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劳动改造工作】 1995年,地区劳改单位认真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工作方针,落实“三防”措施,全年没有跑掉一个犯人,确保了监所的稳定与安全。狱内实现了“三无”,即无凶杀、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恶性事故发生,地区劳改支队荣获省监管局授予的“安全竞赛优胜单位”称号。同时,劳改支队还开展了规范化管理和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11月中旬,在省监管局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和“创办特殊学校”达标验收活动中,两项均超过省监管局规定的达标分数线,在全省地市劳改单位中排名第三。(王大龙 冯明中)
【普法工作】 1995年,全区各级普法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全区“二五”昔法规划的要求,集中力量进行了全区“二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全区应普对象544万人,已普536万人,普及率98.5%,全面完成了“二五”法规划的各项任务。11月初,通过了省普法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同时,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围绕自身的各项业务工作,切实搞好法制宣传报道工作,其中国家级报刊采稿31篇,省级47篇,地级229篇。(王大龙 冯明中)
【律师工作】 1995年全区律师工作继续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搞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6720件,比上年增长96.6%,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880万元。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12处,比上年增长79处。律师收费达220万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为全区律师工作的最高水平。(王大龙 冯明中)
【公证工作】 1995年公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4290件,是上年办证总件数的4.5倍;公证业务收费119.25万元,是上年的7.3倍;避免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是上年的3.5倍。年底,地区司法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王大龙 冯明中)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995年全区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以防矛盾激化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年基层司法部门共担任法律顾问4721个,比上年增长57%;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3175件。办见证35000件。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2500件,调解事达98%,调成率达96%。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920起,防止非正常死亡200多人。(王大龙 冯明中)
【法学教育工作】 1995年,地区政法干校招收大中专学生515人;律师函授招生248人;培训干警103人;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640人,保证了法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王大龙 冯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