
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权、企业管理权和收入分配权,不得平调其合法财产或强制改变其财产权属关系;不得侵占、破坏其合法经营场所.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的,应接有美规定给予补偿或适当安排;不得侵犯和损害其依法登记的字号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除工商管理机关外.其它任何单位无权扣留、收缴、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政法部门对危害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台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和流氓恶势力,要及时立案.限期侦破,井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打击。
23、加强对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人大、政协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职能部门执法、执纪情况开展检查和评议.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罢免或建议罢免、撤销单位主要领导的职务;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定期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较差的单位和主要领导.不得参与本年度评先、评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损害个体、私营企业台法权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凭借职权“吃、拿、卡、要”的,要依法依纪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清理出执法队伍,直至开除党籍、公职,井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4、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兴建的各类专业市场,不得随意侵占或拆迁,对有市无场的允许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先经营后规范,对方便群众生话的夜市、早市,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前提下,应放手扶持。
25、依法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市场规划、维护市场秩序,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文明经商.公平觉争,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假目伪劣产品以及走私贩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
四、依靠科技,规范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26、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围绕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品牌和名牌产品,着重培植一批经营规模大、税利数额大、省内外影响大的企业大户和企业集团,带动、辐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
27、积极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参与东西台作和对外开放,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出国拓展业务,参与国际竞争.帮助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发展外向型经济。
28、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人才市场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分期分批轮训、选送大专院校深造,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29、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转变生产、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30、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广泛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争当文明工商户、争刨文明企业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搞好企业文化建设,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全面提高个体、私营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
质。
五、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大力加快发展步伐
31、各级党委和政府耍加强对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领导,市、县(区)成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统筹规划,搞好协调服务,抓好政策落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2、工商联要搞好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教育、引导、服务工作,完善商会职能;各级个协、私饰、行业管理协会要认真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逐步建立党、团、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支持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3、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把握好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弘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的先进典型,推广其先进经验为加快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4、本意见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原地委、行署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文件与本意见精神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2001年5月15日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
通 知
(驻发[2001]24号)
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驻马店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现将《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文[2001]147号)精神,特提出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市直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通过撤地设市和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各方面关系。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精干干部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改革的原则是: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原则。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全市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能,减少一般化的具体管理事项,减少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相重复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合理界定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克服多头管理,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教率。
(三)政企分开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公正执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把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市场和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交给市场和中介组织。
(四)增强地级市功能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和行政运行机制,增强地级市的功能,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
(五)实事求是原则。从撤地设市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与机构改革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转变职能.理顺关系
(一)调整、理顺党委部门的职能关系。要根据撤地设市后管理体制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党委各部门及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关系.理顺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理顺上下级党委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完善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竟争环境。要加强城市管理,搞好杜区服务,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进一步推动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合理划分市、县、乡之间,以及市与市辖区、市辖区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事权范围,明确职责任务,减少交叉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和完善人大、政协的工作职能。根据撤地设市的实际需要,按照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完善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构,为人大加强立法和监督,为政协发挥优势和参政议政提供服务。
(四)克服群众团体的行政化倾向。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规定调整机关的职责.完善运行机制.克服行政化倾向。
三、市委、市政府机构的调整与设置
市直党政机构设置43个,比现有57个减少14个,精简24.5%。具体意见是:
(一)市委机构
保留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
保留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舍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保留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保留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委办公室管理为主。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机要局并入市委办公室,保留牌子。
政策研究室并入市委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机构,又是市政府的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
市委保留议事协调机构6个: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编制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台治理委员会(其办公室与政法委员台合署办公)、保密委员会、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人民武装委员会。
经过上述调整,市委设置7个工作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与市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办公机构。
市委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局、信访局的规格均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名称为科、室.规格为正科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除外)。
(二)市政府机构
保留政府办公室、经济贸易委员会、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委员会、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审计局、统计局、粮食局、林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保留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国防动员委员台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不再保留教育体育委员会。组建教育局、体育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组建国土资源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其职能并人财政局。
不再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其职能交政府办公室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不再保留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台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农业综台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
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发展计划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局。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物价局并入发展计划委员会,保留牌子。
广播电视局、城市规划局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在劳动局的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统筹的社会保险,统一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旅游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政府法制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管理。
不再保留化学工业局、建材局、机械电子工业局。其行业管理职能交经济贸易委员会。
不再保留轻工纺织局、商业贸易局。其行政管理职能交经济贸易委员会。
不再保留招商局,其职能并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经过上述调整.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占政府机构个数),1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比现有46个减少 12个,精简26%。(具体机构名单见附件)
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的规格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的名称为科、室,规格为正科级。
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精简20%左右。
四、人大、政协和群团机构改革
人大、政协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台理设置内设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尽量综台设置。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力求精干设置。
群众团体机关要根据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要求,调整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机构.合并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复的机构,精简并综台设置内设机构。
五、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机构从机关分离出去。各部门原则上撤销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后勤服务性的事务转移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差额补贴,3年过渡到自收自支。
六、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和部署,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逐步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不再保留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改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
供销合作杜机关改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盐业总公司(盐业管理局)改由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驻海口办事处改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领导。
市政府驻连云港办事处改由市供销台作社领导。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更名为驻马店市接待办公室,仍由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更名为农业机械管理局。
公路管理总段更名为公路管理局,仍由交通局领导
洪汝河管理处更名为河道管理局.仍由水利局领导。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
不再保留区划地名办公室,其职能并入民政局。
市直房地产管理址市政府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并入房产管理局。
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市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职能.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除以上调整外.市委、市政府其它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均暂维持现状,其改革工作另行部署。
七、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工作
(一)定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本部门现有的职能进行认真分析,逐条列出需要加强、削弱、划出、转移、下放,增加、取消的职能.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之间交叉的职能,要参考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台理划分。要在确定部门职能的基础上,将职能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并制定具体措施,使职能落实到位。
(二)定机构。在定职能的基础上确定机关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要尽量综合设置,分工宜粗不宜细。职能交叉、相近或较少的,要进行归并。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委的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内按有关章程产生的群团组织,一律不设专门机构,不配专职人员。
(三)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市直机关(不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为1495名,精简比例为23%。市公安、司法专项编制核定为715名.精简比例为10%。各部门的编制,在市直机关行政编制和公安、司法专项编制总额内.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工作任务等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行政机关一律使用行政编制,不得使用事业编制。
领导职数的配备,要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文[2001]101号)规定执行,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一般配2-3名,个别任务重的综合部门增配1名,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配备原则是:4人以下配l职,5—8人配2职,9人以上配3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部门,按一个部门配备领导职数。
(四)“三定”方案的制汀和报批。各部门可在参考省对口部门“三定”方案的基础上,结台实际,研究制订本部门的“三定”方案。
“三定”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能转变、调整的意见;本部门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的名称及职责;本部门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各部门在制订“三定”方案时,应先与编委办公室交换意见。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能交叉的,有关部门应先进行协商.将协商意见一并上报。各部门的“三定”方案送编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报市编委研究批准,以市编委名义印发。
八、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市编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订好本部门的“三定”方案。认真做好人员的定岗分流工作。妥善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目难和问题.保证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市直机关机构改革于10月底基本结束。
附件:驻马店市市直机构名单
一、市委机构
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
(一)工作部门
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中共驻马店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员台
中共驻马店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管理机构
1、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管理
2、中共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三)议事机构
1、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其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驻马店市事业登记管理局与编委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驻马店市社会治安综台治理委员会(其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3、中共驻马店市委保密委员会
4、中共驻马店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
5、人民武装委员会
(四)直属事业单位
1、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驻马店市行政学院)
2、驻马店日报社
3、驻马省市档案局(驻马店市档案馆)
(五)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
1、中共驻马店市委党史研究室.由市委办公室领导
2、河南省新华书店驻马店市店.由市委宣传部领导
二、市政府机构
(一)工作部门
1、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驻马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3、驻马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4、驻马店市教育局
5、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6、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
7、驻马店市公安局
8、驻马店市监察局
9、驻马店市民政局(驻马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10、驻马店市司法局
11、驻马店市财政局
12、驻马店市人事局
13、驻马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4、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15、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
16、驻马店市交通局
17、驻马店市水利局
18、驻马店市农业局
19、驻马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驻马店市文化局(驻马店市新闻出版局)
2l、驻马店市卫生局
22、驻马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23、驻马店市审计局
24、驻马店市统计局
25、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
26、驻马店市体育局
27、驻马店市林业局
28、驻马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29、驻马店市粮食局
30、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
31、驻马店市旅游局
32、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局
(二)部门管理机构
1、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三)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
1、驻马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驻马店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驻马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直属事业单位
1、驻马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驻马店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3、驻马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5、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
6、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7、驻马店市畜牧局
8、驻马店市房产管理局
9、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五)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
1、驻马店市接待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2、驻马店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3、驻马店教育学院,由市教育局领导
4、驻马店市招生办公室,由市教育局领导
5、驻马店广播电视大学,由市教育局领导
6、驻马店高级中学,由市教育局领导
7、驻马店师范学校,由市教育局领导
8、汝南师范学枝,由市教育局领导
9、上蔡师范学校,由市教育局领导
10、驻马店市政法干部学校,由市司法局领导
11,驻马店市监狱,由市司法局领导
12、驻马店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由市财政局领导
13、驻马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由市财政局领导
14、驻马店市盐业总公司(驻马店市盐业管理局),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
15、驻马店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由市教育局领导
16、驻马店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由市公安局领导
17、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由市公安局领导
18、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由市公安局领导
19、驻马店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由市公安局领导
20、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由市交通局领导
21、驻马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市人事局领导
22、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由市建设委员会领导
2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招待所(驻马店西园宾馆)由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24、驻马店市技工学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25、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26、驻马店农业学校,由市农业局领导
27、驻马店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领导
28、驻马店市薄山林场,由市林业局领导
29、河南省汝南园林学校,由市林业局领导
30、驻马店市薄山水库管理局,由市水利局领导
31、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管理局,由市水利局领导
32、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由市水利局顿导
33、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由市水利局领导
34、驻马店市河道管理局,由市水利局领导
35、驻马店市文化艺术学校,由市文化局领导
36、驻马店市中心人民医院院,由市卫生局领导
37、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由卫生局领导
38、驻马店市中医院,由市卫生局领导
39、驻马店市第三人民医院,由市卫生局领导
40、驻马店市卫生防疫站,由市卫生局领导
4l、驻马店市卫生学校,由市卫生局领导
42、驻马店市商业学校,由市教育局领导
43、河南中原芝麻批发市场,由市粮食局领导
44、驻马店电视台,由市广播电视局领导
45、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由市广播电视局领导
(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均暂维持现状不变)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
通 知
(驻发〔2001〕25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驻马店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现将《驻马店市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驻马店市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文[2001]147号)精神,特提出我市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区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县域经济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干干部队伍,降低行政成本,碱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改革开放和城乡经济的更快发展。
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原则,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县区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能,减少一般化的具体管理事项,减少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相重复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合理界定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理顺各种关系,克服多头管理。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三)政企分开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把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市场和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交给市场和中介组织。
(四)实事求是原则。从各县区的实际出发,结合本县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合理设置县区机构,确定人员编制精简比例。制定与机构改革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机构调整与设置
(一)党委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区党委机构不作大的调整,重点是精简内设机构。党委工作机构设置数额:县委7个左右;区委6个左右。
纪律检查委员会按党章规定设置。其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
县区党委工作部门可设置:办公室、组组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等。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党委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
县区党委部门内设机构精简20%。
(二)政府机构
县区政府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尽量综合设置。机构设置数额:县政府22个左右;区政府17个左右;街道办事处的机构也要综合设置。
县区政府一般可设置:办公室、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区政府设公安分局,不计机构个数)、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等。
县区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精简20%左右。
党委、政府的议事机构一般不设实体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担。党委、政府一般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个别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置实体办事机构的、个别情况特殊,确需保留的部门管理机构,要严格控制,并纳入方案上报审批。
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称部、委,局、办,规格为正科级。其内设机构称股、室,规格为股(科员)级。
(三)人大、政协机关
县区人大、政协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合并分工过细、职能相近或交叉重叠的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尽量综合设置。
(四)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
群众团体机关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体制,理顺关系,改进运行机制,精简机构编制。
三、事业单位改革
凡负有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都要与党政机关同步进行改革,该撤并的撤并,该调整的调整。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需要调整的也要纳入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审批。
四、精简人员编制,严格控制领导职数
全市县级机关行政编制(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机关)由6450名精简为4966名,精简比例为23%。其中,党委、人大、政协机关行政编制曲1508名精简为1206名,精简比例为20%;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由4695名精简为3552名,精简比例倒为24.3%,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编制156名精简为117名,精简比例为25%。驿城区机关行政编制另行核定。县区政法机关的专项行政编制精简10%,即由4821名减为4339名。其中,公安机关编制由2442名减为2198名,检察机关编制由749名减为674名;法院机关由1069名减为962名;司法机关编制由552名减为497名。领导职教严格按照豫文[2001]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
在机构改革中,各党政机关、纪律检查机关、人大、歧协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以及部分副科级以上的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
(一)定职能。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对各部门的现有职能进行认真分析,参照上级对口部门的职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保留、加强、强化、下放或转移的职能。
(二)定机构。在定职能的基础上确定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要尽量综合设置,分工宜粗不宜细,职能交叉、相近或较少的,要进行归并。
(三)定编制。根据本县区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机关的职能、任务,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行政编制数额。
六、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由县区党委、政府研究提出,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在县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编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县区机构改革于今年11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