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政法工作概况】 1995年,全区政法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维护治安,保持稳定,一手抓政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努力搞好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保障和促进了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一、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在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和重点控制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建了县、市武警中队防暴小分队,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取缔“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专项斗争,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整顿和依法管理,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蔓延发展的势头。二、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治乱点”为主攻方向,有节奏、不间断地开展了春季、秋季、冬季三次严打斗争和打击车匪路霸、打击制毒贩毒、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查禁卖淫嫖娼、打击盗窃农机具、打击盗窃通讯设备、打击盗窃自行车等七次专项斗争,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秩序。三、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集中精力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犯罪案件;狠抓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打击处理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严重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四、大力加强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等爆炸危险品的管理和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堵塞犯罪空隙;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意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卫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方针的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经济、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推动和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圆满完成了“二五”普法任务,积极做好了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五,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对地、县两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异地交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不断强化纪律思想作风整顿,认真贯彻“三条禁令”。公安机关开展了“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要对法律负责”等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了”四个一”工程建设;检察机关集中进行了纪律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法院系通开展了“三观一形象”大讨论;全区政法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广泛深入地开展广学雷锋,争当人民好卫士,争当优秀政法工作者”活动,公安系统及时开展了向济南交警学习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张卫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995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运用打击、防范、教育、改造、管理、建设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了全区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建立健全重大治安案事件的通报、查究制度。地区综治委对各县、市及地区“二十大系统”下达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明确党政一把手对综合治理负总责,全区各县、市共对35个工作落后、出现严重治安问题的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对18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有效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继续开展整治农村治安工作。全区共抽调政法干警和党政干部7452人,组成876个工作队,对2090个村委进行了第二、第三批重点治理,严厉打击了危害农村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改变了重点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保证了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在农村的落实。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区各县、市在建立健全乡镇综合治理机构、集中教育整顿乡镇治安联防队和调整充实村治保会、民调会等组织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双创”活动,积极推行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机制,在农村常年组织群众义务打更巡逻,实行院户联防,形成县、乡、村、组四级防范网络;在城市城镇坚持实行巡警制,继续推行楼院封闭式管理,注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控制和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对刑事释放人员与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对轻微违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全区共举办轻微违法人员法制学习班527期,参加学习人员17640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精心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百日宣传活动。各县、市组织了多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试,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条街和游行宣传活动,地区综治委成功地举办了“大厦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电视大赛,有效地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意识。(张卫东)
【全区政法工作会议】 1995年3月10日至11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地委书记刘心铭、行署专员马万令、地委副书记陈振江、地委政法委书记傅全华等党、政、军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公、检、法、司四长,地委政法委委员、地区综治委委员和地直政法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1994年的工作,表彰了1994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下达了199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提出了1995年全区政法工作的七项任务:一是坚持不懈地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三是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严肃执法,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统一;五是积极稳妥地搞好政法工作改革,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六是大力加强政法战线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七是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张卫东)
【全区维护稳定工作会议】 1995年8月22日至23日,全区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召开。地委书记刘心铭、副书记陈振江、政法委书记傅全华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地委政法委委员、地直肓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公安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全区稳定工作的形势,根据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强调下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二是继续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三是进一步强化严打斗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四是搞好对宗教活动的整顿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六是认真做好“世妇会”及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在全区范围内不发生影响大局的问题。(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