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体 育
第一节 群众体育
旧社会确山的群众体育大多属于武术活动,清末民初不少村庄设有练武场,习刀、枪、剑、棍、拳法以健身、护体、御敌。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亦十分重视发展中国传统武术。1954年在县体委支持下,老拳师刘清昆在业余时间向青年人传授乐山道人创造的《乐山棍》、《乐山拳》等套路。1955年老拳师郑心清从平舆迁回确山,组建武术队,传播武术,培训队员10多名。1974年县体委聘请老武术教练郑心清任业余武术教练,创办业余武术训练班。每期招收青年20-30名,最多的达100多名。学习3个月到半年,传授各种拳术、刀枪术、棍棒术等。是年秋,驻马店地区举行第一届运动会,设有武术项目,确山有10名队员参加表演,其中郑富庭被选入地区代表赴省参加比赛。1977年,体委派王新社参加驻马店开办的武术训练班学习。是年,朱古洞乡王岗村武当拳师张恩保向本村青年和外地来访的武术爱好者传授武当拳术。1978年,确山武术代表队参加驻马店第三届运动会。会后,体委派王新社到林县武术班学习深造。同年,任店乡拳师张家太在乡兴办武术学习班,学员20余人。1982年老拳师郑心清代表确山赴洛阳参加老年运动会,会上表演了“太极拳”、“青锋剑”,受到好评。1984年5月,老拳师郑心清、张家太去信阳参加河南省武术录像。6月王新社、郑心清、郑庭富代表驻马店地区参加河南省传统武术运动。1984年秋,体委派唐俊明、陈庆龙、陈大红去省学习“新气功”和“陈氏太极拳”,回县后举办多次学习班,每次参加学习的都有100余人。向城关机关、厂矿干部、职工、市民传授技艺。在此影响下,城关干部、职工、男女老少,从早晨五点钟开始,广场里、山坡上、树林中三五人一群,几十人一片,练气功、练拳术、练“八段锦”、练“鹤翔桩”、耍刀、舞剑的蔚然成习。会的主动教,不会的要求学,学会的自己练,一个群众性的练武强身运动蓬勃兴起。
民国23年于县立师范,建设起第一个篮球场,向学生讲授篮球技艺。新中国建立后的50年代,篮球运动有所发展。1953年以后,县城各机关单位相继成立篮球队,如党群、人委、粮食局、金融、财贸、电业、文教以及城关镇、火车站、民警中队等都组织有篮球队,县体委经常举办篮球比赛,并选拔优秀队员,成立确山县篮球联队。进行业余训练,不断同驻军及外县球队进行友谊比赛。
1958年县体委组建确山男女篮球、排球专业队。队员集中吃住、集中训练,并先后到漯河、许昌、周口、郑州、开封、新乡、信阳以及武汉等地进行比赛、学习,比赛中曾不断获胜,成为当时豫南地区一支颇有名气的篮球劲旅。是年,参加潢川协作区球类竞赛,荣获男女篮球双冠军。后来在信阳专区的各种形式的比赛中,多次获胜,常居各县球队之首。
1959年秋,确山县男女球队以信阳专区冠军的身份,受省体委委托,在确山举办全省乙级男女篮球赛。男队以多一分的成绩,战胜省体委重点队(禹县男篮队),夺取冠军,女队获得第三名。吕朝阳、崔光武、刘好正、许国顺被授予三级篮球运动员。确山男女篮球专业队,从建队至1965年,在信阳专区历次比赛中,常胜不败。这个时期是确山篮球运动的兴旺时期。1966“文化大革命”兴起,确山的篮球运动长期处于自流状态。1978年后,随着县体委的恢复,群众性球类运动又日趋活跃。从1980年开始,县体委每年在“五一节”和“国庆节”举行全县范围的篮球比赛活动。1984年又成立了县业余篮球队进行业余训练。为振兴确山球类运动而积极努力。
乒乓球运动,确山城乡于60年代出现高潮。当时全县机关、团体、学校都成立有乒乓球队,工余假日,都有爱好者练球或者相互比赛。80年代,县体委每年主持县城乒乓球比赛,以交流球艺,选拔人才。
第二节 学校体育
清末确山朗陵高等小学堂成立后,把体操课作为学校科目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师范传习所专设体育科,培训小学堂体育教员。光绪三十一年,朗陵高等小学堂辟建体育场,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
民国初期,由于学校数量不断增加,体育教员较缺,只有城镇学校开设体育课,而学校行政又把体育课当成课程中的“小三门”(体音美),体育课被当成课间休息。1940年以后,县立师范和城关中小学大多有操场、篮球、跳高、跳远等场地设备。课外活动普遍组织有各种体育活动。民国35年,县立初中一学期就举行篮球、排球、爬山、赛跑、跳远、跳高、踢毽子等9项体育活动周。
1950年1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健康第一”的指示,确山中小学把开展体育活动作为学校主要工作之一,调整了学生的作息时间,适当减少上课节数,增加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开设早操和课间操。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成立了球类、田径、体操等各种体育代表队,开展校内校际各种单项小型比赛。1954年8月,文教科为推广第一套少年广播体操,举办各乡镇小学校体育教师训练班,参加30余人。1956年正式推广“劳卫制”少年级一级、二级锻炼标准,全县各学校全面推广普及。
1958年至1959年,学校出现以干代学的倾向,体育课多被劳动所代替。1960年至1962年,因三年自然灾害,运动场多被垦作种粮种菜之用,一度影响了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1963年全县中小学的活动又恢复正常,一般学校都恢复了“一操两课”活动,城镇中小学每年两次运动会,每年一次全县性的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十年动乱期间,党的教育方针被歪曲,广大体育工作者受迫害,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被破坏,体育课曾一度停开。
“文化大革命”后,学校体育工作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县城乡中小学及部分乡镇重点学校,先后成立了体育卫生委员会或体育卫生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校长、若干名教师、学生组成,专抓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定体育活动计划,定期检查,评优表优。县城中小学都能上好“三操、两课”(早操、课间操、眼睛保健操;体育课、课外活动),农村中小学上好“两操、两课”或“一操、两课”。
从1980年开始,县城中小学和规模较大的农村中小学每年春秋都坚持举办运动会,县教体局每年举行一次全县中小学运动会。部分中学组织有篮球队、乒乓球队、排球队、田径队、武术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组合。部分学校还举行过冬季长跑、爬山、跳绳、踢毽子、拔河等单项小型比赛。
1982年9月,县文教局和县体委共同举办了中小学体育教师训练班,短期培训体育教师300人,推广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第六套广播体操,全县中小学大抓了体育达标锻炼。1984年经考核,城关实验小学达标率达85%,获省和县体育活动先进单位奖。新安店中学达标率到90%,获省体育锻炼先进单位奖。
1978年至1980年,全县中小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经验收,全县小学生达标人数为5119人,中学生达标人数8010人。中小学生的体质普遍有所增强,各项体育技艺大多得到提高。
第三节 体育设施
民国17年,在县城城隍庙东(今县第一高中东院)设公共体育场。民国23年,公共体育场设在东关外火车站西。民国32年,又在县东门北(今县委院)设一广场,场内筑有10米宽5米高的检阅台,作为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
1956年县购地建运动场一处(今县委处),1959年,建乒乓球室3间,象棋室两间,灯光球场一座,并有单双杠、跳高、跳远等设施。1965年又扩建乒乓球室6间,体育活动室6间,购置一批标准乒乓球台设备。1979年又在确山南山新辟体育场23000平方米。投资15万元,盖两层楼一座,修水泥球场及田径运动场两处,并购置多种小型体育器械。1985年全县体育事业费每年增加到8000元。
随着教育经费的增加,学校体育设备逐渐完备。1985年全县294所中小学,都建有体育活动场地,全县有40多副新式标准篮球架,城关和乡镇重点中小学都有山羊、垫子、单双杠及各种小件体育器械。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了比较完备的物质条件。
第四节 体育竞赛
民国22(年1933年)春,在驻马店私立育英中学举行全县运动会,进行球类和田径比赛。民国24年秋,参加在汝南举行的第八行政区运动会,汤桂芳获女子100米、200米、400米三项冠军。朱桂英、冯玉香、申士斌、汤桂英等人组成女子篮球队参加比赛。同年,河南省在汝南举行5地区联合运动会,确山派代表队参加。教练兼运动员刘齐贤获5项冠军,并被选人区代表队参加全省运动会。这次运动会,确山代表队获锦旗一面和银杯、银盾各一支。民国27年5月,在东关大操场举行全县运动会,进行篮球、田径各项比赛。县师学生杨登海夺取万米长跑第一名。民国32年春,县政府于城关东大操场举行全县运动会,除进行球类、田径项目比赛外,还有刀、枪、剑、棍各种拳术、摔跤等国术比赛。国术教官任裁判,著名拳师张恩保出场表演拳术,引起全场观众热烈喝彩。民国35小学教员黄光甫曾以三铁(铁球、铁饼、标枪)项目,代表河南参加华北5省运动会。确山教育界称他为“三铁大王”。
1956年,信阳地区举行乒乓球赛。确山队员黎秉奇荣获男子单打第二名,熊林彩、刘洪飞、晏子超被授于三级运动员。1958年8月潢川协作区运动会,确山队员获乒乓球男女单打第一名,获女子50公里自行车赛第一名。1964年信阳地区举行马拉松赛,确山队员余润生获得冠军,后选人专区长跑代表队。1983年后,随着群众体育工作的广泛开展,县城关每年都举行青少年、老年冬季长跑比赛,还举行老人钓鱼、门球、乒乓球等体育比赛,推动了全县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向着更加广泛深入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