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工作
【灾情】 1995年,驻马店地区自然灾害属中等年份。夏、秋两季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连续遭受暖冬多雨、冻害、于旱、病虫、低温寡照等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作物减产27157.7万公斤,54.9万人成灾,40.06万人缺粮3805.6万公斤。(张富华)
【生产救灾工作】 1995年,区内生产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房住、有生产自救门路,杜绝冻饿死人,杜绝成批逃荒要饭”的救灾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产救工作。行署于3月和9月两次召开各县(市)副县(市)长参加的生产救灾工作会议。明确各级政府的救灾责任,安排部署生产救灾工作。县、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责任制,并对重灾村、组派驻国家干部,协助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地委书记刘心铭、行署专员马万令、副专员王振国等多次深入灾区检查,慰问群众。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共派出786个慰问组,对重灾群众进行慰问,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确保灾区群众愉快度过双节。
二、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1995年,各县、市对灾区群众生活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准确划分自足户、自救户、扶持户、救济户,并分别登记建卡。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逐级下拨救灾款937.5万元;救灾粮指标2000万公斤;棉衣被12万件(条),灾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三、生产自救广泛开展。1995年,各级政府把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活动作为救灾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因地制宜地帮助多灾贫困地区制定规划,做到村村有项目家家有活干。灾区群众从事生产自救的人数达175.1万人,创收3.7亿元。通过开展生产自救活动,不仅解决了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使灾区群众树立了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的信心,也为灾区经济的恢复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1995年,地区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救灾工作分组管理的要求,年初地、县两级财政开列了救灾资金预算科目,预算额341.3万元。其中地级财政预算50万元,县(市)级财政预算291.3万元。在安排冬季群众生活时,地、县、乡三级财政匹配资金391万元,用于救灾粮差价补贴,有效的提高了灾民生活的水平。
五、开展了向灾区群众献爱心、送温暖活动。1995年3月,地委、行署“两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城镇干部、职工中开展向灾区人民捐款活动的通知》。广大城镇干部、职工积极响应,慷慨解囊,一个月内,全区干部、职工共为灾区群众捐款78.7万元,衣被37579件(条)、粮食12万公斤。(张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