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概况】 1995年全区共有重点贫困县5个,其中国家扶持的贫困县有新蔡、上蔡、平舆、确山4县,省扶持的贫困县为泌阳县。全年共投放扶贫资金6985万元。其中新蔡县1767万元、平舆县1373万元、上蔡县1483万元、确山县939万元、泌阳县1413万元。扶贫资金投入种植业1625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的20.3%;投入养殖业1920万元,占27.5%;投入加工业2860万元,占41%;投入基础设施建设580万元,占8.2%;扶贫资金的注入,增强了贫困县的经济活力。1995年,5个重点贫困县工业总产值达91.6亿元,比上年增长40.9%;农业总产值63.8亿元,比上年增长49.8%;财政收入2.44亿元,比上年增长22%;农民人均纯收入978元,比上年增加345元,贫困户由1994年底的23.1万户,99.3万人减少到16.5万户,69.3万人。(臧群鼎)
【扶贫攻坚工作决定】 1995年,为组织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进一步加快区内脱贫致富步伐,地委、行署驻发[1995]21号文件作出了“关于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地区扶贫攻坚的总体思路,即:坚持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稳定”(稳定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使贫困户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为目标,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加强基础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利用优势资源,开发支柱产业,走公司(工厂)加农户、科工农贸一体化、产供加销一条龙的扶贫开发路子,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制定了扶贫攻坚的基本途径和措施。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立足优势资源,加速开发支柱产业;三是努力抓好“富民工程”;四是强化科技扶贫,提高劳动者素质;五是坚持富民富县两手抓,促进县城经济全面发展;六是强化开放意识、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七是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强调了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一是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切实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的建设;三是对扶贫开发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扶贫开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五是大力组织对口扶贫,形成全社会支持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臧群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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