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 价
清代、民国时期,工农商品比价是在供求规律影响下自发形成。1912年当时小麦每公斤铜钱160文,猪肉每公斤500-600文。1922年,县遭风灾,秋粮减产,加之兵祸战乱,小麦每公斤240文,大米每公斤250文。1928年夏季大旱,秋收仅三成,小麦每公斤740文,杂粮630文。1930年,物价较为稳定。1932年市场疲软,物价下跌。1936年法币1元买小麦1斗。1937年春,法币1.5元买小麦1斗。1938年日军飞机轰炸县城后,粮价陡涨。1942年、1943年,小麦每公斤法币200元。1945年法币100元只能买2个鸡蛋。1946年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币值大跌。社会流传有“工资增加象蜗牛,物价上涨赛气球,大街走三道,物价跳三跳”的说法。1948年8月,以金元券代替法币,法币300万元兑金元券1元。1949年一二月份,物价一日数涨,金元券几乎成了废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平稳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及时建立了物价管理机构。1950年至1956年,国家采取抛售物资打击投机倒把,实行粮油棉统购统销及冻结物价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物价。部分物价1957年与1952年相比,每年平均下降5%以上。1958年市场商品虽出现供不应求局面,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平均仍下降1%左右。1959年到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国家计划商品200多种价格处于正常。为了回笼货币,一度对10种高档商品实行高价政策,出售高价糖、烟、酒、自行车等,一般高出平价3至8倍。其他商品集市贸易价格亦成数倍上涨。1个鸡蛋0.6元,1公斤胡萝卜1.6元。“文化大革命”中,物价基本稳定,每年物价平均上涨1%左右。在此期间,对部分主要商品如油料、油脂、肉类、鸡蛋等价格进行了上调。1972年芝麻收购价由每公斤0.66元调为0.84元;鸡蛋由每公斤1.36元调为1.44元。1973年,猪肉每公斤由1.56元调为1.74元。1979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粮、油、棉、猪、蛋、菜、水产等18种主要农产品价格,上升幅度为10-20%。80年代在提高烟、酒、糖价格时,大幅度降低化纤布的销价;对农产品逐步缩小统购和议购的价差。同时,合理调整其他商品的价格,改变过去一些价格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的不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