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 业
全县山丘面积辽阔,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适宜于发展林业。1949年前木材需求量少,交通运输不便,山林长期处于自然封闭状态。
1951年起,全县人民为开发森林资源,坚持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初步形成以马尾松为主的用柴林基地和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基地。35年来,所产木材除集体、个人生产和生活之需外,国家收购9450立方米。但是,由于林业政策长期不稳和生产指挥上的失误,导致林业发展缓慢,结构失调。山林纯林多,混交林少;幼林多,成林少;残次林多,立木蓄积量少;生产投资多,收益较少。
第一节 营林条件
一、宜林地
1983年全县总面积3232500亩,其中林业用地1290147亩,占总面积的39.91%。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577723亩,占宜林地面积的44.7%。林业用地按所有制分,国营占13.5%,集体占86.5%。平原四旁植树643万株,占地83544亩。全县森林复盖率占总面积的19.51%。
确山地处南北气流交绥地带,适生植物很多,尤其木本植物较为丰富。全县木本植物60余科,300多种。
二、树种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一、采种
1949年前,确山林木种籽的采集,多由农民自发按需采集。建国后,1951年至1954年,河南省林业局嵖岈山林场,连续四年在橡籽成熟期派人到县境石滚河、孤山冲、大李河、铜山沟等处收集橡籽5万多公斤,分配遂平、舞阳、泌阳、确山等县,签订公私营造林合同书,发动群众在荒山上点播造林。50年代的林木种籽主要贯彻自采自用的原则,发动群众采集一些马尾松、橡、楝、椿等树种。松树籽用于育苗,橡树籽用于点播造林。60年代,贯彻自采、自育、自造的营造方针。发动群众采种与外地调种相结合。这个时期的采种,主要是以生产队集体为单位进行。70年代的林木种籽工作,开始了自采、自育与调进调出相结合的办法,发动群众采种,除自用外,多余部分由县林业部门收购起来组织外调,支援缺种地区。80年代,采取有针对性的采种,将确山和外地所需要的树木种籽,如苗、条、根及接穗,采集起来进行调剂。同时进行了板栗、桃树、刺槐、杨树、柏树等良种选育活动。1981年至1986年,全县共收购刺槐籽7.5万公斤、马尾松籽4175公斤、橡籽166.2万公斤、黑松籽1300公斤、软枣籽1550公斤、棠梨籽217公斤。
二、育苗
民国7年(1918年),京汉铁路局在黄山坡建立铁路林场,同时办有苗圃场。雇用周围群众育苗,种植于铁路两侧和荒山。新中国成立后,确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于1949年利用黄山坡林场苗圃地和技术力量开始培育树苗。所产树苗主要供应铁路系统造林,多余部分支援周围群众种植。
1954年,国营薄山林场开始育苗。同时,群众亦有零星的育苗,其育苗方法都是采用种籽培育。1955年,全县育苗18亩。1956年育苗304亩,其中国营占85%;1957年育苗284亩,其中国营107亩,占37.7%。
社队育苗由60年代开始。1966年,全县育苗10200亩,其中国营304亩,2.98%,集体育苗占97%。60年代前期为育苗兴盛时期,国营林场、公社林场、大队林场、生产队集体,根据县、社分配的育苗任务,开展群众性育苗活动,培育出大批树苗,支援社队造林。70年代以后,全县每年育苗稳定在4000亩上下。
三、引进良种
悬铃木1905年引进,种植在黄山坡林场的西侧,现保存5株,最粗的胸径189厘米,高19.5米,单株材积10.136立方米。一般胸径178厘米,高18米,单株材积9.164立方米。
女贞1912年,美国医生白慈仁办南山教会医院时,从外地引进栽植数株,现保存在原医院旧址(城关镇中)一株,高12.2米,胸径31厘米。
杉木清咸丰年间,任店乡胡寨村拔贡胡绪祥,在云南某县任知县时引进,栽植在本庄南小河边约300多株,已砍伐数茬,次生林生长旺盛。
水杉1964年,黄山坡林场从鸡公山引进,种植在林场南河沟两侧,现保存310株,胸径47厘米,高约15.5米,单株材积0.957立方米。
柳杉1970年邮电部“五七”干校在任店公社下岗大队建校时引进,栽植在校内数十株。
池杉1964年,黄山坡林场从鸡公山引进,栽植在场流水沟两侧,生长旺盛,保存有数百株,最粗的胸径39厘米,高19.5米,单株材积0.536立方米。
毛竹1964年,县土产公司从湖南省安化县中底村引进1000株,定植城郊南泉寺,由于缺乏经验仅成活一株。1973年县林业局和土产公司二次从广西引进毛竹00株,成活21株。1974年,河南省农林科学院定点在乐山林场高峰林区进行毛竹试验,引进毛竹100株,成活94株。1975年林业局和土产公司又从广西引进毛竹800株,分别定植任店东曹庄、新安店的北陈庄、城郊的南泉寺、古城的马园和乐山林场等地,除古城和新安店的毛竹全毁外,其他均已成林,生长旺盛。
黑松1978年乐山林场从山东引种育苗,栽植一万亩,生长一般。
1965年起,从外地引进的树种还有湿地松、火炬松、雪松、马尾松、喜树、油橄榄、枫树、香柏、五针松、翠兰柏、花柏、龙柏、地柏、洒金柏、苏铁、重阳木、桉树、棕榈等稀有树种。同时还引进有豫北的山楂,淮南的茶叶等经济林种。这些树种在确山定植后,生长良好,并有一定效益。
四、绿化荒山
民国7年(1918年)由京汉铁路局拨款创办林场,在黄山坡购买山地五百顷,种植树木数百万株。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每年秋季号召采集树种,冬季开展植树前的整地,春季开展栽树,同时号召培育树苗。1952年秋,点播造林2000亩。1953年从新县购买松树苗20万株,分到瓦岗、石滚河、竹沟和城关栽种,当年成片造林5000亩;同年发动机关、学校在蒸馍山和二郎山分别栽柏树苗2000株,松树苗4000株。1955年,全县成片造林15444亩,其中国营造林占65%。1956年全县成片造林20023亩,其中国营造林9924亩,占49.6%
60年代的造林植树多是群众性的,以集体为主,国营林场造林有所减少。1966年全县造林62171亩,其中国营造林5242亩,占8.4%。1961年至1966年的6年中,是植树造林的兴盛期,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抓,建立健全了植树造林的机构和护林防火组织,公社有抓林业的副社长,并配有林业助理,山区公社建立林业工作站。县、社办林业学校,社队办林场248个,对植树造林一手抓造,一手抓护,提出“造上一片林,留下几个人,盖上几间房,办好一个场”的口号;县人民政府明文规定,投入林业生产的劳动力,应占总劳动力的3-5%。因而,造林工作速度快成效大。1967年到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植树造林基本上未见诸行动。
70年代中期,植树造林又走向稳步发展的轨道。80年代,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体制改革的精神,山区群众分得自留山,承包责任山,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战线涌现出大批先进人物,其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有桂金根、邱占科、张栓、王世龙、邢富昌、王国庆、魏德明、罗娃等人,1986年县授予其“林业功臣”称号。
五、基地建设
杉木林基地1975年,省确定确山县为杉木林基地县,提出一年准备,两年大干,三年大发展。1977年,县开始在任店九里岗抽槽整地试栽,万余名群众,奋战两个月,植杉树7000亩。1980年,从湖南桃江县购回杉木种万余斤,从信阳、新县购回杉木苗70万株,14个社(镇)全面铺开,投入劳力8万人,种植杉木树6万亩,至80年代,全县共建有杉木林20万亩。
核桃基地从1978年开始,由驻马店地区林业局和确山县林业局共同建立。是年秋从山西调回核桃树种12500公斤,分配蚁蜂、城郊、胡庙、石滚河、留庄各2200公斤,李新店公社1500公斤。1979年蚁蜂公社先育苗后栽植,在老庄大队集中栽植核桃树4100亩。是年又在城郊公社南泉、蚁蜂公社老庄进行以劣换优的核桃树嫁接。
油桐基地从1977年开始,连续在胡庙、竹沟、瓦岗、任店、新安店、城郊6个公社38个大队的190个生产队,种植油桐树4.5万亩。其中成片面积在千亩以上的油桐基地17个大队,面积1.7万多亩。1978年全县又点播油桐2.01万亩,其中较集中的有城郊800亩,胡庙1200亩,竹沟1000亩,瓦岗3000亩,新安店1000亩,石滚河1000亩,乐山林场800亩,种植较早的是国营乐山林场高峰林区。1966年从湖南买回种籽点播,三年后开始结果,每株产油桐籽20公斤。1981年,油桐基地承包到户管理。
板栗基地1984年7月,河南省计划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共同确定在确山建立板栗基地10万亩。是年,省林业厅拨扶持款5万元,又建立板栗基地1万亩。1984年至1985年,全县栽植新栗园43969亩,共栽板栗树苗87万株。
六、四旁植树
京汉铁路建成后,曾在县境铁路两旁栽树,但成活较少。县内群众在房前屋后栽植树木,则有传统习惯。
从1950年开始,人民政府在提出绿化荒山的同时,强调四旁植树。从1950年至1985年的36年中,年四旁植树在百万株以下的有8年,百万株以上的有5年,二百万株以上的有5年,三百万株以上的有9年,五百万株以上的有4年。
50年代四旁植树仅限于房前屋后,树种多以椿、杨、洋槐等树种为主。60年代开始以铁路、公路、公社到大队、大队到村庄的交通道路及河流两侧栽树。同时进行农田林网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提出“一路、一树、一沟”的标准。树种以杨树为主,占四旁植树数的98%以上,要求路边不少于两行树,树高3米以上,地径3厘米以上,要求一齐高、一线直、一种树”三个一样。1976年四旁植树1063.6万株,折合成林占地面积5084.4公顷。生长量为22336.17立方米,木材蓄积量10.5万立方米。县直机关和全民单位范围内植树44.3万株,公社机关植树295.1万株,平原社员房前屋后植树426.4万株,田间及沟路植树297.8万株。
第三节 果树栽培
1949年以前,果树栽培多为群众在房前屋后零星种植。以桃、板栗、枣、梨、杏、李、柿子、樱桃、银杏、石榴、沙果、胡桃、葡萄等树种栽得较多。比较集中的一是板栗,主要分布在芦庄、何大庙、陈冲、袁棚、猴庙、橡林、东张湾、西张湾、关沟、孤山冲等地;二是沙果,主要分布在新安店的胡寨、李新店的夏湾、任店的王班庄、瓦岗的铁佛寺等处;三是桃,主要分布在胡庙的夏庄、王庄,任店的连坡,新安店的槐树庙等地;四是梨,多是本地品种水梨,主要分布在城郊的中店,蚁蜂的老庄,这些比较集中、产量较大的果树多为地主占有。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除组织群众发展原有果树品种外,还积极引进一些优良果树品种。1963年冬至1964年春,驻确山县158部队首次在鸡山、芦庄,栽植梨树、苹果树300亩。城郊公社杨庄大队桐树园小队定植苹果园3亩,栽果树120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县林业部门利用每年春季嫁接时期培训嫁接技术员进行棠梨嫁接梨树。蚁蜂、胡庙、城郊、瓦岗等公社,以大队为单位组织嫁接专业队,不分队界把棠梨接成砀山梨,每年嫁接3-5万株。
1972年至1977年,是确山果树发展的盛期。县林业局和县土产公司合作抓此项工作。1973年,从山东泰安引进苹果苗15万株。品种有金帅、大国光、小国光、曙光、红星、红玉等品种。分配给城郊杨庄2.4万株,中店0.2万株,古城余庄1万株,竹沟鲍棚1万株,瓦岗常庄1万株,胡庙杨庄1.5万株,任店巩庄、前巩庄、陈门店、陈庄各1万株。石滚河新庄、新安店段庄、胡庙高庄及红旗林场定植3.9万株。
1975年,又从山东泰安引进苹果苗15万株,分别定植在竹沟公社的王岗、鲍棚西王楼各1万株;瓦岗公社的泽沟、关台各1万株;城郊公社的中店、杨庄、后楼各1.8万株;朱古洞公社的五道庙0.2万株,任店公社的前巩庄、张冲各1万株,刘店公社的独山0.1万株,胡庙公社的高庄0.1万株;蚁蜂公社的鲁湾、相林、庞阁等大队各0.4万株。
1972年至1976年的5年中,先后从山东等地共调进苹果苗76万株,栽植2.52万亩,至1983年已成活苹果树55万株。
在发展果树生产中,当时提出的口号:“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打苹果翻身仗”。为此,确山县每年都要召开一次或两次现场会、技术培训会。以会代训,组织去外地参观,壮大果树栽培技术力量。从1972年到1976年的5年中,县集中举办苹果技术培训班8次,受训人数1400人次。
第四节 森林保护
一、毁林状况
乱砍滥伐 1958年大办钢铁,八县(上蔡、平舆、汝南、正阳、新蔡、遂平、泌阳、确山)一镇(驻马店)两万多名钢铁大军在确山炼钢铁,进山见树就砍,使确山的林木遭到严重破坏。黄山坡东边的大小黄山,西边的土门山一带的成林被砍伐一空。“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领导班子瘫痪,山林树木无人管护,乱砍滥伐成风。除县内少数群众成帮结伙进山,任意砍伐森林拉走,汝南、平舆等县少数群众也私自进山偷砍偷运林木。
毁林开荒 1984年,全县山区开荒34.5万亩,占山区总面积的13.1%,占山地宜林面积的25.7%。1979年至1984年的6年中,开荒约占总开荒面积的60%。瓦岗公社叶老庄大队吴谢庄小队有耕地232亩,由于毁林和陡坡开荒,1980年至1985年被水冲沙压土地82亩,占耕地面积的35.3%。
山林火灾 以往烧山驱兽,加上牧童玩火烧山,山林火灾不断发生。新中国成立后,山林火灾虽有所减少,但仍时有发生。从有记载的1952年至1985年的34年中,除“文化大革命”的9年(1968-1976年)无记载外,共发生山林火灾167起,烧毁山林388606亩。其中1953年至1960年的8年中,共发生山林火灾90起,占火灾总数的67.2%;烧山284584亩,占总面积的64.5%。后经采取有效措施,山林火灾逐渐减少。
二、护林措施
(一)建立护林机构
1953年,人民政府开始在山区建立护林检查站,负责宣传护林法规,开展预防山火、制止滥伐等工作。1960年以来,每年秋季均临时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印发护林防火布告,责令山区健全护防组织,严防山火发生。1963年后,相继在任店、瓦岗、蚁蜂等地建立林业法庭,并在国营薄山林场、乐山林场建立公安派出所。他们对保护林木安全、处理林权纠纷、打击毁林烧山不法分子、促进林业生产发展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打击毁林
1982年11月,河南省广播电台、《河南日报》报道确山县竹沟公社的竹沟、河东等大队群众,进山哄抢山林、殴打护林员的消息后,驻马店行署派工作组深入确山山区调查,指示确山迅速刹住毁林歪风。县政府成立毁林案件办公室,各乡揭发毁林案件有92起,处理90起,其中依法处理17人,行政拘留39人,受党纪处分26人,受政纪处分23人;收回木料1690立方米,幼林枝柴6.5万公斤,受经济制栽的1388人,罚款64490元。1984年,薄山林场派出所受理毁林案件36起,侦破处理31起,行政拘留1人,收回木料4立方米,罚款1713.3元。
第五节 林木经营
1949年前,确山的山林面积约133万亩,其中铁路经营占3.8%,庙产、学田占27.7%,地主、富农占45%,中农占20%,无人管理的闲散荒地占3.5%。
一、私有山林
土地私有制时,按地契及传统习惯,山随地走,山林大部分掌握在地主、富农手中,只有极个别贫农占有少量山林。
1950年土地改革时,没收地主的山林及征收富农多余的山林,分给贫雇农,山林开始为个体农民所有。1953年到1956年,个体农民先后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山林同时按股入社,成为集体所有;有些靠近国营林场的山林划给国营林场。
1979年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山林实行“三定”(稳定山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1985年,先后给山区1140个村民组、25630户群众划分自留山56万亩,占宜林面积的41%;给3330户山区农民划分责任山20万亩。占宜林总面积的15%。同时,政府向农民颁发了自留山和责任山使用证。
二、庙产学田
清末,县内寺庙较多,所占山林,少由数十亩,多则上万亩。民国时期,寺庙虽遭毁坏,但其山林则由地方乡保管理。建国后,以庙产、学田占有的山林为基础,建立了国营林场。零星分布的山林在1957年以前为县政府掌管,山林收入归县财政。1958年以后、全部划归给所在公社掌管。一部分办成了社办林场,其余归大队或小队集体所有。
三、乡村林场
社队办林场始于1958年,最早办的是胡庙公社红旗林场和蚁蜂公社和尚庄林场;大队办林场最早的是留庄潘古洞大队林场,始办于1962年。社队办林场高潮时期是1963年至1966年,全县21个公社、227个大队除4个大队未办林场外,其余社、队都有自己的林场。在场人数最多时达6118人,经营林木21.8万亩。至1978年社队林场减少到166个,人员减少到1441人。进入80年代后,社队林场有的因管理不善撤销。有的归个人承包或多人承包。
四、国营林场
薄山林场位于确山县城西南,场部建在薄山水库大坝北侧,距县城19公里,是1954年利用水库库区建立的国营林场。1962年划归地区管理。经营水库流域面积内的山林,以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其他山地营造用材林,兼营水上保持林。
建场时,设计总面积为86036亩。1964年原国营黄山坡林场合并到薄山林场,全场总面积为101135.7亩。1985年底,共有职工干部159人,其中干部22人,合同工18人,固定工119人。有芦庄、元庙、大岭、肖沟、前岗五个水库涵养林区和黄山坡、土门两个用材林区及关沟茶场,共有16个护林点。全场有房屋800多间、拖拉机3台、汽车2部、发电机组1套、机动船2艘、柴油机2部。经营总面积为94100亩(水库大坝加高加宽后,水又淹没一部分),有林面积51438亩,覆盖率占58%,其中栎类林24069.4亩,松类林27269亩,总蓄积量为16万立方米,年平均生长量为8260立方米。
乐山林场位于县城西北部,场部在北泉寺,距县城8公里。林场范围内最高山为乐山,故名乐山林场。1957年林场开始在北泉寺组建,当时为国营薄山林场的一个分场。1958年12月,乐山分场和薄山林场分开,建立国营乐山林场。林场北与胡庙,东与朱古洞、城郊,南与瓦岗,西与蚁蜂等乡相接。场下设北泉、高峰、油坊沟、平顶山、拜台五个工区,另有9个护林点。经营面积95039亩,其中有林地36282.5亩(用材林36260亩,经济林22.5亩),覆盖率占38.8%,全场木材总蓄积为51458.88立方米。
1985年底,林场干部10人,职工129人,汽车两部,其他机械11台。
黄山坡林场1918年京汉铁路局创建,面积初为5万亩后减少为2万亩,人员最多时有32人。1953年前归郑州铁路局管辖。1954年经上级批准,将山林移交给确山。原铁路林场改为苗圃场,面积70余亩,房屋47间。1956年3月成立森林经营所。1958年更名为国营确山县黄山坡林场。1964年将该场并入地区薄山林场。
黄山坡园艺场位于黄山坡火车站西南两公里处。1963年建立,总面积1912亩,其中荒山地1200亩,农用耕地712亩。征用地价1.8万元(征用任店公社夏岗大队项冲、杨冲两个小队的荒山荒地),定植苹果98亩,沙果9亩,梨210亩,葡萄7亩,苗圃地50亩。1967年在果园两边山上栽植马尾松300亩。
1967年,园艺场以2万元,将山林、果树及房屋全部售与河南省商业厅“五七”干校,园艺场全部人员迁往城北马庄园艺场。1968年,商业厅“五七”干校撤离,连同所盖24间瓦房交还县林业局,恢复经营果木园艺。1979年园艺场移交给县农业局管理。
马庄园艺场位于县城北,紧靠马庄火车站。建场前此处原为部队借生产队耕地办的小农场。部队农场撤销,其土地由县林业局改建为林场。全场面积2180亩,分布在铁路东一块,铁路西两块,场部驻李湾村西。原计划定植用材林,后改植为果园,定植苹果400亩,梨400亩,桃30亩,白腊条500亩。1974年将铁路东的一块土地退还给生产队,园艺场保留土地1263亩。1979年园艺场移交县农业局管理,年产水果10万斤左右。1982年马庄园艺场撤销,职工、干部调往茶场、农场和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