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 构
第一节 驿递铺
明以前,县境专供传递公文和军事情报的驿夫(卒)或来往官员途中歇宿、换马的驿站、急递铺无考。明清时,驿站与急递铺合一,统称驿递铺。明初,县治所在地设有总铺,即“县前铺”,配铺司1名、铺兵(亦称驿卒或驿夫)4名。县西置有平信(今平铺)铺、砖桥(今砖店)铺和胡塘(今黄楼)铺;县南县北分置官津(今关津)铺和龙口铺。万历五年(1577年),裁撤龙口铺,县西增设八里铺。其中平信、砖桥、胡塘3铺各配铺司1名、铺兵2名,官津铺配铺司、铺兵各1名。各铺共有驿马(亦称走递马)15匹,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起增至20匹,走递夫30名。总铺、平信、砖桥、胡塘4铺司每名年支工食银5两4钱,官津铺司岁支工食银4两,计支银25两6钱。铺兵初为每名岁年工食银7两2钱,后减为6两,计支银66两;驿马每匹年支草料银初为22两,后增至22两2钱6分,计支银445两2钱;走递夫每名年支工食银7两2钱,计支银216两;各驿铺年支库银661两2钱,全县年支驿铺各银总计1414两,遇闰月照例加增。清康熙年间,八里、胡塘2铺废除,铺司、兵马充他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总铺改为大清邮局新蔡邮政代办所。宣统三年(1911年),遵河南“裁驿归邮”令,县境所有驿铺并铺司、兵、马、夫等同时裁撤,官府公文及商民信函统归县邮务局办理。
第二节 邮电局所
邮电局 清宣统三年(1911年),改大清邮局新蔡代办所为新蔡县邮务局。民国2年(1913年)改邮务局为邮政局。局级初为三等,后为二等,隶属郾城局管辖(其间曾先后隶属沈丘、潢川局)。民国13年,县知事公署总机室扩建为电话局。民国26年,豫鄂皖边区电信专署于新蔡县城南街设立新蔡电报局,局级五等,初属豫鄂皖边区电信专署,民国35年改隶西安第一电信局,次年关闭。
民国37年,原县邮政局、电话局同时被县民主政府接管,前者并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豫皖苏边区第八军分区随军交通局,后者改为县民主政府总机室,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豫皖苏边区第八军分区电话局(驻驻马店)。翌年4月,随军交通局与县民主政府总机室合并,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新蔡电话局(简称“军话局”),隶属豫皖苏边区电话局豫南分局(驻信阳)。1952年1月,“军话局”与县电信营业所合并成立新蔡县人民邮电局。1969年12月,县人民邮电局分设为邮政、电信2局,前者归地方领导,后者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新蔡县人民武装部管辖,2局共有职工98名,其中女工17名。1973年7月,邮政、电信合并改称新蔡县邮电局,业务、行政分属上级邮电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领导,1980年改由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归口管理。1988年,全局共有职工226名,其中女工76名,临时工9名。
邮电所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县邮驿总铺为大清邮局新蔡邮政代办所,址县城西街路北,初属汉口总局,三十三年(1907年)改隶开封总局,宣统二年(1910年)划归汝宁府管辖。民国2年(1913年)县邮政局成立后,陆续于孙召、龙口、韩集、李庄桥、野里、砖店、河坞、许埠、关津、宋岗、练村、顿岗、涧头和当时息县属之岗李店、张里店、麻里店、长陵、乌龙集(今淮滨县城)设立18个官方邮政代办所和数十处私营代办所。民国17年,河南省长途电话局于新蔡设立长途电话代办所,初址县城东街路南,民国35年移址县城南街路西,次年关闭。
民国38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蔡电话局成立后,先后于孙召、龙口、韩集、李庄桥、野里、砖店、河坞、许埠、关津、练村、宋岗、顿岗、涧头、化庄、杨集、棠村、弥陀寺、陈店、余店、秦桥、韩店、佛阁寺、平铺设立23个私营邮政代办所。同年冬设立新蔡县电信营业所(与“军话局”同址),属河南省电信指挥局管辖,1952年1月与“军话局”同时撤销。
1954年,各私营邮政代办所全部移交当地供销合作社经营。1956年取消供销社邮政代办业务,县邮电局开始自办基层邮电所,当年建成砖店、李桥、余店、陈店、练村、顿岗、涧头、化庄、韩集9个邮电所。1958年增设关津、十里铺邮电所,并陆续办起88个农村民办邮电所。1960年后民办所全部停办。1972年增设孙召邮电所。1974年增设野里、蛟停湖、佛阁寺邮电所。1977年增设宋岗邮电所。1979年增设黄楼、杨庄户、河坞、弥陀寺邮电所。1988年,全县共有乡(镇)邮电支局1个,邮电所21个,职工110名,企业业务收入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