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 姓氏
民族构成 境内历史上唯汉、回2族,总人口中99%以上为汉族。回族多系元末明初从山西等地迁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工作调动或联姻迁入,境内民族种类逐渐增多。1958年,新增藏族2人。1982年7月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5个民族,其中汉族811703人,占总人口的99.5%;少数民族4339人(其中回族4330人,蒙古族6人、土族2人、藏族1人),占0.5%,与1964年相比,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略高于汉族。1988年,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增至11个,共516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58%。在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最多,共5098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8.76%,其次为蒙古族36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0.7%,其他9个少数民族中,壮族8人,苗族5人,满族、土族各4人,藏族、布依族各2人,彝族、拉祜族、土家族各1人,计28人,共占少数民族人口的0.54%。
姓氏构成 境内现有姓氏约306个,按笔画为序,排列如下:
丁、卜、刁、于、万、马、门、弓、亓、王、元、韦、尤、毛、巴、支、卫、井、尹、车、东、邓、孔、水、方、卞、六、文、仇、牛、化、计、石、左、古、龙、司、甘、艾、叶、史、田、申、卢、帅、冉、边、皮、包、丛、白、乐、宁、冯、齐、刘、孙、朱、吕、华、任、毕、祁、米、阮、邢、全、戎、向、池、乔、庄、师、关、杂、伍、达、许、吉、羊、阳、买、曲、巩、同、年、匡、安、江、纪、邬、张、李、吴、陈、沈、何、邹、岑、汤、时、余、汪、狄、宋、杜、闵、邱、谷、连、陆、利、冷、辛、沙、邴、严、邵、巫、芮、苏、花、轩、杨、郑、金、郎、罗、孟、和、季、林、房、宗、郁、武、尚、范、苗、易、岳、瓮、 竺、卓、周、念、法、宛、屈、欧、经、单、柏、俞、修、柳、贺、郝、项、 祝、 钟、骆、胡、封、宫、祖、闻、柴、皇、律、赵、施、禹、宣、洪、段、彦、姜、郜、南、阁、费、姚、娄、荣、侯、饶、袁、唐、倪、席、贾、郭、徐、高、诸、党、桂、阎、耿、聂、晁、晋、夏、姬、涂、展、栗、原、钱、秦、陶、殷、顾、翁、栾、索、桑、晏、莫、曹、戚、黑、章、康、黄、梁、麻、盛、崔、龚、符、焦、宿、鄂、屠、寇、谌、扈、梅、萧、韩、喻、彭、鲁、舒、董、童、程、嵇、景、温、曾、辜、储、傅、谢、葛、蒋、蓝、褚、窦、雷、路、虞、裘、解、甄、靳、詹、雍、简、楚、赖、鲍、薄、满、管、裴、翟、谭、廖、赫、熊、蔡、蔺、缪、臧、潘、滕、颜、樊、麹、黎、暴、霍、冀、穆、薛、燕、戴、瞿、魏、上官、司马、格桑。
以上姓氏中,以张、王、李、赵4姓人口为最多,次为杨、陈、徐、刘、黄、马、高、吴、杜、朱、宋、阎、魏、韩、曹、孙、梁等姓,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居住较集中的有佛阁寺乡老围子一带的武姓,佛阁寺一带的展姓,县西八楼、宋坟庄一带的宋姓,顿岗一带的杨姓,李桥一带的时姓、常姓,练村一带的阎姓,野里一带的卢姓和韩集一带的韩姓。赵、钟、马姓以涧头一带为最,杜姓以宋岗、化庄一带较多。
第二节 性别 年龄
性别构成 历史上,境内人口性别悬殊不大,总格局为男稍高于女。民国24年(1935年),全县总人口中,男性175217人,女性174076人,性别比(每100个女性人口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为100.66。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国民政府大量征集兵员,造成男女比例失调。民国34年(1945年)编查统计,全县总人口中,男性187673人,女性211724人,女性高于男性2.4万多人,性别比降为88.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人口性别比不断上升,逐渐恢复平衡。1950年,全县人口性别比为92.83,1953年为93,72,1968年94.4,1975年96.53,此后,性别比持续上升,1982年7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时上升为99.17,至1988年,进一步上升为101.73,仍低于全国(106.28)和全省(104.26)平均值。
年龄构成 按照国际通用人口年龄类型标准,1964年7月人口普查时,全县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39.7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6%,占0~14岁人口的6.54%;1982年人口普查时,上述指标分别为39.98%、5%和11.6%,均属于年轻型人口年龄类型。按桑德巴氏(Sand barg)人口再生产类型标准,1964年,全县15~49岁人口占总人口的48.98%,50岁及以上人口占11.24%;1982年上述指标分别为46.42%和13.6%,人口再生产类型属增加型。全县劳动力年龄人口(男16~59岁,女16~54岁),1982年为395627人,占总人口的48.48%,比1964年增加270698人,其中18~22岁人口占总人口的8.25%。
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总人口中的7~12岁小学和13~15岁初级中学学龄儿童所占比例分别为19.4%和9.34%;总抚养系数为80.5%,其中抚养少年儿童系数为72.16%,抚养老年系数为8.34%;人口期望寿命,男性平均期望寿命68.62岁,女性72.19岁,男女平均期望寿命70.61岁,比1949年全县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35岁,提高35.61岁。
第三节 文化程度
民国34年(1945年),县当局开展文化水准调查。调查结果:全县受高等教育者600人,占总人口(不含外地流亡新蔡人口)的0.15%;受中等教育者7700人,占2%;受国民教育(小学教育)者26600人,占6.89%;粗通文字者(半文盲)14500人,占3.76%;文盲336534人,占8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断提高。1982年,全县人口中,具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比1964年增加3.2倍,其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增加2倍,占受过教育人数的0.11%,比1964年减少0.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增加10.1倍,占受过教育人数的9.5%,比1964年增加6.5%;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增加6.9倍,占受过教育人数的28.6%,比1964年增加15.3%;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增加2.4倍,占受过教育人数的61.8%,比1964年减少21.56%。每1万居民中,拥有的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为:大学7.5人,比1964年增加1.5人;高中412人,比1964年增加346.2人;初中1239.7人,比1964年增加947.5人;小学2679人,比1964年增加853.5人。
1982年人口普查时,境内具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中,男性明显高于女性,男性占65.6%,女性占34.4%;在12岁及12岁以上未受过教育的人口中,女性明显高于男性,男性占31.6%,女性占68.4%,年龄愈大,文盲、半文盲人数愈多,总文盲率(文盲、半文盲在总人口所占比例)为35.31%,比1964年下降13.24%,1988年进一步降至22.72%。在总人口中,不同年龄组的文化程度也有显著差异。
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中,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多集中于教育文化艺术事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国家机关与政党、人民团体3大部门。县内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同本部门在业人口的比例分别为:教育文化艺术部门占3.9%,卫生体育社会福利部门占3.5%,国家机关和政党、人民团体占3.5%,农林牧渔业占0.007%,工业部门占0.88%,商业部门占0.17%,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事业为零。在各类职业中,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多集中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其次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办事员和有关人员2类职业中,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在本职业在业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6%、4.5%和2.7%。而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和生产运输工人的文化程度则较低,且文盲、半文盲人数较多,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所占比重分别为0.01%、0.16%、0.06%和0.1%,文盲、半文盲所占比重分别为54.9%、8.1%、38.5%和22.3%。
第四节 行业 职业
新蔡历史上即是农业县,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除个别年份外,一直在97%以上,1976年以后始呈下降趋势。1988年,农业人口由1976年的97.6%下降为94.7%,降低2.9个百分点。
行业构成据1982年7月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各行业在业人口.418698人,其中农林牧渔业人口居首,有393351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93.95%(男占49.43%,女占50.57%),高出全国18.45个百分点,高出全省8.48个百分点;其次为教育文化艺术事业,有6901人,占1.65%(男占72.92%,女占27.08%);再次为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有5231人,占1.25%(男占66.62%,女占33.38%);第四为制造业,4905人,占1.17%(男占70.25%,女占29.75%)。其余行业的在业人口的比重均小于1%,其中科学研究和综合服务业仅有26人,占0.006%。
职业构成 据民国35年(1946年)统计,境内在业人口中,农人111002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75.67%;商人17612人,占12.01%;工人14815人,占10.1%;中小学教职员55人,占0.51%;中西医439人,占0.3%;乞丐2000人,占1.36%;其他71人(僧道38人,卜巫21人,妓女12人),占0.05%。
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在业人口中,仍以农林牧渔劳动者居首,有392100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93.65%;体力劳动者占96.54%,脑力劳动者占3.46%;国家机关、政党群团负责人2273人,办事人员仅1731人,比例为1:0.76,“官多兵少”极不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过少,唯10488人,仅占2.5%,比全国平均值低2.57个百分点,比全省低1.42个百分点。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教学人员占57.1%,医疗卫生人员占19.78%,经济业务人员占18.57%,工程技术人员占2.12%,文艺体育工作人员占1.18%,文化工作人员占0.72%,法律工作人员占0.05%,而科研人员仅占0.03%,职业分配明显不协调。商业、服务人员、办事人员所占比重亦均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不在业人口 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劳动年龄内的不在业人口为71107人(其中市镇待业人口1311人),占总人口的8.7%,占在业人口的16.98%。在市镇待业人口中,15~19岁人口1013人,占待业人口的77.27%;女性743人,占56.67%,男性568人,占43.33%。