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饮食 服务
第一节 饮食业
清末至民国时期,新蔡县的内饮食业均为私营,多数为夫妻、父子开办的饭店或馍饭摊。民国36年(1947年),县城计有饭店26家(南关13家、北关8家、东关3家、西关2家)、茶馆10家、菜饭馆10家,(其中以大十字街东崔蕴喜的“鸿来宾”、、西大街路南黄德臣的“别有村”、东大街路北黄永太的“黄永太”以及北大街路西的“亚月楼”等较为著名)、饮食摊125个(其中熟食摊20个、馍摊52个、油条摊16个、烧饼摊8个、元宵摊5个、猪肉架9个、牛肉摊3个、卤肉摊8个、鸡肉摊4个)。乡间大集镇通常有饭店5~7家,茶馆1~3家;小集镇及诸如县东沈岗等重要过路店均有饭店2~3家,茶馆1~2家。全县饮食业从业人员近千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分饮食业经营者弃商务农。1954年,全县饮食业经营者共542户、640人,其中县城133户、189人,农村集镇409户、451人,共有资本3.3万元,年销售额56.9万元。1955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城乡共组织合作店(组)37个,人店(组)者499户、530人。1958年后,县城合作店(组)分设为5个食堂;集镇部分店、组纳入基层供销合作社营业食堂,部分独立经营,定期向供销合作社交纳公积金。个体饮食业户销声匿迹。
1978年后,饮食业个体户兴起并迅速发展,竞争力较强,各供销合作社营业食堂相继关闭10多处,开业者仅砖店、宋岗、李桥、野里、蛟停湖5处,县城4家集体所有制营业食堂亦景况不佳。1983年,全县个体饮食业873户,从业者1409人(其中城镇309户、529人,农村564户、880人),资金6.9万元(城镇2.4万元,农村4.5万元),年营业总额103万元(城镇55.6万元,农村47.4万元)。1988年,全县共有全民所有制饮食业22家,从业人员197名,固定资产45.3万元,流动资金15.1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55家,从业人员280名,固定资产25.3万元,流动资金4万元;私营、个体菜饭馆、酒店(馆)、饭店(摊)535家,从业人员945名,资金24.2万元,年营业额258万元。
附:新蔡县部分著名风味小吃
沈岗油馍 始于明初。明、清两代曾为朝廷贡品,有“北有道口烧鸡,南有沈岗油馍”之称。
沈岗油馍系用麦面和芝麻香油为主要原料,经严格配料,精心加工而成。馍层多而薄,焦黄透亮,质地散碎,稍加翻动,块如铜钱,香酥可口,多食不腻,并具有消食导滞、健脾养胃之功能,凡品尝者,皆赞不绝口。近年,沈岗农民继承发展其传统工艺,质量进一步提高,并在县城开设有沈岗油馍店。
“三犟筋”硬面蒸馍 创始人为县城北关回民李广清,绰号“三犟筋”。李氏制作的蒸馍不用磺薰,面细色白,馍瓤分层,略带甜味,食之津津有味。民国时期在县享有盛名,老幼皆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广清病故,幸有其子继承其制作工艺。
野里烧饼 历时已久,明清时即负盛名。民国时,野里烧饼传人徐友礼在县城东大街经营。徐氏烧饼以清香麻油、生猪网油和细白麦面为主料,制成圆形,内有葱花、猪油,外涂撒饴糖、芝麻,贴入特制半圆形口向下锅内,下以木炭火烘烤,色泽枣红,质地焦酥柔软,常年供不应求。徐氏1956年加入合作食堂,1971年病故,后为国营食堂所效法。
第二节 服务业
旅社 清道光十年(1830年),湘鄂商人在县城西街路北今商业局处首设“湖广会馆”。此后,晋秦赣商人相继于城隍庙东侧(今县政府东院)、东城门南侧(今丝绸厂处),分别设立“山陕会馆”和“江西会馆”。各会馆均食宿兼营,除接待各同乡客商外,亦接待他路商人。民国时期,县城和李桥等大集镇上的较大商行,大多设有客房,招待与本商行洽谈业务的外地客商。县城设有干店10余处,以南关居多,大集镇干店2~3处,小集镇和重要过路店1~2处,均附属于饭店,供路人、小商贩住宿,仅收取饭钱、租被金,不收住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分干店停业,1956年全部停业。当年,县城开设国营旅社1所,嗣后渐有发展。1980年前后,随着经济的活跃,旅社(馆、所)发展较快,县城一些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相继开设一批旅社和招待所,并开始出现一批私营旅社、干店。1988年,县城较大的旅社(馆、所)有服务楼旅社、交通宾馆、县政府招待所、新粮服务楼、新影招待所、新建旅社、振兴旅社、新水服务楼、车站旅社9所,小型旅社(招待所)9处,全部使用,可同时接待旅客1900多名。城乡私营个体旅社、干店141家。
浴池 县内有浴池始于清代。位于县城东街路北,系县民汪氏开设。民国初年,汪氏浴池关闭后,袁翠亭、宋寡妇、吴海亭先后于县城北马道街路东、北大街路东和东大街路南开设私营浴池3处,以吴海亭的“豫海泉”浴池较为著名。1956年经社会主义改造,马道街、北大街2浴池并入“豫海泉”,改为国营浴池,1970年迁北小十字街重建,一楼为浴池,分男、女2塘,可供80人同时沐浴;二楼为旅社。浴池设有雅座和搓背、物品寄存、茶水、修脚等服务项目。20世纪中后期,县粮油加工厂、政府招待所相继建成内部浴池。政府招待所浴池设有大池、盆池和淋浴,1980年后开始对外营业。
照相 民国时期,新蔡县的照相馆均设在县城。初为阜阳、界首等地摄影艺人来县临时设馆,不久他去。民国15年(1926年),县立医院院长崔子英延聘漯河摄影艺人李建民于县城东街开设“美芳”照相馆。嗣后,开封人陈绍先、流亡来新茶的武汉大学教授李义生相继在县城东街、西街开设“宝光”、“艺光”2相馆。抗日战争胜利后,“美芳”、“宝光”、“艺光”3相馆全部停业或外迁。民国35年春,汝南人董洪胜来新蔡县城开设“显真”照相馆。同年秋“美芳”恢复开业。民国37年刘德轩、韩精明合资开设“兄弟”照相馆,1953年6月停业。秋,“美芳”停业,李建民于县城南街另设“胜芳”照相馆。1955年12月,“显真”、“胜芳”2相馆合并为照相生产组,旋改称照相合作社,1956年6月转为国营照相馆(即今国营“丽光”照相馆)。1980年,县城增设国营相馆1处(“国光”照相馆)。1981年后,县城相继开设的有“芳芳”、“华美”、“新新”3家集、个体照相馆。乡村集镇亦纷纷开设照相馆。1988年,全县共有照相馆50家:县城5家,乡村45家,其中国营、集体各2家,个体46家。
理发 新蔡农村,理发业向为父子或师徒包庄为主要经营方式,多以12岁以上男性(少数有15或18岁以上者)为入包对象,麦秋两季按入包对象收取理发费粮,不足入包年龄者免费,沿袭至今。民国时期,县城有理发店铺16家,农村大集镇1~2家。1956年,县城理发业转为合作理发店,下设6个门店(1959年转为国营企业,1961年复退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集镇理发店关闭下乡包庄。1978年后,县城和各集镇个体理发业兴起并迅速发展。1988年,除农村包庄个体理发匠外,全县有证理发店(铺)125家,其中县城26家(集体6家,个体20家),农村99家,从业人员312名。流动、包庄理发匠190多名。
修理 民国时期,县内从事修理业者很少,多为补锅和锔缸锔盆者。民国36年(1947年);县城修理自行车业6家,钟表修理业2家。1954年,全县从事生产资料及消费资料修理业者尚有20户(城乡各10户)。1956年,县城几家自行车修理业纳入白铁器具制品生产合作社,钟表修理业纳入刻字生产合作社,乡村修理业户多改行务农。1970年前后,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均先后开设胶粘胶补门市部,修理农药器械、小件农具及生活用品。1978年后,个体修理业户兴起,城乡涌现大批从事自行车、钟表、家电、补锅、补鞋及雨伞修理等个体修理业户,集体所有制修理业铺渐少。1983年,全县有证个体修理业197户,从业人员231名(城镇59户77人,农村138户154人),1985年发展到298户,从业人员342名(城镇110户,从业者137人;农村188户,从业者205人)。1988年,全县共有国营修理企业6家,从业人员15名,固定资产1万元,流动资金0.5万元;集体修理企业8家,从业人员24名,固定资产1万元,流动资金2万元;个体修理业200户,从业人员245名,资金4.5万元,营业额2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