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妇联会
1979~1981年,全区县、市相继召开妇女代表大会。1981年7月30日,地区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妇联驻马店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能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1987~2000年,妇联驻马店地区办事处围绕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注重加强对广大妇女社会主义教育和“四有”(有更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动员她们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活动,在广大妇女中开展破陋俗、树新风活动,向社会宣传妇女的“半边天”作用。1995年,全区各级妇联动员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活动,在广大妇女中开展破陋俗、树新风活动,向社会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
2000年6月8日,驻马店撤地设市,选举成立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自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到2001年,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建立妇女组织3043个,专兼职妇联干部3686人,市县区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基本上建立健全妇委会。至2005年,全市初步形成以专职妇联干部为基本力量,以兼职妇女干部为重要力量,以志愿者为依靠力量的“三位一体”的妇女工作者队伍格局。2006年12月,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同时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07年向全市人民承诺的15件实事之一。2012年,通过配备公益岗位、聘用在村和社区的女大学生等形式配齐配强基层妇联干部,争取把有爱心、有能力、有群众基础的妇女骨干、女带头人和巾帼志愿者吸纳到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
第一节 代表大会
一、驻马店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
2002年6月18~20日,召开驻马店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各县区和市直共26个推选单位在各级党委领导下,选举出席驻马店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80名。市妇联与有关方面协商产生特邀代表40名,列席代表30名。其中,专兼职妇女工作者140名,占代表总数的50%;农民代表34名,占代表总数的12%;工交、商业战线代表22名,占代表总数的8%;工商、财税、金融战线代表14名,占代表总数的5%;科教文卫战线代表48名,占代表总数的17%;民主党派、归侨、台胞、工商联代表5名,占代表总数的2%;党政、公检法司等其他战线代表17名,占代表总数的6%。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98名,占代表总数的71%;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73名,占代表总数的26%;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9名,占代表总数的3%。代表的评价年龄为35岁,其中最大的54岁,最小的21岁。代表中35岁以下的86名,占代表总数的31%;36~45岁的133名,占代表总数的48%;46~55岁的61名,占代表总数的21%。
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丁爱荣、王保东、司玲、付勤、任秀荣、年明丽、刘爱玲、安爱卿、刘雪荣、张金凤、肖国华、吴杰美、苏勇、张翠云、林松碧、欧翠梅、柳玉枝、赵启明、赵香花、姜彦玲、高香兰、郭茹军、徐斌、曹筱业、戴颖、魏世芳。会议选举高香兰为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吴杰美、姜彦玲为副主席。大会通过关于命名表彰驻马店市首届“十大女杰”及优秀女性的决定,“十大女杰”是陈志云、魏桂云、张敏、王芳、刘月丽、李四妮、王永婵、黄景荣、杜鹃。20名优秀女性是赵丽、刘慧翔、刘荣、贾国英、马金仙、陈新华、周淑梅、郭金枝、王凤英、张新艳、王爱莲、王婕、王志丽、刘瑞、徐花荣、付华、王和平、陈明英、沈军、李立。
二、驻马店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9年5月21日,召开驻马店市妇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驻马店市妇联第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90名。分别代表妇女工作、党政政法、新闻宣传、工交、农业、金融邮电、财贸服务、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文艺、街道社区、解放军等各条战线和各界别的妇女群众,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妇女工作者145名,占代表总数的50%;其他各行各业妇女代表145名,占代表总数的50%。其中:中共党员代表223名,占代表总数的76.9%;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67名,占代表总数的33.1%。少数民族代表11名,占代表总数的3.8%。代表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5名,占代表总数的1.7%,大专以上学历的116名,占代表总数的40%,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35名,占代表总数的46.6%。代表中,35岁以下的73名,占代表总数的25.2%;36~45岁的155名,占代表总数的53.4%;46~55岁的60名,占代表总数的20.7%;56~60岁的2名,占代表总数的0.7%。此次代表会市妇联还与有关单位、部门协商确定40名特邀代表、30名列席代表。
大会选举出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3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马凤枝、王娟、付丽、司玲、吕淑平、任秀荣、齐海霞、李其宏、李红艳、李瑞杰、张巧云、张芳、张秀霞、张宏、张朝阳、张翠云、武兰芳、林松碧、欧翠梅、侯平丽、姚俊华、耿书霞、贾华、徐斌、郭茹军、曹建荣、崔来朵、彭梅、董亚楠、蔡欣荣、冀春华。大会选举武兰芳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徐斌、张芳为副主席。
第二节 妇女组织
一、河南省妇联会驻马店地区办事处
1973年11月4日,驻马店地区第一次妇代会召开,成立驻马店地区妇联会。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农村工作部、福利部。1981年7月30日,地区妇女联合会改名为驻马店地区妇联办事处,内设机构不变。1983年,办事处内设办公室、少儿部、宣传部、福利部。1984年9月,福利部改为权益部,专职干部10人。1987年,办事处有12名干部,中共党员1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人。1995年,有9名干部,均为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人。至2002年,内设机构相沿未变。
二、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2002年,河南省妇联会驻马店地区办事处改为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正处级规格,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权益部、城乡工作部,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市妇联保留驻马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妇儿工委办)。市妇儿工委办主要任务是承担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规格为科级,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2006年7月,机关编制增加至11名。2012年,市妇联增加纪检组长1名,共13人,其他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没变。市直各单位有专(兼)职妇委会主任69人,均为本科学历。
三、县、市(区)妇联
1979年11月,西平、上蔡、平舆3县召开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驻马店镇、汝南县分别召开第九届、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1980年3月,确山、泌阳、遂平3县召开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1983年11月各县、市妇联进行整顿,全区共配专职干部59人。1984年8~10月,全区各县、市妇联召开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成员。妇联内设宣传部、少儿部、权益部、办公室。1986~1995年,驻马店地区10个县(市)妇女联合会先后召开2~3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集体,领导职务名称由主任改称为主席,内设机构不变。1996年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各县市妇联机构设置和编制稍有变动。上蔡县妇联保留托幼办公室事业机构,行政编制5人;汝南县妇联定编后共有行政编制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宣传部更名为组织宣传部,另增加城乡工作部,各配备部长1人;遂平县妇联编制为6个事业编制,2006年缩减为5人,2007年后变为4个行政编制,2010年增加1名事业编制;汝南县、西平县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4年12月,西平县妇联宣传部更名为组织宣传部,另增加城乡工作部。其他县区基本未变化。至2012年,县区直妇委会干部562人,乡镇妇联主席198人。
四、基层组织
1978年,全区207个公社中,健全的妇联有191个,2267个大队中,妇代会有1197个。1982年,对基层妇联进行整顿,全区183个公社全部成立妇联会,2764个大队全部成立妇代会。全区公社妇联专职干部302人,平均年龄35.6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人,中专毕业93人,高中毕业54人,初中毕业89人,小学毕业49人,文盲1人。1983年行政体制改革后,公社妇联改为乡妇联,大队妇代会改为村委妇代会,小队妇代组长改为大嫂子队长。1985年全区经过调整,共有195个乡、镇、街道妇联会,2887个村妇代会。乡镇妇联会配专职干部252人,其中,25岁以下的43人,26~35岁的150人,36~45岁的30人,46~55岁的29人;大专文化程度的13人,高中毕业的144人,初中毕业的66人,小学毕业29人。2006年,全市乡镇妇联主席、村(居)妇代会主任配备率100%。至2012年,全市在第六次村两委班子换届后共有村级妇联组织2886个,乡镇妇联主席198人,村妇代会主任2675人,城市社区妇联主席助理183名。
第三节 妇女教育
一、教育培训
1985年,在全区开展“学知识,赛科学致富、赛革新创造”活动,共创办培训班6605个,培训妇女419501人。其中扫盲班3224个,参加扫盲妇女342005人,脱盲人数达298695人,占妇女总文盲数的42.9%;办种植培训班414个,培训妇女16627人;养殖培训班291个,培训妇女8964人;编织刺绣班92个,培训妇女2522人;缝纫裁剪班736个,培训妇女31484人。全区参加夜大、函大、刊大、电大、农业广播学校学习的妇女3490人。1986年3月,组织全区妇女1500余人到郑州参观省妇联举办的提高妇女素质成果展览。地区妇联办事处举办首届妇女书法、绘画、摄影展览,共展出美术作品146件、书法101件,摄影86件、剪纸15版。9月,地区妇联办事处召开县、市妇联主任会议,针对全区存在的订婚大要彩礼、婚丧事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开展以改革婚丧陋俗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培训宣传骨干4.1万多人。通过映前宣传、录音广播、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文艺演唱、挂横幅和出墙报、专栏等形式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各级妇联利用多种形式举办普法培训班792期,培训妇女6.7万人次。
1988年,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本着“实际、实效”的原则,把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贯穿“建功成才”活动始终。4月14~21日,地区妇联和驻马店市妇联联合在驻马店市香山乡、顺河乡举办平菇、葡萄、西瓜、西红柿种植栽培技术培训班,参加208人。1989年,全区妇联系统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2327期,参加人员106万名,培训宣传骨干1740人。开展法律咨询1万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40期。1990年,地区妇联下发《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在全区妇女中开展以“学马列、学先进,做‘四有’‘四自’新女性”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11月22~23日,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培训各县、市妇联的少儿部长、地直局委,包括二级机构的妇女干部、部分园所的负责同志及学校代表共67人。1991年,驻马店地区妇联办事处联合地区教委、地区科技委等13个单位,对1979~1990年回乡的初、高中结业生中尚未培训的和当年回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培训;对已培训过的回乡知青进行高层次的培训。
1994年,全区共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500多期,受训妇女5万多人,其中获技率达75%,140人获女农民技术员称号。1996年,全区共举办种、养、加工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30多期,基本达到“三个一”目标(即1村有1名相当于中专文化程度的女农民技术员,1组有1名相当于中专文化程度的科技女能手,10户有1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科技明白人)。
1997年4月20日~5月20日,地、县妇联开展贯彻落实《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宣传月活动。全区共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各级宣传骨干2000多人。5月13~20日,全区各县市及地直单位相继举办(寿险杯)“两纲、两法、两规划”(《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妇女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咨询一条街活动,共印宣传材料10万多份,出动宣传车53辆,宣传展板431块,设咨询台159个,悬挂过街横幅139条,参加宣传人员8000多人,解答群众咨询万余人次,受教育者达200多万人。7月,地委、行署下发《驻马店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各县、市相继制定本县妇女发展规划。1998年,地区妇联围绕“科技兴驻”总体规划,共举办以妇女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班920期,培训妇女9万多人。全区有女农民技术员、女农技师8000多名,达到全区村村有2名以上女农民技术员的目标,多数县达到3名,其中80%的村妇代会主任是农民技术员。
2000年,在妇联干部中开展“读书活动”,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危机操作等办公现代化知识,更新妇联干部思想观念,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地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三级联动、争先创新”先进单位和“读书活动”先进集体。2001年,各县区妇联利用召开座谈会、举办演讲比赛、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2003年,市妇联在全市妇女中开展“革除陋习,从我做起,争做文明新女性”宣传月活动。2004年,全区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扶贫工程”,各级妇联举办各类培训班800多期,受训妇女10万多人次。2005年,全市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500多期,参训人员12万多人次。11月,开始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每年到乡镇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各级妇联组织458名农村贫困妇女到定点学校进行为期1年的免费专业技能培训,学习期满定向就业。
2009年1月10日,省妇联在上蔡县举办中国温暖“12·1”中国移动关爱行动项目执行骨干培训班,100余名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监护人参加培训。当年,全市各级妇联争取培训资金12万多元,利用县、乡、村3级科技培训网络,组织开展蔬菜、花卉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培训班267期,培训妇女5万多人。2010年,市妇联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学习型家庭”活动,向全市家庭推荐20种阅读书目,组织全民阅读进家庭,倡导家庭把读书当作一种生活方式。争取“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培训任务和资金,培训妇女4500人。10月,组织为期2天的全市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培训班,培训来自全市基层的优秀村妇代会主任、女种养大户和科技致富女能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致富带头人等126名学员。
2011年11月8日,举行市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共有220名从县区选拔出的学员参加为期3天的科技培训。11月14日,河南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特别报道。2012年,全市围绕巾帼科技致富、妇女创业就业和女性素质提高开展多主题、多层次的培训。举办针对农村妇女农业新技术、新知识培训班25期,培训人员2300多人;组织“巾帼扶贫培训工程”,举办各类技能培训5期,培训人员400多人;开展15期月嫂、家庭服务员家政技能培训,培训妇女500多人,有200多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举办全市女干部大讲堂5期和第20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开展村妇代会主任培训班20期。同时,市妇联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对女科技人才的培训和联谊,为各界女科技人才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服务。
二、双学双比
1989年6月30日,妇联驻马店地区办事处联合地区教委等19家单位,下发《关于在全区农村妇女中深入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的通知》(简称“双学双比”),主要内容是立足于科技兴农,对妇女进行文化科技培训;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生产竞赛;面向市场,推动改革,为参赛妇女提供社会化服务。成立由行署副专员欧阳忠宽任组长的驻马店地区“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四个系列工程”(优良品种、高产高效工程,庭院经济开展工程,“三八”绿色工程,“三八”水利工程)、“三个基地建设”(服务基地、创收基地、培训基地)和“两项活动”(京华创业杯、巾帼扫盲杯)。
1990年,全区表彰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能手180名,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协调单位的先进工作者30名,先进协调组织13个,先进协调单位20个。当年,组织“双学双比”女能手报告团9个,巡回到群众中进行演讲150场次,受教育者达10万人次。1991年,驻马店地区“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提出要抓好以种、养、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庭院经济开发工程。各级妇联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发动妇女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之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原来零散的各类庭院经济开发联为一体,形成规模,出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规范化新格局。1992年,驻马店地区把“三八农田水利工程”和“一优双高”开发工程纳入妇联系列工程建设。3月,地区妇联授予谭小苗、胡小田等100名“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
1993年,全区“双学双比”活动围绕“根据市场需求上项目,内引外联办实体”开展。共各类项目类培训班260期,受训妇女4万多人次,获技率达90%以上。乡以上妇联组织创建妇女从事的项目123个,办以妇女为主的实体163个。1994年,各县区“四个系列工程”建设各有特色,确山开展“水稻、玉米、小麦高产开发”“种植加工”和“三八绿色工程”竞赛;汝南开展“高产优质高效开发工程”“庭院经济开发工程”竞赛;西平开展“十大能手”竞赛活动。各级妇联把劳务输出作为“双学双比”活动的一项内容来抓,组织农村女青年外出学技术,共向郑州、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地输送劳力5000余人,创经济收入千万元。
1995年,全区共扫除妇女文盲4.5万人,培训妇女10万人次。同时抓好全区女农民技术员评定工作。以林果业为主的“三八”绿色工程建设,参加妇女100万人次,植树800万株,创建“三八”绿色工程基地600个,面积4.8万亩。
1997年,以“学文化、奔小康”为主题,在全区低文化层次妇女中积极倡导学文化,在层次较高的农村妇女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其科技素质,深化“双学双比”活动。200多名农村妇女参加农函大学习,全区90%的村妇代会主任获得女农民技术员称号,基本上达到村村都有2名以上女农民技术员。李洪娟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个人,李洪娟、钞山洪被评为省扫盲先进个人,毛爱荣获得省“京华创业杯”奖。1998年,为全区“科技带动巾帼扶贫年”,地区妇联要求各级妇联大力推广科技含量较高的新技术,在培养农村妇女科技人才和培植龙头项目上下功夫。11月,全区有3500多名妇女参加全国“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各县市开展帮带活动和拉手扶贫活动,妇联干部、妇女干部与贫困妇女结帮扶对子,“双学双比”女能手和科技致富女强人与贫困妇女结拉手扶贫对子等活动,全年结拉手对子1.06万对。
1999年,全区以“科技带动巾帼创业”为主线,以开展“科技推广”“巾帼扶贫”工作为内容,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共建立乡以上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204个,建立“三八”技术协会2890个。区妇联系统共送科技下乡204次,制作科普展板1020快,发放科技杂志、资料、明白纸20万份,接待咨询群众18万人,解答技术难题10万余条,受教育群众达120万人,其中受教育妇女达50万人次。全年全区重点推广农业新技术30项,参加女科技人员50余名,培训妇女10万人次。
2000年,全区“双学双比”活动扩大“双学”内容,拓宽“双比”渠道,开展学科技、学管理、比贡献、比效益活动,进行科普宣传,举办科技培训按,聘请省市农业专家、土秀才讲授科技知识。年内全区共建“巾帼高科技示范园区”120个,“巾帼扶贫示范村”30个,“三八”水利工程130个,“三八”果园3120个,发展以妇女为主的“庭院”经济示范户8400户。地区妇联被评为省巾帼扶贫先进单位,被地委、行署评为扶贫先进单位。
2002年,全市有200万农村妇女投入“双学双比”活动,累计有100多万妇女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近万名妇女被评为女农民技术员,全市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已达20万户。2003年,全区表彰驻马店第四届“十大科技致富女状元”和100名“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各县区评选本县“十大”科技致富女状元和科技致富女能手。
2005年,深化农村“双学双比”活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500多期,参训人员达12万多人次;组织送科技下乡330次,推广农业新技术30多项,并以创建平安家庭为重点,开展“美在农家、绿在庭院”活动。2006年,市妇联争取“巾帼科技星火工程”专项培训经费5万元,用于30个乡镇的培训工作。9月,驻马店市启动实施“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把遂平县和兴乡恒兴村、吴阁村和西平县的盆尧乡于营村作为第一批试点村。完善村阅览室装备,增添文化图书500册,更新科技图书800册,修建文化大院,建立村民健身场所,围绕“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自编自演文艺节目,达到提高农村人口文明素质,努力创建新型农村家庭的目的。
2007年,各级妇联加强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实施“巾帼信用致富工程”,对农村妇女进行贷款扶持,培养一批巾帼信用致富户,以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联保的方式发放贷款3996万元,利率8.37‰~9.70‰,扶持户数2630户。扎实推进城镇妇女创业就业。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电脑、烹饪、服装设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种养殖技术等培训班150多期,共培训下岗女工5000多人次。2008年,全市各级妇联以“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蔬菜种植、养殖等方面的科技培训班286期,培训妇女44165次,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深化“以城带乡帮扶工程”,以市、县驻村帮建工作队为依托,开展“城乡姐妹手拉手,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组织各驻村单位妇委会与所驻村妇代会对口帮扶,传递科技信息。推广农村沼气项目,全市各级妇联联合相关单位举办沼气知识培训班13场,参训人员120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
2009年,各级妇联在总结“巾帼信用致富工程”实施经验基础上,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开展“百万妇女信用创业大行动”,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女性创业项目,集中力量,有重点、分批次地进行资金扶持。同时实施岗位扶持,推动妇女创业就业。2月19日,举行驻马店市庆“三八”“送岗位,送法律”女性专场招聘会,组织全市的15家女企业家和驻马店市北纬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参加招聘会,提供257个用工岗位和法律咨询服务,企业与187人达成用工意向。组建有成员19名组成的妇女创业就业导师团,接受各类咨询200余次。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依托“三八家政服务中心”等服务品牌和平台,实行“招工、分配、教育、管理”一条龙服务。当年,市妇联向北京、深圳、上海、东莞等地直接输送劳务人员2万多人。市妇联和市农村信用社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巾帼创业贷款的实施办法》,为1379户创业女性发放7799万元贷款,解决创业妇女的资金困难。
2010年,利用妇联系统多年创出的劳务品牌,如遂平、新蔡的保姆、月嫂,正阳、确山的采茶工等,向外输送妇女6000多人,帮助妇女异地就业。新蔡县引进编织,平舆县引进珠绣等,进行来料加工,妇女将原料带回家中加工生产,解决部分妇女因家庭事务不能外出务工的就业问题。2011年,全市各级妇联全年为创业妇女发放贴息贷款2.4亿元,扶持3500多名女性成功创业,带动1万多名妇女就业,使用贷款的95家“妇”字号企业吸纳6000多名妇女就业。
2012年,开展“迎‘三八’2012年春风送岗位行动”,召开举办女性专场招聘洽谈会13场,发放宣传材料7万多份,参加创业培训790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7860人,就地就近创业850人。举办15期月嫂、家庭服务员等家政技能培训班,培训妇女500多人,200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经过培训的学员95%持证上岗就业,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协助政府向富士康输送2000多人异地就业。
三、巾帼建功
1987年10月,地区妇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建功成才”活动的意见》,在农村开展“学、比、赛”活动,引导妇女增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念,学实用技术,比发展庭院经济,赛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使广大农村妇女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城市引导女职工增强职业道德,以主人翁的精神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刻苦学习技术,大胆革新创造,增产节约,优质服务,争当技术能手,争创一流成绩,立志建功成才。
1991年10月,成立驻马店地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1992年3月,地区妇联授予陈志云、冯辉等56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993~1994年,全区各行各业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妇女参加不同内容的行业比武和岗位练兵。商业、服务系统开展“优质服务,达标挂牌,立足本岗创一流”竞赛活动;文教、卫生系统围绕医德、师德教育开展“爱岗位、苦练基本功”活动;党政机关开展“忠于职守,当好公仆”活动;工交战线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财贸、金融系统围绕“十好”(十好:好婆婆、好母亲、好父亲、好妻子、好丈夫、好邻里、好媳妇、好女儿、孝儿子、孝女婿)内容要求女职工争当最佳能手。
1995年,全区各县市“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平舆县举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交流会;驻马店市开展“讲优质课、培育优秀人才”活动;新蔡县提出“厂兴我荣,厂衰我辱”的主人翁口号;泌阳县丝毯厂在女工中开展“一线夺高产、二线创一流、三线搞服务”技术竞赛,25名女工获女能手称号;全区金融系统开展技术比武“争创文明窗口”活动;上蔡县银行系统开展“揽储女状元”“收贷女状元”“点钞女状元”竞赛活动。确山县卫生系统开展“护理知识”竞赛和“静脉注射”技术比武,成功率达到95%以上;驻马店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孔繁森,挣当优秀经济卫士”活动。同时,地区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下岗女工状况的调查,举办下岗、转岗女工培训班,使部分下岗女工找到就业门路,返岗建功。
1996年,全区“巾帼建功”活动以开展“十杯”(效益杯、成果杯、园丁杯、优质服务杯、天使杯、支农杯、公仆杯、奉献杯、文明杯、长城杯)竞赛为主要内容。地区妇联与地区公安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女民警活动。1997年,地区妇联先后与地区公安处、地区检察院联合开展“长城杯”竞赛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十佳女警官”“十佳女检察官”。各县、市也举办各具行业特色的岗位建功活动,西平县、汝南县农业系统“我为菜篮子做贡献”;遂平县、西平县工交系统“我为企业献一计”“增收节支比贡献”;泌阳县、正阳县“静脉注射大比武”;确山“写一手好字,上一节优质课,转变一个差生,救助一个贫困生”。全区为下岗女工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妇女1200多人,重新上岗600多人。
1998年,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地区妇联继续开展“十杯”竞赛,地、县妇联配合劳动局和大企业举办不同形式的下岗女工培训班32期,培训妇女1900余人。创建巾帼家政服务公司,组织下岗女工在第三产业中发挥作用。7月,地区妇联组织县、市妇联主席到漯河市妇联参观学习,各县市结合本地特点,都成立不同形式的巾帼服务公司。
1999年,全区进一步完善“巾帼文明示范岗”实施细则,在女性较集中的窗口行业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汝南女子道班的女职工以“好路率高我荣,好路率低我耻”为口号。地区商业大厦规定“让顾客心动”的优质服务条件,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区共有60个单位被授予地级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2000年,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和社区服务工程。汝南县女子交警岗亭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区发展小天使护送队12个,社区幼儿园上百个,社区医院65个,小天使午托中心70个,婚介服务中心12个,夕阳红托老院6家。2001年,全区评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个,巾帼社区服务先进单位10个,市级“巾帼建功”标兵65名。巾帼文明示范岗遍及全市卫生、教育、金融等女性集中的行业。市妇联成立16支“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号召继续在全市妇女中开展“百万妇女健身活动”,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输送工人300多人。全市共举办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班30期,培训下岗女工3000多人。
2003年,全市共评选出市级“巾帼建功”标兵66名,先进个人323名,“三八红旗手”15名。举行下岗妇女再就业洽谈会,全市2000名下岗妇女走上社区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各级妇联在开展示范岗创建活动中,与市“双创”活动、“女性素质工程”等活动结合,鼓励女职工岗位建功成才。2004年,在城镇推进“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全市有2个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和“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围绕全市开展的“三城联创”活动,市妇联召开“三城联创巾帼行”誓师大会,千余名市区直妇女参加宣传活动。
2005年,市妇联组织市农业科技战线的20多名专家,组成农业科技巾帼志愿者,送科技下乡330次,散发科技宣传单25万张,参与科技人员2300人次,设立咨询站点300多个,展出科普展板200多块,发放科技资料10万多份,咨询群众20万余人,推广农业新技术30项。全市开始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
2006年,配合“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的实施,全市启动“巾帼信用致富工程”,保证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的资金扶持。确定西平县和遂平县为试点县,各县区试点工作同步进行。2007年,市妇联与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联合开展“巾帼建功”评选活动,项莉等6人被评为全市质监系统“巾帼建功”标兵。2008年,全市通过“巾帼信用致富工程”,共发放贷款8252.9万元,资助14366户。各级妇联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为下岗失业妇女送项目、送技术、送服务,全年全市各级妇联共结对帮扶650多对,扶持700多人;举办各种招聘会15场,共组织用人单位800个,参加求职人员4万多人,发放资料2万余份,设立咨询服务台20余处,送岗位3000个。
2010年3月5日上午,举行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010年首批贷款发放仪式,现场发放贷款96万元。各县区分别召开推进会、联席会,全年为417名妇女发放贷款2358万元。
2011年11月8日,驻马店市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总结表彰暨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市委党校举行。表彰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先进单位10个,先进工作者20名,巾帼科技种植女能手23名、养殖女能手25名,并为19个巾帼科技种植基地、21个养殖基地授牌。
2012年,依托巾帼文明岗提升城市妇女群体素质,促进妇女建功立业,全年共建立市级巾帼文明岗30个、省级巾帼文明岗11个。对农村妇女农业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全年共举办培训班30期,培训人员3000多人。培养表彰种粮女能手30名、养殖女能手30名、优秀女经济人20名。在全市2886个村、社区统一挂牌建立“妇女之家”,打造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成立巾帼科技致富服务队、巾帼科普传导队和巾帼科技产业帮扶队等各类队伍180多个。在《驻马店日报》开辟《巾帼风采》专栏,连续刊登50名先进妇女的典型事迹,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天中妇女新风赞”栏目,宣传各类妇女典型200多人。
第四节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78年后,各级妇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的同时,把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上来。围绕男女平等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1983年1月,地区召开全区专职妇联干部会议,要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残害妇婴、虐待生女婴妇女的犯罪活动。1991年,各县、市妇联在春秋两季的集中综合治理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挖出一批犯罪团伙,惩治一批犯罪分子,全区共拐卖妇女126起,解救159人,其中,儿童21人,解救13人。1992年,全区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中处理侵犯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37件。1993年,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查禁取缔卖淫嫖娼犯罪活动,全区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1人。
先后制定200~2010年、2011~2020年《驻马店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驻马店儿童发展规划》,做好监测评估工作,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受到河南省妇女儿童“两规划”监测评估督导组的高度评价。2007年,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建设的土地勘测定界、建筑设计、地质勘探等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2011年,全市187个乡(镇、街道)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2012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全年集中开展下基层活动32次,帮助妇女解决困难问题40余件。
一、关爱妇女儿童
1979年,地区妇联加强对儿童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监察,地区、县、公社、大队建立4级儿童保健网,给全区1~12岁儿童免费驱蛔虫。全区2 043 325名儿童,服药2 019 495人,服药率98.83%。
1980年,地区妇联联合地区劳动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总工会在全地区进行一次女工劳动保护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女工组织的恢复建立情况;女工保护工作是否有机构设置,是否有专人负责;女工卫生设施的恢复建立情况,是否有卫生保健室、女工卫生冲洗室、孕妇休息室,是否有哺、托、幼组织。1981年,驻马店市、泌阳、平舆、遂平、正阳、上蔡、确山、汝南县,在“六一”节期间为11 590名儿童检查身体。
1982年元旦至春节前,地区妇联在全区城乡开展新婚姻法的宣传活动。同年,全区共查出拐卖妇女案951起,解救66人,拐卖儿童案10起,解救2人,查出人贩子17人,查获归案7个。提倡婚事新办,反对买卖和变相买卖婚姻。全区各级妇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批借婚姻索取财物、虐待老人、不扶养子女、拐卖妇女儿童的婚姻案件。12月10日,地区妇联办事处到汝南县大王庄公社进行调查,走访6个大队,28户,对受害妇女进行安慰,对其家庭人员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1983年,全区各级妇联配合地区公、检、法、司及民政部门,在全区重点调查15个公社、183个大队,查出流入本区的妇女儿童3167人,其中被拐卖的893人。全区各县、市妇联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害妇女儿童418人,逮捕人贩子146人。
1984年6月23日,地区妇联办事处成立法律顾问组。组长由地区妇联办事处主任高香兰担任,副组长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助理审判员李国华担任,成员包括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李淑訚、原地区司法处副处长王琪琳、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伯浩、地区检察分院信访科科长吴克勤、原地区司法处律师科长朱灿、地区政法干校研究室主任田炳兰、驻马店市司法局副局长屈桂莲,及其他8名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每星期六为法律顾问组法律咨询接待日,由法律顾问组成员轮流值班答复来访者的法律咨询,地点设在地区妇联办事处。同年,地区妇联办事处从全区儿童捐款中抽出8000元,支援老苏区确山竹沟乡建设幼儿园。选送30位同志到郑州幼师学校、省妇干校学习,并于7月举办171人的幼师培训班。1985年,全区195个乡,有193个乡建立维权组织,2877个村民委员会、2808个村建立维权组织。领导组织内成员明确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六一”期间,地区妇联办事处倡议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医务人员为儿童检查身体。
1986年10~11月,地区妇联办事处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全区城乡旧传统观念的影响和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在一些落后贫困地区有包办买卖婚姻,订娃娃亲、转换亲,索要高额彩礼,虐待残害妇女、遗弃女婴等现象。1987年,各县、市妇联抽出专人参加严打办的配合工作,并做好解救受害妇女儿童和对失足妇女的帮教工作。
1988年4月,地区妇联办事处联合地区卫生局,工会驻马店地区办事处,开展各县、市、地直单位女干部、女职工妇科病普查。费用开支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对发现疾病者,按劳保医疗、公费医疗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1990年4月,地区妇联办事处与地区总工会办事处、地区卫生局联合对各县、市、地直单位女工进行以防治妇科病(包括乳腺检查)为主的普查工作。1992年,全区多渠道宣传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的基本知识。在城市,以社会为依托举办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和婴幼儿、小学生、中学生的家长学校,向不同学龄节段儿童的家长,提供较全面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在农村,通过广播和各类家长学校,推广正确的保育、教育方法。
1994年2月2日,地区妇联到地区收容所给卖淫妇女上“痛改前非,做四有新人”的思想教育课,并赠送《妇女法》和日常生活用品,对失足女青年做帮教工作。“六一”前夕,地区妇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伸出一双手,奉献一颗爱心”、“手拉手”、落实“春蕾计划”活动,全区捐款19万元,帮助1081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1995年,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妇女法〉办法》的全面实施。发挥县以上维权保障机构的作用,促使各成员单位结合自己的职能各司其职,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年,地区妇联发出《给失足女青年的一封公开信》,激发他们改造的信心和勇气。
1996年6月,开展《妇女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并举办《妇女法》培训班,聘请法学专家和教师讲课,使广大妇女熟悉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年,地区向各县市妇联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并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各级妇联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参与“严打”斗争,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1998年,全年全区10个县、市全部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全区共接待侵权案件41件,其中,立案处理11件,调解处理30件。
1999年,地区妇联实施“爱心计划”,西平县妇联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107国道路边店的打工妹进行集中整顿,并开展“不吃青春饭”的大讨论;遂平、确山两县对外出打工的妇女进行培训,帮助她们对外出打工的妇女进行培训,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四自”精神。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公司被评为实施“爱心计划”先进集体,行署接待处处长、西园宾馆经理曹富成和西平县姚金英被评为实施“爱心计划”先进个人,西园宾馆服务员连稳被评为优秀打工妹,受到省妇联表彰。2000年12月,开展评选“爱心计划”先进集体和“优秀打工妹”活动。
2002年,市妇联通过《驻马店日报》成功救助失、辍学女童100人。各县区妇联共组织“春蕾计划”捐款20多万元,新救助失学女童1100人。9月,市妇联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争做合格小公民”千人签名仪式。2003年3月8~14日,确定为“维权宣传周”,以文件形式下发维权周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咨询、送法律服务下乡等一系列活动。9月和11月,市妇联分两批组织15名有关人员参加省妇联、省劳动厅组织的《劳动法》监督员培训班,提高妇联干部的维权工作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当年,市妇联针对信访突出的家庭暴力、农村出嫁女、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向人大等部门提出议案和建议。2004年,实施“女性健康工程”,联合市妇幼保健院对市直3200名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举办妇女健康知识培训讲座25期,3500人参加培训,全市共有3.28万名市县(区)直妇女进行妇科病的普查。
2005年5月,由市妇联投入捐款15万元分别在平舆、新蔡、正阳县筹建的3所“春蕾”小学全部投入使用,开创市创办“春蕾”小学的历史。2006年2月,市妇联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3~5月,市妇联在市直妇女中实施“女性健康工程”,共有4290名女职工参加妇女健康体检和妇女保健知识培训。并印制防治艾滋病宣传页(册)2.5万份,女性健康手册1万余本。2007年,为3万多名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有4万多名女性接受妇女“三期”保健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等防治知识的培训。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全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教服务站115个,家教指导中心和家长学校176所。爱心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6200对,发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指导手册》3000册。
2008年5月29日上午,市妇联举行驻马店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春暖行动”启动仪式。为留守儿童代表发放由中国移动公司捐款2.9万元的物品。全年全市新建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1所、留守儿童之家12所、留守儿童托管中心2所、爱心书屋1个,结对资助1240名学生,募集13.4万元资助留守儿童647名。2009年,市妇联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把创建工作任务量化并分解到每个乡镇、单位和村(居委会),全市共评选出“平安家庭”示范户3万多户。2010年,全市继续在全市妇女中开展“女性健康工程”活动,由单位出资为7000多名妇女进行健康体检。积极开展对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9月,采取座谈会和调查问卷形式在全市进行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为市妇联就妇女“三最”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2011年,在全市18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开展以“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全市评选出“平安家庭”示范户2万多户;开展“春华行动”救助活动,联合爱心企业持续资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女大学生60名。市妇联与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在全市妇女中开展“女性健康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开展妇女健康体检活动。
2012年,各级妇联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维护妇女的参政议政权利。实施“女性健康工程”,发放中央彩票基金5万元,救助贫困“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加强对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关爱服务。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两大载体,发挥“女律师维权志愿者队伍”的法律优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在维权中促进维稳。
二、信访及法律服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在贯彻执行新婚姻法中,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为受害妇女撑腰,当好妇女的“娘家”支持男到女家落户。1982年,全区共受理来访365起,成功处理273起。1983年,全区县以上妇联共受理信访案件1066起,成功处理669起,地区妇联把6起有关残害妇女儿童的重大案件报请地委,地委负责同志及时批转有关县、市领导,要求及时调查,尽快处理。1984年,地区妇联在全区自下而上建立3级信访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大大减少越级上访量。全年全区共受理信访案件1808起,成功处理1316起。1985年,全区共受理2629起案件,处理结案2261起,结案率为86%。1986年全区结案率为94%。1987年全区受理信访案件884起,当年结案832起。1990~1994年,由于市信访工作主要通过信访部门接待,全区各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量逐年减少,结案率较高。1995年,全区共受理来信来访287起,结案287起,结案率达100%,解救被拐卖妇女7人。1996年,全年全区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400多件,结案率98%。其中,举报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0多起,参与解救妇女儿童60多人。
1997年10月,建立驻马店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至年底,接待上访妇女20多件次,立案处理1件,调解10件,并及时解答法律咨询,为上访妇女提供法律帮助,配合公安部门解救妇女儿童43人。1998年,全年共接待信访案件450起,多数得以协调解决。全区10个县、市全部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共接待侵权案件41件,其中立案处理11件,调解处理30件。1999年,全区各级妇联共接待信访案件337件,协调处理290件,转交法院47件,立案处理25件,结案率98%。
2000年,妇联共接待信访案件620件,协调处理450件,转交法院90件,立案处理80件,结案率80%。地区妇联和司法局以“148”专线电话为载体,联合开展“148”妇女法律维权周活动。参与妇女法律维权周工作人员887人,现场咨询6200人次,街道“148”咨询电话1230人次。7月,成立驻马店地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小组,8月召开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9月15日,富力与驻马店电信公司合作开通“1603816”妇女维权热线。10月,与地区司法局联合成立维权法律服务中心。
2001年,全市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案件600多起,为维权法庭开庭前做大量调解、接待工作。2002年,各级妇联组织成立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建立驻马店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服务中心。2003年,各级妇联为上访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300多次,对一些严重侵权案件,积极协调政法部门及时处理。2004年,市妇联联合市公安局成立驻马店市“110反家暴报警中心”,预防并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与蔓延。全市妇联系统培训任命16名人民陪审团参与30多起案件的审理,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注重为信访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市妇联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103件,调解103件。
2005年,全市妇联系统的16名人民陪审员经过集中培训、人大任命开始上岗,参与30多起案件的审理,维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全年全市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576件,调解处理535件。2006年,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54件,热线咨询22件,其中婚姻家庭类58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2件、人身权益类6件、财产权益类5件、其他5件,调解、移交率为98%。当年,市妇联为11例因病、贫、残等原因打不起官司的受害者多方协调,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帮助申请法律援助3起(2起家庭暴力案,1起争夺子女抚养权案)。同时利用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载体,发挥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作用,合议审理妇女儿童侵权较为严重的典型案件4件。
2007年3月5日,市妇联举行“三八”维权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首家女律师法律志愿者队伍。市妇联为困难家庭多方协调,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11起,帮助申请法律援助5起。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538件,热线咨询42件,其中婚姻家庭类435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33件、人身权益类16件、财产权益类25件、其他29件,结案率为98%。
2008年,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432件次,接待上访妇女629人次,全市有10名妇女工作者经考试合格被省劳动厅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2009年,妇联接待来信、来访574件,热线咨询103件,其中婚姻家庭类54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35件、人身权益类53件、财产权益类33件、其他15件,
案率为98%。当年,市妇联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两大载体,发挥“女律师维权志愿者队伍”的法律优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义务为不懂法律的来访妇女解答有关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民事纠纷等方面的疑难问题。
2010年,市妇联参与“一村一干一警一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市妇联抽调两名干部到分包村委新蔡县余店村汪田庄和胡营庄察民情、听民声,送温暖、调纠纷,解决群众实际难题,驻村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接待来信、来访65件。2011年,市妇联在全市18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开展以“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更直接的法律服务;依托开通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更加便捷地为妇女群众提供维权咨询绿色通道。2012年,调整充实市维权协调活动领导小组。在处理来信来访中,市妇联注重个案维权与社会化维权相结合,对重大信访事项建立“首问责任制”“跟踪督办制”“信访月报制”等一系列制度。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49件,热线咨询421件,办结率100%。
三、普法宣传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公布,全区宣传贯彻《婚姻法》活动,组织全区性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办宣传《婚姻法》培训班,培训基层干部,召开各种会议,采取法律咨询、文艺宣传、板报、问卷答题等形式开展宣传。
1982年,地区妇联贯彻《婚姻法》,提倡婚事新办,反对买卖和变相买卖婚姻。1983年9月,地区妇联办事处举办公社以上的妇联专职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系统学习《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选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提纲,印刷4万份发至生产队,以确山县普会寺公社前沟大队作为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试点。1984年1月,全区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先培训宣传骨干,后召开动员会、报告会、广播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法律知识,对妇女群众进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教育。
1985年2月,全区城乡开展以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周活动。印发宣传材料5万册,办墙报1652块,贴宣传画1853幅,设立法律咨询站44个。1986年,各级妇联配合司法部门落实《五年普法规划》,利用多种形式举办普法培训班792期,培训妇女67018人。1987年,地区妇联办事处配合司法部门印发《婚前教育二十讲》1500册。1988年12月,地区妇联办事处在全地区开展“树立新风,抑制陋俗”活动,全地区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把普法教育同消除社会公害结合起来,使广大妇女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举办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现场宣传是妇女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成为年度的常规性工作。1991年,地区妇联办事处配合税务部门,在全区各级妇联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区妇女群众学税法、议税法、守税法、护税务法的意识。出动宣传车650次,开设宣传一条街,征订税法教材2.06万册。
199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地区妇联下发《关于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确定6月20日至7月20日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先后举办培训班44期,培训人员28 160人。
1993年,全区各级妇联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班36期,受训妇女3800人。1994年10月21~25日,地区妇联举办县、乡、村、地直、县直局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骨干培训班。各级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周活动,共出宣传车25辆,张贴标语5000条,办板报500多块,宣传橱窗400多个,讲座150多期,设法律咨询台125个。1996年6月,地区妇联利用广播、电视、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
1997年3月,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1966~2000)》,地、县妇联把4月20日至5月20日定为宣传月,各县市及地直单位相继举办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一条街活动。1998年5月,组织有各县、市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各乡镇妇联主席150人参加的为期6天的法律知识培训政策。1999年8月,地区妇联成功举办“两规划、两纲要”知识竞赛活动。
2000年,地区妇联与司法局以“148”专用电话为载体,联合开展“148”妇女法律维权周活动。通过宣传车、制作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9月15日,市妇联与驻马店电信公司合作开通“1603861”妇女维权热线电话。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市妇联邀请妇女法律问题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医生等专业人员解答电话咨询。
2002年9月,市妇联印制《最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选编》1万册,发放至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并在报纸、电台开设维权法律专题,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2003年7月,举办“两规划”(《驻马店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驻马店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检测评估培训班。12月,参与当地禁毒宣传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2004年,全市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市妇联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评为此次活动先进集体。
2005年3月,市妇联举行“驻马店市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宣传周”活动,市直“巾帼志愿者队伍”和各界妇女代表1000人在解放大道进行沿街宣传,市直和驿城区直单位在解放路两侧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在《驻马店日报》上开辟“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书记谈”专版,加强男女平等宣传。
2006年3~5月,各级妇联在妇女中开展防止艾滋病宣传工作,印制艾滋病宣传页(小册子)2.5万份,女性健康手册1万余本,利用多各形式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2007年,市妇联积极协调市艾防办、卫生局、计生委等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市电视台设立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党和政府对艾滋病病人的关怀。
2008年3月7日,市妇联在驻马店市世纪广场举行“千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送和谐”维权周启动仪式。2009年3月,组织全市妇女1650人参加全国妇联“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全年全市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班21期,培训妇女骨干2500余人次。10月,邀请河南北纬律师事务所、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朱允来律师与村民现身说法,就婚姻法、继承法、儿童防拐行动等做法律讲座。
2010年,市妇联把每年的3月定为男女平等国策宣传月。通过在电视台开设专栏、在报纸上刊登理论文章、印制宣传册等不同形式集中力量进行国策宣传。表彰一批优秀女性,在驻马店电视台、《驻马店日报》上开设专栏连续宣传报道她们的典型事迹。积极向全国妇联《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中国妇女网、河南省妇联网、《河南妇运》以及《驻马店日报》、驻马店妇联网等推荐一批符合“三平精神”“四种河南人”要求的先进妇女组织和个人,并在市级媒体大力宣传。2011年,市妇联在《驻马店日报》开设“巾帼风采”专栏,宣传在和谐驻马店建设中涌现出的各类妇女典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开设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专题专栏;与市电视台联合录制系列专题片,集中宣传近几年妇联工作情况和各行业妇女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采以及8名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杰出女性;3月8日,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省市各级领导、各级女干部、女企业家等发出“三八”节祝福短信,向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感谢,向广大妇女致以节日问候。节日期间,市妇联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进一步营造浓厚热烈的节日氛围。
2012年,举办“联通杯”《驻马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知识竞赛,共21个代表队参加,预赛于8月完成,11月进行决赛。通过竞赛形式,加大新“两规划”(《驻马店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驻马店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宣传力度,推进“两规划”贯彻实施,在全市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的意识,掀起学习宣传“两规划”的热潮。
第五节 妇女活动
一、庆祝表彰系列活动
1979年3月6日,地区妇联会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茶话会,来自工业、商业、文教、科技、卫生等各条战线先进工作者和妇女老干部共8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号召各条战线的劳动妇女争当“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班组”。1981年3月,各级妇联利用表彰会、光荣榜、广播,通报等形式,表扬各行各业的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七一”期间评出女优秀党员301人。1982年3月,地区妇联办事处召开妇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表彰“三八红旗手”57人,“三八红旗集体”43个。全区共评出“三八红旗手”3450人,其中妇女专职干部82人。“三八红旗集体”268个,其中妇联组织99个。
1983年,县(市)共表彰“三八红旗手”56350人,“三八红旗集体”1523个。1984年,全区乡以上妇联共表彰“三八红旗手”20017人,“三八红旗集体”1800个。1985年全区县乡两级共表彰“三八红旗手”6044人,“三八红旗集体”946个。1986年3月,全区地、县、乡共表彰“三八红旗手”7287名,其中地区妇联办事处表彰350名。1987年3月7日,地区妇联办事处对于成绩显著的81个先进妇女组织和175名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给予表彰。5月27日,地区妇联办事处联合地区教委对在托幼工作中成绩显著的27个先进园所,78个优秀保教工作者进行表彰。
1988年3月,县、市以上表彰“三八红旗手”1687名,“五好家庭”912户,先进妇女组织55个、优秀妇女干部556名、科技致富带头人473名。1989年,各级妇联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评选10名十佳女干部,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1990年,全区表彰“三八红旗手”1460名,“三八红旗集体”156个,“五好家庭”880名,其他先进典型980人。1991年,全区县以上妇联表彰“三八红旗手”1471人,“三八红旗集体”99个,先进妇女组织89个,优秀妇女干部108人。1992年3月,地区妇联授予161人为地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驻马店市乐山商场、上蔡县人民医院等15个单位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同时表彰65户“五好家庭”。1993年3月6日,举办庆三八妇女节联欢会,地直局委副处级以上的女干部、妇委主任和各界妇女共300多人参加联欢。3月8日,地区妇联做出《关于表彰“三八红旗手”和美好家庭的决定》,共表彰“三八红旗手”158名,“五好家庭”58户。
1994年3月6日,地区妇联召开有1000多人参加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演讲报告会。共表彰先进妇女组织76个,优秀妇女工作者197名,“双学双比”女能手861名,“巾帼建功”标兵285名,“美好家庭”793户。1996年,地区妇联对全区涌现出各类妇女典型进行表彰,共命名“三八红旗手”158名,表彰“五好家庭”28户,“巾帼扫盲”先进个人20名,“三八绿色奖章”获得者20名。同时在《驻马店日报》刊登表彰决定,报道全国“三八绿色奖章”获得者胡玉兰和省“三八红旗手”魏桂云的先进事迹。1997年,潘均茹、常金年、王娟、付勤、曹红俊、朱珍兰被评为省优秀妇女工作者、省“三八红旗手”。全区共表彰“三八红旗手”768名,“三八集体”红旗132个,好婆婆138名,好媳妇163名,好妯娌152名。中秋节前期,地委宣传部、地区妇联联合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1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各县、市也开展相应表彰活动。1998年3月,地区妇联表彰妇女先进集体28个,“双学双比”能手49名,“巾帼建功”标兵100名,京华创业杯奖4名。授予行署机关幼儿园等50个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光荣称号。全区各县市共评选出县级“三八红旗手”870名,“三八红旗集体”91个,五好文明家庭565户,“巾帼文明示范岗”57个。
1999年3月,地区妇联围绕喜迎澳门回归和建国50周年,展现巾帼风采,弘扬“四自”精神,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主题,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在《驻马店日报》上发出《致全区女干部的一封信》,对全区女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妇女解放事业中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和希望。3月6日,举办庆“三八”迎回归文艺调演活动,各县市和地直单位选送的18个节目参加演出。地区妇联共表彰“双学双比”女能手等先进个人248名,巾帼扶贫等先进集体80个。对先进个人同时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全区县以上共表彰“三八红旗手”974名,妇女先进集体179个。
2000年3月7日,召开“地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90周年暨表彰大会”,地委、行署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地直(县市)女领导干部,近年来受表彰的地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及各界妇女代表近400人参加会议。共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60个“巾帼文明示范岗”、150名“三八红旗手”、3个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及2个先进妇女组织受到表彰。曾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汝南县妇联主席霍桂梅,全国妇联“八大”代表、省“十大致富女状元”、省(地)“双学双比”女能手、新蔡县棠村镇种兔厂厂长杨秀荣,省“三八红旗手”、“巾帼创业带头人”、泌阳县下岗女侯平荣和汝南县家喻户晓的“好媳妇”霍霞在会上作典型发言。9月,全区开展关爱老人为宗旨的“尊老爱老月”系列活动。市直机关开展“金婚佳侣”“敬老好儿女”评选活动,并在文化广场为被评为“金婚佳侣”10对家庭幸福、事业有成的老人举行隆重颁奖仪式。
2001年3月,全市共表彰各级先进妇女组织187个,优秀妇女干部284名,先进女职工100名,致富女能手191名,“三八红旗集体”60个,“三八红旗手”702名。市妇联副主席吴杰美荣获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张梅月、高杰、董俊红、朱月平、马金仙荣获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2002年,市妇联评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个,巾帼社区服务先进单位10个,市级“巾帼建功”标兵65名。市、县、区妇联表彰先进妇女组织89个,优秀妇联干部207名,“巾帼建功”标兵414名,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98名。2003年6月,市妇联和市卫生局联合表彰15名抗击“非典”成绩显著的女医务工作者,并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市中心人民医院妇产科和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市妇联主席高香兰获2002年度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市王爱丽、段丽、党淑平、苏勇、梅素芳、曹春业获2002年度省“巾帼创业带头人”称号;戴颖、王爱月、李银环、金鸿雁获2002年度省“巾帼建功标兵”、被省妇联同时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市人事局、市第二实小等6个单位被命名为2002年度省“巾帼文明示范岗”。
2004年,在全市纪念“三八”节95周年表彰暨联欢大会上,表彰市首届“天中十大创业女性”、“十大科技致富女状元”、市“三八红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驻马店市委副书记段腊梅、市妇联高香兰和确山县杨店乡大邓庄村支书刘凤娥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驻马店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上蔡县芦岗乡党委书记韩红英、骏马化工集团党委书记谭建一、确山县法院院长王芳、中心医院妇产科护士长李好、市纪委姜彦玲、新蔡县教体局局长李继红获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2006年3月4日,市妇联举行“三八”维权宣传月启动仪式及宣传一条街活动,市直50多个单位在市解放大道两侧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宣传带,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3月6日,市妇联在天中广场会展中心召开全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表彰暨联欢大会,表彰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优秀外出务工女性、十大科技致富女状元、“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等各类先进典型157个。《驻马店日报》刊登了市妇联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及部分“三八红旗手”和科技致富女状元的典型事迹。同年,驻马店市政府副市长赵焕之、正阳县委书记王素平、正阳县王勿桥乡黄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峰三位女性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驻马店移动通信公司和市聋哑学校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07年,市妇联荣获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2008年,召开驻马店市庆祝“三八”节98周年暨表彰大会,表彰107名“三八红旗手”,60个“三八红旗集体”、30个“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受表彰的妇女代表向全市妇女发出“加快经济发展、巾帼不让须眉”的倡议。2008年2月29日,市妇联组织召开驻马店市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8周年暨表彰大会。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张梅月、市乐华汽贸总经理张巧云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会后举行全市妇女“迎三八、献爱心”无偿献血启动仪式,妇女先进典型及市直各界妇女140余人参加无偿献血,以特殊的方式庆祝节日。3月7日,市妇联与市体育局、市文明办联合在新世纪广场举行“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庆“三八”女子健身活动启动仪式。来自市直38个单位近千名女干部职工参加踢毽子、个人跳绳、集体跳绳、自行车慢骑和拔河比赛五个项目的比赛。
2009年,市妇联与市直老年门球协会联合举办庆“三八”中老年女子门球比赛,来自市直单位20个代表队、150名队员参加比赛;与市体育局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举行驻马店市百万妇女健身活动启动仪式。当年,北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红平、市实验小学校长马凤枝、市妇联主席武兰芳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中国移动河南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市财政支付局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泌阳县贾楼乡党委书记林丽娜、新蔡佛阁寺镇闫庄村妇代会主任高志英、汝南县官庄乡乡长赖燕、市第三医院党委书记谢素平、遂平县电业公司主管会计刘月愧、确山竹沟镇镇长刘冬梅获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2010年,表彰125名“三八红旗手”、52个“三八红旗集体”、53个“五好文明家庭”、1056户“平安家庭”、20名“优秀创业女性”等各类先进典型。新蔡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丽,正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于晓征,确山县盘龙镇新生街居委会计生管理员王云,平舆县档案局副局长李慧阳,泌阳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李普,市卫生局基妇科副主任科员刘冬玲,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张宏,市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科科长薛寒,西平县电业公司工会主席付俊超,市妇联组宣部部长司玲,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党支部书记高丽慧,市政府机关党委书记李亚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任新华,市委办公室张斌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丽彩,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妇委会主任孙鹏,市中医院办公室主任胡炜,平舆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刘梅英获得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中国移动河南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遂平分公司、上蔡县妇联、汝南县会计核算中心、驻马店市驿城区教育体育局获省级“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11年,市妇联与市影协、联通驻马店分公司联合举办“联通杯·天中女性风采”摄影大赛,41件优秀作品获奖,并制成30块展板在“三八”节期间展出。2012年,表彰市级“三八红旗手”50名、“三八红旗集体”30个、“巾帼建功标兵”40名、“巾帼文明示范岗”30个、“优秀创业女性”25名和“平安家庭示范户”1000户。泌阳县张喜凤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喜凤,天中晚报社副总编辑鲁萍,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妇委会主任汪桂兰,陈丽娟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丽娟,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张华茹、平舆县邮政局业务检查员蔡月丽,市第四中学团委书记王舫,市第一小学校长武霞,正阳县美食美客花生蛋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虹云,遂平县石寨铺镇镇长刘世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舆县支行行长徐玲,正阳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信访干事王金丽,西平县电业公司党委书记罗慧,市妇联权益部部长王娟获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驻马店分行、中国联通驻马店分公司解放路营业厅、市第二初级中学、确山县妇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财务部、新蔡县大吴庄村妇代会获省级“三八红旗集体”。
当年,市妇联举办“移动杯”建设中原经济区巾帼建功展英姿演讲比赛和中老年妇女门球比赛,组织庆“三八”优秀女干部座谈会、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在《驻马店日报》上开辟《巾帼风采》专栏,连续刊登50余名先进妇女的典型事迹,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天中妇女新风赞》栏目,宣传各类妇女典型200多人。
二、参加经济建设
1978年,各级妇联争邀技术员,使壁毯、刺绣生产普及全区,开办壁毯厂62个,刺绣投入生产近万人。1979年,各公社把托幼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全县有70%以上的大队和生产队在麦收到来之前办起学前班、托儿所,解放妇女劳动力21221人。1980年“三夏”期间,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做好农业生产工作,突出抓好棉花管理。1981年,全区农村普遍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1982年,全区妇女开展多种形式的棉花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皮棉高产经验,在秋季雨水多、灾情重、缺少阳光照晒的情况下,总产皮棉891万斤。
1983年,全区出现一大批男女合作或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全国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拥军模范段兰英在种好大田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规模养殖。全国“三八红旗手”,省劳动模范葛玉兰,致富不忘乡亲,帮贫解困,自费为村里修桥。1984年,全区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28774个,重点户33287个。西平县专探乡双河村小坡农民杨玉莲,从1982年到1984年出售24头牛,出售商品牛肉3000多斤,共计收入1.4万元,带动全村养牛致富。1984年12月,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杨玉莲当选为省妇联执委。
1985~1986年,各级妇联组织和发动妇女参加学习培训,掌握致富技能。汝南县王岗乡王岗村残疾女青年高春霞,自办工艺帽服厂,为困难群众义务裁剪衣服。1987年,从事刺绣、壁毯、草编、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成为全区广大妇女从业的主要选择。各县、乡、村妇联主动与外贸挂钩,培训草编人员17万人,并投入生产。各级妇联加强与外贸、扶贫办、乡镇企业、民政、教委、科委、科协、劳动局、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联系,县与县之间的横向联系,做好妇女在发展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流通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同时加强对乡、村妇联干部的培训,通过培训,有1700多人掌握1~2门使用技术,有1200人能够开辟生产门路,有不少人成为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当年,全乡企业创产值1188万元,妇女创产值668万元,占52%。
1988年,全区1219个乡、村企业中投入劳力4644人,其中女劳力2301人,占50%。1989年,泌阳县有万名女青年投入抽纱刺绣、壁毯等传统手艺的生产,产品远销英、美、日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成为该县的拳头行业。西平县妇女从事网兜生产有2.8万人,月成交额15万元;有8000多名妇女从事服务加工,产品畅销省内外。正阳县妇女利用地理优势发展养鹅,本年达23万只。1990年,全区各县、市对回乡的初高中毕业生,村妇代会主任,先进妇女代表培训率在95%以上,获技率在80%,其中有70%的直接把学到的技术用于实践,成为“双学双比”活动的带头人。泌阳县双庙乡农中毕业生刘相梅,在责任田里进行良种繁育,两年为乡邻提供2万斤良种,被群众称为“科学致富的带头人”。
1993年,地区妇联与全国妇联巾帼实业开发公司联合建立股份制企业—驻马店地区巾帼芝麻制品有限公司。公司6月上线正式投产,推出精装芝麻酱、芝麻盐、小磨香油、五香芝麻果、芝麻叶等5个系列产品,至12月底共创产值60多万元。当年,各级妇联建立劳务输出服务部,有目的地组织农村女青年外出“学技术,换脑子,学点子,长知识,挣票子”,全年向外输出劳动力3000多人。
1996年,全区开展“万名女能手与贫困妇女‘手拉手、一帮一’脱贫致富”活动,地区扶贫办与地区妇联协商决定每年每个贫困县拿出100万元,由贫困插花乡的县每年拿出30~50万元作为“拉手”扶贫活动专项资金,全区结成扶贫对子近3万对。1997年,地区妇联与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1998年扶贫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共协调申报扶贫项目100个,审批96个,争取妇女联贫项目贷款达2400万元,并组织96个申报扶贫项目贷款的妇女专业大户与贫困妇女签订帮贫合同,帮助她们创业就业。1998年,地区妇联创办“巾帼家政服务公司”,组织下岗女工在第三产业中发挥作用。泌阳县65名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每人拿出2000元,帮助一个贫困村、带动2个贫困户种植香菇。同时,地区、县妇联配合劳动局和大企业举办不同形式的下岗女工培训班32期,培训妇女1900余人。1999年,地区妇联争取小额扶持贷款150万元,用于贫困妇女开发种养加工项目。开设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班,培训下岗女工1800人。协调各部门对下岗女工再就业予以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鼓励下岗女工及职业女青年走出“城门”,跨入“农门”。安置和协调安置下岗女工3600人。
2001年,各级妇联争取到小额扶贫贷款140万元,发放到确山、泌阳、上蔡等8个县,对千名贫困妇女进行专项扶贫。全市新建巾帼扶贫示范村18个,新结贫富对子1.5万对,有万名被帮妇女摆脱贫困。2002年9月,市妇联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本着“为政府分忧、为下岗职工解难”的宗旨,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牵线搭桥。2003年,市、县妇联再就业服务中心联合行动,全市妇联系统共输出务工妇女1万多人,协调安排下岗女工2000多人。
2004年,全市利用家政服务中心,为农村妇女劳动力外出务工牵线搭桥,输出3000多人次,年创经济收入近2000万元。驻马店市妇联与市劳动局联合在全市下岗女工中开展小额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帮助1060名下岗女工申请到小额贴息贷款1496万元。依托各级劳动局再就业培训中心,举办电脑、缝纫、烹饪及家政服务等各种类型培训班210期2000人次,90%实现就业。2005年,各级妇联通过“手拉手、一帮一”活动,与家庭条件困难、致富无门、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中的贫困妇女结扶贫对子3400多个。市妇联在汝南县板店乡苏庄村进行以建沼气为重点,强力推进“三化”(洁化、美化、绿化)庭院建设。各级妇联把“三八”绿色工程创建同“园林城市”创建相结合,重点落实庭院绿化和四旁植树的任务,促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的开展。2006年,市县(区)妇联就业服务中心共输出剩余农村妇女劳动力3万多人。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对遂平县妇联劳务输出工作做深度报道。
2007年,各级妇联加强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对农村妇女进行贷款扶持,以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联保的方式发放贷款3996万元,扶持户数2630户。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电脑、烹饪、服装设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种养殖技术等培训班150多期,共培训下岗女工5000多人次。2008年,各级妇联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为下岗失业妇女送项目、送技术、送服务。举办各种招聘会15场,组织用人单位800个,参加求职人员4万多人,发放资料2万余份,设立咨询服务台20余处,送岗位3000个。2009年,全市各级妇联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在岗职工建功立业为重点,引领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推进“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加大对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与市农村信用社联合开展“百万妇女信用创业大行动”,选择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女性创业项目,进行有重点的资金支持;通过组织定向职工招聘会和加强对女性的就业指导,促进女性就业;依托“三八家政服务中心”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拓宽致富渠道。
2010年,全市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市县联合举办“三八”女性专场招聘会,为妇女提供各类就业岗位2000个,与1600多名妇女签订用工协议。推进妇女小额贷款工作,争取“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培训任务和资金,培训4500人女性。2011年,各县区妇联开展“庆三八2011年春风送岗位行动”。组织发放“春风卡”、《农民进城就业指南》等宣传材料8万多份,召开举办女性专场招聘洽谈会12场,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1万人,就地就近创业成功923人,参加创业培训458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7477人。利用既有的劳务品牌,如遂平、新蔡的保姆、月嫂,正阳、确山的采茶工等,向外输送务工妇女8600多人,帮助妇女异地就业。同年,全市各级妇联全年为创业妇女发放贴息贷款2.4亿元,扶持3500多名女性成功创业,带动1万多名妇女就业,使用贷款的95家“妇”字号企业吸纳6000多名妇女就业。
2012年,全市表彰种粮女能手30名、养殖女能手30名、优秀女经济人20名,建立巾帼专业合作组织20个,命名巾帼科技种植示范基地20个、巾帼科技养殖示范基地20个,“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15个。发挥她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妇女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家政产业规范发展,实现城乡妇女就近就地就业,市县妇联加大家政培训的力度,有针对性的制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将过去以调训为主调整为以送训为主,组织师资力量,到留守妇女多、失地妇女相对集中、城乡接合部等地的乡村组织家政培训。先后在驿城区香山办事处前张村、汝南县梁祝镇周庄等开展10多期月嫂、家庭服务员等家政技能培训,培训妇女500多人,有200多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95%的学员实现持证上岗就业,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
三、妇女参政
1980年,全区9县1市配妇联专职干部53人,其中30岁以下的11人,40岁以下的37人,50岁以下的5人;大学毕业的5人,高中毕业的21人,初中毕业的19人,小学毕业的9人。1983年11月,各县、市妇联进行整顿,全区共配专职干部59人。1987年8月上旬,地区妇联办事处召开县市妇联主任会议,地委副书记宋国卿到会发表妇女参政意见。地区妇联办事处积极向地委组织部门推荐妇女干部。1987~1988年,全县20个乡妇联会主任有9人担任乡党委委员职务,有1人担任乡政府副乡长职务。
1989年3月4日,成立“驻马店地区女领导干部联谊会”,为女领导干部相互学习,加深了解提供条件。同年,地区妇联向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65名妇女干部。1990年,全区各级妇联干部共征订《中国妇女报》559份,《妇女工作》217份,《中国妇女》杂志678份。《妇运通信》221份,《妇女生活》7.4万份。同年,先后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全区女干部培训班,全区50%的科以上女干部参加地县学哲学培训班。
1993年,全区受过省、地党校和专业学校培训的妇女干部2000多人。8月,40多名妇联干部参加由地区妇联与地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的优秀女干部培训班。1994年,地区妇联先后举办第三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宣传骨干培训班,全方位提高全区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同年,地区妇联下发《关于做好我区县、市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按照人口比例层层推选妇代会代表,组织审定新当选县、市主席7人,副主席10人,调出主席7人,副主席9人。新任领导班子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0%,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下。
1995年,全区共提拔地厅级女干部2名,县处级女干部11名(正处6人,副处5人),乡科级干部257人,全区100%的县市、85.5%的乡镇党政班子至少1名女干部,95%以上的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两委班子。1996年12月,地区妇联和地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第五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参训学员168人,请梁军、董琳、王璞等妇女理论专家,为学员系统讲授“妇女参政”“提高女干部自身素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女干部的形象塑造”“妇女心理学”等课程。1997年,推荐11名县处级干部、优秀女科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妇联联办的第九期领导干部培训班,4名妇联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妇联岗位培训班。当年,全区有1000多名优秀妇女加入党组织,交流妇女干部63名,其中提拔调入43名,调出20名。驻马店市、上蔡县、新蔡县100%的乡镇党政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100%的村两委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34%的地直局委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50%的县直局委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地区妇联向地委组织部推荐12名优秀女县处级后备干部。
1998年,地、县两级妇联进一步充实、健全妇女人才库,建立优秀女后备干部档案,为组织部门选拔女干部储备人才资源。把妇女参政列入目标管理,在县、乡换届中,地、县妇联对女干部配备比例较低县提出建议,并积极推荐优秀后备干部。11月,与地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区第六期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共有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163人参加。12月,地区妇联、地委组织部推荐12名县处级和优秀后备科技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和省妇联举办的女领导干部培训班。
2002年,制定并实施《驻马店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3500名妇联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新蔡县妇联配合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4名乡镇妇联主席。平舆、泌阳县针对村妇代会主任在换届选举时落选较多的情况,采取措施,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的配备和待遇落到实处。新蔡、正阳等县在村级换届时,注重妇联干部的配备,切实做好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工作。
2004~2005年,全市组织各种形式的妇女干部培训,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建设,调训169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参加省妇联的岗位大培训。各县区分别对村妇代会主任和妇代会委员进行全员培训,以增强其履职能力和水平。2006年,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妇联主席配备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村妇代会主任档案,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比例达到78%。同时做好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
2009年8月,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在青岛举办为期10天的驻马店第十六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94名妇女干部参加培训。全年共有135名女科级干部参加秋季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11月,举办200人参加的县、乡、村三级妇联干部培训班。2010年市妇联召开“庆百年妇运、谈收获、话成长、谋发展”女领导干部座谈会,全市100多名在职的县处级女干部、县区妇联主席和部分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代表参加会议。市妇联对全市女大学生“村官”进行摸底、建档,成立驻马店市女大学生“村官”市县联谊会,建立创业导师团,带动帮助女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
2011年,市委、市政府“两办”把省委对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的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市妇联要求各乡镇妇联通过召开村妇代会主任会议和举办培训等方式,宣传好上级政策,营造女性参选氛围,增强广大妇女参政、参选意识,并逐村、有针对性地动员村级女干部尤其是缺职村委的计生专干或科技致富带头人参选。2012年,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女干部大讲堂”5期和第20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全市共举办村妇代会主任培训班20期。11月、12月确定为市妇联“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月”,组织召开全市各界妇女和各级妇联干部代表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座谈会,市妇联党组在机关开展学习十八大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
至2012年,市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数138人,占48个部门中的94%。其中正职15人。56岁6人,54~56岁2人,50~54岁5人,45~50岁1人,45岁以下1人。市一届党代会妇女代表58人,占代表总数的12.3%;市二届党代会妇女代表71人,占代表总数的14.8%。县(区)妇女代表为502人,占代表总数的16.7%。市二届五次人代会后人大女代表127人,占代表总数的23%;市二届五次政协会后女委员105人,占委员总数的27%。分别比上届提高1.1和1.3个百分点。市直女处级干部中正处级56人(领导职务28人,非领导职务26人),副处级85人(领导职务56人,非领导职务29人),其中党政正职11人。市直女处级干部年龄结构35岁以下1人,36~40岁2人,41~45岁8人,46~50岁32人,50岁以上班子96人。
四、文明家庭系列活动
1982年,全国妇联倡导并发起“争创五好家庭”活动。“五好家庭”的标准是:政治思想好、生产工作好;家庭和睦、尊敬老人好;教育子女、计划生育好;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好;邻里团结、文明礼貌好。全区每年进行“五好家庭”的评比和表彰,当年全区共评出“五好家庭”15938户。从1985年开始,全区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规划中。当年,全区“五好家庭”15635户,在活动方式上从创建“五好家庭”发展到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每年进行评比表彰。
1996年,全国妇联于将“五好家庭”活动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新“五好”标准是: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1997年,各级妇联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在中秋节前,地委宣传部、地区妇联联合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1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各县、市也开展各种表彰活动,共表彰“五好文明家庭”1000多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00多户。1998年,全区共评选出“五好文明家庭”565户,“好媳妇”“好婆媳”千余户。1999年,地区妇联在全区广泛开展“家庭奉献月”活动,号召全区广大妇女讲文明、树新风,争当尊老敬老的模范、精神文明建设的尖兵。各县共评出“五好文明家庭”228户。
2000年,地区妇联把“家庭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第一批10个试点村的创建活动验收完毕,第二批100个试点村的创建活动全面铺开。全区共刷写标语1000多条,办板报专栏200余条,印发“文明家庭标准”宣传单10万多份,评选出“文明家庭”2万多户,好媳妇、好公婆等妇女典型800多人。地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家庭文明示范村”活动先进集体。
2001年,驻马店市妇联系统“三级联动、争先创优”共评选出8个“四好”(一个团结合作、战斗力强的好班子,一支好的基层妇女干部队伍,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开展妇女工作的好路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好作风)——乡镇妇联会,9个“五好”(一个群众用户、整体作用发挥的好的妇代会领导班子,一个好的班子带头人,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妇女脱贫的好的工作思路,一个集活动、培训、服务、创收为一体的固定的妇女活动阵地)——村妇代会。继续开展家庭文明系列活动。对12个先进集体、50名文明家庭、“十好”先进个人,并对第二批100个试点村进行命名表彰。重阳节期间,举办驻马店第三届“金婚佳侣”颁奖仪式,评选出10对家庭幸福、事业有成、教子有方的“金婚佳侣”。
2002年,市妇联会、市民政局、驻马店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在全市开展“好军嫂”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4名“好军嫂”。2003年,市妇联把“家庭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与上级妇联倡导的“美德在农家”活动结合起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文明、稳定促进全市的平安发展。
2005年,各级妇联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平安家庭为重点,在农村开展“美在农家、绿在庭院”活动;在城镇大力推进“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汝南县汝宁镇崔敏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3月,全市表彰“五好文明家庭”99个,其中市直7个,确山县11个,其他县11个。2006年,市妇联结合全市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活动,开展实施“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活动,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分别在遂平县和西平县各定一个试点村。同年,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发放《家庭助廉读本》1000册,同时组织5000余人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获省先进单位。2007年1月17日,市妇联在遂平县召开全市实施“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现场会,参观遂平县沈寨乡端固王村和和兴乡恒兴村、吴阁村的实施情况。当年,驻马店市作为河南省唯一特邀代表参加全国妇联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美德在农家’工作会”,进行大会经验交流。
2008年,市妇联下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化“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使全市农村家庭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妇女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至年底,市级6个重点村和各县区20个重点村正在重点整治中。2009年,全市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推动农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全市10个县区全部建立示范点,把美德在农家、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读书型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整合起来。按照新修改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生活,热心公益),开展好全市“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评选工作。向全市发起家庭助廉活动。向党员干部家庭推荐《创建廉洁家庭—家庭助廉教育读本》,组织全市10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家庭助廉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活动。
2010年,市妇联推进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活动,组织在全市开展家庭低碳生活金点子、小发明征集活动,通过媒体,开设家庭低碳生活金点子、小发明征集专栏,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组织读书征文活动和参加全国妇联开展的福临门杯“低碳家庭时尚生活”知识竞赛,共有500人参加答题。抓好建立家庭低碳生活的示范点工作,在全市选出5个社区开展家庭低碳生活示范点创建活动,落实“家庭低碳计划15件事”。向省推荐一批节能减排示范社区、示范家庭和低碳生活创新明星。2012年,全市先后进行驻马店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和家庭“十好”标兵(十佳好婆婆、十佳好母亲、十佳好父亲、十佳好妻子、十佳好丈夫、十佳好邻里、十佳好媳妇、十佳孝女儿、十佳孝儿子、十佳孝女婿)评选,评选表彰30个“五好家庭”和100位“十好”标兵。并通过媒体宣传,以扩大影响。
第六节 少年儿童事业
1990年1月,地区妇联恢复少儿部,职能主要是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法规草案的拟定;开展女童工作,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童发展;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使广大父母懂得优生、优育知识,各县、市妇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关于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报告》。1993年4月,地委、行署决定成立驻马店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组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检查督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决定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涉及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公共政策的制定与修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表彰、奖励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其他应当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需要履行的职责。行署副专员傅全华任主任,行署副秘书长王运德、地区计建委主任郝修怀、地区妇联副主任王素平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2001年,各级妇联组织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实施《驻马店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办好家长学校,启动“小公民”道德建设规划。2006年4月21日,驻马店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并邀请儿童教育专家做专题报告。5月16日,举行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工作表彰会。9月13日,举行家庭道德教育讲座。9月16日,联合团市委等单位开展“东西合作会红领巾形象讲解员选拔赛”。9月20日,在全市开展家教论文征集活动,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年,市妇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吸取外商投资,拟筹备建立一所教育、培训、娱乐为一体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2月经市政府批准立项,并被列入市委市政府2007年承诺为群众办的15件实事之一。2007年5月30日,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工作表彰暨专家报告会。邀请省家庭教育专家冯海水老师作家庭教育报告。2009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展“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8月,全市共举行婴幼儿早起教育讲座10场,为1000多名家长送去科学育婴知识。2011年9月,市妇联与市质监局联合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关爱食品健康”为主题的“儿童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在社区普及儿童食品安全知识。
一、庆祝国际六一儿童节活动
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活动,以召开各种会议、进行相关表彰和开展各种儿童文体活动为主。1978年开始恢复少先队组织名称,少先队重新开始活动,每年“六一”期间开展相关庆祝活动。1981年,各级妇联分别以报告会、庆祝会、表彰会、座谈会、联欢会的形式,为少年儿童举行节日庆祝活动。全区表彰红花少年4670名,好家长663名,优秀保教人员230名,其他先进代表424名。
1984年,全区为儿童少年捐款11万多元,购买儿童读物1.6万册,儿童玩具3480件,生活用品3085件,糖果1118斤。地委、行署、军分区以及各县市党、政领导参加庆祝“六一”节的各种活动,带着节日礼品到幼儿园看望孩子和保教人员。1985年,组织城镇的机关团体及各行各业为农村、老解放区、山区的孩子送书、送戏、送电影、送体育用品、玩教具等。各级妇联配合卫生、教育、体育、宣传部门,搞好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并重视对城乡儿童的健康检查和系统保健工作。体育场(馆)在“六一”当天免费为儿童少年开放,文化部门组织文艺团体、放映队、书店等单位,为厂矿、农村的孩子上门服务。各级工会发动广大职工,为企事业托幼园办好事,办实事。
1986~1990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全区各级领导到幼儿园慰问,看望小朋友和保教员,并赠送礼物。组织庆“六一”幼儿联欢会,举行文体比赛、智力竞赛、体操比赛等。1991年5月31日,地委副书记路俊福代向全区发表庆“六一”电视讲话,向全区儿童少年致以节日祝贺,向勤奋工作的广大儿童少年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在乐山剧院组织地直庆“六一”联欢会。
1994年“六一”期间,全区开展“伸出一双手,奉献一颗爱心”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的活动。全区共捐款18.7万元,图书12.7万册,衣服1.9万件,玩具13.1万件,其他1.5万件。1995年5月30日,地、市妇联与地、市教委联合举办幼儿团体操比赛。6月1日,各级妇联组织看宣传《儿童规划纲要》专题晚会,观众达4万多人。全区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讲座、宣传咨询服务一条街等形式,大力宣传《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马尼拉共同声明》12项中期目标、《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护法》。1996年,地区妇联、教体委、卫生局、广播电视局联合在全区城乡层层开展评选优秀儿童活动,以推动“三优”(优生、优育、优教)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普及,共评出优秀儿童605名,其中省级5名,地级50名,县级550名。1998年,各县、市在“六一”前夕再次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款10万多元。
1999年,地区关工委和地区妇联、地区教体委、驻马店日报社联合在乐山影剧院举行“驻马店地区儿童工作表彰暨庆‘六一’联欢会”表彰地区公安处等9个儿童工作先进单位和郑冰奇等35名优秀“春蕾”女童。各县市妇联在“六一”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幼儿教师、优秀家长学校和优秀家长。2000年,各县市分别举办儿童故事演讲会、幼儿团体操表演赛、幼儿书法绘画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2002年,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小公民”活动,9月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争做合格小公民”千人签名仪式。2003年,评选出市级“优秀小公民”20名,省级6名。2004~2006年,组织表彰驻马店市“十佳优秀小公民”“百名优秀小公民”和“双合格”家长。举行庆“六一”幼儿团体操表演活动和少儿书画大赛。
2007~2008年“六一”节期间,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看望慰问幼儿及幼教工作者,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和慰问品。2009年5月22日,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举办“我运动、我健康、我与祖国共成长”市直中小学广播操比赛,激发少年儿童的集体荣誉感,强健少年儿童的体魄。24日,举办迎“六一”2009非凡宝宝风采展示活动,100名宝宝参加复赛进行才艺比拼。确山县邵元驰小朋友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市妇联荣获先进集体。6月1日,市部分中小学举行“中华颂”研讨文吟唱暨庆“六一”文艺会演活动,广大师生一起以诗歌颂祖国。
2010年5月31日,召开驻马店市庆“六一”表彰暨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和市妇联授予田新泽等10名同学“十佳小公民”、王颖等100名同学“百名优秀小公民”称号。遂平、平舆、正阳等县区也开展优秀小公民和家教工作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2011年“六一”期间,市妇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和团市委在全市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联合市关工委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开展“追寻红色足迹”征文比赛活动。市妇联党组到驿城区香山街道前张村慰问前张小学幼儿班的68名幼儿和老师,赠送教具和玩具。6月1日晚,市妇联在市世纪广场举办“托起明天的太阳”驻马店市庆“六一”广场文艺晚会。
2012年“六一”节期间,市、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幼儿园看望慰问幼儿及幼教工作者。举办“放飞童心 激扬梦想”驻马店市庆“六一”广场文艺晚会,开展以“学雷锋见行动”为主题的“六一”少儿书画展和以“关爱儿童、反对拐卖”为主题的反拐宣传教育活动。
二、家庭教育工作
1984年7月,全区贯彻全国农村家庭教育会议精神,各县、市妇联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开展家庭教育的试点工作,并把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推广。汝南、正阳、遂平、平舆等县成立“家庭教育委员会”。8~9月,汝南县妇联在三门闸乡开展家教试点工作,全乡20个村民委员会办起家庭教育学堂129场次,受教育人数2.9万余人。1986年,部分乡(镇)妇联建立家庭教育组织及试点,创办家长学校。上蔡县妇联倡导在全县开展做“合格家长”活动,利用广播组织家庭教育讲座,开办一所家长学校,使家庭教育做到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泌阳县开办“妈妈学堂”数量增加到42所。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工作,提高教育新一代的水平。1987年,地区妇联召开各县、市妇联主任会议及地直各园所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儿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号召全区家教工作纳入儿童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同年,全区成立以幼儿园、中小学为阵地的“家长学校”100多所,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
1989年,各县、市妇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关于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依据。1990年11月,地区妇联对地直局委的妇联干部和各县市妇联的少儿部长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至年底,全区建立家长学校596所,不少县、乡成立家教委员会,制定教学规划和规章制度,定期授课,效果明显。1991年,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确山县妇联会为儿童少年工作先进单位;授予驻马店市二中、确山县盘龙镇第四小学等11个单位为地区先进家长学校;授予胡云芳等32人为地区儿童少年先进工作者;授予王萍等32名家长为优秀家长。
1992年5月,根据全国、省妇联《关于举办全国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地区妇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好爸爸、好妈妈的活动,有110名家长获好爸爸、好妈妈称号。5~9月,地区妇联在全区城乡组织开展“三优”(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学习和答卷活动,发行“三优”知识书籍853套,试卷7179份。地区妇联获省“三优”知识竞赛二等奖,平舆、西平县获县级组织奖。1993年5月,地区妇联举办“保险杯”家教演讲比赛,来自地直和各县市的20多名选手参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6月1日,地区妇联举办家教报告会,让优胜者介绍他们为国教子的经验。
1996年,地区妇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轻妈妈”读书活动,探讨教育儿童的最佳方法和形式,不断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1997年4~6月,地区妇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家教论文评选和“把知识送给家长”活动,共收到优秀论文24篇,印发“三优”知识百题测试9.6万份,回收9.4万份,回收率98%。1999年,全区各级妇联通过宣传“三优”知识,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城乡家教工作,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2000年,地区妇联联合关工委和地区教委下发《关于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办家长学校的工作意见》。“六一”前夕,地区妇联和地区教体委联合召开“驻马店地区家庭教育工作表彰暨报告会”,对全区家教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10个家庭工作先进单位、22个优秀家长学校、50名家庭先进工作者和50名优秀家长进行表彰。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西平县高级中学、遂平县第一初级中学被授予河南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正阳县第二初级中学、上蔡县第一初级中学、驻马店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被授予河南省优秀家长学校称号;闫华丽、吉凤飞、郭东艳被授予河南省优秀家长称号。
2002年1月,市妇联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普及中小学和幼儿教育的科学知识,举办各种类型的家教报告会,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2003年,各级妇联继续抓好家教和“三优”工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家庭教育培训班。2005年5月,市妇联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工作会。2006年9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精神,市妇联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系列活动。9月13日举行了家庭道德教育讲座;9月16日开展“东西合作会红领巾形象讲解员选拔赛”,选出50名优秀的选手成为“东西合作会红领巾形象讲解员”为大会服务;9月20日,在全市开展家教论文征集活动,经过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007年5月30日,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工作表彰暨专家报告会。邀请省家庭教育专家冯海水作家庭教育报告,受到家长们的热烈欢迎。9月开展以“亲子携手、强健体魄、保护环境、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家庭道德教育宣传时间月活动。市妇联荣获“十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张瑛荣获“十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市妇联制定《驻马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2009年,市妇联以“热爱祖国、净化环境、亲子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市78所“家长学校”进行家庭道德教育活动,促进家庭道德教育宣传的深入开展。转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大纲》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西平、泌阳、确山等县区召开家庭教育报告会,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2011年5月,市妇联联合市教育局、市文明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区妇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儿童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012年,“六一”节期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举行“优秀小公民”表彰暨“亲子共同成长”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启动仪式,共组织召开40余场家庭教育报告会。
三、春蕾计划
1989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春蕾计划”,是一项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社会公益事业。1994年,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资助贫困县失学儿童复学的意见》,拿出5万元资助160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当年,全区开展“伸出一双手,奉献一颗爱心”、“手拉手”、落实“春蕾计划”活动,共捐款19万元,帮助1081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1996年,建立完善救助失学儿童档案,使“爱心献春蕾”活动走上规范化的道路。河南省第一个“春蕾计划”女童班在区内新蔡县堂村镇建立。1997年8月14~17日,确山县举办社会动员女童入学培训班,省妇联副主席祁敦芳、地区妇联主任王素平、副主任潘均茹参加开班典礼,并带头捐款,共发动社会捐款4.05万元,资助失学儿童292名。全年全区通过实施“春蕾计划”资助辍学失学女童3000名。
1998年7月,地区妇联和驻马店日报社联合开展“春蕾桥”活动,共有近400名特困女童得到社会各界的救助。12月中旬,地区交警支队于将所资助的16名女童接到支队,为她们购买衣物,并带她们到竹沟杨靖宇纪念馆接受革命教育。全年全区共收到捐款33.4万元,救助近1200名女童重返校园。“六一”前夕,地区妇联和地区国税局、地区烟厂联合表彰30名优秀“春蕾”女童。
1999~2000年,地区妇联、地直工委、地区关工委、地区教体委、驻马店日报社联合实施“春蕾计划”,动员社会各界捐款。先后有10位地区领导结对救助12名女童。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累计捐款53万元,救助女童近2000人。地区妇联、地区电信局、地区工行、地区农行等单位被授予“河南省实施‘春蕾计划’先进集体”称号;原地区纪委主任李济宪、地区公安处刘丽、西平县农民丁大海被授予“河南省实施‘春蕾计划’先进个人”称号,有殷彦磊、陈茹、徐灵敏、韩梦杰、任静、郑冰奇、李风云、王玉环、李冉9名同学被授予第二届“河南省百名优秀春蕾”称号;遂平县花庄乡的殷彦磊被评为“河南省十佳春蕾女童”。
2002年,市县妇联分别表彰一批优秀“春蕾”女童。2003年“六一”前夕,市妇联在全市开展“春蕾计划”一日捐活动,共捐款30.08万元。开展“冬日里的阳光救助女童”活动,共收到捐款5.8万元。全市共收到捐款80多万元,新救助女童2000多人。启动“女大学生解困快车”行动,争取省妇联资助款2.4万元,资助6名贫困女大学生。全市共订阅《现代家长》1万份,举办各类家庭教育报告会、家庭教育培训班。
2005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以及国家“两免一补”助学政策的实施,中国儿基会及时调整“春蕾计划”资助重点,使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女童的资助,从学费、学杂费转移到生活费用的补助,救助范围也从小学、初中阶段扩大到高中甚至大学。“六一”节前夕,由市妇联捐款投入15万元分别在平舆、新蔡、正阳筹建的3所“春蕾”小学全部竣工,开创市妇联创办“春蕾小学”的历史先河。同年,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庆七一,献爱心,女大学生解困一日捐”活动,现场收到全市32家企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和9支巾帼志愿者队伍的捐款7.2万余元。全市共有371740名农村贫困女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3月份,市妇联实施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市、县、乡三级档案,并将农村留守儿童中的特困儿童纳入“春蕾计划”的资助对象。5月,市妇联获河南省实施“春蕾计划”先进集体,郑峥获得河南省“十佳”春蕾女童称号。6月,市妇联通过《驻马店日报》发起“关爱女性、关注未来”解困助学一日捐活动,爱心救助活动捐款资金8万元,共结对资助267名儿童。8月21日,举行“联通杯·春华行动”女大中学生解困助学活动,收到社会捐款4万元,资助贫困女大中学生32名。
2007年7月,联合市蓝天集团开展“蓝天杯·春华行动”女大中学生解困助学活动,筹集捐款5万元,资助14名贫困女大学生和20名女高中生。联合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在驻马店市世纪广场举行庆“六一”中小学生“远离网吧、做文明少年”万人签名仪式,倡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远离网吧,做文明少年。2008年5月29日上午,市妇联举行驻马店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春暖行动”启动仪式。市领导为留守儿童代表发放了由移动公司捐款2.9万元购买的书包、文具、手机及资助金和100张“爱心结对卡”。
2009年,市妇联把“春蕾计划”的救助重点转向资助贫困的高中和大学女学生。8月14日,驻马店市妇联与移动公司联合举办“移动杯”“春华行动”女大学生解困助学仪式。10名受助女大学生每人得到2000元资助金和饭盒、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各县区妇联针对未能升入高中、大学的春蕾女童加强“春蕾女童就业培训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大龄女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政知识培训,重点帮助其增强独立生活和就业致富能力。2010年8月,市妇联与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驻马店市“博爱在天中·春华行动”女大学生解困助学仪式。市红十字会向10名受助女大学生每人发放2000元资助金。各县区妇联继续推行“春蕾女童就业培训工程”的实施。
2011年,市妇联与民政部门联合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关心帮助流浪儿童、贫困儿童、病残儿童。8月19日上午,驻马店市妇联和驻马店日报社联合在市委中心会议室举办驻马店市“春华行动”2011年贫困女大学生资助仪式,市委副书记杨喜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玉梅,市政协副主席宋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驻马店日报社社长刘根社,市妇联主席何冬,市妇联副主席徐斌、张芳出席资助仪式。为受助的50名女大学生代表发放每人2000元的爱心资助款。8月24日,驻马店市妇联在移动公司会议室举办驻马店市“移动杯·春华行动”贫困女大学生资助仪式。10名女大学生每人得到了移动公司捐助的3000元资助金和书包等学习用品。2012年,市妇联创新女大学生救助模式由原来资助1年改为连续4年到其大学毕业,并跟踪问效。全年全市各级妇联共资助110名女大学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市妇联机关人员现场捐款3000元,看望慰问8户贫困妇女和留守儿童家庭。
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1993年9月,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托地区妇联、教委、卫生局、残联联合举办宣传、贯彻《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骨干培训班。12月17日,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落实《规划纲要》的措施。12月底,地区妇联、地区教委、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体育处、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联合草拟《九十年代驻马店地区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初稿。1994年,制定《九十年代驻马店地区儿童事业发展纲要》,建立《儿童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建立检测评估领导小组。地区妇联在确山妇幼保健站和驻马店市保健院进行“三优”(优生、优育、优教)试点,以确保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目标在全区的实施。
1995年“六一”期间,全区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讲座、宣传咨询服务一条街等形式,宣传《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马尼拉共同声明》十二项中期目标、《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护法》。5月22~25日,举办由卫生、教育、统计系统100名人参加的中期目标培训班。6月1日,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干群收看宣传《儿童规划纲要》专题晚会,观众达4万多人。1997年3月,《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颁布实施,4月20日~5月20日,地、县妇联开展规划宣传月系列活动,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全区共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2000多人。7月,地委、行署下发《驻马店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各县、市也相继制定本县妇女发展规划。
1998年,全区宣传贯彻《妇女发展规划》,促进规划进一步实施,对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通过省妇儿工委检查组的验收。4月,地区妇联组织部分县(市)维权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培训班,5月组织由各县、市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各乡镇妇联主席150人参加的为期6天的法律知识培训政策,落实《关于在城乡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1999年,地委、行署两办转发地区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驻马店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报告》,同时举办“两纲要、两规划”知识竞赛活动。
2001年和2002年,全市分别表彰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先进集体10个。同时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协调社会力量全面落实儿童规划指标,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儿童事业健康发展。2003年全市开展评选“优秀小公民”活动,评选出市级“优秀小公民”20名,省级6名。2005年,增加“十佳优秀小公民”和“双合格家长”的评选,表彰10名驻马店市“十佳优秀小公民”、百名“优秀小公民”和48名“双合格家长”。
2006年,市妇联起草《关于做好〈驻马店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2007年,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留守儿童档案,构建关护网络。全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教服务机构115个,家教指导中心和家长学校176所,爱心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6200对,发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指导手册》3000册。开展“网通杯”“春蕾计划”贫困留守儿童结对救助活动,筹集善款3万多元,与100多位留守儿童结成对子,给她们提供生活帮助、精神抚慰、心理辅导、义务家教等服务,解决这些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弥补她们家庭亲情呵护的缺失。
2010年10月,召开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安排部署迎接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检查工作。通过“两规划”的互查工作,与信阳市、漯河市妇联儿童部交流工作。筹备《驻马店市2011~2020年妇女儿童规划》编制工作。10月29日,将《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讨论稿)下发到各县区妇联,征求各县区的意见建议。
2011年3月底,举办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培训班。同时,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按要求对《驻马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的实施进行自查评估,5月,根据评估督导的结果,在各成员单位和县区终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市统计局和市妇儿工委办分别完成“两规划”监测评估报告和终期评估报告,总结十年来全市和各县区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并上报终期评估报告。7月初,接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检查组的验收。同时,根据要求做好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明确编制工作要求,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提出编制计划,开展相关调研并组织研讨。市妇儿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编制新规划的有关工作。
2012年,举行“联通杯”《驻马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知识竞赛。市公路局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市财政局代表队、西平县代表队和上蔡县代表队获二等奖;驻马店日报社代表队、开发区代表队、市水利局代表队、新蔡县代表队获三等奖。遂平县妇联、市教育局等五家单位获得组织奖,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代表队获得优秀奖。当年,各县区也都相继出台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