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概况】 1995年,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逐级上访制度,始终把严格控制和正确处理群众越级集体上访作为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保持全区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妥善处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完成了省下达的信访工作六项责任目标中的五项目标,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扬。全区群众个人赴京上访53起,69次,83人,位居全省第七位。其中目标考核数39起,48次,58人,低于省下达的考核目标。群众个人赴省上访102起,110次,160人,重访率为7.3%,越级率为57.3%,居全省第五位。全区人民群众向省投信1266案,1583件,重信率为20%(在省下达的考核目标30%之内),与上年同期相比,案数下降15.7%,件数下降19.5%,居全省第16位。其中,地区受理群众来访530起,540次,858人,重访率为5.3%;受理群众来信1010案,1445件,重信率为30.1%,与上年同期相比,案数下降3.6%,件数下降19.5%,重信率下降11.5%。西平县、正阳县、遂平县、汝南县、驻马店市圆满完成了信访工作六项责任目标。
二、严格控制和处理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大多数集体上访控制在地区以内。全区群众赴京集体上访1批,未超过省下达的责任目标。赴省集体上访13批582人,超出控制指标3批。赴地集体上访269批,12789人,其中越级集体上访占批数的4.8%,人数的4%。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得力措施,集体上访基本上稳定在基层,未形成恶性信访事件。
三、中央和省立案11起,结案10起,结案事90.9%。地区要结果的案件70起,已结案64起,年终结案率为91.4%。省委、省政府交办的20名信坊老户经过地、县两级认真复查复议,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稳定率占90%。
四、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了一批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32条,被采用8条;向地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45条,地委、行署领导批阅17条,有关部门采用10条。为领导指导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了参考依据。
全区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解决不力,或在执行农村政策问题上存在着有禁不止、执纪不严的现象,造成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如确山县、平舆县由于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执行不坚决,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文件加重了农民负担,引起一些乡、村层层加码,造成两县群众在夏、秋两季赴地大批量集体上访,影响了全区的稳定。二是基层信访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县、乡基层信访工作薄弱,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在县、乡两级得到处理,对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排查不细,信息不灵,解决不力。三是在推行逐级上访工作中,有些县、市对群众出具的《群众来访处理意见书》亲自复查的少,发回复查的多,使查结的信访案件难以保证质量。四是有的县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查结不及时,造成群众越级投信或由信变访。(李天禄)
【地委、行署制定《关于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暂行规定》】 1995年6月26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和正确处理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若干规定》和省信访局关于试行信访工作追究责任制度的意见》,地委、行署制定了《关于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暂行规定》,对集体上访量较大,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直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责任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谈话。由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与发生问题的县、市或主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限期解决问题。二是通报批评。由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问题的县、市和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受到通报批坪的县、市和单位,当年不得评先受奖,其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准晋级、晋职。三是纪律处分。由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是地委、行署把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必将促使命区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新水平。(李天禄)
【人民群众集体上访上升的原因】 自1993年以来,全区人民群众集体上访呈大幅度上升趋势。以赴地集体上访为例,1993年群众到地区集体上访115批2674人,1994年126批4496人,1995年则为269批12789人。上访人员主要是农民,也有工人、干部、市民、退伍军人、学生及受过各种处理的人员。引起农民大批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负担过重和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少数地方党政领导部门不顾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一些基层业务部门搞所谓“有偿服务”,对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主要表现:一是有的地方农民子弟当兵要收盖章费,生孩子要收准生证费,建房要收放线费、限期建房押金,结婚要收对联费、鞭炮费、坐车费;学生上学学校要收升级费、留级费、高价费、勤工俭学费。二是有些乡、村以收提留为名开个条子就向农民要钱。三是搞强行服务,高价向农民强制推销劣质种籽。化肥、农药、生活用品和结婚用品。四是征收农林特产税不按农户实际种植情况,而是按人头和地亩平均摊派。五是乱集资,发展乡、村经济、办企业、修路、办电等公益事业不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而是强行向老百姓摊派。另外,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这也是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王长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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