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武装机构
一、驻马店军分区
1979年11月4日,根据上级通知,驻马店军分区设顾问组,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司令部辖作训、通信、军务、动员、机要、管理6个科和电台、警通排;政治部辖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联5个科;后勤部辖供应、军械、卫生3个科和仓库。直属分队有独立营、教导队。
1981年3月20日,驻马店军分区机关编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3个部,科一级机构撤销。9月1日,分区机关恢复科的机构。司令部辖参谋、训练、动员、管理4个科和电台、警通班;政治部辖组织、干部、宣传3个科;后勤部辖供应、军械、卫生3个科和仓库。独立营、教导队仍为直属队。
1982年10月14日,驻马店军分区独立营移交地方公安部门。
1983年1月14日,驻马店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原司令部管理科、后勤部供应科合并为供管科,归后勤部管辖。司令部辖参谋、训练、动员3个科和电台、警通班;政治部辖组织、干部、宣传3个科;后勤部辖供管、军械、卫生3个科和仓库。分区直属分队为教导队。
1983年11月27日,驻马店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原后勤部供管科分为供应、管理两个科,管理科划归司令部。司令部辖参谋、训练、动员、管理4个科及电台、警通班;政治部辖组织、干部、宣传3个科;后勤部辖供应、军械、卫生3个科及仓库。军分区直属分队为教导队。
1984年1月21日,驻马店军分区机关成立机要科,归司令部管辖。
1985年11月,军分区机关精简整编,撤销科级机构,保留司、政、后3个部和教导队。修械所、军械仓库归后勤部管辖。
1986年7月1日,各县、市人武部移交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工作人员转为地方干部,任务不变,实行地方、军队双重领导。
1993年2月,驻马店军分区进行编制调整,精减副司令员、协理员、教导队教导员及副队长、军械仓库管理员的编制;减少参谋、干事、军医编制;增加副参谋长、副主任编制。军分区共设12个科(室),其中:司令部辖办公室、作训科、动员科、机要科;政治部辖干部科、组织科、宣传科;后勤部辖战勤科、财务科、营房科、生产经营办公室、卫生所;小分队编为勤务排,由司令部管理。
1996年4月,各县、市人民武装部在移交地方10年之后,重新收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所属干部授予相应军衔,其工作性质、任务不变,隶属军分区指挥。
1998年10月,驻马店军分区机关编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司令部辖作训、军务动员2个科和机要办公室、教导队、武器装备仓库、修理所;政治部辖组织干部、宣传保卫2个科;后勤部辖战勤、供应、卫生3个科和生产办、招待所。
2004年8月18日,军分区落实新编制,撤销科级机构,保留司、政、后3个部和教导队。12月1日,军分区按新的体制编制办公。军分区下辖遂平、西平、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泌阳9县和驿城区人民武装部。
2012年, 驻马店军分区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教导队。下辖9县1区人民武装部。
二、各县(区)人民武装部
1980年9月,驻马店镇人民武装部更名为驻马店市人民武装部。
1986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指示精神,各县、(市)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级别为副县级,编配部长、政治委员各1人,内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人民武装部是所在县(市)的军事指挥机关,既是县委的军事部门,又是政府的兵役工作机关,机构单设,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人民武装部保留党委,党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部长或政委参加县委常委会和军分区党的委员会工作。人民武装部的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变,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和兵役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负责拟制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项任务。
1996年4月,根据上级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精神,西平、遂平、上蔡、汝南、平舆、正阳、确山、新蔡、泌阳9县和驻马店市武装部由地方收归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序列,正团级,编配部长、政治委员、副部长各1人,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科为正营级。
2000年7月,驻马店撤地设市以后,驻马店市人民武装部更名为“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武装部”。
2004年,落实军队新体制编制,各县(区)武装部军事科长由副部长兼任。
2012年,县区人民武装部内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
第二节 民兵工作
一、领导体制
(一)领导制度 坚持党管武装是把民兵预备役建设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永葆人民武装本色的根本保证。2000年撤地建市后,全市各市、县委书记均分别兼任军分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市委书记、市长对武装工作极其重视,都能够做到武装工作的重要会议亲自主持,重要决策亲自拍板,重要活动亲自参加,重要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市(县)委、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军分区、人武部所需的各项经费给予充分的保障。1996年,中共西平县委书记、人武部党委书记焦锦淼,中共上蔡县委书记、人武部党委书记孟超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表彰为“党管武装好书记”;2005年6月,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军分区第一党委书记宋璇涛被济南军区党委表彰为“党管武装好书记”。2006年,平舆县委书记刘汝生被评为“全省支持国防建设十佳人物”。2008年,确山县委书记王明威被评为“全省支持国防建设十佳人物”。
人民武装委员会,是在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共各级地方党委领导下设立的领导人民武装工作的专门机构,也是民兵工作的一种传统的领导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建设的领导,中共驻马店各级党委相继成立了人民武装委员会,由主任和若干委员组成,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委员由各级党委指定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军分区、各级人民武装部是同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办事机关。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贯彻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兵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1986年,驻马店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召开会议,依据上级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解决民兵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力量,共同抓好驻马店的民兵工作。1996年,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决定正式成立驻马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并按上级指示,各县(区)成立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同级党委的人民武装委员会是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二)工作制度 党委议军、第一书记述职和学习培训是落实党管武装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管武装的制度性体现。党委议军制度是地方党委把军事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地方部队和民兵工作领导的传统制度。1986年以后,驻马店市各级地方党委继续坚持这一制度。各级地方党委每年定期召开议军会议,学习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指示,听取军事部门工作汇报,分析武装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驻马店市各级党委在地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在“议军”方面坚持做到民兵工作需要党委讨论的就及时安排,需要地方党委转发的就及时批转,需要地方党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就及时办理。每年底,县(市、区)各级党委书记要向上级军事部门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在进行述职的同时,上一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集中组织各县(区)委书记和政府主要领导签订党管武装责任书。责任书的主要内容由军事机关依据本单位建设当年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商请地方党委、政府同意,并报请上级军事部门审核确定后组织实施。为强化各级领导的国防观念,提高对党管武装工作的认识,驻马店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学习党管武装理论纳入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统一组织学习。各级党校把党管武装内容列入教学课程安排,全市每年都要对党政领导进行培训。各级军事部门负责组织其他职能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主要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精神及各项法规政策,掌握有关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基本内容、基础知识,明确职责及任务。2001年,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县(市、区)人武部和基层武装部建设、民兵预备役建设、国防教育、民兵训练筹款、转业复退军人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等内容列入驻马店市目标管理。
二、组织建设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确定实行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由过去的准备早打、大打转变到和平时期建设轨道上来,确定民兵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适应国防建设需要的指导思想,提出“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16字方针。驻马店民兵规模作了压缩。
1991年12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关于在新时期加强我军后备力量建设的几个问题的报告》,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军队后备力量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长远目标和主要任务,解决后备力量建设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将16字方针中的“减少数量”改为“控制数量”,驻马店地区的民兵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质量有新的提高。
1992年12月20日开始,用20天的时间,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重点整顿基干民兵组织和专业技术分队。
1997年9月,江泽民主席批准签发总参、总政《关于进一步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调整改革的措施主要适当压缩基干民兵的规模,合理调整组织布局;扩大基干民兵的组建范围,改进编组方法;优化基干民兵的组织机构,实行分类建设。根据改革精神,1998年驻马店民兵整组以成立民兵应急分队为标志,经过调整,全市组建普通民兵连、基干民兵连、应急营、独立排等。
2001年6月20日,在汝南县成立民兵工兵渡河连。民兵工兵渡河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从全省战备、防汛和战时机动等战略防御的角度出发设立的以水上工兵专业为主的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担负着保障全省的交通干线安全以及宿鸭湖水库、薄山水库等主要水利设施的抗洪抢险。战时保障修复损坏的桥梁、涵闸,保障战役军团快速机动等任务。
2005年,在民兵组织整顿中,着眼巩固提高,按照规范建设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年度整组各项任务按计划落到实处,提升民兵组织整顿质量。
2009年4月,依据《河南省民兵组织建设“十一五”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提高质量、推进转型的思路,重点抓好基干民兵总任务3/5的重点分队建设。通过整组,全区完成应急救援、勤务保障、防卫作战三大类任务的编建任务。
2010年3~4月,进行年度民兵组织整顿。成立地方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军事机关主抓、国动委各专业办公室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军地联合民兵整组领导小组,加强对民兵整组工作的统一组织。市、县、乡、村四级按照统一组织、对口落实、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展开工作。通过调整组建,基干民兵队伍基本做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后备力量各类队伍实现统筹发展,有序建设。
2011年2~4月,组织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将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系统其他后备力量队伍整体纳入民兵组织,理顺后备力量各类队伍编组关系,防止一兵多编、交叉重叠编建,拓展延伸编兵范围,提高编组对象在位率、专业对口率。
三、军事训练
1978年8月上旬,在确山进行所属各县(市)民兵军事比武大会,比武历时5天。
1980年,重点集训民兵教练员,时间为每年1个月。同时,立足现有装备,进行带战术背景的通信、工兵、高炮等演练。
1982年9月7日,根据河南省军区《1982年民兵军事训练指示》,结合作战预案,组织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及确山县普会寺民兵重机枪连1个排、县直民兵高机连1个排、城郊民兵通信连等举行军事演习。驻马店军分区所属各县(市)武装部长、政委、军事科长、政工科长、后勤科长和部分县(市)的专职武装干部2000余人参观演习。
1983年,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军民挂钩训练, 由部队派教员到各县民兵训练基地进行助训,时间一般为1个月。9月15~17日,驻马店军分区在分区教导队组织以加强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检验民兵教练员的教学水平为目的的民兵优秀教练员比赛,共有23名民兵教练员获得单项前四名,50人获得“民兵优秀教练员证书”。
1984年后,每年按照“军二政一”(军事训练与政治教育所用时间之比)比例,对民兵预备役实行集中训练,减少训练层次,实行“干教合一”的训练方法,民兵干部随民兵训练,完成民兵干部训练科目。
1992年3月25日~4月5日,举办民兵军事训练教学骨干集训班,培训军训教学骨干60人,训练本着统一内容、统一动作、统一标准的原则,通过理论讲解、示范教学、个人整理教案、体会练习、考核验收等,提高参训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组织能力。7月3~25日,组织民兵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练员集训班,培训教练员272人。
1998年,组织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应急分队、步兵、专业技术兵进行军事训练。经考核验收,主要科目均达到良好以上的成绩。
2001年3月,全市民兵军事训练共完成6个专业的训练任务。4月6~25日,组织全市21名民兵应急连长在军分区教导队进行为期20天的强化训练,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4个方面共10个课目的学习和研究。经过对所学课程的考核验收,总评成绩取得良好水平。
2001年6月,民兵工兵渡河连成立后,落实了训练内容。7月5日,军分区组织对其所训10个课目的训练验收和考核,所训科目均取得较好成绩,实现当年组建、当年形成战斗力的目标要求,成为省军区、军分区系统掌握的工兵战备值班分队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辖区内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
2002年,按照民兵训练指示和计划要求,结合驻马店市区划调整,及时对训练指标、训练专业、训练内容、训练重点进行重新调整,加大专业技术兵训练比例和科技含量;突出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等五个训练重点;侧重维护稳定、抢险救灾等实用性训练内容,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003年,驻马店市民兵训练坚持以《民兵军事训练大纲》为依据,以提高战斗力为标准,以提高训练质量为目的,以干部、专业技术兵训练为重点,实施正规化、规范化训练,狠抓训练人数、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
2005年,对训练指标、训练专业、训练内容、训练重点进行重新调整,加大专业技术兵训练比例和科技含量;突出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等五个训练重点;全市超额完成年度训练任务。
2008年,组织全区专武干部和民兵“四会教练员”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并拿出2万元进行奖励。
2009年6月,组织全市应急干部骨干在市民兵训练基地进行为期6天的封闭训练,集训采取理论辅导、专家授课、观看录像、示范观摩等方法。训练结束后进行比武考核。
2010年4月,组织全市基层武装部长在驻马店市民兵训练基地集训,集训采取理论学习、技能训练、观摩交流等方式。7月,在市民兵训练基地开展民兵应分队拉动比武观摩活动,活动采取检阅部队、成果展示、比武观摩等形式,是加强民兵应急分队的实际行动,是对应急队伍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
2011年,驻马店在省军区组织的民兵重点分队“四会”教练员比武中取得总评第五名的成绩。
2012年,采取层层选拔、集中选学、封闭式集训等形式,从难从严训练,严密组织实施。在省军区民兵重点分队“四会”教练员、专武干部、参谋骨干集训比武中分获单位综合团体2个第一名、1个第三名、17个单项名次的成绩,军分区被省军区表彰为年度“军事训练先进单位”。
四、政治教育
1978年后,全区人武系统教育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牢固树立一切围绕四化建设,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调整、改革的方针,投身两个文明建设,适应民兵工作的战略性转变,并按总政群工部编印的《民兵政治课本》内容施教。政治教育形式由1978年以前利用民兵集训、民兵活动结合全民性教育进行,改为月课教育制度,即每月一堂政治课,时间2~3小时。
1981年,全区各单位普遍建立“青年民兵之家”。“青年民兵之家”内部设游艺室、阅览室、学习室、会议室。至1985年,“青年民兵之家”遍及全区城乡村镇,成为民兵政治教育和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的基地。
1986~1996年,民兵政治教育以民兵工作“三落实”为重点,全面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教育广大民兵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民兵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民兵工作提高到战略位置,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兵工作。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政治教育基本教材《民兵政治教育课本》出版发行。驻马店地区各级人武部门依据基本教材,对民兵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民兵性质和任务教育、民兵光荣传统教育、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教育和争当合格民兵教育。1995年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又相继下发《民兵政治教育课本》补充教材之一至四,使民兵政治教育有了统一的教材,有力地增强了民兵政治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提高民兵政治教育的质量。
1998年4月24日,驻马店民兵训练中政治工作现场会在上蔡召开,现场会推广上蔡县人武部改革民兵训练中政治工作的经验:政治工作要与军事训练同步实施,要增加农业科技内容,要随机实施,要有生动活泼的方式,要实施政策激励,要军、地、家共同配合。
1999年,全区以青年民兵之家为阵地,继续探索科技练兵中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年底前,全市共建成青年民兵之家2170个,遂平县阳丰乡罗李村青年民兵之家、汝南县交通局青年民兵之家、确山县留庄镇汪庄村青年民兵之家被济南军区政治部表彰为“民兵之家建设先进单位”。为迎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驻马店市、汝南县等6个单位在本地电视台开辟国防教育专栏,遂平县人武部组织全县民兵开展“爱党、爱国、爱军”国防知识竞赛。
1999年,驻马店围绕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研究如何增强民兵预备役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当兵打仗”和随时参战的思想;研究在民兵政治教育难落实、效果差的情况下,如何拓宽渠道,提高教育质量等问题。为保证民兵训练中的政治工作的落实,积极改革民兵训练中的政治教育方法,坚持开展好“六个一”的教育活动。即开好一次动员会,办好一个专栏橱窗,进行一次集中教育,组织好一次理论测试,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搞好一次评先评优,提高民兵教育的有效性。
2000年,驻马店总结推广民兵政治教育的做法,促进民兵政治教育的落实。各县(市)区人武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国防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
2001年,开展民兵政治教育“双十佳”活动,深入宣传学习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英勇牺牲的民兵连长刘志斌的事迹。
2002~2004年,在民兵、预备役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各基层武装部都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进行动员、培训,全县民兵预备役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2002年,继续深入开展向刘志斌同志学习活动,9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授予刘志斌同志“见义勇为模范民兵连长”称号。2003年,组织广大民兵深入开展“三带一为”(带头科技致富、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计划生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活动。遂平县总结组织民兵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经验做法。
2004~2005年,驻马店在组织广大民兵预备人员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中开展思想教育,利用现代传媒手段,丰富各县(区)电视台“天中国防”栏目内容,不断提高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增强民兵思想素质。
2005年,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深入开展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抗美援朝胜利55周年和杨靖宇诞辰100周年的全民国防教育活动。
2006年,在全区民兵预备役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有关文件,阅读有关理论,体会交流等,达到了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学习理解得到深化,实践运用得到增强的目的。
2007年,在全区民兵预备役中组织开展“赞颂新成就、履行新使命、迎接十七大”教育。
2008年,在全区民兵预备役中组织开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学习、集中授课、专题辅导、参观见学、讨论交流等方法,使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坚定高举伟大旗帜、听党指挥的信念。
2009年4月,在全区民兵预备役中开展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印发总政宣传部辅导提纲,整理下发了相关学习资料,集中3天时间进行理论辅导。
2011年,上蔡县人武部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6个乡(镇)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各乡(镇)建立“村级民兵连部和青年民兵之家”。
2012年,在全区民兵预备役中开展向英雄李国喜学习的活动。
五、民兵活动
(一)军事演习支前 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军分区对军事演习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拥军支前动员协调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把配合部队演习当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有效载体,作为检验国防动员能力和对战役兵团的综合保障能力的试金石,向全市提出“部队练打赢,地方练支前”的要求。研究制定《拥军支前行动方案》,成立拥军支前领导小组和拥军支前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交通及治安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开通拥军支前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公安派出所和民兵主动与部队配合成立联防小分队,保证演习部队的社会治安。
2009年8月,确山县民兵防化分队配合某师进行联合防化救援反恐演练,受到两级军区观摩演练首长的肯定和好评。
(二)抗洪抢险 1982年7月中旬~8月下旬,驻马店由南向北出现3次暴雨、大雨天气过程,洪汝河、奎旺河流域不断出现险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全区动员组织48万民兵护堤护坝,抢修加固险段。7月22日夜,汝河水位急剧上涨,遂平县民兵抢险突击队冒着大雨连夜加固险堤。在洪水离坝顶只有40厘米的情况下,民兵与群众团结战斗,众志成城,经过4小时的激战,加宽加高大堤,排除了险情。当遂平县粮食、物资仓库进水时,600多名民兵奋战5天5夜,抢运出粮食102吨、百货物资5400多箱、烟叶1600捆、化肥200吨、麻袋5万吨,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
1991年5月中旬~7月下旬,驻马店再次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全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织15个民兵抢险团、264个突击连、2000多个排险队,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新蔡县在洪汝河最易出险的80千米堤段上,1米1个民兵,500米1名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坚守岗位,打桩护堤。大堤上的民兵与洪水搏斗21个昼夜,水涨1寸、堤高1尺,连续战胜8次洪峰,被地方领导誉为“冲不垮的钢铁长城”。
2002年7月5日,连日的暴雨使板桥水库西南约50千米处的沟湾倒虹岸滑塌,导致市区供水系统出现险情。迅速组织100名民兵预备役组成的突击队,投入抢险护堤战斗,共搬运沙袋6000余袋,构筑抢险护堤近40米长,3米多高,为保证市区人民的正常供水和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
2005年8月,驻马店普降大雨,新蔡、汝南、平舆、正阳等县出动民兵15000多人次加固河堤,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360人。
2007年7月2日,小洪河西平县环城乡芳庄村于念吾堤段坝基渗水,西平县组织集结民兵应急分队150人进行抢险。7日,芳庄村于念吾段小洪河堤坝再次出现坝基渗水,并有管涌险情,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携带装具,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险堤投入战斗,经过 7 个多小时的奋战,圆满完成固堤堵漏任务。
2009年8月,驻马店市一在建大型地下广场“靖宇广场”(市地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发生4处大面积塌方,对紧挨着塌方处一座6层30户的居民楼和一座大型商场构成直接威胁,军分区接到通报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民兵应急连120人投入抢险。
(三)抗旱救灾 1993年,西平、遂平、汝南、确山、泌阳、驻马店6县(市)组织民兵专业人员,协助气象部门进行人工增雨,共发射炮弹600余发,最大增雨总量88.7毫米。
1994年,全区8县(不含上蔡)1市人工增雨,共发射增雨炮弹1854发,增雨总量1.722亿立方米,单位面积平均增雨19.1毫米。
1995年,全区共人工增雨作业5次,共发射增雨炮弹2132发,直接经济效益1.5亿元。
1997年,从6月初~9月上旬,全区共有8个县人武部组织民兵972人、高炮322门次,实施人工赠雨30多次,发射炮弹近4000发,累计增雨6.98亿立方米,减少旱灾经济损失4.4亿元。
1998年10月,全区6县共出动高炮20门,累计射击93次,共发射增雨炮弹2000发,增雨面积1.5万平方千米,增雨8700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效益1740万元。
2000年,全市共出动高炮23门,实施人工赠雨。
2001年,全市出现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春、夏、秋连续干旱。6月6~17日、7月20~25日、10月6~7日、10月25~27日,全市9县共出动高炮96门次,在54个作业点共发射增雨炮弹7705发,有效缓解了旱情,增雨总量5.45亿立方米,直接经济效益1.09亿元。
2002年,全市共出动高炮67门次,出动增雨火箭17台次,在54个作业点共发射增雨炮弹3812发、增雨火箭弹76枚,增雨总量3.113亿立方米,直接经济效益8 703万元。
2003年,全市人工增雨,共出动高炮17门,出动增雨火箭10架,共发射增雨炮弹1680发、增雨火箭弹46枚,增雨面积6359平方千米,单位面积平均增雨55.1毫米,增雨总量8 648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效益4324万元。
2004年,全市人工增雨,共出动高炮71门次,出动增雨火箭21架次,共发射增雨炮弹4328发、增雨火箭弹60枚,增雨总量3亿立方米,直接经济效益1.5亿元。
2005年,全市9县人工增雨,共出动高炮19门,出动增雨火箭9架,共发射增雨炮弹1972发、增雨火箭弹36枚,增雨面积5200平方千米,单位面积平均增雨55.1毫米。
2011年初,全市干旱少雨,农作物受灾严重,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支援地方抗旱救灾。全市以民兵应急排为基础,各乡镇组织动员不少于100人的抗旱小分队,广泛开展与军烈属、困难户和劳动力缺少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的活动,确保全市每一户旱苗都能及时得到灌溉。
(四)抗雪救灾 2008年1月,驻马店市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全市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抗雪救灾,累计出动民兵13000人次,出动车辆142台次,共清扫道路积雪123千米,达25万余立方米。灾后重建阶段,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成立生产自救队227个,救助困难灾民1.2万人。
(五)事故救援 2010年3月,泌阳县马谷田镇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发生井下透水事故,11名矿工被困井下。军分区立即组织泌阳县民兵应急救援分队50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经过8天的奋战,成功救出被困井下201小时的矿工2名。
(六)扑火救灾 1993年12月,泌阳县象河乡发生火灾,泌阳县人武部立即组织民兵600余人投入扑火战斗。军分区在接到报告后,协调调动驻地部队官兵400余人,车辆20台,在两个小时内赶赴火场,扑火救灾,奋战近8个小时,终将山火扑灭。
(七)守护重要目标 1985年后,随着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人民解放军实行精简整编,许多国防设施交由人武部门组织民兵看守管理。确山县18个乡镇中有15个建有军事设施,共有大小10余个训练基地,1000余间简易营房,100余千米的军事专用道路,20多座专用桥梁,另外还有大量的国防通信线路和测量标桩。确山县人武部组织军事设施附近乡镇的民兵,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的“四定”责任制,组建军事治安室50多个、民兵保护军事设施小分队100余个,各负其责,认真守护,使破坏军事设施的现象逐年减少,保证了部队训练使用。
(八)处置突发事件 1988年12月4日晚,汝南县水屯乡王坡村青年民兵王心诚和2名民兵在训练时抓获1个盗窃惯犯。在押送乡派出所途中,罪犯逃跑,王心诚及时截住罪犯,穷凶极恶的歹徒拨出尖刀向他胸口刺去,王心诚忍着剧痛,用尽全力将罪犯按倒在地。罪犯落网了,王心诚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中共驻马店地委和军分区党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区民兵、群众学习他舍生忘死、勇斗歹徒的英雄气概。
1989年2月,驻马店地区运输公司成立的民兵治安队,登上南来北往的客车,跟车执勤。治安队成立仅6个月,就处理行骗、扒窃、抢劫案件29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1人。
1995年10月30日,西平县沈寨砖桥村民兵连长李学峰,在带领民兵、群众护村巡逻时,发现5名行窃歹徒,迅速组织民兵抓捕。李学峰在与持枪歹徒搏斗中被歹徒打中一枪,英勇牺牲,年仅26岁。1996年8月,中共河南省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授予他“英雄民兵连长”称号。
1997年,为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全市共出动民兵2万人次,动用车辆480台次,抓获犯罪嫌疑人600余人。
2001年9月11日深夜,西平县盆尧乡翟庄村民兵排长刘志斌深夜巡逻时,为保护群众财产,与歹徒搏斗时,身中6刀,光荣牺牲。刘志斌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授予“见义勇为民兵排长”称号。
2010年2月7日,遂平县阳丰乡发生1起特大杀人案。人武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治安联防应急指挥小组,协助公安机关设卡堵截抓捕犯罪嫌疑人。3月7日,犯罪嫌疑人逃至山区,出动民兵应急分队300余人,前往事发地点协助公安局搜捕。3月23日,又出动250余人协助搜捕,当日17时,犯罪嫌疑人被捕归案。
(九)带头勤劳致富 1997开始,广泛开展“热爱驻马店、建设驻马店、宣传驻马店、增辉驻马店”活动,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中深入开展“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宣传家乡、增辉家乡”活动,发动民兵带头科技致富建设驻马店、建设家乡行动。
在民兵中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培养一批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使每一个民兵都至少掌握1~2项科技适用技术。在报纸、刊物、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开设科普园地,介绍科技知识。充分发挥“民兵之家”的阵地作用,坚持每月上一堂科普课,组织一次适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民兵科技能力水平。编印专武干部和民兵带头科技致富的小册子《希望之光》,编辑科技致富信息,发到每个民兵连。购买科学养殖、种植、加工等录像片,通过电视台或到乡镇、民兵连巡回播放;统一购买科技致富的图书,逐步为每个乡镇武装部配上民兵科技致富流动图书箱,坚持每月流动一次;每次组织民兵训练要安排农业科技知识讲座,放映科普电影,组织实地参观见学等。
2001年6月28日,在正阳县联合召开“民兵带头科技致富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会议对200名带头科技致富的民兵进行通报表彰。
(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980年后,驻马店在广大民兵中先后开展带头乐于奉献、舍己救人、助人为乐、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一系列活动。广大民兵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争当计划生育标兵、科技致富尖兵、维护社会稳定卫兵,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广泛发展,涌现出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模范人物。
第三节 兵役工作
一、兵役制度
(一)义务兵役制 1978年3月,驻马店将义务兵役制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并规定农村只征集劳动力比较充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城镇征兵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服役年限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算起。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后,驻马店根据国家法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征兵工作一般于冬季或春季进行。驻马店人口众多,兵源雄厚,自1978年以来,除1980年上级未分配征兵任务外,每年为部队输送大批的优秀青年,保值保量地完成新兵征集任务。
(二)预备役制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分为服现役和服预备役。《兵役法》规定,凡符合各类预备役的公民,都要通过登记服军官预备役或士兵预备役,作为平时计划训练和战时征集、补充的依据。预备役分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两种,士兵预备役又分一类、二类预备役。
军官预备役的对象是驻马店军队转业、复员的营、连职干部和地方机关19级~16级干部,按营级干部储备;专武干部按连职和副营职干部储备;转业、复员、退伍的排职干部、优秀士兵和地方22级、23级干部按连职干部储备。预备役军官的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1992年5月,对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开展预备役登记。
士兵预备役对象是全部民兵及未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中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伍士兵、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1979年起,将18~28岁的复退军人和基干民兵全部转入一类预备役;29~45岁的普通民兵和退伍军人编为二类预备役。各县、(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专人负责此项登记核对工作,并设置资料室,造有一类预备役登记卡片和二类预备役数质量统计表,以及兵员动员计划分类图、战时兵员动员应急扩编方案等。各乡(镇)、村建立预备役资料柜,造有一类预备役人员卡片和基干民兵、退伍军人、普通民兵花名册。
根据《兵役法》规定,驻马店组织进行退伍军人和训练合格民兵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并逐年度对登记、统计的资料进行核对,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兵种类划定的储备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区域的要求,驻马店对口储备舰艇专业和装甲兵专业技术兵员,掌握各种专业技术兵的号码、名称和数量、质量分布情况,健全各种资料,加强档案管理,有计划地储备预备役人员,为战时快速动员做准备。
二、兵员征集
驻马店征兵工作按照《兵役法》要求,严格设置征兵组织机构,明确兵员征集标准、条件和程序,为部队输送了大批合格优质兵员。
(一)组织机构 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常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级兵役机关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兵役机关的有关领导和公安、卫生、教育、宣传、民政、广电、交通、财政等局委领导组成,负责领导全市(县、区)的征兵工作。征兵办公室是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事机构,其成员由兵役机关有关部门和人民政府参加征兵领导小组的各有关部门派人参加组成,任务是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征兵办公室设在军分区司令部或县(市、区)人武部军事科,军分区参谋长或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一般设秘书组、政审组、体检组和后勤保障组。行政秘书组主要由兵役机关人员担任,负责征兵工作的总体事务;体检组组长由政府的卫生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兵役机关后勤部门派人担任,人员组成由指定体检医院抽调思想好、作风正、技术精,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医务人员参加。政审组组长由政府公安部门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兵役机关政治部门派人担任。人员组成由公安部门在兵役机关政治部门的配合下,抽调政治责任心强、熟悉政策的干部参加。体检组和政审组组成后,要进行短期培训,并进行征兵纪律教育,严防不正之风发生。
(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当地适龄男性青年公民的数量,为兵役机关计划安排兵役工作奠定基础。具体工作由基层武装部组织实施,公安、卫生等部门选派人员参加,一般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登记时一般由适龄公民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兵役登记站报名登记,填写登记表。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登记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登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10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开始在网上预征。2011年高中生毕业生开始在网上预征。
(三)宣传发动 进行广泛深入的征兵宣传动员是增强广大适龄青年国防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基本保证。从2000年开始,每年征兵工作开始时,驻马店市召开征兵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市广播电台、驻马店电视台和天中晚报社等新闻单位就以各种形式来宣传征兵工作。军分区首长每年要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优待与安置》等文件,例行地发表一次电视讲话和接受记者访谈,详细介绍当年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阐明征兵与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重大意义,并在电视台、电台、报刊上刊登首长的电视讲话和接受访谈的具体内容,以便让适龄青年及其家长熟悉征兵的相关知识。市、县(区)两级在宣传上重点做好“十个一”,即成立一个征兵宣传教育组织;开好一次新闻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发表一个征兵工作电视讲话;刊登一篇答记者问;办好一份《征兵工作简报》;培训一批征兵宣传骨干;设立一个“征兵工作举报箱”;编辑下发一册《征兵工作必须遵循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一项“征兵工作新闻专题报道”评比活动;叫响一组征兵宣传教育口号。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市、县(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实施。为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保证体检质量。驻马店市明确要求各级征兵体检站要做到“五不检、六不准”。“五不检”即不符合征集范围者不检;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不全者不检;体检表上照片与本人不符者不检;证件有涂改现象者不检。“六不准”即体检时不准会客、不准接电话、不准请假、不准互串科室、不准接条子、无关人员不准进科室。注重体检质量,合理安排日体检量,要求每站以80~100人为宜。严肃征兵体检纪律,实行岗位责任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特种兵,要全部进行复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普通兵抽查不少于任务数的1/3,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5%的,要全部进行复查。
(五)政治审查 政审的内容主要有应征公民的年龄、户别、职业、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等情况,以本人情况为重点。政审规定实行村、乡(镇)、县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征兵期间,市、县(区)、乡三级机关办公室都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为便于群众监督,各县(区)、乡(镇)征兵办公室对应征青年进行“三榜”公布,一榜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二榜公布体检、政审双合格初定人员名单,三榜公布县(区)征兵办定兵名单。一经举报,立即调查,确有问题,立即调整。为了杜绝不正之风,维护征兵纪律和政策,根据上级指示,市征兵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征兵工作“六不准”,即不准异地入伍,不准给接兵干部留名额,不准在指标外办入伍手续,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不准吃请受礼,行贿受贿。同时,规定禁止在征兵中以任何借口向应征青年或家长乱收费,有违纪者即追究领导的责任,从严处理。
(六)审批定兵 在体检、政审结束后,要对政审、体检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走访,严格把关。在走访中,要求做到“六访、六见面、六查清”,即访学校、访村(居)委、访同学、访同事、访医疗系统;与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学校校长或班主任、村干部、左邻右舍、户籍民警见面;查清应征对象的入伍动机、隐疾病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质量监督卡”,由应征兵员家长、村委会主任、基层武装部、派出所和走访人员逐项填写走访情况,在交接新兵时交给接兵部队。在走访的基础上,市、县(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审批定兵。首先,由征兵办公室会同特殊条件兵接兵干部和基层征兵人员提出预定兵员名单;其次,召开由市、县(区)征兵办公室负责人、政审负责人、主检医生和接兵干部共同参加的定兵会,全面衡量、择优定兵;最后,将初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审定新兵时按照“四不定五优先”的要求,逐个审定新兵。“四不定”是:体检处于边缘的不定、平时表现不好的不定、长期在外打工难取证的不定、服役态度不坚决的不定;在定兵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集体定兵、公开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五代先”优先征集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有专业特长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受过军事训练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群众评议好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军烈属子女入伍。坚持兵役机关、接兵部队、医院主检人员、公安政审人员及纪检监察人员联席审定新兵的制度;坚持本人态度坚决、家长积极支持、单位反映较好、文化素质较高和社会行为端正应征对象优先纳入审批范围;坚持“不合格兵一个不能送”的总体目标,切实将政治思想强、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强的青年征入部队。
(七)交接新兵 定兵之后,征兵办公室开始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发入伍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领发服装,并与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按计划运送新兵。新兵交接,主要采取新兵起运前由部队派出临时机构和少量接兵人员到地方交接的方式进行(亦称领兵)。接兵人员应于新兵起运前10日内到达接兵地区,对新兵的档案进行审查,征接双方共同与拟定新兵集体见面,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档案审查和集体见面在新兵起运前完成。
第四节 后勤保障
一、后勤保障
驻马店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解放军各总部和两级军区各个时期关于后勤工作的各项指示,把后勤建设作为提高战斗力,保障战争胜利,实现军队正规化、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针对自身不同情况和特点,逐步制定完善后勤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经常对后勤各类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检查评比和不同形式的竞赛活动,在营区、营房、物资、财务、车辆、油料、生产经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2001年4月,按照济南战区实行医疗保障持证就医改革试点的要求,完成全区干部、战士、职工、家属、子女各种资料信息的登记、统计,保证全区人员医疗证的按时发放。7月,对分区门诊部进行整顿规范。8月,军分区卫生所协助干休所卫生室完成了全区干休所卫生所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申报、迎检工作。
2002年8月,军建成分区幼儿园,解决分区干部职工女子学前教育问题。2005年,军分区幼儿园进行改建扩建。
2004年,经上级批准,军分区建设适用住房3幢共144套,2005年建成并投入适用,解决了军分区部分(营以上)干部住房问题,剩余部分以市场价格出售。
2005年,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规划新区建设,为军分区规划新营区,划拨土地141亩,其中办公区58亩、训练基地83亩。
2007年12月,驻马店军分区新营区奠基动工,新营区位居驻马店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中心地段,西侧毗邻行政新区,南、西两侧紧连城区乐山路、开源路两条交通干道。
2009年9月30日,新营区建成投入使用,营区占地面积60亩,是集作战指挥、机关办公、征兵体检、生活娱乐“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正规化新营区。
2010年10月,济南军区爱卫会工作组到军分区检查验收文明卫生军营创建情况。
二、装备保障
驻马店军分区、各县(区)人武部,长期以来重视武器装备管理工作。1985年,实现民兵武器装备由乡、镇人武部统一集中管理改编为由县(市)人武部统一管理。1995年,全区实现武器装备由县(市)集中管理改变为由军分区统一集中管理。1985~2003年,全区两次对武器装备进行全面普查,实现物、卡、账三对照,对报废、过期武器弹药进行了集中销毁。加强武器装备仓库的投入。
1985~2005年,军分区和各县(市)人武部多方筹集资金,先后对武器储备仓库进行正规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第五节 拥政爱民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驻马店军分区和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重点是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组织广大民兵参与重要的水利、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同时,发动广大民兵带头科技致富,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1983~1985年,驻军某部支援确山县“杨靖宇路”、杨靖宇纪念馆的修建和驻马店市北立交桥建设工程。
1987年,驻确山某部出资1万元资金支援确山县修建电视地面差转站,出资4万元修建拥政爱民路。
1992~2000年,驻确山某部先后完成光缆施工近2000千米。其中:1992年完成京汉广确山段32.4公里的埋设光缆施工任务;1995年12月完成京九广(平舆至新蔡段)40公里的光缆施工任务;1996年完成25千米的国防光缆施工任务;1998年先后完成西安至合肥(固始段)、确山至西平、西平至上蔡、淮阳至鹿邑、骡河至许昌等5次累计达69天的光缆施工任务;2000年6月完成确山至正阳、西平至漯河、汝南至周口全长430千米的光缆施工任务。
1994年11月12日~12月2日,驻军某部完成京广铁路漯河至确山段99.66千米的铁路通信光缆施工任务。
1997年,全区8个县市人武部组织人工增雨30余次,发射专业炮弹近4000发。
1999年11月,驻确山某部冒雨参加确山县饮水工程建设,经过7天的艰苦奋斗,挖土1.7万立方米,完成薄山水库至确山县城8.2千米的饮水工程。
2001年6月,西平、遂平、驿城、确山4县区人武部组织民兵4000余人,连续作业50天,圆满完成107国道境内120千米的光缆施工土方任务。
2002年,驻军某基地筹集资金5万元,派出大批机械、人力援建确山县三里河治理工程。2004年,在确泌公路拓宽修整工程中,又出动官兵和机械,连续奋战1个多星期,完成土石方2万余方。同时积极参与当地“村村通公路”工程、竹沟乡“改滩造田”工程、石滚河乡水利工程建设,先后投资近200余万元,修筑拦水坝和储水塘20余座,整修11条约185.5千米纵横交错的机动道路,以缓解当地百姓的饮水和农业灌溉难的问题,解决山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为群众搞活经济提供良好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