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概况】 2021 年,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2336件,标的额21.6 亿元,办结案件 1810 件,占77.5%,调解案件1124 件, 调解率62%,实现零投诉、零上访、零不履行。其中:金融案件797 件,占34%,标的额15.98 亿元,占总标的额74%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案件1132 件,占48%,标的额0.43 亿元,占总标的额2% ;其他案件407 件,占18%,标的额5.19 亿元,占总标的额24%。案件类型涵盖工程建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经济社会生活多个领域。 ( 卢一杰)
【仲裁案件质量管控】 2021 年,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突出案件质量管控,提升仲裁公信力。印发《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业务手册》《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办案指引》《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裁决核阅制度》《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考核办法》等相关案件质量提升规章制度,仲裁工作人员在办案中有章可循、有样可学。加强对仲裁程序监管。坚持把办理案件与防范风险结合起来,全程对案件流程严格把关,实行立案、庭审、审核分离制度,在庭前准备、组庭、开庭、文书报审、延期、庭外和解、文书核阅、案卷归档等各个关口实行精细化管理,公开案件权力运行流程,有效分散办案权力、实现相互制约和案件流程监管。完善仲裁裁决核阅制度,成立核阅小组,由秘书长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负责裁决书核阅。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成立18 人仲裁案件研究组,成员涵盖各行各业专家,为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智力支持。强化独任和首席仲裁员责任制度,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回避制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落实仲裁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仲裁员奖惩、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领导和部分员额法官,部分仲裁员共同研究探索仲裁案件办理中易出现的各类问题,总结经验、研究解决的办法,推进仲裁案件办理质量提高。 (卢一杰)
【仲裁业务拓展】 2021 年,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积极拓展仲裁业务,全方位提供仲裁服务。为加强服务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工作,组织制定《仲裁委服务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选定部分具有金融案件审理经验的优秀仲裁员,研究针对这次集中清收工作的案件收费标准,完成农商银行批量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6 件,标的额8.2 亿元,占全年标的额37.9%。积极拓展仲裁业务发展渠道,主动加强与商业协会沟通,同豫南总商会、平舆商会商讨合作意向。将仲裁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主动把仲裁服务延伸到矛盾易发多发的商品房买卖、交通事故赔偿、金融产品合同纠纷等领域,拓展仲裁业务范围,扩展案源,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发挥仲裁化解纠纷中的独特作用。( 卢一杰)
【仲裁队伍建设】 2021 年,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加强仲裁员和仲裁办案秘书两支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充分考虑仲裁工作社会性、专业性以及与市场主体联系的广泛性,严格依据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市司法局审定,选聘具有政治素养高、专业知识强、办案经验丰富、为人公道正派且热爱仲裁事业的新一届仲裁员队伍115 名,其中律师类83 名、法学类7 名、经济类3 名、建设工程类4 名、知识产权类4 名,外地市仲裁机构推荐仲裁员14 名;本科学历95 名,占81.8%,硕士学位10 名,占8.6%,博士1 名,占0.86%,专科学历10 名,占8.6%。采取送出培训、邀请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内部定期培训的方式,全年组织仲裁秘书培训4 次,重点培育仲裁队伍的职业道德品格,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全方位提升仲裁工作水平。 ( 卢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