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投资
2000年底,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后,决定在原驻马店地区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简称技改处)的基础上,组建驻马店市投资公司,代表驻马店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作为驻马店市筹资、融资的平台,开展资本运作的载体。2001年3月驻马店市投资公司正式挂牌运营,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国有资本,由驻马店市政府全额持有。
第一节 融资投资
一、直接融资
2001年,驻马店市直接筹资1300万元。其中从农行西园支行借款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从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借款8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
2002年,驻马店市直接筹资3400万元。其中:从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借款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借款2400万元投给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2004年驻马店市完成国家开发银行评估授信工作,驻马店市热电厂城市供热项目已列入贷款计划5500万元。
2005年,驻马店市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合作,完成对驻马店市打捆贷款的评估论证工作,评估材料得到国家开发银行批复。驻马店市热电厂供热项目550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利用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880万元。共直接融资7380万元。
2006年,完成驻马店邦业水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卫生学校、驻马店第二中医院等单位,第二批打捆贷款的评估论证工作,评估材料得到国家开发银行批复。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贷款1.78亿元,资金到位13800万元。
2007年,直接融资3080万元。驻马店市“第二水厂”项目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27431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17800万元,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2880万元。累计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12162万元。为支持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加快黄淮学院发展的步伐,驻马店市将“黄淮学院一期工程”项目作为驻马店市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报的第三批政府信用额度贷款。项目总投资13123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00万元, 是年6月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期限14年。第一批贷款资金100万元,于7月28日到位,拨付资金59.14万元。同时申报的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迁建项目,总投资9975万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评审,同意贷款6400万元,期限12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在各县区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六个项目进行申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评审,通过2个,同意贷款3000万元。分别是:遂平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00万元;上蔡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00万元。
2008年,驻马店市将“黄淮学院一期工程”项目作为驻马店市向国家开发银行申报的第三批政府信用额度贷款。项目总投资13123万元,建设教学楼、图书楼及附属设施,建设规模10.6万平方米,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14年。同时申报的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迁建项目,总投资9975万元,新征土地、建设门诊楼、病房楼等,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400万元,期限12年。
落实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和中心城镇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会谈纪要》精神,驻马店市通过“市带县”模式对驻马店市辖县开展县域经济贷款工作。驻马店市在各县区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六个项目进行申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评审,通过2个,同意贷款3000万元。分别是遂平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建设12000平方米的病房大楼,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00万元和上蔡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门诊楼、病房楼,建设面积35000平方米,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00万元。
2009年直接融资3.48亿元。驻马店市重点上报的驻马店市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驻马店市中心人民医院和驻马店市区六条道路建设与中原道路排水三个项目,都已经通过评审,合同贷款资金5.2亿元,当年落实资金2.35亿元。驻马店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首期10栋,项目总投资1.3亿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是年到位资金5500万元,使用资金3441万元。中原道路排水等六条市政道路项目总投资4.28亿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10年,是年到位资金1.5亿元。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房大楼项目,总投资1.98亿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4亿元,贷款期限10年,是年到位资金3000万元。利用宽松货币政策,从中信银行借款4000万元。
2010年,为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驻马店市中心人民医院和驻马店市区中原道路排水等六条道路建设,提供合同贷款资金5.2亿元,落实资金1.1亿元。并从驻马店市商业银行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
2011年,为驻马店市区中原道路排水等六条道路建设争取贷款增加5000万元,累计贷款2.7亿元;为驻马店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累计贷款8000万元;为驻马店市中心人民医院提供合同贷款1.4亿元,到账资金3000万元。再从驻马店市商业银行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
2012年,驻马店市成功发行城投债13亿元。城投债券是一种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发展特点的资本市场融资方式。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筹集建设资金, 是年3月启动城投债券申报发行工作。11月8日,驻马店市城投债券获得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批准,并于11月27日成功发行。此次发行城投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驻马店市北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集聚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薄山水库引水及第三水厂建设工程项目。另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安置项目建设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1.5亿元。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分为练江河北岸和南岸两部分,两地块总面积约300亩(实际占用200亩),总建筑面积21.5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454.84万元,其中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15000万元。经过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评审通过,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拨付。
二、间接融资
2001年,驻马店市间接筹资1.24亿元,为驻马店市热电厂集中供热项目提供贷款担保1亿元;为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担保2400万元。
2002年,驻马店市间接筹资5.98亿元。其中:为河南中原气化西气东输豫南支线提供贷款担保2.8亿元,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000万元;为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3300万元,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7800万元;为驻马店市古城电厂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7200万元,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0万元;为驻马店市热电厂贷款担保7000万元;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269万元;为驻马店市练江路立交桥贷款担保2700万元。
2003年,驻马店市间接筹资4.5亿元。其中:为驻马店市古城电厂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11500万元;为河南中原气化西气东输豫南支线调增项目提供贷款担保28000万元;为驻马店市热电厂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4000万元;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0万元;为驻马店市盐业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770万元;为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300万元。
2004年,驻马店市间接筹资2.69亿元。其中: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12000万元,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50万元,银行承兑担保1000万元;为驻马店市古城电厂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4500万元;为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3000万元;为驻马店市豫龙水泥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000万元;为驻马店市内衣厂提供贷款担保320万元。
2005年,驻马店市利用担保、承诺出资等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驻马店市热电厂、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和驻马店市古城电厂等单位提供贷款担保融资43800万元。通过资产置换为企业融资4500万元。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在驻马店市贷款本金5555万元,利息3144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驻马店市投资公司以1200万元收购债权,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投放2500万元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和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6年,驻马店市为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0000万元,为驻马店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提供土地储备资金贷款担保2200万元,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5000万元,为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练江河改建项目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000万元,为驻马店市县乡公路管理处的驿城大道和文明路北段公路工程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3000万元,为驻马店市热电厂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700万元,为驻马店市邦业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提供贷款担保5000万元,为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80万元,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NPK尿基复合肥项目贷款担保2500万元,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3000万元,为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2504万元。
2007年,驻马店市为昊华骏化集团公司DMF项目提供1.3亿元的流资贷款担保及下属骏化农资提供6000万元流资贷款担保,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甲醇项目提供1亿元流资贷款担保,为黄淮学院完善内部设施提供5000万元贷款担保,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收尾、村庄拆迁提供8000万元贷款担保,为驻马店市银马纺织公司高档工业纱带底布等项目流资贷款提供担保8300万元,为驻马店市热电厂2×30万千瓦供热发电机组前期开发费用提供贷款担保7100万元,为驻马店县乡公路管理处文明路北段和驿城大道贷款担保3000万元,为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练江大道贷款担保2000万元。
2008年,为驻马店市热电厂2×30万千瓦热电连供机组前期费用,担保9笔贷款,共16000万元,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和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各提供7500万元和7218万元贷款担保,为驻马店市城乡公路建设提供贷款担保4500万元,为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4000万元。
2009年,驻马店市为企业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全年担保资金6.7亿元。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用于淡季化肥储备银行贷款担保8000万元;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融资担保1.6亿元;为驻马店农村公路处文明路北段公路工程融资担保3000万元;为高新区铜山大道北延工程融资担保5000万元;为黄淮学院学生楼融资担保9000万元;为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提供银行贷款担保4000万元;为驻马店非税收入管理局城市建设项目融资担保2亿元。
2010年,为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驿城大道公路工程提供贷款担保2000万元,为文明路北段公路工程提供贷款担保1500万元;为黄淮学院建设二期工程2号、3号实验楼提供贷款担保3000万元。
2011年,为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文明路北段公路工程提供贷款担保1280万元;为黄淮学院建设院系综合楼、10号教学楼提供贷款担保6000万元;为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贷款担保20000万元。
2012年,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作为驻马店市的骨干企业,主导产品尿素、复合肥、甲醇、醋酸、氯化铵、三聚氰胺等,年产值60亿元,利税2亿元。为支持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增产降耗,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科技贷款2亿元,由驻马店市投资公司提供担保。
三、项目投资
驻马店市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重点支持驻马店市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工业企业生产发展。
2001年,驻马店市共投放资金9590万元。其中:筹集投放长期贷款4200万元;筹集投放短期贷款5390万元。一是为驻马店市土地管理局乐山路北段拓宽工程提供贷款2000万元;二是为驻马店地区化工总厂提供长期贷款1000万元;三是为驻马店市公路管理总段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提供贷款900万元;四是为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乐山路北段改建工程提供贷款300万元。
2002年,驻马店市共投放资金10484万元。其中:为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7万吨漂白麦草浆及污染治理工程提供长期贷款2400万元,为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筹集投放短期贷款8084万元。
2003年,驻马店市共投放资金4520万元。其中:筹集投放长期贷款680万元;筹集投放短期贷款3840万元。一是为驻马店市旅行社申报国际旅行社提供长期贷款80万元;二是为驻马店市热电厂提供展期贷款600万元。
2004年,利用兴和城市消费合作社社员股金1300万元,全年投放项目资本金253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6876万元。
2005年,共投放资金16246万元。其中:一是债权投资13630万元。为驻马店市热电厂集中供热项目贷款4019万元;投放企业流动资金4780万元,主要支持驻马店市古城电厂、驻马店市热电厂等市直重点骨干企业生产发展和项目建设。办理老贷款展期4831万元,如西园宾馆老贷款在改制时,重新签订借款协议2057万元,驻马店天龙酒店展期1774万元,驻马店公路局展期1000万元。二是股权投资2616.38万元。全部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资本金。
2006年,共投放资金20082万元。其中为驻马店市热电厂集中供热项目贷款1219.4万元;为驻马店市邦业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水厂项目贷款9582万元;滚动投放流动资金贷款8786万元,主要支持了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和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等市直重点骨干企业生产发展和项目建设。
2007年,全市完成投资26377万元。其中,长期投资4229万元,其中驻马店市邦业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水厂”项目投资2880万元;驻马店市热电厂2×30万千瓦供热发电机组项目资本金240万元;黄淮学院项目投资59万元;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迁建项目50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贷款展期1000万元。短期投资13830万元,主要用于驻马店市重点企业的流资。譬如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驻马店市热电厂展期1500万元等。另外,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收入1.1亿元,办理了有偿使用协议。
2008年,全市完成投资45440万元。长期投资9940万元,主要完成以下投资项目:驻马店市邦业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水厂建设项目。2008年投资1640万元,累计已经投资1.4亿元,基本建成了年供水10万吨和“明渠改暗渠”的管道建设任务;黄淮学院投资5000万元。建设10.6万平方米的教学楼、图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了办学水平和规模;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迁建项目,投资1500万元,用于新征土地、建设门诊楼、病房楼等,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遂平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投资500万元,建设门诊楼、病房楼,建设面积35000平方米;驻马店天龙大酒店百花园项目,投资300万元。短期投资35500万元,主要为驻马店市骨干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如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27000万元、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3000万元、驻马店市三超公司为地震灾区生产板房,贷款500万元等。
2009年,全市共投放资金21846万元。其中:筹集投放长期贷款8810万元;筹集投放短期贷款13036万元。一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驻马店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投资3441万元;为驻马店教育事业提供建设资金2884万元;为驻马店卫生事业提供投资892万元。二是利用银行拆借资金和自有资金滚动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3036万元,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其中: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流动资金3000万元;为驻马店市邦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
2010年,全市共投放资金35787万元。其中:筹集投放长期贷款21679万元;筹集投放短期贷款14108万元。一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驻马店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投资2848万元;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六条路建设提供贷款资金18061万元;为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迁建项目提供贷款资金770万元。二是利用银行拆借资金和自有资金滚动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
2011年,全市共投放资金28520万元。其中:筹集投放长期贷款15020万元;筹集投放短期贷款13500万元。一是用于石武高铁驻马店站房建设,地方需要配套资金6500万元,是年支付2350万元,累计支付5240万元。二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付贷款资金12670万元。其中:为驻马店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投资1413万元;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六条路建设提供贷款资金6942万元;为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迁建项目提供贷款资金1315万元;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房楼支付贷款资金3000万元。三是利用银行拆借资金和自有资金滚动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3500万元。其中,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为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流动资金6000万元;为驿城同力水泥公司贷款1500万元。
2012年,全市项目投资4234.15万元。一是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整合豫南商品混凝土市场,出资2400万元;二是石武高铁驻马店站房建设,地方需要配套资金6500万元,是年支付1260万元,累计支付65000万元;三是支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74.15万元。
第二节 贷款回收
2001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319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22万元,包括:泌阳电业局10万元,驻马店市运输公司6万元,驻马店日报社3万元,驿城区财政局3万元。
2002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11255万元,其中逾期贷款174万元,包括:驻马店豫通公司105万元,确山技改办60万元,平舆电业局5万元,驻马店驿城区纸厂2万元,泌阳电业局2万元。
2003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3865万元,其中逾期贷款152万元,包括:平舆开发公司50万元,驻马店市第一造纸厂36万元,驻马店市水厂46万元,西平技改办10万元,泌阳电业局5万元,遂平技改办3万元,汝南开发公司2万元。
2004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5289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604万元,包括:驻马店市古城电厂23万元、驻马店市运输公司41万元、驻马店市第一造纸厂5万元、驻马店市自来水公司470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2万元、驻马店宿鸭湖水库管理局2万元、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50万元、驻马店薄山水库管理局1万元、驻马店金豫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8万元、新蔡林业局2万元。
2005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8192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486万元,包括:驻马店市运输公司55万元、驻马店市古城电厂34万元、确山粮库70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3万元、驻马店宿鸭湖管理局水库2万元、驻马店薄山水库管理局11万元、驻马店市财税学校3万元、新蔡林业局2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119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174万元、驻马店金豫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11万元、驻马店中大公司2万元。
2006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1870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555万元,包括:驻马店市古城电厂407万元、驻马店西园宾馆91万元、驻马店市运输公司35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2万元、驻马店宿鸭湖水库管理局2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12万元、驻马店市镀锌管厂6万元。
2007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9193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363万元,包括:驻马店西园宾馆94万元、驻马店市饲料厂4万元、驻马店市运输公司35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88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3万元、驻马店市第一造纸厂30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48万元、驻马店宿鸭湖水库管理局2万元、驻马店市粮油加工厂45万元、驻马店市兽药厂10万元、驻马店铝业铸造有限公司1万元、驻马店金豫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3万元。此外,核销了12户不良贷款本息937万元,累计核销不良贷款本息1581万元,对企业破产重组,走出困境起到一定的作用。
2008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20351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355万元,包括:驻马店市运输公司25万元、驻马店金豫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12万元、驻马店西园宾馆138万元、驻马店市饲料厂3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2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60万元、驻马店铝业铸造有限公司1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114万元。
2009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2674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362万元,包括:驻马店宿鸭湖水库管理局3万元、驻马店铝业铸造有限公司1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147万元、驻马店市饲料厂3万元、驻马店西园宾馆100万元、驻马店市运输公司5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93万元、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10万元。
2010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22171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915万元,包括:驻马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39万元、驻马店市饲料厂4万元、驻马店西园宾馆479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1万元、驻马店宿鸭湖水库管理局2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201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72万元、遂平化肥厂100万元、驻马店金豫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12万元、泌阳小铁路5万元。
2011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13513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896万元,包括: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3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189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69万元、驻马店市饲料厂600万元、驻马店颐和山庄宾馆10万元。
2012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回收贷款本息11128万元,其中逾期贷款本息405万元,包括:驻马店宿鸭湖水库管理局1万元、驻马店西园宾馆232万元、驻马店天龙大酒店33万元、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6万元、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82万元、驻马店医药零售中心1万元。
第三节 投资企业管理
驻马店市政府将市直15户重点骨干企业,授权驻马店市投资公司进行管理。2001~2003年,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参与河南华中医药集团公司、驻马店市热电厂、驻马店市古城电厂、驻马店市邦业水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驻马店市龙山水泥厂和驻马店城市信用社的改组改制工作,参加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 驻马店城市信用社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推荐和委派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驻马店市邦业水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德信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银马纺织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产权代表和监事会成员。《驻马店市投资公司产权经营管理办法》在授权经营企业内试行。根据财政部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为融资担保提供可靠的材料。根据报表显示,2003年7月底,驻马店市投资公司合并净资产15.2亿元,比2002年底增值2%,比授权时净资产13.8亿元增值10.1%。
2004年,驻马店市完成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出让部分国有股权的产权出售改制工作,完成驻马店市龙山水泥厂产权改制工作,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日本住友会社签订了转让意向。
2005年,全市加强授权企业的管理,驻马店市投资公司联合驻马店市国资委、驻马店市财政局和驻马店市审计局组成调查组对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调查,帮助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清理外欠款,回收部分资金。完成对驻马店市龙山水泥厂改制前的准备工作,资产审计和评估。
2006年,通过审计,为地方挽回损失3060万元。其中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应上缴国有股红利1984万元;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应补偿1076万元。同时,调整了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股权持股主体,原有驻马店市古城电厂持有的10%股权,由驻马店市投资公司直接持有。为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寻找合作伙伴,先后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多次接触、洽谈,最终以2500万元收购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8401.6万元的债务,企业的土地、房产抵押收回,解除了河南天方药业集团公司3000万元、驻马店市龙山水泥厂1600万元的担保责任。全市实现投资收益1237万元,其中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应收477万元,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760万元。
2007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驻马店市投资公司以驻马店市热电厂现有净资产出资,共同组建“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负责2×30千瓦供热发电机组的建设。新公司于12月28日挂牌成立。驻马店市投资公司14%的国有股权转让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新公司,对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公司实施控股。共同完成8个项目,总投资99亿元。驻马店市投资公司直接投资企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收取现金红利1559万元,其中驻马店市城市信用社70万元,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1006万元,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483万元。
2009年,在授权企业的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快了豫南水泥公司资产重组步伐。由于历史原因,豫南公司人员较多,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负担沉重,公司生产经营不断恶化。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市政府与河南投资集团公司、中国信达资产公司、中国建材轻工机械集团公司、豫南水泥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重组意向。二是履行出资人职能,加强授权企业的产权管理。参加了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了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企业生产计划、项目投资、资本金增加、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决策活动。三是收取现金红利2870.3万元。其中豫龙水泥1935.3万元,白云纸业560万元,城信社375万元。四是完成豫龙水泥二期项目资本金注资工作。豫龙水泥二期日产4500 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总投资5.98亿元,资本金20957万元。
2010年,加快了豫南水泥公司资产重组步伐。市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能,参加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企业生产计划、项目投资、资本金增加、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决策活动。收取现金红利1626万元。
2011年,收取现金红利142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2%。
2012年,全年分红利4093万元。其中收取驻马店银行红利966万元,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31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