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其他养殖
第一节 养 蚕
新蔡茧、蚕丝生产具有悠久的历史,县民素有养蚕习惯,尤其民国时期,县内蚕茧生产相当普遍,几乎官民皆养,县内设有蚕桑学校,专门传授植桑养蚕知识,培养专门技术人才。民国6年(1917年),县劝业员高英哲以其在县城东关、北关学田所植之千余株蚕桑中育养春蚕,收茧1500多公斤,且丝质优于全省各县,曾获省当局和农商部奖励。据河南建设厅统计,民国22年,新蔡县有养蚕者2080户(全系春蚕),年产丝78400公斤。蚕种多为一化性自留土种,茧小、壳薄、色杂,且全系采用人体温孵化,饲育期40余天,有“懒纺花,勤喂蚕,45天见大钱”之说。民国36年后,由于社会混乱,蚕茧销路不畅,养者渐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规定三级制种制。1956年起,县有关部门开始引进蚕种,所用蚕种多为二化一用的杂交一代普通种,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营蚕种场购进,按计划发放民间,全县常年喂养量1000张左右,当年产茧1.5万公斤左右,1958年达2.96万公斤。此后,由于“共产风”的影响,养蚕饲料锐减,桑蚕生产大挫,1963年,全县仅收鲜茧2100公斤。1965年,县建立蓖麻蚕制种站,提倡饲养蓖麻蚕,蚕茧生产始有回升,当年商品茧产量3.29万公斤,其中桑蚕茧2.18万公斤。1968年又引种湖桑,次年产叶养蚕。1972年砖店公社南王庄蚕场养的15张春蚕,平均每张产茧39公斤,个别农户高达50公斤,茧层率20%以上,色洁白,上车率高,一般饲育期30天。此后,由于缺乏经验、蚕食不足及茧价过低、销路不佳等多种原因,蓖麻蚕、湖桑养蚕先后失败。近年,有关部门重新提倡湖桑养蚕,至今养者仍少。
第二节 养 蜂
新蔡蜜源植物丰富,有油菜、刺槐、芝麻、棉花、大豆、玉米、瓜类等多种,具备良好的养蜂条件,因而民间素有养蜂习惯。
民国19年(1930年)以前,多养中华蜜蜂(俗称土蜂),且多用泥囤洞穴饲养,年收1次,产蜜量低。民国20年前后逐渐引进意大利蜂(俗称洋蜂),蜂群数量很快超过中华蜂。养蜂数量较多者有胡子健、朱子光、朱敬礼、冯寿芝、唐灿、刘履厚、贾立堂、刘全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养蜂业有所发展,但发展速度较慢。蜂群数量较多的有余店、杨庄户、关津等乡,其次是弥陀寺、韩集、棠村、十里铺、涧头、顿岗、宋岗等乡,均有一些农户专业或业余饲养。养蜂数量少者数群、数十群,多者上百群,均为农民个人私养,集体养蜂极少,至今依然。1961年前后,县畜牧场在大罗庄养意蜂80群,后因管理不善,停养。1980年前后,关津王楼集体养蜂(意蜂)百余群,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全部承包给个人饲养。1985年,县内中华蜂绝迹,全县共有养蜂重点户、专业户127户,养蜂2794群,零星散养7345群。因多采用固定放养方式,产蜜量较低,年均群产蜜仅30公斤左右,味道纯好,浓度较高。1988年,全县共养蜂10606箱,年产蜂蜜13.7万公斤。
第三节 特种养殖
土元 俗称“土鳖子”,本为野生,县内人工饲养始于1979年春。最早的养殖户为县卫生学校职员顾明信,利用床下饲养4平方米,当年收入1000多元。之后,养殖户陆续增多。规模较大的有县卫校、邮电局、中共新蔡县委党校、野里卫生院、陈店卫生院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十里铺、野里、棠村、关津等乡村的个别农户。所养土元全部出售给当地医药公司,虫卵销往河南、河北、安徽、山东、陕西、吉林、辽宁、北京等省市。1981年后,因市场饱和,药材公司不再收购,陆续停养。
水貂 1981年,县外贸局先后2次从外地引进水貂59只,全部售给当地居民饲养。由于管理不善,缺乏饲养技术和经验,未几,所养成貂或不孕,或死亡,均遭失败,至今再无养者。
河蚌育珠 1978年化庄青年农民李峰,首次在本村沟塘利用河蚌养育珍珠。1983~1984年又相继在本乡高寨、吴庄沟港和县城一池塘培育,共有水面15亩,年产珍珠10多公斤。1988年,全县育珠者发展到3户,共收珍珠30多公斤。次年全部停养。
其他养殖 20世纪70~80年代,农村中尚有少数蛇、蝎、蚯蚓、食用菌(银耳、黑木耳、香菇、平菇、金针菇)养殖户,均末形成规模,且常年坚持者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