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工作
【1995年物价水平和特点】 1995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8.9%。物价上涨的特点:一是商品零售价格普遍上升。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表上看,十四大类商品零售价格除首饰类下降0.1%,其余均有所上升,其中食品类上升幅度较大,是影响总指数上升的重要因素。二是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较高。当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9%,其中占居民消费项目总构成10%左右的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2%,占总构成40%以上的食品类价格上涨23.3%。三是农村市场物价涨幅高于城市。当年全区农村商品价格上年上涨18.1%,平均高出城市4.5个百分点。四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全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上涨26.2%,其中饲料、化肥、农药及农药械、农机具、大牲畜分别上涨61%、34.2%、14.8%、29.1%、23.9%。全年农资价格呈季节性波动。五是从全年价格走势来看,价格涨幅是前高后低,逐日回落。(李刚)
【加强价格宏现调控】 1995年初,全区物价同全省一样,在高价位上运行,形势比较严峻,成为社会热点。对此,全区各级物价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物价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价格宏观调控。一,按照省政府下达的15%的物价控制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其二、严格执行价格监审办法,对粮、油、肉蛋菜、学杂费。医疗费等20类30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实行提价备察、提价申报、差率控制、最高限价等管理办法。三、严格执行价格纪律,从严控制新的调价项日出台。四、加强对市场物价形势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全年多次为上级部门提供市场物价情况反映和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五、按照省政府要求,事先在驻马店市顺利实施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8至12月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1万元,有效地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平抑物价的能力。(李 刚)
【价格调整】 1995年,在确保物价控制目标不突破15%的前提下,本着疏导突出的价格矛盾,缓解企业困难的原则。在确保国家、省关于化肥、棉花等调价项目在全区顺利出台外,地区物价局根据区内实际适时地先后调整了小火电、小水电、小化肥,供热和搬运力资价格。对缓解价格矛盾,促进区内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薛予涛)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1995年,全区收费管理工作继续把治理乱收费当作重点来抓,本着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管理手段的原则,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中央、省、地公布取消乱收费项目的落实,严厉查处一些系统和单位的前清后乱的现象。全区共查出乱收费行为494起,乱收费金额379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03.63万元,其中,收缴财政83.57万元,退还用户116.6万元。二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顿治理。首先,整顿了公路乱收费。从严把建站申报关,维护收费政策的严肃性,并对某些收费站的无证上岗,无证收费等管理混乱现象进行整顿,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公路收费行为。其次,对各种邮电附加费和公用电话收费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检查整顿,在全区范围内停止了邮电附加项目和公用电话的超标准收费。三是继续实行和完善《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中小学生交费明白卡》、个体户、私营企业《交费明白卡》和医院《病人交费明白卡》的“两证三卡”制度,并开展了1995年《收费许可证》审验和换证工作。全区共审验有收费行为的系统48个,单位5335个,收费项目1072个,收费标准11459个,审验金额约4亿元。全区共换发《收费许可证》正本3344份,副本4541份,《执收公务证》8529份。通过年审换证,进一步澄清了收费现状,巩固了治乱成果。按照省局要求,从1995年11月开始,在全区开展了对凡有收费行为的经营性单位颁发《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工作,规范了经营性单位的收费行为。(刘祥生 崔祥亭 王建坡)
【价格信息及咨询评估】 1995年,全区价格信息工作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扩大价格信息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了工作领域。全年认真开展市场物价情况通报和形势分析预测工作。全年共发行1500余份《驻马店价格信息》,发行面基本覆盖了全区各类企业,起到了引导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的作用。全区各级物价部门还坚持做好物价业务统汁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了上级规定的物价月报、季报和年报任务。同时,积极开展价格咨询、价格评估工作。各级价格事务所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开展赃物估价,物品抵押、拍卖的评估作价工作,为企业解决了大量的价格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岳岩 陈万洲)
【房地产价格管理】 1995年,全区在房地产价格管理上主要是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与审批,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并通过审批出售商品房价格,制止了向商品房乱摊派、乱收费行为,从而有效地规范了全区商品房价格交易行为。二是从制定综合地价和基准地价入手,加强土地价格的管理,规范了全区土地价格的评估和买卖行为。三是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下部分县、市直管公房和经营性用房的租金标准。四是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制定了全区公房出售价格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推动了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吕彦军)
【物价监督检查】 1995年全区各级物价监督检查机构配合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开展了市场物价检查,行政事业收费检查,以及粮食、电业和邮电等行业的价格检查。全区查出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230起,违价金额1592.13万元,实行经济制裁金额849.1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80.83万元,收缴财668.30万元,使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对稳定全区市场物价,安定人心起到了积极作用。(荀德华)
【价格成本监测】 1995年,全区各级价格成本监测机构认真做好了上级布置的15项农产品、9项工业品成品资料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了定(调)价前的成本预审工作,先后对驻马店市、上蔡、平舆、汝南、正阳、确山县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成本,确山、正阳县磷肥销售成本,上蔡、西平、遂平、正阳化肥厂的碳铵销售成本进行了预审,为价格的合理调整提供了可靠、详实的依据。为贯彻《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饮食、娱乐业的等级评定工作。截止年底,全区第一批共验收400多家酒店、舞厅。定级后的酒店、舞厅秩序明显好转,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赵 戈)
【1995年物价变动的主要特点】 1. 商品零售价格全面上涨。据统计,十四大类商品零售价格除首饰下降0.1%,其余全部上涨,特别是食品类中,粮食上涨42.9%,油脂上涨18.8%,肉禽蛋上涨22%,水产品上涨20.7%,鲜菜上涨24%,对零售物价总水平的上升影响较大。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过大。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9%,其中居民消费项目总构成10%左右的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26.2%和占总构成40%以上的食品类价格上涨23.3%,不但波及到了其它类指数的大幅度上扬,而且对总指数的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3.市场物价涨幅农村高于城市。1995年。全区农村商品零售价格较上年上涨18.1%,高出城市4.5个百分点,其中确山上涨16.6%,上蔡19%、汝南上涨17.1%、正阳19.6%。4.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仍然偏高。1995年全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上涨26.2%,其中饲料、化肥、农药及农药械、农机具、大牲畜分别上涨61%、34.2%、14.8%、29.1%、23.9%,农资价格居高不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供求关系及农业投入的增长,但同时也说明了生产成本和农资市场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综上所述,1995年全区市场物价变化的突出特点是城乡旧场物价全面上涨,消费市场物价涨幅大,农资价格居高不下且显季节性波动曲线,从分月资料看,是前高后低其涨幅逐月回落。(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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