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概况】 全年共制定2 部地方性法规,听取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 个,开展执法检查2 项,组织专题询问1 次、专题调研7 项,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 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 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郭 爽)
【地方立法工作】 注重开门立法,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到审议、论证,全过程彰显人民民主,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39 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建议600 余条,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制定《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郭 爽)
【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的高规格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获批12 个事业编制,成立立法联系点服务中心,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修订《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为全面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制度保障。2021年7 月,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河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国家立法同河南人民、驻马店人民之间的桥梁。通过加强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联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6 部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共收集意见建议232 条,反馈上报79 条。(郭 爽)
【备案审查工作】 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立第三方审查制度,委托部分立法专家和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对2021 年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30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积极推进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乡镇已全部完成平台注册和审核,实现平台下延全覆盖。 (郭 爽)
【监督工作】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连续3 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对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民族企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汇聚各方力量,助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把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打出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的监督“组合拳”。召开人大代表和企业家、基层群众等社会各阶层座谈会21 次,问题交办会2 次,实地调研16 次,查看企业项目102 个,暗访服务大厅26 个,抽查行政部门225 个,查找出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04 项。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连续两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监督,听取审议关于《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实地查看废弃矿山山体破损和部分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审议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建立完善林长制、河长制、山长制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的运行机制,努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林长制改革经验。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扎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开展“四美乡村”建设专题调研,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聚焦社会民生热点强化监督。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民心工程加快实施。听取审议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听取审议动物防疫“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确保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对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促进体育强市和健康驻马店建设。对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8 件次,重点督办信访案件12 件。强化预决算监督。注重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支持和促进政府有力有效落实国家财政政策,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持续加强部门预算监督,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对市公安局等6 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听取审议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对2020 年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调研,督促有关单位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有效发挥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效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二期建设,实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网络横向联通,实时监督财政预算、社保、审计、税收征管等多方面的综合信息,推动联网监督更加准确、科学、高效。 (郭 爽)
【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 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作出批准2020 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推动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投入,严格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作出批准2021 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 人次,组织20 人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提升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郭 爽)
【议案建议办理】 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把制定嵖岈山风景区保护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纳入立法计划或规划。建立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等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座谈会和专题视察、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形成主办主动、领办领衔、督办到位的工作格局,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所提7 件议案、259 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郭 爽)
【制定《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紧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提质发展,制定《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 年6 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起草工作。7 月22日,举行《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仪式。12 月29 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2021 年4 月8 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了修改意见,省立法专家组对条例草案修改稿逐条进行论证。2021 年4 月23 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条例制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上同意条例。2021 年4 月29 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1 年5 月28 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条例自2021 年8 月1 日起施行。(郭 爽)
【制定《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驻马店成为让企业放心、安心、舒心的投资高地和发展热土。2020 年12 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起草工作。2021 年6 月29 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一审。10 月8 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了修改意见,省立法专家组对条例草案修改稿逐条进行论证。10 月22 日,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11 月1 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条例制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上同意条例。2021 年11 月27 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自2022 年3 月1 日起施行。这是继2021 年1 月1日《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施行后,河南省第一个制定颁布此类条例的地级市。该《条例》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驻马店市实际而制定,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着力破解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贯彻社会共治理念,突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运用立法手段,引领推动驻马店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郭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