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宗旨 本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蔡的经济、政治、文化提供县情基础资料,为对县民实施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传统教育提供有益的地情资料,以期达到“继承历史,有益当代,造福后人”之目的。
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如实记述新蔡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结构 采用多卷章节体,首立概述,概览新蔡古今状况,次列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为全书之径;继设各类专志33卷,为志书主体;尾置附录,收载地方重要文献等。
体裁 全书分志、述、记、传、图、表、录。除照录、援引书刊、碑碣原文外,行文一般用现代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
断限 贯通古今,详今明古,重在当代。上限起自事物发端,下限迄于 1988年,其中县级领导人更迭、人物表中的党政军领导人、高级知识分子收录至1993年。
纪年 中华民国及其以前采用旧历,夹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以后以公元纪年。记月、日,农历用汉字,公历用阿拉伯数字。
计量 计量单位、符号均遵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历代旧制,一般以括号夹注法定计量单位,其中里程除已书公里外,均为华里。1955年3月1日前通用的人民币值,已按回收值换算为现行人民币值。
人物 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立传人物以县籍、正面人物为主,适当收载对新蔡有较大贡献的客籍知名人物和个别反面人物,均以卒年为序排列。 对一些影响较大但事迹较简不足以立传的已故人物和个别影响较大的生人,另设“简介”收录之。
数据 一般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统计局缺,采用各有关部门数字;统计局数字与部门统计数字矛盾,则酌情选用。国民经济收入及各项产值,除已书不变价格外,均为当年价。
指称 政区、机关等称谓,一般按历史惯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机构名称、用字较多且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一般使用约定俗成的简称,如:“中华民国”、“中国共产党新蔡县委员会”、“土地改革”分别简称“民国”、“中共新蔡县委”、“土改”。
资料 来源于有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所藏档案、正史、旧志、宗谱、报刊、专著等文献资料、有关部门提供的专门资料以及知情人的口碑和回忆录,均经考证核实,真伪难辨者,诸说并存。除重要引文必要时予以脚注外,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