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确山县在总人口中汉族最多,其次为回族,其他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极少数。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有4个民族,汉族32248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53%;回族149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46%;其他民族占0.01%。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有9个民族,汉族39676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58%;回族1629人,占总人口的0.4%;其他7个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0.02%。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12个民族,汉族58490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62%;回族2177人,占总人口的0.37%;其他民族有蒙古族4人、藏族1人、彝族1人、壮族10人,布依族1人,朝鲜族5人、满族18人、侗族1人、白族2人、土家族4人,共4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近0.01%。
第二节 年龄与性别构成
1953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为324000人,14岁以下的有110482人,占总人口的34.1%;65岁以上的有7462人,占人口总数的2.3%,老化指数为6.75。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为398426人,14岁以下的有165713人,占人口总数的41.59%;15岁至64岁的有222521人,占全县总数的55.85%;65岁以上的有10052人,占人口总数的2.56%,老化指数为6.13。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总计为587129人,14岁以下的215312人,占总人口的36.67%;15岁至64岁的有344035人,占人口的58.6%;65岁以上的有27782人(含年龄不详5人),占人口总数的4.73%。老年指数为12.9。1982年7月1日,县内9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75人,其中男16人,女59人,最大年龄97岁的有2人,男1人,女1人。
性别构成特征为男多于女、在总人口587129人中,男性为299696人,占总人口的51.04%;女性为287433人,占总人口48.96%。性别比例(以女性为100)为104.27。
第三节 文化构成
1949年前,确山县只有少数富裕人家的子弟入学读书,当时广大农民和城市贫民,经常难以糊口,很少有就学的机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大力发展生产和振兴教育,小学遍及农村,乡政府所在地设有初中或高中,教师队伍成倍增长,全县人口文化构成有着很大变化。在各类职业中,文化程度较高的多集中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和科研机构;文化程度较低的多分布于农、林、牧、渔部门及城镇的生产、运输单位。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大学毕业或肄业及在校生21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06%;高中程度2538人,占总人口的0.78%;初中程度14102人,占总人口的4.35%;小学文化程度78786人。占总人口的24.32%。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大学文化程度全县有43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11%;高中文化程度23905人,占总人口的6%;初中文化程度68250人,占总人口的17.13%;小学文化程度有108690人,占总人口的27.28%。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大学毕业、肄业或在校生有65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11%;高中程度的有35205人,占总人口的6%;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00697人,占总人口的17.15%;小学文化程度的有163140人,占总人口的27.79%;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有17583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9.94%。其中,男为.66309人,占总人口的11.29%;女为109527人,占18.65%。
第四节 行业构成
全县在业人口,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312174人,占人口总数的53.16%。其中,男性170005人,女性142169人,分布于三大部类的14个行业。
一、第一产业
确山农、林、牧、渔行业共283931人,占在业人口90.9%,绝大部分在业人口集中在农村,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282617人,占本行业总人数99.53%;林业1298人,占0.46%;牧业10人,渔业6人,所占比重甚小。各乡镇农、林、牧、渔业的人口所占在业人口比例,以城关为最少,两个村有菜农2173人,占全镇在业人口的.14.2%。其次,新安店占90%,任店占91.7%,杨店占93%以上,最多的是双河占96.8%。
二、第二产业
包括矿业、制造、建筑等5个行业共10447人(含普查业1人),占在业人口的3.4%。其中从事第二产业占在业人口不足1%的乡有瓦岗、朱古洞、留庄、普会寺、李新店、蚁蜂、顺山店、双河、竹沟、石滚河等,石滚河乡这方面在业人口仅数人。城镇的大小,以参加工业生产的人口多少为基本条件。工业生产人口占在业总数1-2%的有杨店、刘店、城郊、胡庙、古城等乡;新安店从事工业的499人,占在业人口的3.7%;任店1155人,占4.7%;城关6066人,占39.8%。
采伐及运输行业全县共1291人,占在业总人口的0.4%。其中,城关482人,刘店285人,新安店241人。其他乡镇则有数人数十人不等。
煤电及自来水行业共有246人,占在业总人口不足0.1%。其中,城关205人,占本行业人口的83.6%。其他多数乡有1人或数人,尚有7个乡空无1人。
制造行业共有7356人,占在业总人口的2.4%。其中,城关4989人占本行业人口67.8%。城郊288人,占3.9%;新安店256人,占3.48%;杨店252人,占3.43%;胡庙218人,占2.9%;古城206人,占2.8%。刘店169人,任店150人,留庄129人,均占2%左右。其他瓦岗、顺山店、李新店、朱古洞、蚁蜂、竹沟、普会寺、双河等地,尚不足百人。
建筑行业共有1553人,占在业人口的0.5%。其中以任店建筑业人口为最多共996人,占本行业人口的64.1%。其次城关有385人,占24.7%。其他留庄、朱古洞有10多人;古城、刘店、新安店、普会寺、竹沟、瓦岗、胡庙、蚁蜂仅有1人或数人。
三、第三产业
包括服务于生产的8个行业共17796人,占在业人口的5.7%。其中,从事第三产业占在业总人口比例,在3%以下的有城郊和朱古洞;占3÷4%的有留庄、刘店、住店、古城、竹沟、顺山店、李新店、普会寺、石滚河、双河等地;占4-7%的有胡庙、蚁蜂、瓦岗、杨店、新安店等地。以城关所占比重最大有7017人占46%。
交通邮电行业共有1822人,占在业人口0.6%。其中,城关1068人,占本行业人口58.6%;新安店172人,占9%;李新店74人,占4%;城郊65人,古城63人,各占3.5%;杨店40人,占2%。其他各乡仅有数人或一二十人。
商业及仓储行业共有4881人,占在业人口1.6%。其中,城关2600人,占本行业53.2%;留庄、胡庙、新安店、任店、刘店有150人至200人;竹沟、瓦岗、蚁蜂、杨店、古城有100至150人;其他从事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行业人口,均在100人以下,50人以上。
住宅、公用事业及服务业共有424人,占在业人口0.1%。其中,城关319人,占本行业人口75.2%;古城23人,占5.4%。除竹沟、双河两地外,其他乡镇均有1人或数人。
卫生体育和福利事业共有2047人,占在业人口0.7%。其中,城关478人,占本行业人口23.3%。胡庙122人,刘店117人,留庄111人,杨店112人,新安店107人,均占5%以上。其他乡数十人不等,占2-5%。
教育文化事业共有5574人,占在业1.8%。其中,城关880人,占本行业人口15.8%;任店409人,占7.3%;瓦岗361人,占6.47%;胡庙358人,占6.42%;刘店326人,城郊324人,均占5.8%;古城289人,占5.1%。其他乡各有一二百人,所占比例在2.5-5%之间。
科学研究服务事业共有72人,占在业人口万分之二。其中城关、留庄各24人,顺山店19人,胡庙4人,城郊1人。
金融保险事业共有364人,占在业人口0.1%。大多数集中在城关有156人,占本行业人口42.8%。其他乡镇少者数人多者十多人。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共有2420人,占在业人口0.7%。其中,大部分住于城关有1454人,占党政群机关人员总数的60%;其他乡镇最少36人,最多64人,占总数的1.5-2.5%左右。
其他行业共有192人,多集中于城关、新安店、胡庙等地,各有数十人。
第五节 职业构成
全部在业人员312174人(其中含不便分类的139人),分别从事于7类职业。
一、各类专业技术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9283人,占在业人口数的3%。其中,农业技术人员123人,占专业技术总人数的1.3%;工程技术人员216人,占2.3%;医药技术人员2316人,占24.9%;经济业务人员1875人,占20.4%;教学人员4466人,占48.1%,文化体育人员204人,占2.1%;法律工作人员68人,占0.7%;科研及科技管理人员15人,占0.02%。
二、党政群及企事业负责人
党政群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共2241人,占在业人口数的0.7%。其中,国家机构负责人员364人,占负责人员总数的16.2%;党群负责人员228人,占10.2%;乡镇街道负责人员152人,占6.8%;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1497人,占66.8%。
三、办事及有关人员
行政、邮电及有关办事人员共1949人,占在业人口0.6%。其中,行政办事人员1152人,占办事及有关人员总数的59.1%;政治、保卫人员473人,占24.2%;邮电人员163人,占8.4%;其他办事人员161人,占8.3%。
四、商业人员
商业工作人员共3120人,占在业人口的1%。其中,售货人员2504人,占商业购销总人数80.2%;采购供销人员290人,占9.3%;收购人员226人,占7.2%;其他商业人员100人,占3.3%。
五、服务人员
各种服务性人员共1974人,占在业人口0.6%。其中,馆堂服务员1231人,占服务人员总数62.3%;厨师炊事员635人,占32.2%;修理及其他人员108人,占5.5%。
六、农林牧渔劳动者
农林牧渔劳动者282279人,占在业人口90.4%,其中负责人员503人,占劳动者总数0.17%;农机操作850人,占0.3%;生产劳动者280926人,占99.53%。
七、生产与运输业
各业工人11189人,占在业人口3.5%。其中,采掘冶炼1166人,占各业工人总数10.4%;橡胶制塑217人,占1.9%;化学、纺织536人,占4.8%;缝纫368人,占3.3%;饮食833人,占7.5%;竹木草编521人,占4.7%;机具制作1235人,占11%;电气电子装修627人,占5.6%;建筑586人,占5.3%;运输2185人,占19.5%;其他生产工人2915人,占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